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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全译-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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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此夷:我国古代对北方各民族的泛称。橐(tu¥驮)离国:汉代北方民族建立的一个国家。(2)猪溷(h)n混):猪圈。
  (3)嘘(x&虚):缓慢地出气。
  (4)畜(x)蓄):留养。
  (5)淲(bi1o彪):《后汉书·东夷列传》作“■(s9斯)”,可从。掩淲水:古河名。李贤注:“今高丽中有盖斯水,疑此水是也。”“盖”与“掩”,“斯”与“■”,音相近,故李说近之。
  (6)夫(f*扶)余:古族名,亦称扶余;凫臾。西汉时建国,在今松花江中游平原上,以今农安为中心南到今辽宁省北边,东接挹娄,北至黑龙江。五世纪末,居地被勿吉人所占,只得分散迁移。  
  (7)以上事参见《后汉书·东夷列传》。
  【译文】
  北方橐离国王的侍女有娠妊,国王想杀她。侍女解释说:“我肚子里有团气大得像只鸡,从天而降,所以我怀了孕。”后来生下孩子,丢在猪圈中,猪用口中之气慢慢地呵他,没有死。又移放在马栏中,想让马踏死他,可是马又用口中之气缓缓地呵他,竟活了下来。国王疑心以为是上天的儿子,就命令他的母亲把他当奴隶收养起来,起名叫东明,叫他牧牛放马。东明的箭射得很好,国王害怕东明夺去他的国家,想杀死他。东明就逃跑,一直向南到了掩淲水,用弓击打河水,鱼鳖浮出水面架成桥,东明得已渡过,之后鱼鳖解散,追兵无法渡河。于是就在夫余建都称王,所以北方有个夫余国。东明的母亲最初怀孕时,看见气从天降,等生下来,抛弃了他,猪马用气缓缓地呵他才活了下来。长大,国王想杀他,追到河边,他用弓击打河水,鱼鳖就为他架起了桥。可见,天命不当他死,所以有猪马拯救;命该在夫余建都称王,所以有鱼鳖架桥援助。
  【原文】
  9·7伊尹且生之时,其母梦人谓己曰:“臼出水(1),疾东走,母顾(2)。”明旦,视臼出水,即东走十里,顾其乡皆为水矣(3)。伊尹命不当没,故其母感梦而走(4)。推此以论,历阳之都(5),其策命若伊尹之类(6),必有先时感动在他地之效(7)。
  【注释】
  (1)臼(ji)旧):舂米用的石臼。
  (2)母:递修本作“毋”,可从。《吕氏春秋·本味》作“毋”,可证。
  (3)以上事参见《吕氏春秋·本味》。
  (4)走:离去。
  (5)参见《淮南子·俶真训》。
  (6)策命:君主封后妃、侯、王、将相、大臣的命令称做“策命”。
  (7)在:根据文意,疑“去(厺)”形近而误。
  【译文】
  伊尹快要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梦见有人对自己说:“石臼冒出水来,赶快朝东边跑,不要回头看。”第二天早上,她看见石臼里果然冒出水来,马上朝东跑了十里,回头一看她住的地方,完全被水淹了。伊尹命不该被水淹,所以他母亲感受梦的启示而离开。按这来推论,历阳城中,那策命像伊尹一样的人,一定会有事前感动让他们躲到别处去的预兆。
  【原文】
  9·8齐襄公之难(1),桓公为公子(2),与子纠争立(3)。管仲辅子纠,鲍叔佐桓公。管仲与桓公争,引弓射之,中其带钩(4)。夫人身长七尺,带约其要(5),钩挂于带,在身所掩不过一寸之内,既微小难中,又滑泽铦靡(6),锋刃中钩者,莫不蹉跌(7)。管仲射之,正中其钩中,失触因落(8),不跌中旁肉。命当富贵,有神灵之助,故有射钩不中之验。
  【注释】
  (1)齐襄公:春秋时齐国君主。公元前697~前686年在位。后被其堂兄弟杀死。参见《左传·庄公八年》。
  (2)桓公:参见3·2注(12)。
  (3)子纠:公子纠,齐襄公之弟,齐桓公之兄,曾与桓公争君位。失败后,奔鲁,不久被鲁君杀于笙渎。
  (4)以上事参见《史记·齐太公世家》。
