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论衡全译-第3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原文】
  10·4火星与昴星出入(1),昴星低时火星出,昴星见时火星伏,非火之性厌服昴也,时偶不并,度转乖也(2)。正月建寅(3),斗魁破申(4),非寅建使申破也,转运之衡偶自应也(5),父殁而子嗣,姑死而妇代,非子妇代代使父姑终殁也(6),老少年次自相承也。
  【注释】
  (1)火星:又名荧惑、大火。二十八宿之一。昴(m3o卯)星:星名,二十八宿之一。
  (2)度:古人把一周天分为三百六十五度多,作为观测星球运行的标准。转:运转。古人认为天是绕着北极转动的,而星球是附在天上随天运转的。度转:指运转的度数。
  (3)古人把北斗七星中成方形的四颗叫斗魁,另三颗叫斗柄。根据斗柄所指天空的不同来确定季节,又按顺时针方向以十二地支来表示方位。寅的方位在东北。建:北斗的斗柄所指叫建。正月建寅:正月北斗的斗柄正好指向“寅”。
  (4)斗魁破申:北斗的斗魁正好指着“申”(位在西南)。
  (5)衡:玉衡,北斗七星的第五颗星。这里指北斗。
  (6)上文言“子嗣”、“妇代”,故疑“子”后脱一“嗣”字,“代”字重出。
  【译文】
  火星与昴星升起落下的时间不一样,昴星落下时火星则升起,昴星出现时则火星隐伏,这并不是火星的特性压制了昴星,而是它们出没的时间碰巧不一致,运转的度数相反的缘故。正月北斗的斗柄正好指向寅,斗魁正好指着申,并非是斗柄指向寅就有意使斗魁指着申,而是运转着的北斗星与寅和申的位置碰巧自然相应。父亲死了儿子继承,婆婆死了媳妇代替,这并非因为儿子继承、媳妇代替使得父亲、婆婆寿终死去,而是老少年龄顺序自然相互继承。
  【原文】
  10·5世谓秋气击杀谷草,谷草不任,凋伤而死。此言失实。夫物以春生夏长,秋而熟老,适自枯死,阴气适盛(1),与之会遇。何以验之?物有秋不死者,生性未极也(2)。人生百岁而终,物生一岁而死(3)。死谓阴气杀之(4),人终触何气而亡?论者犹或谓鬼丧之(5)。夫人终鬼来,物死寒至,皆适遭也。人终见鬼,或见鬼而不死;物死触寒,或触寒而不枯。坏屋所压,崩崖所坠,非屋精崖气杀此人也,屋老崖沮(6),命凶之人,遭居适履(7)。月毁于天(8),螺消于渊(9)。风从虎(10),云从龙(11)。同类通气,性相感动。若夫物事相遭,吉凶同时,偶适相遇,非气感也。
  【注释】
  (1)阴气:指秋气,寒气。
  (2)生性:生命。
  (3)物:这里指一年生的草本植物。
  (4)上下文皆“人”“物”相对,故疑“死”上夺一“物”字。
  (5)鬼:王充在本书《订鬼篇》中认为,鬼是一种“妖气”形成的“妖象”,人将死时可能作为一种凶兆出现。
  (6)沮(j(举):坏。
  (7)履:踩,踏。
  (8)毁:亏缺。
  (9)螺消于渊:阴阳五行家认为,同一种阴气或阳气构成的东西就属同类,同类的东西可以相互感应。如月亮与螺蚌同属阴类,所以月亏,螺蚌的肉就要相应萎缩变小。
  (10)风和虎同属阴,所以风随着虎出现。
  (11)云和龙同属阳,所以云随着龙出现。
  【译文】
  世人认为是秋天的气打击、肃杀了谷物和草类,谷物草类受不了,结果凋谢伤生而死。这话不确实。植物春天发芽,夏天生长,秋天就成熟衰老,正好自然枯萎死去,这时寒气恰巧旺盛,跟它碰到一起。用什来证明呢?植物有秋天不枯死的,是因为生命还没有到头。人活一百岁而寿终,植物活一年而枯死。植物死了说是寒气肃杀的,那么人寿终又是触了什么气而死的?议论的人还可能说是鬼丧命的。人死鬼来,物死寒到,这都是恰巧碰上的。人死见到了鬼,但有人见了鬼却没有死;植物死了是碰上寒气,但有的碰上寒气却没有枯死。被倒塌的房屋压死,被崩塌的山石砸死,并不是房屋和山崖的精气故意杀害这个人,而是房屋陈旧,山崖松坏,命该遭凶而死的人,恰好住进这房屋,踏上这山崖的缘故。天上的月亮亏缺、水潭中的螺蚌就该缩小。风随着虎出现,云随着龙出现。同类之物气能相通,性能相感动。至于说物体与事情相互碰上,吉利与凶险的情况同时发生,只不过是偶然碰巧在一起,并非是与气相感应而造成的。
