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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命如此-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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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房屋的黑拐角或门背后藏匿着抓小孩的鬼魂,脚下的土地和黄色的天空中会有某种巨物发出凄厉的叫哮,抑或村东的老城墙里的“迷狐子”会变成美女出现在阳光下的山道上、缠住孤身行走的自己,等等等等,似乎我童年的幻想都是悲惨和恐怖的场面。所有的传闻,都是大人们说出来的,谁敢不信呢?这些神鬼故事,在民间,即便在今天,仍被一些特别的人群创作着,流传着,其感染力和恐吓力之巨大,由不得你否认。    
  大概是七岁那年吧,三年自然灾害刚过,惊魂未定的乡亲们终于按耐不住了,他们将这段苦难的经历,看成是人们不敬鬼神的结果,一帮人顶着压力,私下里要在良辅河过一场敬神的庙会。
第一部分《吾命如此》三(5)
  那是春深的一天,雨过天晴。全家老小一起出动,我跟在母亲的身后,随着人群往庙会上赶。在沟峁的这边,看遥相呼应的对岸,坡上坡下早已人山人海,老实巴交的农民,村中的能人精猴儿,甚至村里的干部,都聚在了一起。他们抬着菩萨,沿河而行,锣鼓声、吆喝声响彻云天。跑神马的场合更是热闹,头扎羊肚手巾的老汉、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个个群情激昂,簇拥着为那些得胜的勇士披红戴花。那一刻,漂亮的女人和能干的男人都被推到了众人面前,原始而又平普的生命,得到了最直接最鲜亮的展现;即便是一个乞丐,一个无人赡养的孤寡,也能从他那饱经磨难的脸上,看到笑容。各种民间商市一时间也排满了河曲两岸,正所谓:“灵利尖爽跑神马,痴聋傻哑抬爷爷(当地音yāyā,这里指神像)。”民间许多的“能猴儿”此时终于派上了用场,他们尽情地发挥着,那样的生动和富有感染力。    
  我随兄长去了良甫河,看到了唐代名相魏徵第五代孙魏家的家院,参天的古柏、恢宏的墙院,以及村子里颇具特色的拴马桩,这些东西今天还保留多少不得而知,但那里的拴马桩石雕艺术却声闻中外人人知晓。在这之后,我稍长些年岁,便独自一人去良甫河玩耍。“文革”那阵子,我们一帮少年还在良甫东坡的土穴里看到过一尊石雕的菩萨,那是村民害怕被红卫兵砸坏而掩藏在那里的。菩萨面对苍生颌首微笑,端庄而典雅,其工艺之精美令人惊叹。在菩萨面前,纵使再顽皮的孩童,也要收敛几分,所以,我们只是轮番小心翼翼地抚摸她的臂膀和面颊,她是那样的珠圆玉润、光滑而冰冷……后来,我在写《骚土》开头的时候,灵感就来自这个记忆。    
  童年记忆潜伏数量的多寡,对依靠灵气写作的作家是非常重要的准备。对我来说,它为我提供了一种走入人生的特殊氛围。    
  四十年前的往事,在我个人的记忆里,只是短暂的一瞬。童年那鼓声仍鸣响在耳,童年那影像仍印刻在心,它时而渺远、时而在眼前,它有我童年的泪痕、童年的欢悦。童年虽然因为贫困,因为父母和许多好人受到欺辱,让我一直敌恨隔墙那面的人们,但我还是感激乡土,感激我的乡亲,是他们创造了如此丰富多彩的生活,恩赐我一个斑斓如画的童年,而我对人生假如还有一丝乐观看法的话,又大都来源于此。
第二部分《吾命如此》四(1)…(图)
人生最彻底的愉悦 就是对寂寞时光和茫茫俗世的遗忘    
  回忆童年是最容易使人动情的事情。多年来,我一直是这样,每每看到衣着艳丽的孩子们,在他们的节日里敲锣打鼓从街头列队而过,就会禁不住热泪盈眶。这让我时常纳闷,我怎么会如此脆弱!是的,看到他们,我就联想到我做小学生的日子。    
  我的小学校,在村东的一座土城里。上学的前一天夜里,母亲连夜用碎布缝缝缀缀,拼出一个好看的花书包给我。我看母亲这样劳神,心里就想,一定要好好上学,将来好报答她。然而,正式进学校门的第一天,我就和老师干了一仗。记得那一天,我不知什么原因去晚了,老师让我给他鞠躬,也许是嫌我鞠得不合格,他便罚我一遍遍鞠。我火了,不干了,他一把将我推出了教室。我跑回家,站在父亲面前嚎陶大哭。这件事本来并无多大意义,但是数年后,却令我从这件事里吃惊地看到自己的秉性:虽然生性柔弱,却顶有反骨,一个天杀的反抗者。之后不久,又发生了一件事。这天放学,我被老师扣留下来,其原因也实在羞于张口!已满八周岁的我,面对着黑板上“1+1=?”这样一道连动物都会算的算术题,却茫然四顾、不知所措。要问这之前我都干什么去了?干什么?一个农村土孩儿除了玩儿尿泥、抓蛤蟆,还能干什么呢?!    
