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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宋朝-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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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一,罢领支郡。中唐以来,节度使一般统辖若干州郡,其驻地以外的州郡称为支郡。宋平荆湖后,下令这些地区节度使驻地以外的州郡划归中央直接管辖,中央派遣文官担任支郡的知州和知县等郡县长官,三年一任,直接向朝廷奏事,不再听命于藩镇,使藩镇的辖区和权力大为削弱。这一做法其后推行到新统一的南方诸国,至于全国三十余名节度使先后都不领支郡,已是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以后的事了。
  其二,添置通判。建隆四年,荆湖初平,朝廷始向当地诸州派遣通判。这一做法后来推广到刚被评定的原后蜀、南汉、南唐地区和全国各地。这种由朝廷任命的新官,身负特殊监视的使命,颇有恃权骄纵的举动,他们名义上既不是州县长官的副贰,又不是属官,故而往往与知州、知府争权,动辄声称:“我是监郡,朝廷命我监督你!”
  太祖颁诏要求通判与知州协调,凡有文书,知州必须与其同签署才能生效。有一则趣事颇能说明通判对知州权力的分割和制肘:杭州人钱昆嗜蟹,有人问他希望外放哪一州,他说:只要有螃蟹没通判的地方就行。
  通判之设,原先旨在削夺罢领支郡以后兼知军州的藩镇的权力;后来节度使成为虚衔,通判在演变为知州的副贰的同时,还起到制约知州的作用。
  其三,收司法权。五代藩镇跋扈,以致枉法杀人。建隆三年,太祖下令,各州死刑必须由刑部审复。同年,恢复前代县尉的建置,取代原来由藩镇亲随担任的镇将,执掌一县司法治安的权力。开宝六年,禁止藩镇牙校审断州府刑狱的陋规旧习,代以朝廷委派的科举出仕的文官,剥夺了藩镇对州府一般案件的审理权。
  在“制其钱谷”上,太祖主要采取四条措施。
  其一,严禁占留。中唐以来,方镇都掌握地方财赋,绝大部分截留自用,名曰“留使”、“留州”,小部分用以上供奉贡或贿赂朝廷。宋代后周,依然如此。太祖在乾德年间屡下诏令,规定各州所收财赋税课,除留最必要的开支,悉送京师,不得占留。不能支配地方财赋,无异于釜底抽薪,连养病自大的本钱都剥夺光了。
  其二,设置漕司。漕司是转运使司的别称,掌一路财赋收入,以保证向朝廷足额上贡和地方州郡开支充足。乾德三年,太祖最先设立淮南转运使。这一把地方财赋收归中央的重大组织措施,不久就推行到全国诸道。作为朝廷外派的使臣,转运使权势颇大。开宝五年,李符出任京西南面转运使,把太祖亲赐的八个大字“李符到此似朕亲行”书于大旗上,常以自随。
  其三,监临场务。场务是指征收各种商税、专卖税的机构。五代场务多由藩镇差遣牙校管理,不立章法,大肆诛求,成为方镇重要财源。太祖派京朝官监临各处场务,制定条禁,整齐文簿,有关税收直接归公,节度使不再有过问场务税课的权力。
  其四,禁止贩易。五代藩镇常派亲吏前往诸道进行长途贩易,沿途免征商税。宋初,包括少数藩镇在内的数十功臣仍承袭旧风。到太宗太平兴国二年颁布了内外臣僚不得“回图贩易”的诏令,把藩镇经商获利的渠道也给堵死了。
  在“收其精兵”上,太祖主要采取了三条措施。
  其一,选拔精锐。乾德三年(965年),太祖命包括各藩镇在内的各地长吏挑选本道骁勇精兵,补充中央禁军的缺额。同时选拔强悍士兵作为兵样,分送各地照样募兵。后来又以木梃为高下之等,散发诸州依样遴选。这样就使节镇精兵尽入中央禁军,自知在军事上无法再与中央抗衡。
  其二,撤罢节镇。开宝二年(969年)的一天,太祖在后苑宴请王彦超等五位节度使,席间,太祖对他们说:“你们都是国家宿旧,久临大镇,公务繁剧,不是朝廷礼贤之意啊!”王彦超立即心领神会,自求告老还乡。武行德等四节镇却大谈自己攻占的资历,太祖打断他们的话头:“那是异代事,何足为道!”次日,任命他们担任些荣誉的虚衔,却把他们的节度使全给撤免了。这个故事似乎是杯酒释兵权的克隆版,其真实性恐怕也不无问题,也许都与酒筵有关,故而导致后人将两者混为一谈。但太祖撤罢节镇却有其事,其后太宗也撤免了石守信、张永德等七节度。
