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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墙误 作者:魂在江南(凤鸣轩03-07完结)-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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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难看呢!我直起身子,捶打着自己酸痛不已的腰背,皱眉在心里暗暗地抱怨着。
    什么时候才能看到遍野的新绿呢?春天,似乎还有很久很久才会到来!
    从娘家回来已经快一个月了,我也早已经试着开始从一个矜持娇贵的大小姐,慢慢地向一个粗俗勤劳的农妇转变了。
    毫无疑问,我的这种变化,让夫家的人俱是大吃一惊,这些日子,我虽然极力躲着,却仍然时时听得到他们对我赞不绝口。
    原以为娶了个除了好看之外什么用处都没有的娇贵小姐,谁料这个新媳妇居然主动提出要学着织布、种田,做一切普通农妇会做的事,夫家人怎么会不喜出望外呢?
    最近,连那个初见之时神色格外严厉的小叔子,也时常对着我露出赞赏的神色了。
    我后来才慢慢地知道,原来他最初很不待见我,是因为他觉得我是个好看的废物。
    好吧,我承认,原先的我确实挺没用的。我懂的那些诗书礼仪对一个女子来说半点用途都没有;我会的那些刺绣、书画之类,虽然看似高雅,但是归根到底仍然是没用的东西。在庄稼人的眼里,不能吃不能穿的,一律是没有用的。
    一个没用的花瓶,即使出身高贵,即使能给他们家带来巨大的荣耀,他也不会正眼相看么?这个人,竟是有些意思的呢!
    当然,对我的变化,最高兴的人便是我的“当家的”,那个混吃混喝的地痞无赖刘三了。
    他依旧还是时常跟他那帮狐朋狗友吃酒赌钱,甚至渐渐开始夜不归宿,但是对我的态度,却是一天天好了起来,简直已经好到了宠溺的程度。
    我心里多少是有一些骄傲的。这个男人,我原以为他是铁石心肠,想不到他也是能够看得到我的好的。我甚至想,既然此生已注定是他的人,他若能一直这样对我好下去,我倒也不是不可以忍受,一直放任自己这样庸俗下去,为了他收去满心骄矜,做一个真真正正的农家妇人。
    心下胡思乱想着,手中却丝毫未曾停歇,不一会儿便收拾好了不小的一捆干草。我随手掂了掂:差不多了,再多只怕就背不动了。多年养尊处优娇惯出来的身子,毕竟是没有办法跟他们打小就在地里劳作的人相比的,暂时做不到的,我自然也不会勉强自己。
    随意地用衣袖擦了擦额头上密密的汗珠,我直起身子,笑着向旁边的人喊道:“大嫂,你忙着,我先走了!”
    大嫂直了直腰,笑嘻嘻地瞅了我一眼:“哟,这么快?真是奇了怪了,你一个那样柔柔弱弱的人,手脚怎么这么麻利呢?连我这干老了活儿的都给比下去了!”
    “我何曾麻利了?大嫂您就别打趣我了!您又不是看不出来,我根本没您收拾得快嘛!只是再多了我就背不动了,只好偷个懒,早些儿回去啦!”
    大嫂笑嘻嘻地看了我一眼,又看看西山即将落下的太阳,笑道:“别急,你先坐在田埂上歇会儿,等等我,一会儿咱俩一块儿回去!”
    “那好吧,大嫂,您快点啊!”我漫不经心地随意找了一堆看似比较干净些的干草坐下,望着远处那一片落光了叶子的杨树林,又怔怔出起神来。
    …
    谁能说,现在的日子就一定比在娘家痛苦多少呢?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谁能说这不是一种难得的幸福呢?
    至少,每日里忙得脚不沾地的我,如今是再没有工夫觉得无聊、烦闷,也没有多少闲情去伤春悲秋了。
    初试农桑,我需要学的东西简直太多了。幸而夫家人见我有心,都十分愿意教我,倒省了我自己瞎摸索,让我少走了不少弯路。
    饶是如此,在他们随意唤出一个孩子,就能把我眼中天大的难题随手解决掉的时候,我的脸还是时常忍不住发烫。
    一开始,我连拾柴这样简单的小事都做不好。看到自己辛辛苦苦捡了一天的柴草居然都是湿的,根本不能用的时候,我真的时常忍不住想哭的冲动。幸而大家知道我是自幼娇生惯养的,故而对我表现出了极大的包容和耐心,非但不肯流露出半点儿责怪或者轻视的神色,反而都时常劝慰我,变着法儿一边陪我解闷,一边教给我该学的东西。
    这样平淡的相处,也让我最初对贫寒之家的抵触消弭了不少。
    他们只是不懂得富贵之家那些繁琐的礼仪而已,时候久了我才渐渐发现,他们的相处,非但不是我想象的那般粗俗不堪,反而在质朴之中,处处透着些亲切的味道呢!