  (5)约:缠束。要:同“腰”。
  (6)泽:明亮。靡:细腻。
  (7)蹉(cu#搓)跌:失足跌倒。比喻差错,失误。这里指从带钩上滑到旁边去。
  (8)固:随着。
  【译文】
  齐襄公被害,桓公成了公子,与子纠争夺立为君主。管仲辅佐子纠,鲍叔牙辅佐桓公。管仲跟桓公争,开弓射箭,定要射中桓公腰带上的钩。人身高七尺,带子缠在腰上,钩在带上挂着,钩在身上占的地方不会超过一寸,既微小难中,又光滑锐密,锋利的箭头射中带钩的,没有不滑落到旁边去。管仲射箭,正射中桓公的带钩,箭碰着带钩随即跌落在地,没有误中钩旁的肉。桓公命该富贵,有神灵的帮助,所以有射钩不中的应验。
  【原文】
  9·9楚共王有五子(1):子招、子圉、子干、子皙、弃疾(2)。五人皆有宠,共王无適立(3),乃望祭山川(4),请神决之。乃与巴姬埋璧于太室之庭(5),令五子齐而入拜(6)。康王跨之(7);子圉肘加焉(8);子干、子皙皆远之;弃疾弱,抱而入,再拜皆压纽(9)。故共王死,招为康王,至子失之。圉为灵王,及身而弑(10)。子干为王,十有余日;子皙不立,又惧诛死(11),皆绝无后。弃疾后立,竟续楚祀,如其神符(12)。其王日之长短,与拜去璧远近相应也。夫璧在地中,五子不知,相随入拜,远近不同,压纽若神将教跽之矣(13)。
  【注释】
  (1)楚共(g#ng工)王:春秋时楚国君主,公元前590~前560年在位。
  (2)子招:又作“子昭”,即楚康王。公元前559~前545年在位。圉:《史记·楚世家》和《十二诸侯年表》都作“围”,可从。子围:即楚灵王。公元前540~前529年在位。子干:又称“子比”。灵王死后,被立为王,很快被其弟弃疾逼迫自杀。子皙:曾作楚国令尹,后被其弟弃疾逼迫自杀。弃疾:名居,即楚平王。公元前528~前516年在位。
  (3)適(d0敌):通“嫡”,正统,正宗的继承人。
  (4)望:古代祭名。指对山川之祭。
  (5)巴姬:楚共王的宠妄,璧:玉器名。平而圆,中央有孔,边比孔大一倍。太室:太庙的中室。
  (6)齐(h1i斋):通“斋”,斋戒。
  (7)康王:即子招。跨:跨越。
  (8)加:这里是压的意思。焉:指代词,相当于“之”。
  (9)纽:指玉璧上穿丝绳的纽。
  (10)身:地位。这里指即位。弑(sh@士):古代臣杀君,子杀父叫弑。
  (11)惧:递修本作“俱”,形近而误,可从。
  (12)符:祥瑞的征兆。以上事参见《史记·楚世家》。
  (13)将:扶,持。跽(j@计):跪。
  【译文】
  楚共王有五个儿子:子招、子围、子干、子皙、弃疾。五人都受到庞爱,共王还没有立继承人,于是举行望祭,祭祀山川,请神来决定。就与巴姬在太室的院子里埋下玉璧,叫五个儿子斋戒之后进去朝拜。康王(下拜的位置)超过了玉璧;子围的手肘压在埋璧的地方;子干、子皙离玉璧都较远;弃疾年幼,抱着进去,二次下拜都压在埋玉璧纽的地方。所以共王一死,子招做了康王,传到他儿子就失掉了王位。子围做灵王,等到即位就被杀了。子干做五十多天,子皙还没有受封,又同时被杀害,都绝代无后。弃疾最后即位,终于延续了楚国的宗祀,正像他得到神降的吉祥征兆一样。他们五人做王时间的长短,与下拜时距离玉璧的远近相应。玉璧埋在地中,五个儿子都不知道,一个跟着一个进去朝拜,各人距离埋玉璧地方的远近不同,独弃疾压在玉璧纽上,就像神扶持着教他跪在那里似的。
  【原文】
  9·10晋屠岸贾作难(1),诛赵盾之子(2)。朔死(3),其妻有遗腹子,及岸贾闻之,索于宫(4),母置儿于裤中,祝曰:“赵氏宗灭乎,若当啼(5);即不灭,若无声。”及索之而终不啼,遂脱得活。程婴齐负之(6),匿于山中(7)。至景公时(8),韩厥言于景公(9),景公乃与韩厥共立赵孤,续赵氏祀(10),是为文子(11)。当赵孤之无声,若有掩其口者矣。由此言之,赵文子立,命也。
  【注释】
  (1)屠岸贾:春秋时晋国大夫。晋灵公时受宠,景公时为司寇,作乱,擅领诸将在下宫杀了赵盾全家。作难:作乱。
  (2)赵盾:春秋时晋灵公的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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