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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 霍桑-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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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本序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I Hawthorne,1804一1864)出生于新英格兰一名门望族,他家世代都是虔诚的加尔文教信徒。他的两代先祖曾是马萨诸塞殖民地政教合一的权力机构中的要人,参与过一六九二年萨菜姆驱巫案及其后的迫害教友派的活动。霍桑一家后来以航海为业,从事东印度地区的贸易,到他父亲这一代,家境已经大不如前。小纳撒尼尔四岁时,做船长的父亲使病死在外,全靠才貌双全的母亲把他和两个姐妹抚养成人。家庭和社会环境中浓重的加尔文教气氛,深深地影响了霍桑,使他自幼性格阴郁,耽于思考;而祖先在追害异端中的那种狂热,测使他产生了负罪感,以致人大学后在自己的姓氏中加了一个〃W〃.表示有别于祖先。从他十二岁以来的日记判断,他在观察及写作上,都是早熟的。 
  霍桑十四岁时,到祖父的庄园土住了一年。那附近有个色巴果湖,霍桑经常到那里打猎、钓鱼、读书,充分领略自然风光。据他晚年回忆,他的一生以这段时间最为自由愉快,而他的孤癖个性和诗人气质。也是在这里形成的。
  霍桑在波多因大学读书时,深为同学所推重。他在这里结识了后来成为著名诗人的朗费罗,当了总统的皮尔斯和投身海军的布里奇。这几位学友都对他后来的生活和创作产生过影响。
  一八二五年霍桑大学毕业后,回到萨菜姆故居一住就是十二年,把时间全都用在了思考.读书和写作上。由于不满意自己的作品,他最初的几篇短篇小说都是匿名发表的,他甚至还焚毁了一些原稿。经过长时间的磨炼,霍桑终于在一八三七年出版了第一个短篇小说集《重讲一遍的故事》,从此以善于写短篇小说而著称。
  一八四二年婚后,霍桑便迁到康考德居住。这里不但是爱默生的家乡,而且是梭罗〃返回自然〃的基地,堪称是那一代超验主义文人苔革的大本营。可想而知,霍桑后半生多在此地居留,与那里的哲学和文学氛围大有关系。
  正是翟桑的身世和经历,形成了他的复杂的世界规和独特的创作思想及手法。
  《红字》是霍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一八五O年该书问世后,霍桑一举成名,成为当时公认的最重要的作家。
  《红字》故事的背景,是一六五O年前后的波士顿,当时的居民是一六二O至一六三O年间来此定居的第一代移民。他们都是在英格兰故土受詹姆斯一世迫害而抱着创建人间乐土的理想来新大陆的请教(即加尔文教)徒,史称〃朝圣的教父〃。清教徒在英国最初是反抗罗马教皇专制、反对社会腐败风气的,他们注重理智,排斥感情,推崇理想,禁绝欲望;后来却发展到极端,不但迫害异端。甚至连妇女在街上微笑都要处以监禁,儿童嬉戏也要加以鞭打。
  霍桑熟谙新英格兰的历史,他的大部分作品都是写的这类故事。读者在《红字》中所看到的情节和人物,在他的一些短篇中都可见端倪。少《教长的面纱》中牧师和少女的隐情,《思狄柯特与红十字》中胸佩红字示众的美妇,《年轻小伙子布朗》中人们倔偷到黑暗的森林里与魔鬼密约,《拉伯西尼医生的女儿》(故事假托在意大利)中那位学识渊博、医术精湛但灭绝人性的医生,等等。作者大概为了说明《红字》故事有根有据,居然在正文前面难脱流俗地写了一个楔子。这个楔子在英文原文各版本中都有,约三万七千余汉字,名为《海关》,主要是叙述作者在一八四六至一八四九年间任海关督察时的一些较事,文笔幽默流畅。因与本书关系不大,放各中译本均略去不译;但其中有一部分涉及本书的源起,或许读者会感兴趣,现摘译如下:
