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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情似情-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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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有手表,掏出手机,回答:“五点一刻。”
  我记住了,相遇的时间,五点一刻。
  然后对他嫣然一笑,说:“借你手机用一下。”也不管他答不答应,直接抽走,按下一组数字,感觉到口袋里手机的震动,然后挂了。耸肩挑眉,还给他,本来还想做个挑逗的眼神的,可是感觉心砰砰乱跳,犹如万马奔腾,五官完全失去知觉,什么都看不见,听不到,惟有立即掉头离开,免得丢脸。
  一直忐忑不安,不知道他有没有领会我的举动。
  回来后得意洋洋炫耀得到他的电话号码。雨葭“切”一声,“从头到尾低着头,人家知道你长什么样吗?”
  只知道打击我的自信心。
  过了几天,雨葭问我们俩还有没有联系,我说没有。她戳了一下我额头,骂:“那你要人家电话号码干什么?”
  我反驳:“女孩子要矜持好不好!”其实是鼓不起勇气。她嗤笑:“好吧,等你矜持,我们也该走了。”即将毕业。我不说话,其实是希望他能打电话给我,可是看样子,希望是落空了。
  五点就去食堂吃晚饭,人声嘈杂如澎湃激昂的海浪,一波接一波,座无虚席。我占了张过道上的台子,眼睛一抬,见他往这边走来,目光正好在空中接触,我愣了下,没有避开,随即笑了笑,回头看着他进餐厅。慢慢拨着碗里的米饭,等着他出来。天赐良机,心中有种强烈的感觉,一切将会不同。
  他端着餐盘,四处张望,经过我身边的时候,见我一人占了四人的位置,脚步一顿,犹豫了下。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我赶紧说:“坐这吧,没关系。”殷勤的几近谄媚,心花朵朵开。他感激一笑,在我对面坐下。我握紧右手,悄悄做了个不败的手势。
  我试着打破僵局,想了许久,抱怨说:“这个肉沫豆角很咸耶。”说着挑出来,倒在餐盘里。他还没有安静到一言不发的地步,尝了尝,点头敷衍:“确实有点。”话题就这样打开了。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我又说:“总觉得认识你,很眼熟呢。”他说:“学校就这么大,抬头不见低头见。”声音轻柔,像清澈的泉水,在山间欢快的流淌,阳光照耀下,鱼儿悠然自得,透明如镜。我心想,听他这个意思,也是见过我的。
  很自然问到院系班级,知道他是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专业,大二的学生。我拨弄筷子,对他似笑非笑说:“上次在篮球场,我是故意借你手机的。”话说到这个份上,他再不明白我想搭讪他,我将对他失去兴趣。榆木疙瘩一块,谁喜欢?可不要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啊。
  他竟然红了脸,很不好意思的转过头,一直没说话。我大感有趣,没想到还会害羞,直接说:“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呢!”他咳了声,尽量维持风度,说:“辛如切,‘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那个如切。”声音分外低沉感性。
  我念:“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有时候适当显摆两句,让人家觉得你腹有诗书气自华,气质斐然,还是会增加印象分的。调侃他:“你父母给你取这个名字,是希望你似文质彬彬的君子,研究学问如加工骨器,不断切磋;修身养性如打磨美玉,反复琢磨?”他听我侃侃而谈,对他的名字大发议论,笑而不答。
  进一步了解,他是一个很有风度的男孩子,当真如一块美玉,光华含而不露,却不容忽视。我喜欢。
  一顿饭吃了有半个小时之久,对我来说,从未有过,我通常三下五除二,一扫而光,顶多十分钟,这次耐心尤其好。末了,一起下楼,我站在那里,穿着半跟高的鞋子,才到他肩膀。看着他的侧脸,轮廓分明,真是越看越英俊,当下怦然心动,分手前说:“辛如切,我叫王今夕,今夕是何夕的今夕,记住了啊,千万别忘了。”加重语气,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于是问:“你没有女朋友吧?”这个一定要问清楚。
  他猛地转头看我,一开始还有些尴尬,无所适从的样子。过了会,反倒镇定下来,手插在口袋里,似笑非笑看我,挑眉反问:“你说呢?”说罢离去。一举扳回被动,将我晾在那里,动弹不得。
  心中警铃大作,这个好像不是什么好欺负的主。
  后来他告诉我,他当时其实蛮不好意思的,被我问的差点招架不住,一个大男人也忒窝囊了,觉得很懊恼,所以临阵给我来了个回马枪,赢回一局。真是大男子主义。
  其实我们两个人,都是故作成熟——装蒜!
