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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神之妻 [美]谭恩美-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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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特别来劲,老是不停地谈这个问题。她年纪不轻了,大概已经有三十了吧,人也长得不漂亮。”
  胡兰说舞会定在美国俱乐部举行,这个疯女人也要去。美国人邀请中国飞行员参加,也可以带夫人和女友去。我们当然要去!舞会上还有音乐──留声机和唱片──,还有许多好吃的,以及尝起来像苏打水的威士忌潘趣酒,让大家跳得更疯些。
  我记得舞会那一天,正好是1941年的圣诞节,也就是日本飞机又一次来昆明投弹后的第四天。但这次美国志愿部队把日本人赶走了。
  那么多年来第一次打了个大胜仗!大家都跑到大街上奔走喊叫,向机头上涂有鲨鱼牙齿的美国战斗机欢呼。锣鼓喧天,爆竹四放,汽车喇叭齐鸣,就像过新年似的。所以或许我们大家跟那位教师差不多,都有点疯疯癫癫了。
  我们一走进美国俱乐部,就听到震耳欲聋的音乐。放的是敏教过我的那支曲子,我们管它叫“空中邮车”,非常活泼。文福打着响指,眼睛望着前面的什么东西笑着。已经有人跳起来了,女孩子的高跟鞋格格响,美国人的大皮靴踩在地板上,发出柔和悦耳的声音。
  即使那女教师在场,我也不认得。在场的中国姑娘全疯了:大学生、教师、修女,还有不少从全国各地飞来的──大家全都想跟美国人跳上一曲。谁知道她们是怎么找到这地方的。谁知道她们身上穿的西式晚礼服是从哪儿搞来的──粉红的、碧绿的、黄色的、缀花的,许多人穿着拖地的长裙子,上身几乎一丝不挂,胳膊和肩膀全露在外面。可她们就这样与那些人高马大的外国佬跳着,把飞行帽戴在新烫的头发上,做出各种各样可笑的样子。
  当然美国俱乐部不是一个真的夜总会,只不过是一个大仓库。白天,美国志愿兵拿它当大会议厅用。为了举行舞会,地上已经打了许多道蜡,所以虽然是水泥地,却像大理石般闪闪发光。长条椅都被推到一边去了。长条桌上摆了一个个点了蜡烛的小盘子,本是夏天用来驱赶虫子用的。那时只有这种蜡烛还能买到。
  屋顶和墙壁上,全都挂满了美国人用纸做的装饰品──树啦、糖果啦、蜡烛啦,还有其他各种各样色彩鲜明的图形。它们并不十分有趣。但家国说,这些特别的圣诞节装饰品,是仰光的传教士和红十字会的姑娘专门做好,用飞机穿过缅甸山峰运来的。我们知道这趟旅行是很危险的,即使运送重要的军用物资也是如此,于是我们重新用敬佩的眼光观赏这些美国圣诞节装饰品。红十字会送的是一棵圣诞树,文福说这是正宗的美国树,他以前在杂志上看到过照片。在我看来,这棵树看上去跟当地的灌木差不多,只不过削成了圣诞节的样子罢了。树上挂满了贺卡、红缎带、白棉球,还有看上去像是用白的莲子穿起来的长长的项链。树下有几百只大的红口袋,可以挂在身上,里面放着用锡纸包的巧克力或糖果,用缎带扎起来了。我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因为胡兰一连拿了四袋,每次都说是美国人鼓励她多拿的。
  文福告诉我,他是好多年前在上海的夜总会里学会跳舞的。我知道他很想在我面前露一手。但我马上就看出,他什么也不懂!没有节奏,没有技巧,舞步也不正规,根本就不会跳!哪比得上敏,跳起来就像风中的柳枝。文福带我转圈,转得很厉害,我觉得手臂都要被他拉脱臼了。最后他很笨拙地带我转圈,弄得我一只高跟都掉了。我突然感到像被子在跳舞,一脚高,一脚低。文福只好把我放开了。
  我坐在椅子上,看文福钻进姑娘堆里,她们全都打扮得很漂亮。
  他指指自己的制服,一位姑娘就哧哧地笑了。我把脸别过去。他想调情,我才不在乎呢。
