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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宫后代 作者:佚名-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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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密斯在不归家的那些时间里,曾卷入了委内瑞拉的一次叛乱,还在西部做地产投机生意,却全以失败告终。阿米莉亚得了乳癌,48岁时死在位于纽约州“狂野西部”的家中,被她弟弟称为“金钱游戏的无辜牺牲品”。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曾被亚当斯家族拒之门外的罗亚尔·泰勒在法律界获得成功,成为佛蒙特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他死后被尊为“深受全世界敬爱的人”。

              约翰·昆西·亚当斯

  约翰·亚当斯和艾比盖尔·史密斯的第二个孩子,长子

  生于:1767年7月11日 出生地:马萨诸塞州布伦特里县

  卒于:1848年2月23日 死亡年龄:80岁零7个月

  死因:脑溢血 学历:家教,欧洲学校,哈佛大学

  职业:总统助理,教授,外交官,国务卿,美国总统

  配偶:路易莎·凯瑟琳·约翰逊

  子女人数:4人

  约翰·昆西·亚当斯,约翰·亚当斯的长子,1788年毕业于哈佛大学。21岁前,他就曾四渡大西洋,其中三次是在独立战争期间。十几岁时,他就任拜访俄国女皇凯瑟琳的美国使团秘书和翻译。他随父亲驻外时,在巴黎和荷兰来登上学,因此外语很好。虽然他后来从事法律业,但在哈佛主修的却是文学和古典研究。

  他样样出众,一位哈佛教授称他是哈佛有史以来最有才华的学生。他一生力求成功,正是他父亲对子女严格要求的写照。老亚当斯不断鼓励儿子在学业上出类拔萃。他们父子在社交和感情方面都不太敏感。追随父亲步入政界后,他以父亲的座右铭为自己的人生准则。老亚当斯让儿子按照17世纪清教徒式的道德准则行事,告诫他:“我的孩子,你的人生目标应是追求道德,因为它们是永存的。”正是这类忠告才塑造了这个才华出众的年轻人像他父亲一样桀骜不驯的性格。

  完成哈佛学业后,约翰在波士顿做了一阵律师。1794年,他被乔治·华盛顿总统任命为驻荷兰公使。1798年,又从荷兰被派到瑞典,代表美国进行贸易条约谈判。

  在伦敦的一次短暂停留期间,约翰·昆西遇到了美国驻英公使的女儿露易莎·凯瑟琳·约翰逊,并与她结了婚。露易莎生性暴躁,又常年疾病缠身,婚后的25年里一直未能真正了解丈夫。

  1802年昆西夫妇和孩子回到美国。他立即投身政治舞台,当选马萨诸塞州参议员,进而进入美国参议院。任马萨诸塞州参议员时,由于他富有外交经验,被聘为哈佛学院修辞学和辩论学教授。(因为有他父亲的经验,昆西早在1789年美国宪法颁布之前就为维护国家利益做出了贡献。)

  后来他被任命为驻俄国公使,直到1812年英美战争结束,他被派去参加根特条约谈判。回到美国后,昆西出任门罗总统的国务卿。许多历史学家认为是他一人制订和实施了1823年的门罗主义,向全世界宣布美国准备同其他大国竞争,以阻止欧洲在西半球扩张殖民地和侵略原有殖民地。

  1825年约翰·昆西·亚当斯成为美国唯—一位继承父业的总统。同他父亲一样,昆西在民众中威望不高。选举团的投票结果为99:84,安德鲁·杰克逊将军获胜。但由于众议院有决定权,而他们支持前总统的儿子,约翰·昆西·亚当斯才当选总统。

  1828年他的任期结束,公民选举他当年的对手杰克逊为下届总统。亚当斯的连任竞选是美国总统政治中第一次真正的谩骂大选。杰克逊称昆西为奢侈腐败的贵族,亚当斯用道学的口吻指责杰克逊无知、粗俗,是谋杀犯和通奸者。公众以压倒性的表决反对昆西连任总统。他只好回马萨诸塞州呆了一段时间,后又作为众议员返回华盛顿,一直到1848年。

  在众议院里,人们称他为狂热的道德家。在讨论亚当斯强烈反对的奴隶制问题时,一位评论家这样写道:

  我记得亚当斯先生每天都坐在那里,寻找机会宣读他那关于奴隶制问题的冗长请愿书。他的头秃得很厉害。当他终于坐在众议院中心,宣读他面前厚厚的一卷讲稿时,他的秃顶因情绪激动而泛着红光,在听众眼中就像一只记时器。