  暧昧就这样开始了。
  当他知道我已经大四,快要毕业时,吃惊地说:“我一直以为你跟我一样都是大二。”我说为什么,他形容我“很小一只”,说看起来完全不像快毕业的人。
  我知道他喜欢打篮球,开始装作对运动很感兴趣,有事没事去操场转悠。其实我很讨厌流汗,浑身黏腻腻的,有什么意思。不过为了这个极品男,此刻倒是无怨无悔,甘之如饴。
  我守着他的东西,大汗淋漓坐在树下,热气一阵阵冒上来,空气中有股汗液挥发的味道,地上的余热让人心情烦躁。头发黏在后颈,大热天跟戴了条围巾一样,包的严严实实。我用手当扇子,拨开长发,说:“我晚上去剪头发,你要不要一起去?”他的头发也长了,该修一修。
  他不剪,坐在一边陪我。以为我只是修剪刘海,待听到我跟师傅说要剪短,很短很短的那种,立即跳起来,问:“怎么突然要剪短发?”我说:“夏天到了,挺热的,短发清爽精神。”到时候穿小马裤,还帅气。
  他说:“扎起来就不热了,还是不要剪了。”我摇头,“我这种脸型,剪短头发也很好看的,像奥黛丽 赫本那样,也很可爱嘛。”我还满自信,那会儿一心想剪短,热情高涨。心想堆在脑后,大热天容易长痱子,多难受。
  他见我不听,拉起我就走,还对师傅道歉:“对不起,我们下次再来。”我站在那不走,脸绷得紧紧地,没好气地说:“我要剪头发,碍你什么事啊,哪边凉快待哪去。”凭什么对我指手画脚,管东管西的。他却理所当然接道:“当然碍我事了。”
  我哭笑不得,反问:“凭什么呀?”
  他悠然道:“就凭我是你男朋友。”
  我当时怔了下,反应过来,他这算是告白了。很有点羞怯,盯着脚尖,手背在身后,似乎有半世纪之久,调整呼吸,抬头说:“好吧。”微微仰起下巴,带着女孩子的某种矜持和骄傲,一本正经的样子。
  然后俩人一块出了美发店。厚厚的云层露出一点昏黄的月晕,微弱的月光照在方块砖面上,朦朦胧胧,影子淡而长。脚步似轻似重,老是抓不住拍子,迷迷糊糊的,整个人醺醺然。心情像凉凉的夜,连空气都是甜丝丝的。
  我很自然挽他的胳膊,他却将我往怀里拥。多少有点害臊,最大的感觉却是热,鼻尖闻到他身上传来的淡淡的汗味,竟然不觉得讨厌。难道是爱屋及乌了么?他说我头发很香,问刚才用什么洗发水,我随口乱说大概是伊卡璐。
  就这样,算是互相承认交往了。
  当我发觉他喜欢吃棒棒糖时,大吃一惊,连声说:“你为什么吃棒棒糖?”仿佛他此刻嘴里含的是砒霜。我不能理解男孩子为什么爱吃糖。
  他斜看我一眼,毫无愧色,说:“我不能吃糖吗?”我说男孩子都应该不喜欢这些才对。他说:“那是别人,不是我。”
  我对他这个嗜好一直嗤之以鼻,颇为轻视。他诱哄我:“这种柠檬夹心棒棒糖味道很不错,吃下去心里都是甜甜的。”我摇头,说我喜欢吃辣,不吃糖。
  看着他嘴里叼着根棒棒糖,替我抱着一大摞的仪器用品的时候,觉得他那个样子有点可笑,真像小男孩。招手笑眯眯说:“小弟弟,来帮姐姐把桌子挪一挪。”他不乐意了,将东西往实验台上一放,上身歪在通风橱边,斜眼说:“叫谁呢?”
  我抬眼挑衅看他,双手叉腰,抬头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啊。”他跟我同年,比我小四个月,叫他一声弟弟也没错。他拉着我压在通风橱的玻璃上,扣住我下巴,来回摩挲,我被他摸的很舒服,没有反抗,只是笑嘻嘻地看着他。
  他很知道调情,不知道哪里学来的。一开始摸摸算了,然后食指在唇边一点一点移动,有意无意乱点,我紧张地舔了舔下唇,碰到他指腹,干干的,有点粗糙的感觉。我握住他的手,不让乱动,有点意乱情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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