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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不奉陪-第2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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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眼,很赶点儿,浇灭了山火,通了逃回长安的路,御林军军心涣散,即使郑伯豪不下令撤回长安,那些士兵也不肯再围了。”

海鲨默然片刻,道:“那我们就在这儿再歇会了。”

于是,暗卫甲取出携带的干粮、干肉一锅炖,众人暖暖饱饱地吃了一顿。

沈雪拍了袁斌的穴道,让他逃跑无妄,自己则靠着石壁打盹。花花貌似很老实地趴在她的腿上,却把个脑袋紧挨着她的腰腹。

空鹏时不时偷觑,觑一眼立刻转过头去,哀叹连连,等主子完全回来了,会不会杀了他啊,他可不想死唉。

沈世榆走了两圈消食,坐在洞口的阳光下。雨后天晴,山间飞起一道彩虹,空气温润又清新。

时间缓缓地流逝,山风透着下午时分的凉意。隐隐的,有异响传来。

陆虎侧了侧头。道:“是马蹄声。”

果然是马蹄声,暗卫乙去而复返,回报:

大火烧起来的时候,风头冲着桃林峧方向。风助火势,火借风力,枯枝败叶迅速燃烧,向着军营越烧越近,扑面的热浪令御林军骇然失色,在郑伯豪的提议下,军中几位老将附和,御林军向桃林峧投降求助,沈大夫人赵氏请出了住在山庄的智王,捧出先帝遗诏。几位老将向智王跪倒宣誓效忠,御林军从逃命投降变成拥立新君投降。而山道上的御林军,死伤惨重,能逃的全都逃回长安。

拥立新君?

沈雪眯起了眼,看来不日就会攻打长安。有先帝所册立的太子。有先帝的遗诏,有三万沈家军,又有三万御林军倒戈,加之同知郑伯豪降,指挥使叶超生失踪,御林军两战惨败,长安城里的简家兄弟。坚持不了多久,智王装疯卖傻二十多年,终于等到了云开日出的一天,沈家将由镇北侯变成镇北公,亦或镇北王?

沈雪不由自主抱紧了花花。老侯爷残了,沈凯原残了。沈凯川傻了,当家的必是沈凯山,沈凯山与北晋征伐多年,慕容迟再不身魂合一,拿下南楚将变得很困难。沈家真的要与北晋对上了!

沈雪面无表情。她得尽快赶回桃花山庄。打下长安是必须的,但是,智王,必须死!这个能够装疯卖傻二十多年的老家伙,瞒过所有人,是块又臭又硬的顽石头,由他得到长安,绝不可能主动放弃,死?在长安城破的那一刻大笑而死,是一个很不错的想法。至于简少恒,重生一回也没有当皇帝的想法,若得有天下一统之时,由他做个闲散土地主,与褚嫣然一生一世一双人,白首不相离吧。

小分队收拾收拾,起身向桃林峧出发。沈雪再拍了袁斌的穴道,把他扔在马背上。

风从林间过,有白雾弥漫,片刻已浓得像白烟。

海鲨高声道:“小心点,雾大,距离别拉大了。”

沈世榆也高声道:“雾太大了,拉着手走吧,要不就停下来等会儿。”

探着脑袋张望的花花拱了拱身子,把两只前爪搭在沈雪的肩上。

沈雪摸摸毛乎乎的爪子,接话道:“你们拉着手吧,我牵马,走前头,马的个头大,你们跟在后面看得见。”

沈世榆笑道:“好吧。”

浓雾翻涌,有风从身边轻吟而过,雾却更浓了。

沈雪牵着马走到众人前头,走了一小会儿,伸直手臂看不到手指,说道:“原地歇歇吧,雾太大,看不清脚下的路,容易迷路,也容易出意外。”

无人应答。

沈雪怔了怔,回过身,身后没有人,只听得风低吟,只见得雾汹涌,一股冷气从心底升起,只是一小会儿,怎么就跟丢了呢?沈雪大声道:“二哥!海鲨!”

