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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掉自己的女人-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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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很多人做服装生意都亏了,她却赚,她专做精品服饰。”“你还蛮了解她吧”邓瑛说。大力也许太兴奋了,也许是舞厅里的歌声和旋律占据着他的耳朵,让他一时没感觉到她话里带刺。他进一步表扬他的客户说:“她确实不错。她以前学过服装设计,还会画画……”方为一笑,她觉察到了邓瑛的不愉快,火上加油说:“那我觉得你对她蛮了解。”“哦,”他这才对他陪坐了一气的女人降下温来,“她是我的客户,仅此而已。”但这种解释是不能说服处在嫉妒中的邓瑛的,她感到自己很没面子,感到自己是被他弃在一边不理的母猴,她觉得不该来跳舞。她觉得她若是不认识这个男人,就不会有这些烦恼。
  她说:“她很漂亮呀。”“她只是在这种昏昏沉沉的光线下才显得漂亮,”他强调说,“她的五官很粗糙,皮肤也粗糙,要是白天看她,你会觉得她很普通。”这也不能让邓瑛宽心,她说:“我觉得她漂亮。你应该同她好。”他笑了下,那是一种冷笑声,望她一眼,“你有点多心。其实,根本没必要。”“你错了,我从来不多心。”她让他看她说,“你看,我已经四十岁了,还有什么救?”他没回答她,而是偏过头吹着口哨,看着舞池里的男女跳舞。后来,她开着车送他回家。两人都沉默地盯着大街,大街上湿漉漉的,黑沉沉的天空下着小雨。
  车快开到大力家的那条街上时,她终于打破了车内的沉默(她觉得这种沉默里充满了血腥气且差不多要让她窒息了,她还打开了车窗,让带着雨水的空气飘进来)说:“其实你好宝的,那么漂亮的小姐不去追求,追求我……”他叹口气:“你太在意我了。”她猛地踩住刹车,对他说:“你下车罗,我要从这边拐弯了。”车停在了街中央,一抹路灯的光泻进了车里,还有雨点也飘了进来。他望着她,他已感觉到自己说错了话,声音柔和了些,“你生我的气?”她打开了车门,他下了车。她将车朝前开去,从反馈镜里,她看见他立在马路上,孤零零的,周围是凄风苦雨。我居然吃醋,她非常懊恼地想,他是我的什么?我有什么权利吃醋?我的不高兴不但移植给了他,还传染了方为和志哥,以致本来是出来寻开心的玩,变成了不欢而散。
  这三天,她和大力没有联系,他没打她的手机,而她也没打他的BP机。方为端起长长的玻璃杯喝了口茶,友善地瞧着他俩,“我觉得你们不应该发生意见,”她笑笑,“好难得才有相处的机会,都应该珍惜。你觉得呢,邓姐?”
  邓瑛瞥一眼大力,大力正看着她,手里夹支烟,烟雾在他脸前缭绕。她觉得他的瘦长脸在幽暗的光线里显得很冷峻,他是一匹良种公马,她想,脸上泛出一丝笑容,就好像水幽上掠过一只蜻蜓。
  “我这个人除了会赚钱,什么都不懂。”她偏着脸瞅着方为,“我不会生活。我昨天晚上还想,我是个只晓得赚钱的白痴。”
  “你是白痴,那我们大家都是白痴了。”小丽说,“你莫太谦虚了。”
  他们谈论着这些,谈话的氛围渐渐变得融洽了。吧台上搁着功放机和影碟机,正放着轻音乐伴奏的萨克管曲,那低沉悦耳的乐曲在昏暗的咖啡吧里悠悠扬扬地飘荡,好像山风从田野上吹过,给邓瑛一种伤感的青春已逝的联想。“很好听,”萨克管曲完毕时,她说,“它让我想起了我们知青点,想起了知青点前面的那片桃树林和板栗树。”
  “邓瑛,你下过乡?”大力问她。
  “下过,下了两年半。一九七三年我高中一毕业就下乡了,那时候我十七岁。”邓瑛回忆起了自己那个时候的模样,那时她扎着两根短辫子,脸又尖又黑,充分体现出一种营养不良的样子。“唉,美好的生活离我越来越远了。”
  “我也下过乡,”志哥说,“不过我是一九七七年下乡,那是最后一班车,七八年就不下乡了。七九年我就招工上来了。”
  “我没下过乡,”大力说,“我七七年高中一毕业就在我母亲单位做临时工,后来就在街道上参军了,操练了两个月,部队开到了越南,但我们那个师一直是预备师,在越南一仗都没打,部队就撤军了,白去了一趟。”
  “那你很走运么,”方为说,“要是在战斗中,说不定被子弹打死了。”
  “说不定我当了英雄也是有可能的。”大力鼓吹自己。“我觉得我是当英雄的料子,那时候我非常想立大功,但老天爷不给我机会。”
  第二章
  几个人坐在老伙计咖啡屋里东说西说,一边听着音响里播出来的乐曲,直到一点多钟,几个人才觉得应该归家了。他们走了出来、志哥和小丽上了方为的本田轿车,这是方为于去年经朋友介绍,在一家当铺里花十万元买的旧车。原车主将这辆本田车做八万元抵给当铺,说是急需要一笔钱用,一个星期后再来赎这辆车,然而两个月过去了,原车主也没拿钱来赎这辆车,于是当铺老板就将这辆车卖给了方为小姐。三个人上了这辆红色的本田车,方为探出头来,对邓瑛和大力做了个意味深长的告别手势,抛下他们先走了。邓瑛打开车门,上了车,大力从另一边上车,邓瑛轻叹一声说:“你回去还是到哪里去?”
