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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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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正如所料,自己变成了老鼠,一只货真价实的老鼠,敏捷的跑动,比人类杰出的听力以及微光视感。”

“我在塔楼里狂奔,完全以老鼠的感知来体会这个世界,等筋疲力尽后,想恢复人类之身时,才懊悔地发现,自己忘了事先调配好还原术需要的媒介。”

“请再次接受我的感谢,如果不是你及时来到,估计我只能靠啃木头过活了。”

魔法师的嘴角挂着一丝微笑,不过在福兰看来,一只笑得像人的老鼠,让人有些毛骨悚然。

“亲爱的福兰,你已经赢得了一位魔法师的友谊,但想保持这种友谊,请不要将今天看到的向他人述说。只有当能变成牛头人、蝎尾狮等强大生物时,我的研究才算派得上用场。否则我会被嘲笑成花了十年时间来研究如何变老鼠的怪人。”

“当然,请相信一位检控官的嘴巴。”福兰说。

坩埚里的透明黏液已经冷却了,呈现着绿油油的光芒,原先恶心的气味也转变成淡淡的清香。

“我没办法在非人型的状态下冥想,偏偏魔力在先前的实验中消耗得所剩无几,勉强能施展一次还原术。”魔法师一边说,一边跳进了埚里,在里面打了个滚,然后又蹦回地上,动作灵活极了。

音节古怪,完全无法辨识其中含义的句子缓慢而优雅地从魔法师嘴里吐出来,即便肉眼也能看到,空气似乎成为了看得到摸得着的薄膜,在魔法师的老鼠身躯周围扭曲氤氲,福兰惊讶地瞧见一只老鼠逐渐变成了人类。

这种体验确实是一辈子都难感受一次的。

那是一位四十岁上下,留着小胡子的中年男人,浑身赤裸,面容苍白,嘴唇毫无血色,这并非贵族常年养尊处优,肤色白皙得能看见蓝色血管的“贵族白”,明显是长期不注重饮食所造成的营养不良。

魔法师舒服地伸了下懒腰,用手指梳理了下脏乱的头发。刚想走上几步就猛一磕碰,啪的摔倒在地上。

“该死,我都忘了怎么用两条腿来走路。”魔法师气急败坏地抱怨道。

“威廉先生,也许我能荣幸地请您吃顿晚餐,嗯,以现在的光景来看,应该是宵夜了。”福兰伸出手帮忙法师爬起来,“当然,您能先去洗刷下,再穿套衣服,我会在塔楼外等您。”

走出塔楼,繁星像细碎的宝石在夜空闪烁,月光之下,那片望不到尽头的暗蓝粼粼闪耀,潮湿的海风阵阵抚过,让福兰觉得很舒服。

“老爷,您终于出来了么。”声音中带着点哭腔,渔夫遵守承诺地将船停靠在岸边,不知道已等待了多久。

“如果他知道将有一位真正的魔法师搭乘渔船时,会是怎样的一幅表情呢。”福兰望着渔夫,满怀歉意地想着。

第七章 庇护

“魔鬼,你这个狡诈的魔鬼。”当歹徒被判处终身监禁时,他绝望地朝福兰吼叫。

“噢,亲爱的先生,在地狱等我吧,也许六十年后我会去探望您。”福兰收拾着文书,有气无力地随口回答道,他无心庆祝自己的胜利。

连着几晚的四次可让他腰酸背疼。

骑士如果在竞技场上抡倒了一群对手,拥护者会要求他在下一次竞技中能有相同的表现;商人如果某天卖了打折的货物,顾客会埋怨恢复原价的商品好贵。

同理,如果一个男人在床上来过四次,那么当只能应付三次时,会招致情人藐视和怜悯的眼神。

对福兰来说,小野猫的火辣礼物越来越难以招架了。

这多少在男人的自尊上留下了阴影。俏皮话引发了观众们的掌声,不败的律法代表,年轻、英俊、单身,这些都让福兰的人气指数遥遥上升。

在第一庭,福兰越来越受到重视,而且,人们惊奇地发现,他还赢得了那位魔法师的友谊。

威廉大师可一直是副生人误近的冷面孔,当看到他和蔼可亲地朝着一个法庭小职员打招呼时,所有人都寻思着其中的意义。

莫非这个叫福兰的新人,是大师的亲戚?又或者,是因为天赋,被看中成为了魔法学徒?

