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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上枝头-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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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这些平时医术也不差的郎中们看到阿信的症状全都只能搓手,病人全身僵直,连话都说不出来,这看上去像是中毒了,可是用银针试毒,却哪都找不到毒,这是什么毛病?

看着大胜大有两人,跟凶神恶煞似的守在一边,胆子小的扔下几句神神秘秘的、云山雾罩的话,便早早溜走了事。

碰上个胆子大的,醉心于医学研究的倒想下手,可大胜又哪能让。

从早上七点多他们过来,发现阿信成了这个样子,到现在已经快十点了,半点头绪都没有,大冬天里,两个人都出了一身的冷汗。

在他们的心里,只有躺在床上的这个男人,两人谁都没有发现乐乐不见了,阿信倒是有心说出来,可是口不能言,身不能动,仅靠眼神和或粗或细的呼吸声,谁能弄得懂。

赶在中午的饭点儿前,乐乐穿着从家出来时的衣裳,梳了一个姑娘头,自己一个人大大方方的在楼下大堂吃了一顿中午饭。

虽然反胃,却还是极力的压制着,点了平时她最爱吃的食物。

同时,她还不忘跟店小二聊天,一口一个小二哥,肉嘟嘟小脸,笑得极其灿烂,满面好奇的问这儿问那儿,天南海北什么都问,其间穿插着码头上都有哪些船呀,往哪个方向走的,费用多少,沿着河南下,都路过哪些城镇,城镇里都有什么好玩儿的……

到了饭点儿,即便是小客栈,人也慢慢多了起来,店小二有心偷懒,也扛不过掌柜的利眼。

看到收拾的利利索索的姚云龙已经走到客栈门前,乐乐高声跟小二打了个招呼,便独自上了楼。

在街上混日子的孩子,身上都有绝活儿,想不被人发现进到乐乐的房间里,对姚云龙来说真是小菜一碟。

进屋来看,凤儿还在床上睡觉,嘴角翘得高高的,幸福的抱着松软的棉被,看样子正在做美梦。

姚云龙绷着小脸,虽然尽量表现出一脸的平静,可从那两只放光的眼睛来看,事情进行的很顺利,乐乐压低声音,“赁好了?”

“嗯,在官帽胡同,东边第二家,两进的宅子。”一说话,那股子兴奋劲儿就控制不住了。

从桌子上倒了杯水,递给姚云龙,乐乐问道:“多少钱。”

一口气将茶水喝干净,姚云龙一抹嘴,说道:“中人说四十两一年。”

四十两,在城外都够买娘家那小院子两个大了,在城东才赁个院子,还是一年的,果然富,“然后呢?”

小胸脯拨得高高的,姚云龙得意极了,音量也控制不住,“我跟他说,宅子太旧,而且离大街这么近,太闹,只能出三十两一年,他就答应了。”

三十两一年,乐乐低头思索一会儿,问道:“你去看的时候那个宅子里有没有贴黄纸,符纸之类的?”

姚云龙一愣,不明白乐乐为什么这么问,想了想自己刚才的经历,低声道:“没注意。”

敲敲桌面,乐乐轻轻的向他解释起来,“你看,你这么大点儿的一个小子,长得弱不经风,身边也没有随从,最关键的是,你挑那些毛病实在算不得什么,就这样,你要三十两他就答应给你三十两,那可是十两银子呀有问题,一定有问题。”肯定的说完后,乐乐接着吩咐道:“你再去打探一下,不要问中人,去附近水井边上,妇人聚集的地方,皮小子们玩的地方,问一问,那宅子一定出过事儿。”

姚云龙恍惚大悟,点点头,觉得很有道理,正要走,突然又被乐乐喊住了,“算了,别去了。”

烦燥的敲敲脑袋,那个男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她不知道,可跑不掉“有权有势”这四个字,他手下的人一定不少,对上这样一大群敌人,任何蛛丝马迹都要清理干净,叹了口气,乐乐皱着眉头说道:“你都去过一回了,再去就容易被人给记住。”

姚云龙本来就是一个聪明人,又在街上混过这么多年,可以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了,什么样的事儿也基本上都见过了,乐乐这半天的作派他已经明白,自己这个临时的假娘在躲人,所以,立刻就听懂了她说的是什么意思。

拿过自己的化妆工具,乐乐朝姚云龙招招手,“过来,我给你画一下。”

不管他愿意不愿意,都被乐乐扑了一层粉在脸上,遮住了一脸的菜色,轻扫眉尾,英俊的小正太立刻变成了带着淡淡忧伤的忧郁王子。

乐乐满意的点点头,“行了,这样,你去东城靠近北边的地方找,要是在城北找也行,只要是独门独院的就可以,记得你现在是爹爹刚死了,家产都被族人霸了去,娘带着你们来海城投亲,结果亲戚也找不到了,想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再说。”

姚云龙一脸的古怪,在心里重复了一遍乐乐编的故事,问道:“那咱们是哪里人?”

