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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全译-第3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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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81·13尧老求禅,四岳举舜。尧曰:“我其试哉!”说《尚书》曰:“试者,用也;我其用之为天子也。”文为天子也。文又曰:“‘女于时,观厥刑于二女。’观者,观尔虞舜于天下,不谓尧自观之也。”若此者,高大尧、舜,以为圣人相见已审,不须观试,精耀相炤,旷然相信。又曰:“‘四门穆穆,入于大麓,烈风雷雨不迷。’言大麓,三公之位也,居一公之位,大总录二公之事,众多并吉,若疾风大雨。”夫圣人才高,未必相知也。圣成事(11),舜难知佞,使皋陶陈知人之法(12)。佞难知,圣亦难别。尧之才,犹舜之知也。舜知佞,尧知圣。尧闻舜贤,四岳举之,心知其奇,而未必知其能,故言:“我其试我(13)!”试之于职,妻以二女,观其夫妇之法,职治修而不废,夫道正而不僻。复令人庶之野(14),而观其圣,逢烈风疾雨,终不迷惑。尧乃知其圣,授以天下。夫文言“观”、“试”,观试其才也。说家以为譬喻增饰,使事失正是,诚而不存(15);曲折失意,使伪说传而不绝。造说之传,失之久矣。后生精者,苟欲明经(16),不原实,而原之者,亦校古随旧,重是之文,以为说证。经之传不可从,五经皆多失实之说。《尚书》、《春秋》行事成文,较著可见,故颇独论。
  【注释】
  禅:禅让,指古代君王让位给别人。
  其:相当于“姑且”。以上事参见《尚书·尧典》。
  据文例“说《尚书》”下疑脱“者”字。
  女:把女儿嫁给人。时:通“是”。此,指舜。
  厥:其,他的。刑:通“型”。示范,法则。二女:尧的两个女儿娥皇、女英。引文参见《尚书·尧典》。
  尔:段玉裁说,“观尔”乃“观示”之误。
  炤:同“照”。
  穆穆:形容恭敬的样子。
  引文参见《尚书·舜典》。
  三公:参见8·6注。这里泛指辅佐天子的最高官吏。
  (11)圣:据文意,疑为衍文。“成事”二字总领下文,本书常用语。
  (12)皋陶:参见1·3注。
  (13)据上文例,后“我”字当作“哉”。
  (14)人庶:据本书《吉验篇》“尧使舜入大麓之野”,当为“入大麓”。
  (15)诚:疑为“灭(■),”字形误。
  (16)明经:会解释儒家经书。在汉代,“明经”是当官的一条捷径。
  【译文】
  尧年老了,寻求能够继承帝位的人,四岳推举舜来继位。尧说:“我姑且试一试看!”解释《尚书》的人却说:“试,就是用的意思;我姑且用他当天子。”《尚书》的文字记载是尧要舜试做天子。《尚书》的记载又说:“‘我要把女儿嫁给舜,从我的两个女儿那里观察他治家的情况。’所谓观察,是把虞舜放在天下人的面前让大家来观察,不是说尧自己观察他。”这样说的目的,是为了使尧、舜的形象更加高大,认为圣人互相认识已经很清楚了,不须观察试用,就像很明亮的光互相照耀一样,很坦然地相互信任。《尚书》上又说:“‘四方来朝的宾客都肃然恭敬,又让舜担任守山林的官,即使在烈风雷雨中他也不会迷误。’解释经书的人说大麓,指的是三公的位置。处在一公的位置上,却总揽另外二公的事务,事务虽多,都处理得很好,就像在疾风大雷雨中不迷误一样。”圣人的才智高,未必就互相了解。已有的事例是,舜难以识别佞人,让皋陶陈述识别人的方法。佞人难于看清,圣人也难以识别。尧的才能,如同舜的智慧一样。舜识别佞人的能力,就如同尧识别圣人的能力一个样。尧听说舜是贤人,四岳推举他,心里知道他很杰出,而不一定了解他治理国家的才能,所以说:“我姑且试一试看!”在职责上测试他,把女儿嫁给他,观察他处理夫妻关系的方法,职事治理得很好而没有荒废,夫道正而不邪。