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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弗的故事 [美]埃里奇.西格尔-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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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家里,搬不搬家暂时好像也无所谓。渐渐地,一个人在冷清清的厨房里独自吃饭我惯了,一个人听录音带听到夜深我也惯了──不过詹尼的那张读书专用椅我是从来不去坐的。我甚至还自己摸索出了一些门道儿,在我们那张空荡荡的大床上我也勉强睡得着觉了。所以心里也就觉得不是非搬家不可了。
  可是有一天我打开了一扇橱门,情况就起了突变。
  那是詹尼的衣橱,本来我是从来不去碰一碰的,可是那天也不知怎么,我却糊里糊涂打开了这衣橱门。一眼就看见了她的衣服。詹尼的连衫裙,短上衣,领巾披巾,全在那儿。还有羊毛衫──里边有一件还是她中学时代穿的老古董呢,尽管早已穿得都快烂了,她却一直舍不得丢掉,在家里还常穿的。一橱的衣服都在,可就是詹尼不在了。怔怔地瞅着这些遗物,绸的毛的好大一堆,我也真说不上心头到底是个什么滋味。反正总依稀有这么个向往吧:我要是去把那件老古董羊毛衫摸一下,是不是就能沾到一点詹尼的娇躯散落下的屑屑粒粒呢?
  我把橱门一关,从此再也没有去开过。
  两个星期以后,菲利普·卡维累里悄悄来收拾起詹尼的东西,一股脑儿都拿了去。嘴里还兀自咕哝,说是天主教会里有个专门帮助穷人的机构,里边的人他认识。他借来了一辆送面包的卡车,好把东西运到克兰斯顿去,临走一本正经向我道别:“你要再不搬家,我今后就不来看你了。”
  说来也怪。屋里凡能引得我睹物思人的种种东西一旦被他席卷而去以后,我不出一个星期就找到了一套新的住房。新居面积不大,更有点牢房的味道(记得吗,纽约凡是底层的屋子窗上都是钉了铁条的)。那其实倒是一幢上等的住宅,正房住的是一位剧院的阔老板,我住的则是半嵌在地下的底层,比起正房来就要差点儿了。他家的漂亮大门门把儿金光呈亮,不过好在要进他的家门得上一列台阶,所以去他家胡天胡帝的人再多,也打扰不到我。而且我这新居离上班的地点要比以前近多了,到中央公园更是几步路就到。种种迹象显然表明,我心灵的创痛看来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平复了。
  可是我的心里总还揣着一大块心病。
  尽管我这新居四壁都挂上了新的装饰画儿,连床也换了一张簇新的,尽管朋友见了我说“老兄,气色不错啊”的也愈来愈多了,可是其实我还一直暗暗藏着我那亡妻詹尼的一样遗物。
  家里写字台最下面的一个抽屉里,我还藏着詹尼的眼镜。而且不是一副,我把两副全藏在那儿。因为我只要对她的眼镜看上一眼,就会想起当初透过镜片便能把我一眼看透的那一对可爱的眼睛。
  不过除了这一点以外,在其他方面我还是蛮不错的。所以见到我的人,也个个都毫不犹豫地说我蛮不错了。
  “你好,我叫菲尔。我是个烤糕饼的迷。”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听他这样赶时髦说这个“迷”字,人家真会当他烤蛋糕是一种业余爱好,不会想到他可是靠这个手艺吃饭的。
   
  三
  “你好,菲尔,我的名字叫简。你这位朋友好俊俏。”
  “你那位朋友也不赖,”菲尔说,他简直天生就是这一套闲扯淡的一等高手。
  双方妙语连珠,对答如流,那对话的所在是一家专做单身男女生意的档次颇高的酒吧,位于六十四号街和一号大道的转角上,我管这家酒吧叫“马克斯韦尔李子干”。其实店名正经应该叫“马克斯韦尔李于”Ⅰ,但是我处处都拿挖苦的眼光看事物,人家尽朝好里想,到了我的眼里李于可就瘪答答的成了李子干了。总之一句话,我讨厌这家酒店。店里那帮以美男子自命的风流时髦郎,个个自鸣得意,嚼不完的舌头,我见了实在受不了。你瞧他们,都装出了一副百万富翁或文学评论家的架势。其实只怕连那单身汉的样子都是装出来的。
  Ⅰ这里的“李子”原文为plum,plum一字还有一个意思,是“好收获”;上文的“李子干”原文为prune,也另有一个意思,是“讨厌的家伙”。英语中有句俗语“李子变成李子干了”,意思就是“多好的东西变得干巴巴毫无味道了”。奥利弗的调侃,意思就在这里。
  “这位叫奥利弗,”菲利普·卡维累里说道,他一身衣服是罗伯特·霍尔男子时装商店的出品,发型是克兰斯顿意式发廊的杰作,开司米毛衫是皮尔·卡丹的名牌货(是在法林百货公司的地下商场买的)。
  “你好,奥尔,”简说。“你长得好俊俏啊。你也是个糕饼爱好者吗?”
