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真相:正说历朝十大冤案-第1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方士巫师死了,平民百姓自然也死了,这是一场没有胜利者的冤案。或许在正统史学家看来,这只是统治集团内部争权夺利的争斗,没有冤屈,但具体到无辜罹难的涉案人尤其是无辜百姓,其覆盆之冤是惊天动地的。幸而武帝对这场惨祸的危害有所察觉,他毕竟是雄才大略的君主,在年迈昏眊中还能意识到自己的错失,作出深刻反省,颁布“轮台诏”,定下“禁苛暴、止擅赋”和“富民”的政策,从而避免了秦亡的覆辙,为西汉的中兴奠定了基础。这是武帝之所以为世人钦佩的重要原因。
  巫蛊案结束了,留给后人无尽的喟叹、嗟呀,这场没有胜利者的惨案似乎应该有人负责,那么谁该负责呢?似乎所有人都很无辜,所有人都在挣扎,就是没有人负责,只留给后人无尽的沉思。正如宋代诗人陈普的一首诗所言:
  几多爱子出萧关,
  山积胡沙骨未还。
  正好望思台上泪,
  随风北去洒阴山。
  皇权争斗的牺牲品:于谦案 于谦案 一
  于谦(1398~1457),字廷益,号节庵,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据说他7岁的时候,有个和尚惊奇于他的相貌,说:“这是将来救世的宰相啊。”其家原籍河南考城(今河南民权县),曾祖时迁居钱塘,祖父曾做过工部主事和兵部主事,父亲“隐德不仕”。于谦自幼聪颖好学,机智灵动,志向高远,善于应对,坊间留下不少他机智联对的趣闻。于谦对古人行事节操尤为看重,他仰慕岳飞、文天祥,作过不少歌咏岳飞的诗词,如在《岳忠武王祠》中,悲叹岳飞“如何一别朱仙镇,不见将军奏凯歌”,他家中悬挂有文天祥的画像,还写了赞词:“呜呼文山,遭宋之季。殉国忘身,舍生取义。气吞寰宇,诚感天地。陵谷变迁,世殊事异。坐卧小阁,困于羁系。正色直辞,久而愈厉。难欺者心,可畏者天。宁正而毙,弗苟而全。再向南拜,含笑九泉。孤忠大节,万古悠传。我瞻遗像,清风凛然。”体现出他对为国家抛洒热血的民族英雄的敬仰之情。
  永乐十年(1412年),于谦14岁,考中本县秀才,此后在杭州吴山三茅观读书。他学习非常刻苦,“濡首下帷,足不绕户”;读书之余,与同窗学友一起游览杭州美好景致。17岁时,他观看石灰窖深受触动,写下了那篇著名的抒怀之作《石灰吟》。以后又写了《咏煤炭》:
  凿开混沌得乌金,藏蓄阳和意最深。
  爝火燃回春浩浩,洪炉照破夜沉沉。
  鼎彝元赖生成力,铁石犹存死后心。
  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
  铁石虽然变成了煤炭,但它依然造福于百姓。于谦以此自比,表示自己至死也要为国家出力,为百姓的饱暖死而后已。
  永乐十八年(1420年),于谦参加乡试中了第六名举人,次年赴京参加会试得中进士,时年23岁,被任命为山西道监察御史。
  两年多后(1423年),于谦又奉命到广东考察官军功过,并负责安抚湖广一带的瑶民。因为当时官军横征暴敛,经常邀功滥杀瑶民,瑶民苦不堪言,时常聚合暴动。于谦到任后,为了解实情,不顾生命危险,爬山涉水,深入险地,微服私访,对一些军官的行贿拉拢无动于衷,秉公上奏,兵将和瑶民皆称其严明公正。考察完毕,于谦回到京师,奏明湖、广、贵等地将卒贪功妄杀,请朝廷改变对瑶民的残暴政策,缓和了朝廷和瑶民的对立紧张形势。于谦也因此以“廉干”称闻于朝。
  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明成祖朱棣在亲征鞑靼的途中病死。仁宗朱高炽继位,不到一年驾崩。宣宗朱瞻基继位,听闻于谦事迹,任命其为御史。奏对的时候,于谦口才伶俐敏捷,应对如流,声音绕梁,条理清晰,剖析入微,宣宗很是赏识。不久,汉王朱高熙发动叛乱,宣宗特召于谦扈驾,随帝亲征。