  其三,文臣代阙。在藩镇因死亡、迁改、致仕等原因出缺,太祖便不再新任节度使,一概由京官权知,而京官毫无例外都是文臣。为了提高取代节镇的知州的权威,他们往往带着中枢职衔权知州府,例如,乾德元年,凤翔节度使王景死,任命高防以枢密直学士权知。太祖以后诸朝,这种情况几乎未见,应是太祖为削罢藩镇所采取的变通办法。
  以三大纲领收藩镇之权,由赵普建议,太祖施行,某些政策至太宗时仍在继续推行,其完成的过程远较罢宿卫典领禁军为长,绝不是一夕杯酒所能完事的。北宋初年之所以能够彻底解决安史之乱以来的藩镇问题,一举割除了长期以来导致政局动荡、社会战乱的毒瘤,虽说其中有内在的历史必然性,但太祖君臣在这一问题上表现出来的政治洞察力和政治智慧,也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方镇太重不过是中唐以来君弱臣强的表现之一,解除藩镇权力也不过是三大纲领付诸实施的一方面的成效。而相权的强弱消长总是直接影响到君权的安危存亡,这类例证在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太祖便举一反三把三大纲领推广运用到分割相权上。
  赵普虽是开国第一功臣,开国之初实际上也承担着宰相的职责,但他直到乾德二年才真正做上宰相。此前四年则由范质、王溥和魏仁浦担任宰相,它们都是后周留用人员。太祖留用他们是为了稳定政局,作摆设看的,一有机会就要折辱他们的权威。
  宋代以前,宰相见皇帝议事,是要赐茶看座的,即所谓“坐而论道”。据说,有一天,范质等人议事时还坐着,太祖说自己眼睛昏花,让他们把文书送到他面前,等到想落座时,座位已被撤去,从此宰相只能站着奏议朝政了。还有一种说法,范质等人因心存顾忌,每事向太祖报告,无暇坐论,赐茶看座之制无形中取消。倘是前一种说法,太祖未免有点小家子气,但宰相见皇帝从坐到站,是从宋代开始的,这是相权下降的标志。
  太祖把原先的相权一分为二,分为中书和枢密院,一文一武,号称“二府”。中书又称政府、东府;枢密院又称枢府、西府。中书即中书门下的简称,是最高行政机构,其长官即宰相,官衔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或平章事),有时也以侍中为宰相,其议事办公场所称政事堂,俗称都堂。
  乾德二年正月,太祖命枢密使赵普取代范质等三人独自为相。太祖此举不过循名责实而已,却犯了一个程序错误。他首先罢免三相,两天后才让赵普拜相。这样,拜相制敕却没有宰相为其署行了。太祖倒有开国帝王不循规矩的气派,对赵普说:你来起草,我给你签署。赵普表示:这归行政部门办,不是帝王的事。最后,还是采纳了窦仪建议,皇弟赵光义以同平章事任开封尹,略当宰相之职,可以署敕。这才解决了难题。
  太祖似乎从这事感到宰相之权太尊太重,四月,便设参知政事,简称参政,是为副相,薛居正和吕余庆为首任参政,协助赵普处理政务。起初,参知政事不能到政事堂与宰相议事,不能掌管中书门下印,甚至不与宰相一起奏事,只是奉行制书而已,地位与宰相相去颇远。
  那时太祖对赵普深为信任,故让其独居相位达十年之久,但后来赵普颇有点独断专行。开宝六年,太祖把参知政事的职权和地位,提升到与宰相接近,他首先命参知政事得入政事堂与宰相同议政事,而后命参政与宰相轮番掌中书门下的相印,押百官上朝班次,用意是防范宰相专擅,分割宰相权力。
  枢密院为最高军事机构,长官为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使,另设枢密副使或同知枢密院事为副长官,资历浅的副长官也称签枢密院事或同签书枢密院事,枢密院多设副长官是为了防止大权垄断于枢相一人之手。枢密院政府长官一般由文臣担任,他们与宰相不在一起办公和奏事,所奏两不相知,皇帝不仅将原属宰相的那部分军事权力划给了枢密院,而且也可以在不同的奏事中,了解全面情况,作出正确裁决。参知政事与枢密院长贰合称执政,他们与宰相一气合称宰执。
  在以枢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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