  一个雨天,我阔来无密,却有幸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东两。我在圈阅堆在角落里的废弃文献时,我的注意力披一个神秘的包裹所吸引。那包裹是一块红色细布所做,已经磨损褪色,上面依稀尚有众线刺绣的浪迹,侗己朽得不见原样,看不出光泽了。显而易见,那是极其美妙的引线活,那种针港手艺现在已经失传。仔细湃认,便可看出这块猩红的破布片呈字母〃A〃测。精确量米,每个笔划险好是三又四分之……英寸长。毫无疑问,原先是用作衣裙上的装饰品的;至于当年怎样佩戴,或长表示什么等级、效件和薄严,我却无从猜测。但它却奇怪地引起我的兴趣,使我目不转睛地盯视不已。诚然,其中必有深意,颇值琢磨。
  我边看边思,或许这字母是白人设计出来饰在身上以引起印第实人注目的,便拿起在胸前一试。当时找似乎感到——读者尽可以发笑,但务必不要怀疑我的话——既下完全是又几乎就是肉体上的一阵烧灼,似乎那字母不是红布做的,而是一块滚烫的烙铁。我一惊之下便不自主地松手把它掉在了地上。
  由于我专心注意那红字,却忽略了红布包着的几小张烂纸。次时我打开…看,竟满意地发现上面是老督察普先生的笔迹,相当详尽地记述了事情的始末。其中有着一位名叫海丝特·白兰的妇女的言行,她在我们先辈的心目中是个令人颇为瞩目的人物。她生活的年代约在马萨诺塞初创至十七世纪末叶之间。普督察所记的是一些老人的口述,他们小时候曾经见过她:虽然上了年纪,但并非老态龙钟,而是外貌端庄。她惯于在乡间四处助人,象是一个志愿看护,……再往下读,我还发现了有关这一奇特女性的其它愤况和所遭苦难的记载,读着自会从本书中一一读到。请大家牢记,本书所写的主要事实均证据确凿,自有普督察的文献足资证明。原件及红字本身,仍存于我手,可供对本书感兴趣的读者随意验看……
  这一番声明原是作者故弄玄虚,实在不足为凭。不过,一六五八年普利茅斯殖民当局制定的法律中确实有这样一款:凡犯有奸淫罪者,〃当于袖上及背部佩戴布制AD二大写字母,本政府治下若发现其未佩此二字母者,立即予以逮捕并当众施以鞭打。〃可见,当年受此羞辱者会大有人在,霍桑并非杜撰。而书中的贝灵汉总各和威尔逊牧师也是实有其人,作者本想用来增添作品的真实气氛,却引起一些人去考证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否影射约翰·科顿①,这恐怕违背了作者的初哀。
  象《红字》这样题材的故事,如果由一个平庸之才去写,很容易流于儿女私情的浅薄传奇,充其量也只能写成主人公抗争逆境之类的通俗作品。但霍桑毕竟是个勤于思考、长于挖掘的大手笔。他一方面深受清教主义的影响,摆脱不掉〃原罪〃〃赎罪〃及〃命定论〃之类的宗教迷信,但又从家族的负罪感出发,反过来对清教的专制统治痛心疚首;他一方面接受了爱默生的超验主义哲学观,相信客观的物质世界只是某种隐蔽的神秘力量的象征,但又受个人的宗教意识的左右,去探寻固有的、独象的〃恶〃。因此,他在作品中加意描绘荒谬可怖的现象,竭力挖掘阴暗怪诞的心理。然而,正因为这种晦涩的神秘主义倾向,反面使他的作品产生了一种曲径通幽的意境和余音绕梁的效果,引导我们透过种种象征去探究人物深藏的心理和主题背后的哲理。
  为了表达深篷的主题,霍桑在位自称为〃心理罗曼司〃的小说中,极尽讽示隐喻和象征比拟之能事。
  《红字》的故事一开篇,映入读者眼帘的,昔先是〃新殖民地的开拓者们〃在万事草创之时忘不了与墓地同时修建的监狱,这株〃文明社会的黑花〃从来不曾经历过自己的青春韶华〃,因为它〃与罪恶二字息息相关〃,它那狰狞阴森的外貌,连同门前草地上〃过于繁茂地簇生着的不堪入目的杂革〃,都增加了晦暗凄楚的色调,然而在这一片灰黑之中,却傲然挺立着一丛玫魂,〃盛开着宝石船的花朵〃,象征着人类的道德……接下来,便出观了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怀抱初生的珠儿,〃她焕发的美丽,竟把笼尽着她的不幸和耻辱凝成一轮光环〃,令人联想起〃圣母的形象〃。这样一段胡胡如生的文字,不但为我们展现了人物活动的舞台背景,而且启发读者去思考作品的主题。
  这种用略带神秘色彩的自然景象烘托环境、渣染气氛和映衬人物心理的手法俯拾皆是,最突出的便是丁梅斯代尔牧师和海丝特及珠儿在夜晚和密林中的两次会见:由红字连系在一起的几个主要人物的同时出场,如同戏剧中迭起的高潮,把全书紧织在一个严密的结构之中。
  作者还把这种手法用于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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