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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候-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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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初期是〃摸着石头过河〃,那么,邓小平1992年南巡讲话后,目标已经变得清晰,建立〃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法制国家〃,就是我们要到达的彼岸。

    如果构成农村社会的三大基本要素——农民、基层组织和基层政府,都在严格的管制之中,必然会使整个社会缺乏活力和效率。农村社会要想过渡到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国家法制化的新体制,其必然的逻辑过程就是三步走:即放活农民―放活组织―放活乡镇政府(依法行政)。

    第一步,放活农民。农村改革开放30多年来,实行了〃分田单干、离土不离乡、离土又离乡〃三个阶段的改革开放,完成了解放农民及其生产力的目标。3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我们摸到了〃石头〃,改革的路径选择是完全正确的。但这一步还只迈出了一只脚,离实现放活农民的目标还少半步。我国农民还没有取得同等的民主政治权利、同等的赋税权利、同等的公共财富占用权利、同等的自由迁徙权利、同等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权利、同等的发展权利、同等的市场主体权利。只有给了农民同等的国民待遇,放活农民的目标才算完全实现,农民的生产力才能彻底解放。因此,30年的农村改革,在解放农民方面,仅仅只是走了大半步。

    第二步,放活农民组织。随着农民劳动力的解放、劳动者的经营领域扩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农民必然要求享受和社会各个阶层同等的待遇,因为这是市场经济〃主体〃(农民)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和自主发展的必要条件。由于单个农民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农民组织起来,才能充分表达意志、争取平等权利,才能有效参与市场竞争,因此,放活农民组织是农村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要求放活农村社团组织,如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使其民间化,同时鼓励发展新的民间组织,让民间各个阶层的利益主体组织化、合法化;另一方面要求向民间组织(包括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等)开放生存空间,主要是部门权力和垄断经营部门从乡村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有所退出。

    只有部门权力和垄断经营部门逐步退出对乡村社会的强力掌控,乡村民间组织才能逐步发育和发展。只有民间组织充分发育,小农户才能联合起来应对大资本的垄断,才能节约生产成本、消费成本和销售成本,才能获得更好的经营效率。只有民间组织充分发育,才能从组织上保障村民自治走上真正的民主自治轨道。村民自治在农村搞了十几年,收效不大,甚至走到了十字路口的原因,也就在于没有足够的民间组织资源。只有民间组织充分发育,每一个农民生活在一个和几个组织中间,农民才能够支付使用法律的成本,民主才有力量维护法律的公正,法律才能维护弱者的合法权利,弱势的人没有组织做后盾,法律就有成为强势者欺负弱势者的工具的危险。只有民间组织充分发育,民间社会的管理才能高效,管理成本才能降低。

    我国农村的小农经济基础决定,只能建立一个以农民组织化为基础的农民自治的乡村上层建筑。今后若干年,放活农民组织是农村改革的关键。如果说前30年的成就是解放农民个人和家庭所创造的增长奇迹,我们期待今后若干年,通过激发〃农民组织〃的功能,再次创造发展的奇迹。

    我甚至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落后的中西部农村的未来发展,只有靠合作社竞争发展、靠集体经济竞争发展等等,〃家庭〃只是合作社和集体经济等经济组织的一个〃细胞〃。扶持和推动农民组织之间的竞争发展是农村改革第二步的核心任务。

    第三步,放活基层政府。当农民(民间)组织发育成熟后,农民(民间)组织化的力量会成为乡村社会的主导力量,乡村社会管理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体制将随之改变,民主与法制将成为主要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建立民本的精简、高效、低耗的自治政府将成为必然要求。一方面基层自治政府对农民负责;另一方面,要求上级政府〃放活〃基层政府。县市政府和乡镇政府不再是〃老子〃和〃儿子〃的封建关系,而是法定的权义(宪政)关系。只有〃放活〃基层政府的改革落实了,实现了〃权为民所授、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农村改革才算真正完成。届时,农村将进入一个成熟的、秩序化的新阶段——民主和法制的发展阶段。