又让他进入深山老林,从而观察他圣明之处,遇上烈风疾雨,他始终不会迷惑。尧才知道他圣明,把天下传授给他。《尚书》上用的字是“观”字和“试”字,是说观试舜的才能。解释《尚书》的人把它们当作比喻和渲染的字,使得事情失去了真相,灭绝而不复遗存;事实被歪曲而失去原意,使得不真实的解释久传而不断绝。那些编造的解释的流传,使事情的真相迷失很久了。后辈精明的人,只是想能够解释经书,根本不考察史实,既使是想考察根本的人,也只是用古人的说法来对照,追随陈旧的解释罢了,重复这类文字,把它当作解释的根据。解释经书的文字不可相信,五经中多有失实的说法。从《尚书》、《春秋》中已有的事例和现存的文字,明显地可以见到,因此单对它们略微作一番评论。 
书解篇第八二
  【题解】
  本篇着重对儒家经籍以外的诸子百家的著述进行辩解。“书”即是指这类著述,因为通篇采用对答的形式,故取名《书解》。
  汉代提倡尊孔读经,用天人感应、谶纬迷信解说儒家经书以宣扬君权神授的儒生倍受朝廷器重,他们的学说被立为官学,不少人因此爬上博士高位。而对现实有所指责的作者及其著述,因为“失经传之实,违圣人质”而被斥为“于世无补”的“玉屑”,其前车之鉴就是“身下秦狱”的韩非。那些“远圣从后复重为者”的著述,被说成是不可“采用而施行”的“妄”作。王充指出,世儒说经都是“虚说”,而文儒“卓绝不循”的著作才是“实篇”。“书亦为本,经亦为末,末失事实,本得道质”。“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经误者在诸子”。他强调“后人复作,犹前人之造”,“文义与经相薄”,决不能以儒家经书的是非为是非,“使言非五经,虽是不见听”。
  对创作问题,王充反对“积闲暇之思”,主张面对现实,“感伪起妄,源流气烝”,认为“问事弥多而见弥博”,即是说社会是创作的源泉。
  王充把五经和诸子的位置颠倒过来,在五经立为官学的情况下,这是极为大胆的。他借古喻今,为“后人复作”鸣不平,更是对汉代官学的挑战。
  【原文】
  82·1或曰:“士之论高,何必以文?”
  【注释】
  文:这里指文采。
  【译文】
  有人说:“士人的议论高明,为什么一定要依靠借助文采呢?”
  【原文】
  82·2答曰:“夫人有文质乃成。物有华而不实,有实而不华者。《易》曰:“圣人之情见乎辞。”出口为言,集扎为文,文辞施设,实情敷烈。夫文德,世服也。空书为文,实行为德,著之于衣为服。故曰:德弥盛者文弥缛,德弥彰者人弥明。大人德扩,其文炳;小人德炽,其文斑。官尊而文繁,德高而文积。华而睆者,大夫之箦(11),曾子寝疾(12),命元起易(13)。由此言之,衣服以品贤,贤以文为差。愚杰不别,须文以立折。非唯于人,物亦咸然。龙鳞有文,于蛇为神;凤羽五色,于鸟为君;虎猛,毛汀觯14);龟知(15),背负文。四者体不质,于物为圣贤。且夫山无林,则为土山;地无毛,则为泻土(16);人无文,则为仆人(17)。土山无麋鹿,泻土无五谷,人无文德不为圣贤。上天多文而后土多理(18),二气协和,圣贤禀受,法象本类(19),故多文彩。瑞应符命(20),莫非文者。晋唐叔虞(21),鲁成季友(22),惠公夫人号曰仲子(23),生而怪奇,文在其手。张良当贵(24),出与神会,老父授书,卒封留侯(25)。河神,故出图;洛灵,故出书。竹帛所记怪奇之物(26),不出潢洿(27)。物以文为表,人以文为基。棘子成欲弥文(28),子贡讥之。谓文不足奇者,子成之徒也。
  【注释】
  答曰:“王充的回答。”以下“答曰”均同。
  文:文华、辞采。质:朴实。
  华:同“花”。
  引文参见《周易·系辞下》。
  扎:同“札”。古代书写用的竹简、木简。
  敷:布,陈列。烈:通“列”。罗列。敷烈:充分表达出来,显现。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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