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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岁月--陈香梅自传 作者:陈香梅-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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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人觉得安心,因为翰逊的性格人品虽并不像肯尼迪那么富有传奇色彩,但这位当年55岁的南方人是一位老练的政治家,他对内对外都有见地。他声明他将继续肯尼迪的政策去做。当然肯尼迪也有他的短处,在他的新朝代中拥有不少“书呆子”,古巴的失败是一个例证。

  约翰逊在民主党中是被认为保守的,许多左派的民主党人(如最左的美国民主公会)曾极力反对他。在1960年时,他们甚至反对他与肯尼迪做伙伴。由此可以证明约翰逊的思想是比较不左偏的。

  约翰逊夫人不但是一位老练的女政治家,而且是精明的女老板,她有电台,有农场。她待人接物恰到好处。大家对她也都有好感。

  肯家的风流是公开的秘密,但在60年代,新闻媒体对一国之尊的私生活往往多所保留。肯尼迪夫人杰奎琳对于丈夫的拈花惹草当然心里有数,但肯家当时似乎有一不成文规定,那就是做了肯家的媳妇,有名有利,但必须付出代价,那就是得容忍男人的风流。

  杰奎琳入白宫做女主人是1961年的事。她嫁给肯尼迪时他是麻州的参议员,当时两人已闹意见,老肯尼迪尚在,他知道假如儿子离婚则白宫宝座免谈。30年前选民较今日保守,前任副总统洛克菲勒做过加州州长,而且是美国有名、有财、有势的大家族,但洛克离过婚,共和党不敢冒这个险,后来他于1973年做了福特的副总统。

  60年代肯尼迪做了总统之后,他的夫人与他兴趣不同,但为了保诗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大场合仍尽量一同出现,同时每次出现在荧光幕时,都带着年幼的一子一女亮相,使人对美国第一家庭有种亲切之感。

  肯尼迪做了总统之后,就推选他最亲挚的抱弟罗伯特为最高法院法官,有些人批评肯尼迪任用私人,肯尼迪直认不讳。肯尼迪被刺杀后,罗伯特竞选参议员,后来于1976年在加州竞选总统时被枪杀,与乃兄一样死于非命。肯氏家族虽然有财有势,但似乎注定匮运笼罩,比方说,大儿子在第二次大战中于英国空难死亡;大女婿也死于空难;两个女儿都有婚变;大家称做Teddy的最小儿子爱德华,现任麻州参议员,他在10年前酒醉后与女书记同车出游,人车同坠河中,爱德华大难不死,但他却没找人去救那个女书记,数小时之后才由友人陪同到警局报案,酒醉驾车失事已不成体统,又带了女友夜游,坠了河不但见死不救,而且带着律师投案,并非亲自报案。当抢救人员把那女子捞上岸时已气绝多时。这件事假如发生在别人身上,极可能以谋杀论罪,但爱德华再竞选连任时竟依然当选,你说奇不奇怪。办这个案子的证人和警察,退休者有之,病死者有之,不知去向者有之,而死者的父母也默不作声,其他和爱德华共度那疯狂周末的人也都一声不响,只有爱德华的夫人不久之后提出分居,其后离婚。她受了这个刺激之后常常借酒消愁,几次入院戒酒都不太成功,有三四次被警察开罚单,因为她酒醉驾车出事,有一次还撞倒一棵大树,被警察局罚款,并限制她在一个月内不准驾车。新闻媒体对肯家总是手下留情,不过肯家的女人并不太好做。

  肯尼迪夫人未嫁之前做过小报记者,父母离婚后母亲再嫁,继父是做地产生意的,颇有积蓄,因此杰奎琳和当时的肯尼迪参议员缔结连理可说是门当户对的。杰奎琳的母亲是出了名的势利眼,女儿做了第一夫人之后更是目空一切,但她忽略了华府的当仅派女主人,而大家对她们都不敢等闭视之,连总统也另眼相看。

  约翰逊就任总统时,我在华府已住了4年。

  我初次参加白宫晚宴,是在约翰逊总统第一个任期内,我相信对任何人,初次以总统宾客身份参加白宫宴会,都将是终生难忘的。以后在尼克松、福特当政时期,我经常是白宫的座上客,吃午餐、饮茶、参加酒会和晚宴。虽然美国是一个民主国家,一般老百姓对于总统仍旧怀有无比尊敬,对总统宫邸日常发生的一切,感到钦羡和好奇。肯尼迪文化中心总统的包厢我也用过多次,这是白宫对功臣们的一种礼遇。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一页历史收场,新的历史在上演。