哪里人,现在小宝宝应该是两个多月,还要配上爹爹刚刚死,就算那个假冒的爹爹死一个月好啦,要办丧事,还有跟族人扯皮,还没赶路,这样一来就不能远了。

想了想,乐乐挑了一个离海城和京城都很近的地方,“就永安州好了。”

却认真的重复着乐乐说的话,将几个重点反来复去的念叨着,直到记住了才冲着乐乐郑重的点点头,

见他这么快就记住了,乐乐又接着吩咐一些细节,“记住是刚死,只烧了头七,族人就开了祠堂,现在刚刚过二七。不要到处嚷嚷,要小心一些,说完,要一副后悔的表情,一副犯了大错的样子,还要求那人千万别乱说。”

眼珠子转了转,立刻点点头,乐乐满意的再往下吩咐,“找好房子了,回来偷偷把凤儿带走,然后去码头找我,那边有个接官厅,在接官厅门前有几个小摊子,我在那边等你。”

将屏风后面,乐乐穿上了一件极为素静的衣裳,拿过一个不大的包袱系在腰上,外面罩上一件从家出来时穿的衣裳,冬天的衣服本身就肥肥大大,臃肿不堪,如果不知道实底,或者是眼力特别的人,谁也不会想到这样一个小姑娘也算得上是腰缠百贯。

乐乐离家时的大包袱已经分成三份,一份里面装了一件旧棉袍,棉袍包裹着乐乐所有的金银细软,可以说,除了银票,这就是她的全部家当,现在这份家当就缠在她的腰上。

她也曾经考虑过,要不要学着小说里主角的方法,将细软都当掉,然后保管好当票,日后再赎回来。

可是想去想来,想来想去,觉得还是算了,这里怎么说都是镇海候的地盘,自己那些首饰,大部分都是从镇海候太夫人、夫人那里得来的,搞不好前脚进了当铺,后脚就送到镇海候的书房里了,太危险

太危险了

不过,有一样东西应该当掉了。

还有一大一小两个包袱,小的那个,里面装的全都是平时她常穿的衣裳,这个是要在附近的旧衣店卖的,给那个男人造成,自己钱不够花,所以要将旧衣裳都卖掉的假相。

大的那个,装的都是些她没机会穿,或者是说舍不得穿的衣裳,这些就是穿出去也不怕被撞见,乐乐就决定留下来。

“我先走了,你安顿好凤儿,就去办自己的事情,然后过来接她时,顺便将那个大包袱也带走。”说完,她便大摇大摆的下了楼,丝毫没有考虑到,姚云龙一个小孩子拿这样一个大包袱出门,会不会被当成贼的问题。

城南住的多是穷苦人家,基本上大家都靠码头为生,这样一来旧衣店就不少,正是因为这样,姚云龙才能一早上那么快完成乐乐吩咐的事情。

找到了一家门脸明显比其他人家大的旧衣店,乐乐走了进去,将自己挑出来的那一包袱衣裳都拿了出来,反复给伙计磨价钱,折磨好一会儿,才将价格最终定在十五两银子。

乐乐十分确定,这个伙计一定会记得自己这张脸,和她有意无意间说出来的那些消息,不管那个男人能不能找到这些个小伙计,总之,有一分一可能就要做出一百分的努力嘛

现在,还剩最后一件事情要做,站在当铺门口,乐乐深吸了一口气,迈步走进了当铺,将那支镶满珍珠的金簪递了出去。

高高的柜台后面,一个留着三绺胡子的男人,眼睛一亮,接着往前一探身,低头看着乐乐,嘴角露出一抹贼笑,“小姑娘是要当这簪子?”

第一次进当铺,乐乐还有些紧张。

特别是当她仰着头,对上从那个超高柜台里探出的脑袋,顿时就有一种去庙里拜拜的感觉,觉得那人高高在上,似乎是无所不能。

不知道自己想当金簪的这个愿望能不能实现呢?心虚的乐乐点点头,咽了口口水,努力大声说道:“是,死当,多少钱?”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朝奉的嘴角得意的往上扬起。

当铺的标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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