    (五)改革无捷径

    改革不可能一帆风顺,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总希望有捷径可走,这种心理十分有害。以邓小平为首的领导集体在改革初期就下定决心〃摸着石头过河〃,可以从中看出前人对旧体制的彻底失望和坚定地朝〃彼岸〃前进的决心和智慧。20世纪80年代中期,又明确指出:政治改革必须与经济改革同步进行,政治改革不同步,经济改革也会走回头路。实践证明这个判断是对的。中西部地区在20世纪90年代的经济改革正是因为政治改革没有同步、走了回头路,所以才出现了〃三农〃问题的日趋严重化,〃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教训是深刻的!

    三、中国有世界上最好的农民

    农村有土地、矿产、森林、河流、市场……农民很勤劳、很智慧、很有创造力……农民为什么贫困?这是我长期思考的一个问题。加入香港乐施会之后,我到了云南、贵州的大山深处,给了我太多的震撼,让我明白了很多过去不明白的农民贫困的原因,也加深了我对农民的理解和尊敬。云贵三年的扶贫之旅,我心中常常压抑着一句话,想使出全部的力气向国人呼喊:我们有世界上最好的农民。

    以下是我2004年在中国农业大学的一篇演讲,原题为《贫困的制度性因素》。

    近段时期,我主要是在云南、贵州等地的国家级贫困县走动,发现贫困的原因并不那样简单。我们把贫困的原因归结到穷人本身:农民素质低、没文化、愚昧、自然环境条件差,等等,好像贫困与政府、制度、城市人群没有多大关系。不是的!在很大的程度上,贫困源于没有权利,源于不合理的制度。

    我先从一个故事开始。我到了贵州一个乡,全乡有14000人,有锡矿、铅矿、煤矿,每天运出去的矿产价值约40万元。开矿的是浙江、四川、云南等地的〃大老板〃,他们每年给乡政府提供的税收不足50万元,但每年用以维修那来来往往的运矿车辆所损坏路面的资金,就不少于150万元。矿开了,资源没有了,环境破坏了,并且这些矿是有毒的,矿工没有任何劳动保护,每个劳工在矿里只能工作三个月就不能再工作了,时间长了有生命危险。这样的劳动,每个矿工的工资不到300元/月。不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中的人,是很难理解〃宁可累死,不可饿死〃的现实选择的。

    说那个地方穷,每天却有那么多财富源源不断地运出去。我算了一下,那个地方的人均GDP超过了10000元,但他们的人均纯收入不到700元。开发了资源,投资者暴富了,当地的人民分享了什么呢?收益甚微,但受害不浅。房屋倒塌了,储藏红薯的地窖掉下去几十米,水库的水漏掉了……

    第二个故事,我去云南的一个贫困县,那些原始森林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砍伐的,砍树的时候没有任何补偿,因为森林是国家的,砍伐〃国家森林〃自然不关当地人的事了。森林没有砍伐的时候,当地人主要以狩猎为生,辅以简单的农作,生活还是比较舒坦的。树砍了之后,当地人不得不从狩猎生活转向农耕生活,千辛万苦地建造了梯田。最近几年,要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强制当地人退耕还林。森林砍了,没有补偿;而辛辛苦苦开的梯田,一个文件下来,说补给你每年300斤粮食,给5―8年就了事,5―8年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当我走进贫困的深处面对贫困的时候,我实在没有理由指责那些在贫困中挣扎的人们,他们没有错!经过长时间的思考,我对农民贫困的原因有了新的认识。

第二部分 9。30年农村改革,三步走了大半步(3)

    (一)贫困的制度因素

    至少有十几种主要的限制农民权利、导致贫困的不合理制度,需要我们重新检讨。

    第一,产权制度。上面的两个故事都与产权制度有关。矿产资源属于国有,割断了资源所在地人民与资源的联系。国有是谁有呢?谁有权审批矿产资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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