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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枭雄-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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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庆愣住了,他练武三年,还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放在树洞的衣物和小包居然没了。
  他蓦地转头,向远处那群骑马人望去,只见百步外,那群骑马男子中有人拿根竹竿,竹竿上正挑着他的衣服。
  元庆心中焦急,拔足追去,可刚跑了几步,他便从地上拾起装早饭的布包,这个布包跟了他三年,是他婶娘在灯下用他的旧衣服一针一线缝出来的,那曾密密麻麻经让他感到无比温馨的针脚已被马蹄踩得肮脏不堪。
  还有三个馒头也被扔在地上,被马蹄踩烂,这是婶娘昨晚特地给他准备的早饭,婶娘的一番心血就这样被这群浑蛋践踏了。
  一股怒火在元庆的心中燃起,他捏紧刀柄,拔足之时却本能地犹豫一下,对方是三十几人,个个高马长剑,他只是一个八岁少年,这般去争斗,只怕衣服要不回来,反受其辱。
  就在这时,他忽然若有所感,一扭头,在树林深处的五十步外,他师傅张须陀不知何时到来?正冷冷地看着他,他的两道目光冷得就像冰箭一样,直戳元庆的内心,让他无比羞愧,也激发了他内心的勇烈。
  大丈夫临战怯敌,何以为大将?他狠狠一咬牙,拔足追了上去。
  ……
  元庆今天遇到的是一群有名的京城游侠儿,游侠儿也就是后世的地痞流氓,而且这是一群身份特殊的人。
  为首之人是上柱国刘昶之子,刘昶是皇帝杨坚的故交,十分受宠,他家教不严,养出一个飞扬跋扈的儿子。
  他儿子叫做刘居士,在京城恶名昭著,欺男霸女不用说,他最喜欢做的一件事,便是在大街上将那些高大健壮的官宦子弟猎到自己家中,用车轮套在对方脖子上,然后一顿棍棒乱打,快被打死仍不屈服求饶者,他便称之为壮士,与他交友,成为他的党羽。
  他现在的党羽已经有近三百人,几乎都是公卿大臣子弟。
  今天是正月初四,有不少年轻男女会结伴在新年期间前来曲江池畔感受冬天的湖景。
  刘居士和他的三十几名兄弟当然不是来赏景,他们是来猎人,这个时候曲江池畔的游人不会多,一些热恋中的年轻男女喜欢躲在人烟稀少处卿卿我我。
  刘居士最喜欢做这种事情,把这些恋人抓住,美其名曰:捉奸,把他们衣服剥光,捆绑起来凌辱亵玩。
  他刚才从元庆练功的僻静处经过,就是来找热恋中的男女,没找到猎物,他的一名手下却发现了树洞中的衣物。
  他们元庆的衣服当旗帜,挑在竹竿上哈哈大笑。
  “大哥,这把黄罗伞盖感觉如何?”
  刘居士身材魁梧强壮,约二十五六岁,长得一脸横肉,相貌凶狠,他回头瞥了一眼元庆的衣服,嘿嘿一笑,“我说小六子,你有本事给我弄顶真的黄罗伞盖来,别他娘的拿着叫花子衣服来损我。”
  “大哥,太子上次不是说赏你一顶黄罗伞盖吗?就怕你不敢打。”
  “我怕个屁,难道老子就不能当皇帝吗?”
  刘居士仰头大笑起来,忽然,他笑声嘎然停止,惊讶地望着前方,只见前方十步外站着一个半大小子,光着身子,手中拎一把刀,凶悍地盯着自己。
  他对这野小子倒有点兴趣,在马上笑问:“小子,你是想拜爷爷我为师吗?”
  他回头和众人对望一眼,一起大笑。
  “把衣服还给我!”元庆一指竹竿上的衣服,冷冷道。
  “哦!原来这身猴儿衣是你的,我真不知道,我还以为是从哪只野猴子身上扒下,塞进树洞里。”
  刘居士忽然做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他指着元庆大喊,“我明白了,原来你就是只野猴精!”
  众人再次轰然大笑。
  “把衣服还我!”元庆依然冷冷道。
  刘居士心中惊异,这少年竟然不受他的一点影响,要是别的孩子早跳起来大喊,‘我不是野猴子’,这少年对他的讥辱置若罔闻,倒是有点名堂,他眼睛眯了起来,回头问:“你们谁想去耍猴?”
  “我去!我去!”
  所有人争先恐后举手,刘居士一指挑竹竿的男子,“小六子,野猴衣是你发现的,就由你去吧!给爷爷耍得好看点,有赏。”
  叫小六子的男子翻身下马,从马上抽出剑,晃动晃动肩胛骨,他年约二十岁出头,身材又瘦又高,像根竹竿,走上前上下打量一眼元庆,回头笑问:“大哥,你想看猴子倒立,还是看猴子学狗爬?”