  她八成儿是个模特儿。就是时装杂志上的所谓苗条尤物一类吧。
  不过在我看来她就像是长颈鹿一头。她自然还有个朋友,朋友长得矮矮胖胖,名字叫玛乔丽,介绍给我们的时候就听见她咯咯傻笑。
  “你常常上这儿来吗?”问这话的是简,也就是那个苗条尤物长颈鹿。
  “从没来过,”我答道。
  “唷唷,上这儿来的人谁不是这样说的呢。我可就是周末来。我是住在外地的。”
  “巧喽,”菲尔说。“我也是外地来的。”
  “那你呢?”简问我了。
  “我是魂灵儿根本没在这儿,早吃饭去了Ⅰ,”我说。
  Ⅰ原文为I'm out to lunch,按out to lunch字面上的意思是“出去吃饭”,但是在美国俚语中这个词组已经转义,演绎出了很多意思,可以作“心不在焉”、“神不守舍”讲,也可以作“不合潮流”
  ,甚至“愚蠢”、“怪诞”、“发疯”讲。奥利弗的本意显然是表示他对于在这里找对象不感兴趣。下文菲利普却替他改了口。
  “别开玩笑了,”简说。
  替我保驾的菲利普赶紧来打圆场:“他的意思是说,我们想请你们两位一起去吃饭。”
  “妙,”简说。
  我们就在附近一家叫弗洛拉美食府的饭店里吃了饭。
  “很够档次,”简说。
  美味佳肴是很够档次,不过恐怕还得补上一句,就是那价钱也是很够档次的。我拗不过菲尔,只好由他去付帐(虽说他一看帐单,也掩不住那吃一惊的神气)。他大模大样地拿万事达信用卡付了帐。我当时心想:他这一大方,总得卖掉几大筐糕饼才能挣得回来吧。
  “你很有钱吧?”那老爱傻笑的玛吉Ⅰ冲着菲尔问。
  Ⅰ玛乔丽的昵称。
  “这个嘛,可以说有点家底吧,”菲尔的答话俨然是克兰斯顿王爷的气派,随即又补上一句:“不过论文化水平还比不上我这位女婿。”
  场面顿时冷了片刻。哎呀,瞧这个要命的尴尬劲儿!
  “女婿?”还是简开了口。“这么说你们两个是已经……?”说着那指甲长长的瘦细的手画了两个圈圈儿,一副质问的架势。
  菲尔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好,我不能坐视不救,就点点头表示确是这么回事。
  简“哇”的一声叫了出来:“这真是奇哉妙也。请问你们的太太在哪儿?”
  “这个……呃……”菲尔半天也说不上来,“她们……”
  于是又冷场了,菲利普急得抓耳挠腮。
  “都不在本地了,”我就赶紧上来接应,免得他再窘下去。
  随后又是一阵沉默,简也终于明白这是怎么档于事了。
  “真有意思,”她说。
  菲尔两眼只顾瞅着墙上的壁画,可我已是再也忍不住了。
  “二位,”我说,“我得走了。”
  “怎么?”简问。
  “有张黄片哪,我能不去吗,”我一步一退边说边溜。
  “唷,这倒奇了,”我听见那脑瓜飞灵的简嚷了起来。“有这样的怪人,看黄片就一个人去?”
  “哎,我又不是去当看客,”我隔着拥挤的店堂往她们那边喊去。“我是当主角去的!”
  不大一会儿,菲尔就在街头追上了我。
  “嗨,我说你呀,”他说,“这第一步总得要迈出去的。”
  “这不,不是已经迈出去了吗?”
  “那你干吗走了呢?”
  “这种乐儿太甜了,我消受不起哪,”我说。
  我们一路走去,再没言语。
  “你听我说,”后来菲利普终于开了口。“正经的日子总还得过下去吧,这个路子也可以走走嘛。”
  “我不信就没有更好的路子。”
  “什么样的路子?你倒说说看呢。”
  “哎,这又怎么说呢,”我故意跟他开了个玩笑。“就比方说,去登个征友广告吧。”
  我这话一出,他半晌没有吱声。后来好容易才应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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