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四大名捕战天王-第12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也没面子重入江湖。
  “粉肠”原姓陈,名分长。人多戏称之为“粉肠”,他也不以为忤,何况,他也最嗜食猪粉肠。
  但别看而今这陈粉肠邋里邋遢也曾是一介名士。他曾在武林四大世家的“舞阳城”周白宇麾下当过慕僚,舞诵曲艺,笙萧笛琴,无一不精,但就坏在终日夸夸,游说无根,俟周白宇殁,北城不复当年,他便再也找不到明主收容,流落江湖,怀才不遇,这才遁入十八星山,暂时投靠“义薄云吞”。
  他终日无所事事,只善月旦文章、臧否人物,不务正业,但一身“回龙拳”的造诣,却是非同小可。
  他一拳击出,声势过人,但更奇特的是:他的拳还可以中途折返,转了一个大圈,避去敌人锋锐,然后再自死角中猝击敌人,简直不止防不胜防,连接也不能接。
  吃喝玩乐之外,他也自有过人之能。
  阿丙倒是真名字,原姓司徒,全姓名为“司徒丙”。
  这人有个特色,就是喜欢打架。俗称这种人为“五行欠打”,他就是喜欢打人──不打人,给人打也行。
  他平素无事,就喜欢撩事生非,非逼得人动手跟他打架不为乐。如此一生打下来,足足三十五年,他以实战经验丰富而成为武林中一等好手,但也因此给人群起而攻之,逐走江湖,遁入十八星山,躲进“义薄云吞”,成了言尖手上一名小厮。
  他来到这儿,依然死性不改,挑衅挑战如故,除了“大胃”之外,这儿几乎每人都跟他交过手,打过架。
  “大胃”原姓王,原名大维,因为太贪吃,而一天进食至少十二三次,次次食量惊人,故人皆称之为“大胃”。
  他的确是“大胃”,他的胃也特别大。他的脾气好,不与人斗,但千万不要与他争食、抢食。他只好食,若在食物上跟他过不去,他可是寸步不让。司徒丙就是天生不爱吃,人也骨瘦如柴,故尔跟王大维没有相争的理由;别的事,这王大胃都让着他,故尔打不成架。
  有一次,他跟入住避难的武林大豪“蝙蝠神君”华矛为了争一块小小的虾片,竟大动干戈,这就见出了他的实力,他连施“横行枪法”、“横尸棍法”、“拦腰杖法”、“波涌桨法”,把华矛华老太爷和他十七名助拳的高手全都砸出打出“十八星山”去。
  虽然,为这件事,他给言尖夫妇狠狠的责罚了一顿,到现在膝盖还瘀了一块大青的,肿了一大片紫的,几乎也没给言氏夫妇赶出“义薄云吞”去。
  事实上,没把王大胃和司徒丙二人踢出“义薄吞云”,或者索性流放到黑龙江、满都加尔去,言尖夫妇也颇感“后悔”。
  盖因“大胃”一个人吃足十二三人的食量,有段时候,因山道坍方,粮食运输一时接不上,他才饿了两个时辰,便一口吃掉了自己两只手指。
  有天夜半,跟他同睡的“粉肠”忽然觉得床铺湿漉漉的,一摸,还以为是“大胃”撒尿,细看,几乎没给吓死:
  原来一手都是血。
  再看,陈粉肠可真个三魂吓去了七魄,以后都不敢再跟王大胃同床了:
  原来他在吃肉。


  ──一块鲜血淋漓的肉。
  生食。
  他一面吃着,一面十分滋味的望着陈粉肠,哈哈的笑。
  粉肠只觉毛骨悚然。
  他手里还有一把刀。
  尖刀。
  他的右腿裤管特高,鲜血直冒,汩汩流着,他也不以为意:
  他口里那块肉,就是这样给他割了下来,现场生吃。
  ──敢情他睡到夜半,饿了,看见自己腿肉肥美,就割下来嚼了一块。
  但粉肠可吓得眼绿耳屈鼻子歪:万一他真的禁不住饿疯了,对自己身上的肉也打起主意来,这还有命在?!