  朱高熙是宣宗的叔父,永乐帝的次子。他善骑射,有膂力。父亲朱棣靖难起兵,高熙曾随军作战,勇猛直前,很受朱棣喜爱。朱棣称帝后,朱高熙又随征漠北,战功累累。而其兄高炽性情温和,仁厚儒雅。朱棣有意将高熙立为太子。但按照历代皇位继承“立嫡立长”的传统,朱棣最终没有说服群臣,立长子朱高炽为太子,而封高熙为汉王,敕于云南建国。高熙不肯就国,向母后哭诉,改封山东乐安。其后,朱高炽继位一年即崩,其长子朱瞻基继位。高熙招募死士,私造兵器,暗约将士共为谋逆,企图重演一幕靖难,夺取侄子的皇位。消息传到北京,宣宗果断亲征,由少师蹇义、少傅杨士奇、杨荣、御史于谦等扈驾。朱高熙野心勃勃,原打算从乐安直攻济南府,但得知皇帝亲征,一下子惊慌失措,豪气顿失,只知缩守乐安,听天由命。宣宗迅即包围城池,放炮震吓。朱高熙魂飞魄散,乱了手脚,未经一战就出城投降。在朱高熙出城投降,跪拜军前的时候,宣宗特命于谦当众口数朱高熙的罪状,于谦声如洪钟,滔滔不绝。朱高熙伏地战栗,顿首称:“臣罪该万死万死。”宣宗大悦,回京后颁给赏赐,特别优待于谦。
  皇权争斗的牺牲品:于谦案 于谦案 一
  次年,于谦奉命巡按江西,在任决断冤狱,革除弊政,惩治贪官,廉明公正,政绩显著。
  宣德五年(1430年),宣宗特简拔于谦任兵部右侍郎兼都御史,巡抚两省。巡抚是地方最高行政长官,职权极高,在都指挥史、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三司之上。此前,朝廷还未设此职,以于谦才能出众,特授大权。当时,于谦年方33岁。此后一直到正统十三年(1448年)的19年间,他一直任巡抚职务,并做出了突出的政绩,百姓交口称赞。
  在任上,于谦遍访两省州县,治理黄河水患,发动百姓增筑黄河大堤,在堤岸两旁种树以固堤坝。同时每五里设立监哨站,派专人巡守。经此修筑,水患得以舒解,黄河十数年没有决口。于谦还令当地百姓在大路两旁广植树木,开凿水井,以排泄黄河水势,又可以供行人饮水和歇凉。
  于谦在两省推行轻税养民政策,上疏请将赋税减半,并开官仓济民,“以每岁三月,令州府县报缺食下户,随分支给。先菽秫,次黍麦,次稻粱。俟秋成偿官,而免其老疾及贫不能偿者”。如果该州县长官任期届满,“而预备粮储未完者,不得离任”。遇上荒年,他发动地方富户赈济灾民,分捐粮数目免除徭役、建坊赠匾、给予冠带等,同时还派人到湖广等地收购米粮,贮存官仓,以备荒年之需。
  正统十年(1445年),山东、陕西等地又遭遇灾荒,20万灾民逃难进入河南、山西,抢夺杀人之事经常发生,社会动荡不安。于谦一方面奏请将官仓存粮降价出卖,一方面将流民编成里甲,新立乡都,或者编入当地乡籍,前后共编入十余万户。同时,又分给流民耕地、耕牛、粮种,使流民得以安居生产。这一举措,有效安置了流民,社会重新安定。于谦还减少商贾的税费,请罢除了徐州、济宁、南京等地的船料征钞,由60贯减为20贯,又减为15贯,深受商贾欢迎。
  在任期间,于谦奔波于开封、太原之间,常常是冬春在开封、夏秋在太原,不辞劳苦,深得百姓拥戴,史书上说甚至连盗贼都敬服他的威望。此外,于谦还善于断决冤狱,百姓有冤屈可直接到巡抚衙门申诉。于谦亲自审理,公正决断,因此有人称颂其为“于龙图”、“于青天”。
  于谦的政绩得到了朝廷和百姓的一致认可。他的谏议和奏疏切合百姓利益和实际,得到了当时的内阁元老杨士奇、杨荣、杨溥的赞赏。于谦做巡抚19年,清廉贫苦,人称其“食不重味、衣不重裘、乡庐数椽仅蔽风雨,薄田数亩,才供饘粥”。他脾性刚直,不馈赠权要,更不结党营私,太监王振在正统七年后逐渐肆意妄为,招权纳贿,势焰嚣张。朝廷百官纷纷向他行贿送礼,京外官员进京也多带金银礼物送呈。于谦却故作不知,每次入京奏事也不去拜见。有人劝他即便不进献金银财宝,也应该带些地方上的土特产进献,以让王振对他有好感以便于提拔。于谦揶揄讽刺道:“带有清风。”并专门作诗一首:“手帕蘑菇及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说短长。”就此留下了“两袖清风”的佳话。
  正统十年,于谦爱妻董氏病逝,于谦时年48岁,此后既不再娶也不置妾,只忙于公务,常常夜不归宿,在生活上,简朴持家,十分清贫。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