  他念的或许真是几位马萨诸塞州公民递交的请愿书,挑衅性地要求美国就奴隶制问题进行分裂。

  无论在婚前或婚后,亚当斯都是独自行事,对别人一直是个谜。在公众眼里,他是个冷漠、刻薄、脾气暴躁的老人。但是,对于与他同时代的政治家来说,约翰·昆西·亚当斯以才华横溢、历经磨难而著称。

               苏珊娜·亚当斯

  约翰·亚当斯和艾比盖尔·史密斯的第三个孩子

  生于:1768年12月28日 出生地: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市

  卒于:1770年2月4日 死亡年龄:1岁零1个月

  死因:不明

  苏珊娜·亚当斯是亚当斯家族中唯—一个年幼夭折的孩子。对于殖民地的新生儿来说,即使是在富有家庭,生存环境也极为恶劣。苏珊娜一周岁后,和家人住在波士顿布拉特尔广场。(在华盛顿特区的总统住宅被命名为白宫很久以前,亚当斯家族在波士顿的房子就叫做白宫。)

  因为华盛顿没有亲生孩子,苏珊娜便成为第一个去世的美国总统的孩子。据记载艾比盖尔·亚当斯为这个女儿的早逝长期悲痛不已。

               查尔斯·亚当斯

  约翰·亚当斯和艾比盖尔·史密斯的第四个孩子,第二个儿子

  生于:1770年5月29日 出生地: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市

  卒于:1800年11月30日 死亡年龄:30岁零6个月

  死因:肝硬化 学历:家教,私立学校,哈佛大学

  职业:律师 配偶:萨拉·史密斯

  子女人数:2人

  1779年9月,查尔斯和哥哥约翰·昆西一起来到伦敦。当时他们的父亲正代表美国在那里谈判。不到两年,查尔斯思乡成疾,为了他的健康,父亲决定送他回国,1781年8月从伦敦启程。由于中途船在西班牙靠岸修理,家人与11岁的查尔斯失去联系,以为他在海上失踪。四个月后,查尔斯回到家里,但从此一直像个迷途羔羊。

  查尔斯和他弟弟托马斯一起进入哈佛大学学习法律,并获得律师资格。但查尔斯从来没有当过律师。毕业后,他回到波士顿,和母亲一家人住在一起。他爱上了表妹萨拉,并不顾家人反对他年纪太小,于1795年8月与萨拉结了婚。

  没人知道查尔斯是怎么变穷的,到1797年,他已经无力负担妻子和两个孩子的生活,沉沦于酒精之中。1800年10月他母亲来纽约看望他和萨拉,没想到期待中的幸福家庭变成“躺在病床上的查尔斯已无家可言,只是靠朋友供他一个栖身之地”,妻子早已离开了他。

  1800年11月30日,查尔斯死于肝硬化。父母为“爱子的不幸去世”而悲痛。

            托马斯·博伊斯顿·亚当斯

  约翰·亚当斯和艾比盖尔·史密斯的第五个孩子,第三个儿子

  生于:1772年9月15日 出生地:马萨诸塞州昆西市

  卒于:1832年3月12日 死亡年龄:59岁零6个月

  死因:不明 学历:家教,哈佛大学

  职业:律师,政治家,作家

  配偶:安·哈洛德

  子女人数:不明

  托马斯是亚当斯家族的最后一个孩子,在美国建国后不久出生。1790年从哈佛毕业后,他从事法律研究,同时任马萨诸塞州昆西市政府的会计。1795年获得律师资格后,他也和哥哥约翰·昆西一样到欧洲任外交使团的秘书,曾先后任美国驻荷兰代办和驻柏林使团秘书。他父亲看到查尔斯追随父兄步入外交和政治界,深感欣慰:“感谢上帝我还有两个品行端正、勤奋努力的儿子,令我足以自慰。”托马斯回到美国时,父亲已就任总统,他就和父亲一起住在费城。当时美国刚把首都从纽约市迁到费城,之后不久才根据宪法在哥伦比亚特区设立华盛顿特区。总统一家搬到华盛顿后,托马斯决定留在费城做律师。在欧洲任职期间他养成了奢华的习惯,虽然现在的收入远不能负担他的这一新口味,他却不愿放弃享受。他一味超前消费,尽管后来还清了债务,但这种“高消费”的生活方式还是令他极端严谨的父亲和哥哥甚为担心。

  托马斯与安·哈洛德结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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