  然后我就看胡兰和家国跳。他俩的肩膀靠得很紧,但胡兰的步子迈得太大,一只脚和另一只脚踩的是反方向。家国紧紧搂住她的粗腰,然后摇一下,好像这样就能使她脚步配合得好一点。他好像在责备她,可她却在笑。我望着他们,心想,不知道胡兰是否能实现她的愿望,家国是否能做她的好男人。这时她看见了我,向我招招手,挣脱了她丈夫。
  “如果一定得跳舞才能救我们的命──那就让大难全落在我们头上吧。”她说着坐下,捡一张纸树叶给自己扇风。“你见到她了吗?”她问。
  “谁?”我说。我正把掉下的高跟塞进鞋子里去,然后使劲蹬脚让钉子进去。
  胡兰俯下身,“当然是说那个教师呀,穿蓝衣服的。她把眉毛全拔光了,然后重新画上去。”
  “她在哪儿呀?”我问道。一面瞧瞧四周。
  “她正在放食品的桌子边,和另一个美国人调情呢。我们过去看看吧。”
  但我们到了桌子边,没找到一个疯女人。胡兰倒是发现了她想吃的东西,精美的美国点心,也是传教士从很远的地方空运过来的。老实说,我也很想尝尝这些历经危险、长途跋涉运来的食品。于是我把三种不同味道的点心全尝遍了。第一种是很软的馅饼,名字从颜色而来,叫褐色果仁巧克力馅饼,甜得我牙齿都疼了。第二种是挂在圣诞树上的像项链一样的东西,爆玉米,又硬又脆,我的口水都流出来了,想一饱口福。然后我又吃了一点上面涂有可怕的东西的小饼干,胡兰也吃了,以为我这块已经坏了,其实不是,这是我们第一次尝到奶酪的味道。
  这时我和胡兰注意到有个很不寻常的人。有个中国人围着每张桌子转来转去,跟美国的和中国的飞行员说话,用西方方式握手。他长得和美国人差不多高大,精力充沛,态度友好。更怪的是,他身上穿的是一件美式制服。他向我们走过来的时候,胡兰很粗鲁地问他,“喂,你身上穿的美式制服是哪儿搞来的?”──好像在说是他偷来似的。
  但那男的仍然笑着说,“我是美国人。”他用中文说,“美国出生的。”然后他就用英语很快地说了起来,说到了他的父母亲和他出生的地方。胡兰惊讶地笑了起来,然后说他的英语很地道,不像牛仔说的。当然她是用中文说的。
  但我开口用英语说了,那男的和胡兰都吃了一惊:“我以前在上海学过英语。”
  他就用英语问了我不少问题。
  “不,不,”我用中文回答,“‘学过’不一定就会说。我很调皮,是个坏学生。修女们不得不拼命为我祈祷。”
  他笑了,“那么,上帝回答她们的祈祷了吗?”他用中文问。
  我笑着摇摇头,“可我懂的英语够我用的了。我看你外表像个中国人。可听你说话,又完全是个外国人。”
  那人又笑了。“上帝啊!”他用英语说,然后又改用普通话向我道谢。再后来呢──哇!──他又说起广东话来了,接着又换了几种少数民族方言,然后又换了日语。
  “你换外语比留声机换唱片还轻松!”
  “哎哟!’湖兰取笑说,“敢情你是个间谍哪,不过我们不知道你是哪国的间谍。”
  那人从皮夹里掏出身份证,然后解释说,他是美国情报部的,帮助美国志愿兵和中国空军做翻译工作。“这工作并不难,”他谦逊地说,“比方,你们有个飞行员想对美国人说谢谢。”他指指我们面前墙上的一条标语,“我就告诉他写这些字。”
  “上面说些什么呀?”胡兰问。
  “‘呼啦,美国佬。’”
  “这是什么意思呢?”我问。
  然后这个既是中国人又是美国佬的男人看着我,足足几秒钟没说话,仿佛拼命在想怎么把意思准确地翻出来。最后他终于说了,“这话的意思是你高兴得大吃一惊,高兴得你无法用平常的话来表达这种感情。”
  当他这么说的时候,我感到他已经把我内心深处最隐秘的愿望表达出来了,就是总有一天我也会被这种幸福之感所捕捉,就像鱼落在网里一样。
  突然我感到我和他靠得太近了。房间很拥挤,我想往后靠到墙壁上,就在这时我的鞋跟又掉了,我刚要摔倒,这男人伸出胳膊把我抱住了。
  这就是我碰上吉米·路易的经过──是的,他就是你父亲!你想象得到吗?我明明是去找那个爱美国人爱得神魂颠倒的女教师的,可反倒发现了一个爱我爱得神魂颠倒的美国男人。
  多年后,你父亲还当着他的美国朋友的面宣称:“我一见她就坠入了爱河。而雯妮呢,只不过坠在地上而已。可那有什么关系,我把她抓住了。”他就是这样的,很有魅力,很风趣。还记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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