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纱帘的背后-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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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研究亚洲和欧洲语言。作为一个天生的模仿者,他在文学和语言方面的才能几乎接近于天才。他学习外国语毫不吃力,也用不着刻苦和勤奋,只需自然而然地信手拈来,通过一种记忆怪癖以及眼睛、耳朵和舌头的天赋。他最后声称,除了英语之外,他会说11种语言:汉语、日语、蒙古语、满语、俄语、希腊语、巴利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和丹麦语,其中大部分他自称都能读写。    
    莫理循无论如何都不算天真,事实上,他是一位苛刻的品德法官。他曾警告《泰晤士报》:“我们到这儿,已经雇用了一个因纵火而受到过审判的人(没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他确曾犯下的罪行),另一个家伙已经在大牢里呆了7年,而第三个,则被判决为贪污。”在世界的这个角落,要找到“好帮手”和优秀的特约记者,并不是桩容易事,这也是他为什么对巴克斯如此满意的理由之一。    
    巴克斯马上就动手翻译汉语的消息文章和官方文档,莫理循再将它们编辑成通信或电稿,发给《泰晤士报》。莫理循终于有了自己的北京助手、现场采访记者、翻译和满清秘档专家。


第四部分 逃亡第74节 狡猾的春宫作家(2)

    多亏了巴克斯的通力合作,莫理循才得以终止对毕德格和濮兰德的如此严重的依赖,并且,他对中国事件的口译能力,也因为每天通过巴克斯接触宫廷档案和中文报纸,而大有改观。与持有强烈政治观点的毕德格和濮兰德不同,巴克斯似乎在所有事情上都绝对地漠不关心、不偏不倚、礼貌谦恭。他是完美的抄写员,即便是为莫理循起草他自己的文章(尤其是关涉到朝廷习俗和名人),他也是合情合理。巴克斯有一种特别的才能:在观察到莫理循需要什么的那一瞬间,他能迅速地改变自己。这样说来,他也可能是个神经病,只不过要到很久之后才会表现出来。莫理循从未正是雇用巴克斯,也没有支付过他的工钱。巴克斯阔的很,每年都能收到他老爸寄来的大约300英镑,这在当时可不是个小数目,尤其是在中国,一个人只要不大手大脚,这笔钱就能生活得很好。在他们刚认识的那会儿,莫理循作为《泰晤士报》的通讯记者,一年也不过就挣500英镑,还要从这里面支付那些业务开支,包括招待使馆朋友的晚餐会。这次不涉及金钱的合作,很可能是巴克斯自己曾暗示此意,为的是讨好莫理循,因为他在牛津的时候就惯于这么干。虽说如此,莫理循也还是不断给他回报,通过礼物,通过借钱给他,以及通过让他参与买书的交易,在这些交易中,莫理循得到了那些他认为有价值的中文图书和手稿,这些东西或者是直接来自巴克斯,或者是经他之手。    
    从到北京的那一刻起,莫理循就开始收集珍本中文图书和手稿,再加上关于中国的英文或其他语言的书籍,建造了一座藏书室,以便在自己老了的时候可以卖掉它,充作退休金。因为他不能读中文,所以就只能依赖巴克斯帮助他挑选古代手卷。莫理循不断根据他的朋友的推荐投入大把的钞票。只有巴克斯才能确定这些东西的出处。    
    这种关系的确热情友好,甚至情深意长。他们会一起端坐至深夜,巴克斯翻译文件,莫理循把它们转换成电讯稿。巴克斯在信中这样向莫理循倾诉忠诚:“我亲爱的莫理循,多谢你的注意,请不要费心为我去弄巧克力了,因为我并不需要。”“我亲爱的莫理循,非常感谢你这样友好地送来果酱。当我再见到你的时候,就请让我付账吧。”    
    只要莫理循离开北京,巴克斯总是会特意留下来,坚持为他的朋友兼恩主提供背景材料和流言蜚语(这些都是外国记者的保留节目)。巴克斯成了莫理循的眼睛和耳朵:“我亲爱的莫理循,非常感谢你无比亲切的来信。……我希望你在国内度过一段愉快的时光,并希望你回来的时候看上去比你离开的时候更好。前些天,我正和斯科特主教共进午餐,他对我讲了卜克斯在山东被杀的事4。……到现在为止还在竭力捉拿凶犯,他对此似乎不是很满意。”    