  刘居士摸着鼻子盯住了元庆的自制内裤,他还没有见过这种短裤子,便嘿嘿一笑,“我想把他变成一只母猴子。”
  “这容易,大哥看我的!”
  瘦高男子舞出一个剑花,剑势凌厉,向元庆的下身要害削去,目标非常明确,但元庆并没有还手,而且有点笨拙又慌张地向后连退几步,就像运气很好一样,正巧躲过一剑。
  他已经看出来,这个小六子下马时步伐虚浮,出剑虽快,但上下左右全是破绽,而那个领头之人虽然刻毒,但他骑马的气势和其他人明显不同,是一个武艺不错之人。
  这个人之所以让手下出手,其实也是想看看自己的底细,元庆离他略近,所以要退几步,就是要让这个小六子挡住此人的视线。
  果然,众人见元庆动作笨拙,都轰然大笑,惟独刘居士眉头皱一下,喝道:“小六子,小心点!”
  他虽然也没有把元庆这个半大小子放在心上,但手下刚才那么凌厉一剑刺出,居然被这小子躲过,尽管是动作笨拙地躲过,但还是让他有些生疑。
  但小六子却丝毫没把元庆放在心上,元庆的笨拙和慌张把什么都掩盖住了,他哈哈一笑,“大哥好好看着,我这一剑将他的话儿剜下来!”
  他嗖地又是一剑削去,又快又狠,只是他的角度正好挡住众人视线,大家都看不见元庆怎么抵挡这一剑。
  元庆的脸上露出一丝冷酷的笑意,身子一扭,反手一刀,疾快如电劈去,只听见一声凄厉的惨叫,血箭飞起,一截血肉模糊的短肉落在地上,众人都以为是小孩的小话儿被削掉,但惨叫声却不对,竟是小六子发出。
  长剑当啷落地,小六子握着手跪倒在地,手上鲜血直涌,他浑身颤抖,一头栽在泥土上。
  众人这才发现地上那截血肉模糊的短肉不是小孩的话儿,而是小六子的右手大拇指。
  众人都大惊失色,一时呆住了。
  “好小子,竟敢在爷爷面前装傻!”
  刘居士跳下马,抽出他的刀,一步步向元庆逼去,大拇指被斩断,等于终身不能用剑,这小子太狠毒,他却忘记,如果元庆话儿被削,那就得进宫。
  “大哥,你要给我报仇啊!”
  小六子倒在地上哭嚎,刘居士恨恨骂道:“嚎个鸟,老子提醒你要小心,你自己不听话,滚一边去!”
  小六子抓起地上的大拇指,连滚带爬到一边去,刘居士倒提刀,左手虚掌向前,右臂拉开,倒提着刀,脚下走着弓步,围着元庆打转,一双恶眼上下寻找对方的破绽。
  后面众人见首领竟这样如临大敌,脸上的不屑表情都消失了,全神贯注望着他们。
  元庆咬了一下嘴唇,暗叫一声幸运,擒贼先擒王,他就怕这个首领不下来,直接招呼众人在马上一齐砍他,看来这浑蛋还颇有几分义气,不愿以多凌少。
  他一伸手道:“我击败了瘦子,先把衣服还我!”
  “不用着急!”
  刘居士眯着眼阴笑一声,“把我击败了,我赔你十身衣服。”
  他已经找到了元庆的弱点,自己身高六尺,使用十斤重刀,而对方身高不过五尺,刀只有五六斤,自己的力量要远远强于对方,虽然他没看见小六子的拇指是怎么被砍断,但他可以推测,一定是对方仗着身体小巧灵活,再加上小六子轻敌,才被对方抓住机会。
  既然身高力大是他的长处,他就要利用这一点击败对方,然后再好好收拾他,如果这小子能承受自己的折磨,让他替代小六子也无妨。
  但刘居士却不知道,元庆的五斤刀只是在水底训练用,真的临战作战,元庆至少也要用十斤刀。
  远处树林深处观战的张须陀却有了一丝担忧,他也认出了和元庆对战之人,竟然是彭国公刘昶之子刘居士,此人凶名昭著,连公卿大臣、后妃公主见他都害怕,皇上重刘昶旧情,迟迟不肯加罪于他,如果元庆伤了他,恐怕后果很严重,如果不伤他,又担心元庆有性命之忧。
  张须陀翻身上马,摘弓取箭,他准备出手了。
  可就在这时,刘居士却突然发动,一刀向元庆的脖子横劈而来,气势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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