  是以,“粉肠”对这号人物“置”而远之,并见查叫天也有外号作“叫天王”,于是也戏称他为“大胃王”。
  不过,吃归吃,就算大胃王饥不择食到了:你给他一粒蛋,他会连壳都一并儿吞到肚里去;你若予他一条香蕉,他也会连皮送入他口里边。
  但他还是不吃人。
  ──宁吃自己的肉,也不伤害其他的人。
  这对言氏夫妇而言,成了不赶逐此人的最大借口──同时,也是最完满的理由。
  何况,除了太贪食之外,大胃王实在是一个很好的帮手:
  他什么事都肯做、愿做、也做得好,且不要报酬─除了给他顿好吃的之外。
  司徒丙就不一样了。
  他是无缘无故也撩是斗非,迫得人非要与他动手打架不可。
  他好打──一天不打架,他仿佛就全身发痒,痒得无技可搂、无处可依。
  对这种人,言尖可制他不住了,要不是温八无给他先下了帖“降风头下火势五痹散”,恐怕言尖早就对他动上了手,轰出了他的“迷城迷踪黑煞手”了。
  司徒丙毕竟仍是有忌讳的,所以他也不是见人就打:至少,无辜的客人,还有不诸武功的人客,以及小孩妇女,他一概不打。
  只是,他仍太好战了,总要想出不同的方法来与人(乃至“迫人”)同他过招,以致他连“不是人”的也得千方百计与之交手。
  他曾用头与牛角对撞。
  还跟狒狒比赛爬树攀藤。
  跟鱼比泅泳。
  他甚至跟蝮蛇对噬──他爬在地上,手足一概不用,只用口咬,盖因如果他施拳脚动真力,什么野牛、蟒蛇、马猴,哪样会是他对手?这样胜之,不但不武,简直无瘾,是以司徒丙坚持用对之所“长”(包括尖齿、倒刺和尾巴)来与对方“交手”。
  他自得其乐。
  这些奇人异士,纷纷先后到“义薄云吞”来避难,久而久之,索性便不走了,留在这家客店,成了伙计。
  也成了言尖夫妇的得力帮手。


  孙青霞一听这几人的外号和名字,初不为意,随而马上联想起好些江湖上的传言,以及这几年有几位武林高手陡然“失踪”了的轶事,不禁道:
  “原来他们都窝在这里,而且都当了你的伙计。”
  言尖摇首也摇手不迭:“不是当我的。”
  孙青霞笑道:“你不是这儿的老板吗?”
  “大家都以为是,”言尖居然道,“其实不是。”
  他满怀感触的望向那书着“义薄云吞”四字的酒帘,道:
  “就是这话儿──它才是我们大伙儿的主人。”
  风流 … 第七回 有人快乐有人仇
  孙青霞望着那“义薄云吞”四个字,也良久未语。
  院子里,一棵花树开得奇大、奇壮,但又出奇的凄美……
  花落如雨。
  一地花红。
  天亦渐阴,雨霏霏下,骤雨中仍见阳光。
  这时候,院外居然走过了一只猞猁。
  ──就好像一个人负手踱步走过他家院前的一般信步而过,且状态悠闲。
  门前有许多狗。
  门外也有许多犬只,不知从何而来,所为何事,但对这猞猁,都如同视而不见,吠也不吠上一声。
  孙青霞看着看着,也似很有些感触起来了。于情却道:“我早着粉肠和西瓜特别关照二位姑娘的事,小花还闹着跟他们一道玩呢。”
  言尖听了,好像不甚高兴:“小花也一道作啥?你又不是不知道,她那个……”
  他指了指自己的脸袋,但没有把话说下去。
  于情也似有点不高兴,但不敢明着拂逆她丈夫的意思,只幽幽的说:
  “小花就这样子,你若连朋友也不让她交,只怕来日更──唉!”
  言尖也叹了一声,岔开话题,问:“那么,老丙和大胃王呢?”
  于情利落的道:“这几天只怕有事,我已告诉他们好好看着,并通知了还住着的十一伙人家中那六伙会武的,好生提防。”
  言尖倒不满意:“惊动他们作啥?还一定有事哪!这样张扬了开来,若只是一场虚惊,那就不好交待了。”
  于情啐了她丈夫一口:“看你,仿佛还巴望着有事发生哪!我看,你和阿丙一样,不是技痒就是身痒,不然就是手痒了。”
  然后又转向孙青霞释疑地道:“我们得高人杖荫,在这儿开爿店了,自食其力,兼善他人,这正是有人快乐有人仇的事。我们算是帮了些人,但自然也得罪了些人。事实上,帮的人越多,得罪的人也就越多了。帮人的忙愈大,帮的人愈重要,得罪的人也更可怕,更惹不得了。”
  这个道理孙青霞明白,而且还很明白,所以他接道:“所以你们救得‘鬼仆神鞭’梁道姑,就得罪了任劳任怨。你们从‘一线王’魔掌下救了‘一哨大侠’何半好,又结怨于‘流氓军’。你们收容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