无论哪点,当一个人背后站着位魔法师时,就代表了他前途无量。

如果福兰知道了这些猜测,估计会在心里苦笑,威廉先生曾经在无聊时,测试过他的天赋,然后毫不客气地说,“你对奥术的契合度,和石头没什么区别。”

流言传到安玫耳朵里时,小野猫曾经好奇地问东问西,被缠得没办法的福兰,只好用嘴巴和舌头,把喋喋不休的话语给堵了回去。

他和这位魔法师的关系,只是单纯的人情。

当然,一位魔法师欠你一个人情,总比你欠魔法师一个人情好。

人类是一种容易忘记苦难的种族,不到半个月,费都连续杀人案带来的恐惧,渐渐沦为餐桌上打发时光的有趣话题,人们一边猜测着凶手的身份,一边嘲笑巡警队的破案能力。

“魔法师又不是警犬,总不能指望我用鼻子闻出凶徒的行踪。”威廉在努力工作了几天后,扔下这句话,又奔回了魔法与炼金的世界中去了。

庆幸地是,午夜屠夫仿佛人间蒸发了般,没有再次出手。

世道又安静了下来,再也看不到市民们惶恐不安的神情,除了被上头催促得多了几根白头发的巡逻队探长,其他人都很满意。

三个月的见习期快结束了,福兰憧憬着自己的职位。

虽然大检控官卡米罗非常欣赏他,也表示过会支持他留在第一庭,福兰谨慎地对这承诺表示感谢,他希望一切按规矩来。

假如应最公正的法庭,也讲究人情关系,那么,这世道还有什么能值得信赖呢?

能成为第一庭的直属检控官最好,实在不行,去地区法庭也行,也许苦一点,私下去找几份兼职,使薪水足够租上带小阳台的大屋子。

福兰曾经委托地产商人打听过,在闲暇时也考察了商人推荐的几间屋子,有贵族的旧居,也有新兴公寓的空单元,都很不错。

“天,真不像四十多年历史的老宅子,保养得太完美了,我爱后庭的那片蔷薇。”

“这里也不错,虽然是公寓楼,但从高处看窗户外的街景,实在太美了。”

陪伴他一起去的小野猫,每到一处,都兴奋得不行,福兰从她漂亮的大眼睛里看到了梦想的星光。

“真想早点搬进来,奶奶还没享受过这么大的卧室呢。”和地产商人告别后,安玫意犹未尽地感叹着,然后挽着福兰站在屋外,着迷地注视着梦中的大房子,直到天黑。

幸福总是让一切都变得很快活。

所以,在最后关头,福兰谨小慎微,想躲避开不利的麻烦。

麻烦的源头,就是那位金雀花的大小姐。

似乎这位大小姐,对聪明人有特别的偏爱。

有几回,佩姬会邀请他共进晚餐,就餐地点经常是宝钻大街最有名气的几家酒店。那儿光从侍者的素质就能估摸出绝对名不虚传。

每位侍者都能熟练地说出哪一年份红酒的味道,适合用什么食物来搭配;什么种类的酒水,是在口腔的右边多尝一点,还是在口腔的左边多尝一点好。

甚至领班,还精通几门外语,举止优雅绅士。

和他们比起来,福兰似乎觉得自己的品位和学识,都逊上一筹。

所以每次点菜时,福兰都闭口不言,看着佩姬认真的考虑,喝三四年的葡萄酒,该选择山羊乳酪还是蓝纹乳酪。

这个姑娘做什么事情都追求完美,完美到繁琐。

乍一看,佩姬似乎是个傲慢的大小姐,她用不屑的态度对待着身边的人,和每个人保持足够遥远的距离。但福兰感到那不过是个假象。他意识到姑娘内心十分孤独。

有时福兰会劝解她应该对同僚更加友好些,但姑娘露出厌恶的表情说道,“不能足够优秀,懵懂地过着日子,这样的人和猴子有什么区别?我为什么要友善地对待猴子?”

福兰被姑娘的毒舌呛了几回后,放弃了努力。

调教贵族家的大小姐懂得人情世故,可不是他的义务,而且法庭里的闲言碎语多了起来,一个低等贵族和豪门名媛间的暧昧,飞快地在第一庭传播开来。

福兰开始避免和佩姬有过多公事外的接触,本分点是新人生存的基本原则。

不过这位大小姐似乎对福兰的兴趣浓厚,她把福兰看成自己在第一庭值得来往的朋友,两人的晚餐断断续续进行着。

“这盘烩羊眼怎么样?特意定做的。”佩姬问,“看着有些恶心,但味道不错。我挺喜欢的。”

天知道福兰是怎么将一个个圆滚滚的眼球吞下肚子的。

“口感……嗯,口感很奇妙,蛮不错。”出于礼貌,福兰苦笑着说。

打这以后,聚餐时,佩姬总是用他觉得“蛮不错”的烩羊眼来招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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