  【原文】
  10·6杀人者罪至大辟。杀者罪当重,死者命当尽也。故害气下降,囚命先中(1);圣王德施,厚禄先逢。是故德令降于殿堂(2),命长之囚出于牢中。天非为囚未当死,使圣王出德令也。圣王适下赦,拘囚适当免死,犹人以夜卧昼起矣。夜月光尽(3),不可以作,人力亦倦,欲壹休息(4);昼日光明,人卧亦觉,力亦复足。非天以日作之,以夜息之也,作与日相应,息与夜相得也。
  【注释】
  (1)囚:疑“凶”之误。“凶命”与下文“原禄”相对成义,可证。
  (2)德令:施恩的命令。这里指赦免令。
  (3)月:根据文意,疑作“日”。“夜日光尽”与下文“昼日光明”相对成义,可证。
  (4)壹:专一。
  【译文】
  杀人的罪恶达到极点该处死。杀人的罪该重判,被害的命该完结。所以灾害的气下降,有凶杀之命的先碰上;圣贤的君王施恩,有富贵之命的先遇上。因此赦免令从朝廷传下来,命长的囚徒得从牢中逃脱。上天不是以为囚徒不该死。就让圣贤的君王发出赦免令,而是君王正好下赦免令,拘禁的囚徒恰巧该当免去死罪,就像人晚上睡觉白天起床一样。晚上太阳光消逝了,不能够干活,人的精力也很疲倦,想好好休息一下;白天太阳光明亮,人睡觉醒来,精力又重新十足。这并非上天安排日出干活,安排晚上休息,而是干活要与日出相一致,休息要与夜晚相一致的缘故。
  【原文】
  10·7雁鹄集子会稽(1)、去避碣石之寒(2),来遭民田之毕,蹈履民田,喙食草粮(3)。粮尽食索(4),春雨适作,避热北去,复之碣石。象耕灵陵(5),亦如此焉。传曰:“舜葬苍梧(6),象为之耕;禹葬会稽,鸟为之佃。”失事之实,虚妄之言也。
  【注释】
  (1)鹄(h*胡):天鹅,会(gu@贵)稽:会稽山,在浙江省中部绍兴、嵊县、诸暨、东阳之间。
  (2)碣石:山名,在今河北省昌黎县北。
  (3)喙:十五卷本作“啄”,可从。草:草野,田野。草粮:这里指收割后掉在地上的谷物。
  (4)索:尽,竭。
  (5)灵陵:地名,在今湖南省宁远县东南。象耕灵陵:相传舜死后葬在灵陵的苍梧,由于舜是圣王,天就叫象在他的墓地为他耕田。
  (6)苍梧:山名,即九嶷山,在今湖南省宁远县东南。
  【译文】
  大雁与天鹅在会稽山聚集,是为了离开山区躲避碣石的寒冷,飞来正遇上百姓的田里秋收完毕,就践踏民田,啄食掉在地上的谷物。粮食吃完了,春天的雨水正好发作,为了躲避暑热又向北飞去,回致碣石。象在灵陵耕地,也是这道理。传上说:“舜葬在苍梧,象为他耕地;禹葬在会稽,鸟为他种田。”前面的话违背事情的真相,是虚假胡说。
  【原文】
  10·8丈夫有短寿之相,娶必得早寡之妻;早寡之妻,嫁亦遇夭折之夫也。世曰:“男女早死者,夫贼妻,妻害夫。”非相贼害,命自然也。使火燃,以水沃之,可谓水贼火。火适自灭,水适自覆,两名各自败(1),不为相贼,今男女之早夭,非水沃火之比,适自灭覆之类也。贼父之子,妨兄之弟,与此同召(2)。同宅而处,气相加凌(3),羸瘠消单(4),至于死亡,何谓相贼(5)。或客死千里之外,兵烧厌溺,气不相犯,相贼如何?王莽姑姊正君许嫁二夫(6),二夫死,当适赵而王薨(7)。气未相加,遥贼三家,何其痛也?黄公取邻巫之女(8),卜谓女相贵(9),故次公位至丞相(10)。其实不然,次公当贵,行与女会(11);女亦自尊,故入次公门。偶适然自相遭遇,时也。
  【注释】
  (1)名:疑是衍文。败:毁灭。这里指火灭、水覆。
  (2)召:招致,造成。
  (3)加:加上。凌:凌驾。
  (4)羸(l6i雷)瘠:瘦弱。消:减少。单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