  “我现在还能到哪里去?回去。”
  汽车就缓缓掉了个头,朝来路上驶去。两人沉默着,邓瑛盯着前面,街上除了深沉的夜色和昏暗的路灯及几辆的士疯跑外,什么都没有了。大力在她一旁吹着口哨,吹《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深夜花园里,四处静悄悄……”邓瑛想这首苏联歌曲她还在读小学时就会唱了。她们家以前住在一处资本家弃下的公馆里,那个公馆里住着五户人家,其中有一户姓吕的是个大学毕业生,是个长相又矮又丑因而找不到老婆的单身汉,每天一脸心事且忧伤地哼着歌曲,声音时大时小地从他的窗户里传出来,好像一群群蜜蜂飞出来一样,让她的耳朵都听熟了。“你让我想起了我的小时候。”她说。
  大力停止了吹口哨,“为什么?”
  “不为什么。”她没说原因。
  汽车驶到了劳动路,在一条巷子口前停住了。“里面不好倒车。”她轻声说。
  他侧着脸看着她,她也看着他,他轻轻一笑——那是一种男人特有的温柔和亲昵的笑容,让她想起温驯的良种马。他说;“我能亲一下你吗?我觉得你好漂亮好漂亮的。”
  “不能。”她说。
  其实他要亲她何必要问她呢?她瞅着他,她看到他长脸上那双眼睛里燃烧的欲火,那是一种让她心跳的火焰。她真想改口说“你亲吧”,但这样的话她是绝不会说出口的。“你下车吧。”她严肃的形容说,她觉得那一刻她像一只老母鸡。
  他下了车。
  她把车停好,举头看了眼她家的窗口,一片黄色的亮光傲然射出,涂抹在窗前的梧桐树梢上,使那片树梢在黑夜中呈一抹暗淡的黄色。这是一套四室两厅的房子,建筑面积有一百六十个平方,客厅简直称得上“辽阔”,有四十几个平方;铺着贵妃红花岗石,吊了三级顶,包了门窗,整个给人一种豪华舒适的感觉。客厅里亮着灯,但没人,丈夫坐在卧室里,卧室里也通明透亮的,卧室旁的洗手间也通明透亮的。丈夫比女人还惧怕黑暗,只要是他在家,就总要把这间房那间房的灯都打开。他问她:“你到哪里去了?”
  “和几个朋友坐在一个咖啡屋喝茶。”她回答,“你又把灯都打开了。”
  “我喜欢亮。”男人说,啪地按燃打火机,点上了支烟。
  他点烟时,她走到了窗旁,一朵红色的蔷薇开到窗户里面来了。她微笑地瞧着这朵红蔷薇,她觉得它开得真美。她的好心情是大力带给她的,并不是她身后这个惧怕黑暗的男人。这个男人很干很瘦,犹如几根柴火棍儿连在一块——那是毒品掠夺了他身上的营养。他吸毒,这让她深恶痛绝。她觉得自己的这一生里,最恨的就是这个男人。
  男人在她身后抽着烟说:“你好久没跟你老公日了,你就不想?”
  “不想。”
  她觉得他说话很粗痞,是一副彻头彻尾的流氓腔调,可是她却无法摆脱他。他的脸原来很英俊,但现在这张脸却非常难看,瘦得骨头杵杵的,像一只病狗。她懒得理他地摸了摸那朵红蔷薇,将那朵花移出窗户,希望它能接受点儿露水的抚慰。她眼里闪现了在汽车上的那幕,她想倘若大力亲她,她不会反抗。她渴慕爱情拥抱她这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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