  这位老师叫张志忠,后来待我很好。我自然也就很快成了他成绩很好的学生。他是我的第一个老师,一个优秀的人,遇上他是我的幸运。可惜他只给我代了一年课,之后便因出色的教学能力调到县城去了。他教我的拼音,四十年来一直被我熟练地运用,如今我电脑打字用的就是拼音码。    
  农村孩子,家境都不富裕,有的甚至是一日三餐吃糠咽菜。为了度过严酷的冬天,张老师带着孩子们用砖块将窗子堵起来。个别孩子没有棉衣,一身单薄地坐在不生炉火的教室里读书,张老师就把他们叫到自己的屋里,将压在箱底的棉衣取出来,给他们穿,还给没吃饭的孩子东西吃。他就是这样,用自己的切实行动和言传身教,将一个有文化而又懂规矩的形象,摆在我的面前,成了我为人之初追摹的榜样,并让我感慨至今,对于初涉人世的孩童来说,一个好的导师是多么重要啊。而这一点,直到今天,却依然常常为我们所忽视。这几年,我走了不少地方,发现小学教育的水平竟大大地下降了。为了现实的利益,有才能的人都攀了高枝,不愿意做这种基础的工作,我想,这或许可看作是教育质量的一个例证吧。    
  父辈的回忆,解放前学校里的先生,是整个村庄里最受尊重的人物。先生穿长衫,戴眼镜,文质彬彬,挺胸抬头走在大街上,所有人都会向他打招呼,以示礼敬;家中遇红白喜事,也首先将先生延至家中,好茶好烟支应着,请先生将所有的礼数和程序告诉他们,然后一切才能够进行;村子里出了奇事怪事,或是有了什么疑难问题,请教的也是先生。那时候,先生在人们心里,就是村子里的道德评判员、知识的核心和新文化思想的发源地,知识分子和知识不但受到人们的最高礼遇,甚至能够引领村子里的乡绅地主,控制村庄的精神走向,使人们从蒙昧中走出来。如果不是这样,我们的民族何以对子女的教育,付出如此巨大的热情?    
  幼年的我很喜欢上学。这不仅是因为学校里有好玩儿的同伴、有村子里最漂亮的女孩子,更重要的是,学校可以让我暂时摆脱家庭那压抑的气氛,避开母亲无缘由的责打。老师带我们举着小旗子去春游,举行普通话朗诵、各种有趣的体育比赛等,这些都是无比美好的事情。    
  春游的日子,老师领着我们站在河边,看着清清的河水从脚下流过,坡上有几棵柳树、几棵杨树,它们的影子婆婆娑娑,晃动在脚下的河水里……说到这里,我想起孔夫子与学生说过的话,他言及自己的志向时说:春天里,与童子二三人去河边沐浴过后,穿着薄薄的衣服,迎着徐徐暖风,载歌载舞。这话说得多有道理啊!我想,只有尝遍生活酸苦的人,才会品出这其中的滋味。这是孔夫子对生命意义的透悟之处。孔夫子的伟大,不在于他编撰了《春秋》,提出了有教无类的主张,而在于他将深邃的思想转换到具体而又细微的生命形式里。所以,作为他学说的人生意识,以及包含着东方文明精神的中庸思想,是永远不会腐朽的。人类应该像童年一样生活,这也许是人类的终极目标。前些天阅读钱理群先生的《拒绝遗忘》,想到很多在“文革”前入学的孩子,在他长大成人之后,对那一时期的学校有着美好的回忆,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恐怕还是学校里尚保留着一个或几个优秀传统知识分子的缘故。    
  不过,这样的好感觉在我并没有维持多久,到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文革”便开始了。我们要么不上课,要么上课学毛主席语录,或一星半点儿的农业常识。在这期间,我又遇到一位好老师,姓鲁名文瑞,我们同村人,相貌清秀、姿态儒雅。他教语录课和别的老师不同,他所选的语录都是毛主席勉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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