    好在庄稼地里的活儿,倒都不是很难的。只要有心,见过一两次也便可以轻易地学会了。如今,我已经可以自己拾柴、烧火、喂猪、煮饭,独自去地里的时候,也不会再像刚开始那样轻易地迷路了。
    庄稼人冬日里是没什么事做的,所以我眼下却也还算过得悠闲。只是到明年春里可就忙了。到时候我要学着耕田、播种、施肥、浇水……想想就觉得有些头大。
    好在肥儿说,到时候他可以一直跟在我身边,我不会什么,他便教给我什么——肥儿就是成亲那日躲在新房床下的那个混小子,如今也算是我的儿子了。虽然什么事都要一个小孩子来教,听起来很丢人,可是谁让我什么都不懂呢?
    庄稼地里长大的孩子,无论贤愚,懂的似乎都要比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多一些呢!我那“当家的”老说肥儿是个又蠢又笨、没用的家伙,可是在我看来,他懂的已经很多了。
    一个那样小的孩子,没人管没人问的日子,居然也可以那样混过了好些年,难道还不算了不起吗?我想,若是像我这样生在所谓的钟鸣鼎食之家、自幼只学诗书礼仪的孩子,若有朝一日突然爹不管娘不问了,那是必然要冻饿而死的。这样想着,我就不由得对那个仍旧喜欢每日弄一身泥土回家的孩子添了几分好感。
    虽然我什么都不懂,但是让自己的“儿子”来教,也不算是十分丢人吧?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轻声笑了起来。白捡个比自己小不了几岁的儿子,这感觉实在是……太怪异了。
    “想什么呢,笑得这么开心?”大嫂促狭的笑声忽然在我耳边响起。
    我早已习惯了他们家人不打招呼就开口说话,所以倒也没怎么被吓着。看看天色,太阳已经落山,远处的山峦树林早已笼罩在一片雾霭之中。我起身费力地将先前收拾的一大捆干草甩到背上,笑道:“我算看出来了,大嫂每日不忙到太阳落山是决计不肯回家的!”
    大嫂笑嘻嘻地挑起担子跟在我身后,不依不饶道:“你方才笑的不可能是这个!别想着可以拿别的话来糊弄我!”
    “谁糊弄你了?”我吃力地一步一步向前走着,口中却满不在乎地道:“我只是想我儿子了,怎么地吧?”
    “哈哈哈……”大嫂一个趔趄,险些笑得连背上的柴草担子都扔掉了,“你还真不害臊!你能比肥儿大了几岁啊?就成日家你儿子你儿子的挂在嘴上!”
    “难道不是么?”我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傻小子愿意认我这个娘,我也喜欢那个傻小子,不说是我的儿子,说是谁的儿子?”





    正文 二六、月如眉,炊烟袅袅话夕晖
      更新时间:2013…2…8 10:13:23 本章字数:2545

    虽然跟着大嫂一路走得很急,到家的时候,夜幕还是已经完全降临了。
    若是放在从前,我是断断不敢走夜路的,有人陪着也不行;可是如今,即使让我一个人走在空旷的野地里,我也不会觉得如何害怕了,反倒会觉得万籁俱寂的夜晚很有诗意呢!
    这便是成长么?从一个柔弱娇贵的千金小姐成长为一个可以独立挑起家庭重担的农家妇人,难道竟会仅仅需要这样短的时间吗?
    费力地将背上的柴草担子卸了下来,扔到院中的柴草堆上,我只觉得浑身的力气似乎都已经用尽了,不由得靠在柴草堆上大口大口地喘气粗气来。
    走路的时候不觉得,如今柴草放下了,才发觉双肩早已被绳索勒得生疼,两条腿也好像生生被抽去了筋骨一般,虚弱得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弯下去。
    真是没用呢!远远看着那一边大嫂已经进屋点了灯,屋里屋外脚不沾地地忙碌起来,我不由得自嘲地微微苦笑起来。
    看来想做一个真正的庄稼人,还有好长的路要走呢!明明大嫂背的柴草比我的多那么多,为什么她看起来却是一点儿也不累的样子?
    这一个月里,每天到了傍晚我都会觉得自己快要累得散架了,大嫂老是安慰我说习惯了就好了,可是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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