  愿肯尼迪的灵魂安息。

  

  






春秋岁月高华德真人真事






高华德真人真事

  1963年下半年,参议员高华德成了美国新闻报道中的热点。每天翻开报纸都可以在第一版至最后一版读到他的消息。当时他是亚里桑那州的参议员,也是共和党内希望最高的总统候选人。华侨报纸把他的名字直译为金水(Gold Wa-ter)。他是半个犹太人,但信奉基督教。他的太太芭妃(Peggy)是印地安那州人,两人已结婚近30年,有两子两女,大女已婚,且有4个孩子。但他们夫妇两人都长得非常年轻,高华德太太是个美人典型,在大学里学的是艺术。高华德是在电话亭里向她求婚的。他们两人在记者招待会上和女记者们聊天,高华德太太非常得意地把手上戴着的金链让记者们传观。金链上有7个小如意,一个是钻石的,一个是绿宝石的,一个是红宝石的,一个是珍珠的,一个是玛瑙的,一个是玳瑁的,还有一个是什么,我一时也记不清楚了。

  我认识高华德夫妇时,他还没有像1963年那么红得发紫,因为他是空军里的人,官阶少将,而且他们的朋友中有的也是我的朋友,所以我们也常有往来。高华德的住处与我的只隔一箭之路,所以我们也可以算是邻居。高华德太太和我用的是同一个理发师,有时我们就在理发店中聊天。1963年下半年来,他们夫妇而人都忙着政治活动,因为大选就在1964年。当时民主和共和两党都在大忙特忙地作准备。

  纽约州长洛克离婚再婚后,声望大减。本来他是共和党中呼声最高的人。但自从他在一年之内与他的30年老伴离婚又与一个离婚而又有4个孩子的少妇结婚后,他就马上被大部分共和党人放弃。这是他意料中所不及的。我说这项措施出乎他意料之外,并不是说他没有料及后果,而是说他没有想象到后果会如此严重。有人把他比作弃位的英皇爱德华,不爱江山爱美人,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比喻,因为洛克既爱“美人”,又爱“江山”。我没有见过新的洛克太太,但许多人说她与前任的洛克太太很相似,只不过年轻十多二十年而已。美国人离婚再婚的很多,可是却对洛克州长如此苛求,我当初也有点不解,后来我问了许多人,他们都给我同一的答案,那答案是:“美国的选民一半是妇女,而且以中年妇女为多,这些中年妇女都认为洛克此举给中年男子一个坏榜样,那就是说中年男子假如想休妻时会说:‘我们的总统都可以离婚、再婚,难道我不可以吗?’这对美国中年妇女是一个要挟,所以洛克若出未竞选,中年妇女是不会投他票的。”

  于是我提出史蒂文生,他不是也离了婚吗?他们说这不可以并论,因为,史蒂文生虽然离了婚,但孩子都已长大成人,而且他没有拆散别人的家庭云云。不过,史蒂文生也三次失败。

  这是题外话,我们且不说它。

  当时,共和党里有两派,一派是保守派,以高华德为代表;另一派是自由派,以洛克州长为代表,这两派虽同属共和党。

  但政策有点分歧,所走路线也有异。这在民主党中也有同一现象,即他们分南北两派,尤其是1963年那段时间因为闹黑白种族平等运动,南方议员多主张用温和政策,北方议员支持政府,非要把南方的黑白问题解决不可。这样一未,激怒了不少南方人,本来南部各州90%是民主党人(副总统约翰逊即是德克萨斯州人,上次肯尼迪为了要拉南方人的票数,特地把约翰逊捧出来做他的副手),他们还没有完全忘记林肯解放黑奴后他们祖先所遭受的灾害,所以很少人愿意加入因为林肯而享盛名的共和党。可是自从黑白之争开端后,许多南方人已改变了主张,他们说:“我不管是共和党也罢,民主党也罢,我要选能干而合适的人。”他们都认为现在的政府对他们太强词夺理,把州的权力削减。所以都说要支持高华德。从当时的情况看,肯尼迪若要把南方的人心收拾,还得大费心机。这是一个很少有的现象——南方人要选共和党人做总统——也可以说是史无前例。可是南方的票数并不能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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