    巴克斯和他的朋友佩奇共用着他在北京城外的家,佩奇是一位见习翻译,在一次选错地方的罗曼史之后,被迫从英国公使馆辞了职。因为阅读莫理循几年前穿越中国的长途跋涉的故事而受到神启,巴克斯和佩奇便一起动身去了蒙古,直到1900年6月才回来。    
    虽然巴克斯是个逃避使馆生活的羞怯隐者,但莫理循却像只公猫一样被使馆所深深吸引。他完全被迷住了,然而却遭到同胞们的排斥,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他压根就不屑一顾。北京是一潭死水,并且也和死水一样聚集了人类的残渣碎片。不过另一方面,莫理循又需要来自使馆同胞的源源不断的信息流,再者说,在一座西方女人的供给十分有限的都城,他也渴望女性的赞佩。“唯一曾经对我表示过爱慕的未婚女子,都是些上了年纪的淘汰产品,满怀渴慕,满嘴假牙,患有消化不良,双手黏黏糊糊……完全不适合谈婚论嫁。”他声称自己尝试过各种办法,从手淫到妓院,前者实在无聊透顶,后者则要小心谨慎。作为一名医生和记者,他认真细致地记录了外国侨民中目前哪些人患有梅毒和淋病。有足够多的男人私下里就这方面的麻烦向他请教咨询过,所以,他对女人的了解比他应该了解的多得多。“G带着氯仿的气味走了进来。他曾经患有腹股沟淋巴肿大,经过……治疗……现在已经好多了。某些中国女士送给他这样的礼物。”    
    一连串无伤大雅的风流事件被他巨细无遗地罗列在自己的日记里。某人跟“梅西”有一手,她是一位美国百万富翁参议员的金发女儿。正带着一个女伴(她的职责名不符实)在远东旅行,“梅西”把自己慷慨地赠献给了莫理循和其他人。她的坦荡率直和他的兴奋激动在他的日记里占满了整整三页。    
    习惯性的(只要她还能记得),每天早晨就会自慰,即使身体不舒服,即使刚刚和一个男人在床上消磨了一个晚上。曾经在旧金山一家法国饭店(名字好像是“母鸡”或“小鸡”或“家禽”或者诸如此类)被……一个医生诱奸了。还怀了孕。……随后去了华盛顿,为的是摆脱这个麻烦……经常跟盖恩斯众议员睡觉。……四次流产。(跟着船长)离开檀香山后,在“西伯利亚”号,一路上自始至终玩着“吻”(这是莫理循对某种性游戏的委婉说法)的游戏。玩过几天之后,就由马丁·伊根接替了。……古德诺夫人告诉(梅西):一旦被一个女人“吻”后,她就再也不会愿意让一个男人“吻”了。如今,她很希望能带个日本少女陪伴她回美国,每天早晨“吻”她。    
    北京的性福生活令他神魂颠倒,他频繁地在自己的日记中记下一些低级庸俗的条目。“和辛博森共进午餐时遇见了布莱顿(赫德的小舅子),他是一位颇受同情的绅士,戴着一顶最绿的帽子,那是中国任何一个戴绿帽子的男人所从未戴过的。”“赴布莱顿的家宴。莉莉(布莱顿夫人)和犹太人辛博森(从他涂改的字迹看,此人叫伯特伦·莱诺克斯·辛普森)——他正患着非常严重的梅毒。……推测起来莉莉大概也患有梅毒。”“希尔夫人和这里大多数男人有一手。她唯一的爱好是和一个男人呆在被窝里。”“露西(格雷,英国使馆医生的妻子)说下辈子要做个女演员,那样她将像一个独立不羁、行为放荡的女人一样,每隔10天换一个情人。”“F和格兰特夫人:格兰特先生进来的时候他们……正在床上:‘滚出去,先生!你怎么敢进来呢,你这个小秃脑袋无赖,’(F说的)他的话差点让格兰特瘫倒在地。”“贾米森告诉我:(美国公使的)速记员走了,娶了一位美国妓女,结果被调到了马尼拉。”“勒让德夫人(她先生是一位法国作家兼医生)在北京的时候被狗咬了,并因此得了狂犬病,她不得不到托木斯克接受巴斯德的治疗。而人们这会儿正打听贾思纳(法国外交官)怎样了?”    
    他是一个对女同性恋着迷的窥淫狂:“她并不喜欢男人,但她那时候爱女人,她爱漂亮的女人。”“她是一个声名狼藉的女同性恋者,被长老会女子学院开除了。”“我知道S夫人和她彼此早就认识,我曾经暗中发现她们在一起。”“或许她雇用那个日本女仆为的是吮吸她,因为许多具有邪恶本能的女人就是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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