依旧无人应答。

沈雪不觉抓紧了缰绳,向马身凑了凑,下意识用手扇了扇眼前的雾。

袁斌一动不动地趴在马上,瞪着两只眼,看到凑近的沈雪,忽然笑道:“你的那些人,看样子跟丢了,哈哈,一群蠢蛋!女人,别逞强,放我下来吧。”

马似无意识地继续走着。

沈雪睁大眼睛前后左右地望过去,骂了声见鬼,什么也看不清。听得袁斌的笑声,哼了一声:“再哆嗦,封了你的哑穴。”

袁斌:“我说沈雪,别不识好人心,这么空的山,这么大的雾,男人面前,服个软不算什么,女人得有个女人的温柔样儿,我最讨厌你这副谁说女子不如男的臭拽头。”

沈雪冷笑:“你那伪君子德性,真小人行径,也算男人?”

袁斌怔了怔,大笑:“沈雪,你是我的女朋友,我不说你与那个穆容驰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就现今,你与这个慕容迟总是有不清不楚的关系吧,那家伙没告诉你,他不行吧?”

肩上的花花抖了抖,把头埋进沈雪的颈窝。

沈雪眉头皱起:“你说什么?”

袁斌更大声地笑了:“沈雪,我说,慕容迟,北晋的二皇子,他不行,你懂吗,他那个地方不行,他才算不得男人!”

216 大结局(下)

沈雪呆了呆,感到花花在轻轻颤抖,不由得狐疑,慕容迟抱着她的时候,她明显发觉他那儿硬硬的顶着她,怎么可能会不行呢,可看花花的反应,似乎很不好受的样子。

沈雪也不细想,冷笑道:“袁斌,你认为,裤子里有个硬家伙,就算是男人了?男人不男人,在心,在品,你龌龊,把别人也想得龌龊,你丫的才算不得男人!”

袁斌也冷笑:“你说那慕容迟回来了,好啊,我等着他身魂合一,我倒要看看你嫁了他,甘心做一辈子处子!”

“聒噪!”沈雪拍了袁斌的哑穴,反手将花花抱到胸前,看着花花垂头丧气的模样,微微笑了,照着毛乎乎的猫脸吹了口气,在它耳边低低道,“有什么可难过的,我知道你行,就算不行,也是暂时的,就算一辈子不行,我也不在乎。”

藏身花花的慕容迟悲愤地噎住了,行不行的,你说得能不这么顺溜吗,行是男人最基本的表示,哪个太监把自己当男人,男人,在心,在品,可也在行不行唉!

马一直在走,牵着缰绳的沈雪随意地跟着走。动物的感官往往比人灵敏。沈雪望着眼前翻滚的浓雾,忽然,白色的浓雾,隐现出一抹淡黄,马行进的方向即是向着那抹淡黄。按时辰估,当是黄昏时候,那是西下的太阳?向西走,似乎可以到桃林峧?沈雪脑子里浮出鹿山地形图。

渐渐地,淡黄色越来越明亮,呈淡金色,似是一个大圆,雾依旧浓得像白烟,那光却穿过了浓雾。

夕阳西下,光线只会越来越暗。沈雪一时判断不出那大片淡金色是什么,不由得停下脚步。

马刨着蹄子。似是对停步不前表示不满。

“你终于来了。”

一个悠长缓慢的声音,自浓雾里穿透而来。

沈雪睁大了眼睛,眼前的浓雾忽然散了,一条石阶出现。石阶那头金光闪闪,不禁应了一声:“这里是什么地方?你又是谁?装神弄鬼的可不好玩。”

“这里是五指山,你看见的路通向桃子观。”

五指山?桃子观?传说五指山里有一座拇指山,拇指山上有一座桃子观,桃子观里有个邋遢道士,邋遢道士爱吃桃子,杀过蛇精猪妖。

沈雪不觉失笑,桃林峧在鹿山西,传说中的五指山在鹿山西北,迷路也走不了这么远的。

“为什么还不上山?”

沈雪笑道:“我为什么要上山?”

“你为什么不上山?”那悠缓的声音有些急了。“你就没有想做却做不了的事情吗?”

沈雪怔住,慢慢的,嘴角勾起一抹浅笑,这是那个爱吃桃子的邋遢道士吗,落在凡尘。有点道术?沈雪笑意变深,浓雾,迷路,都是他的障眼法吧。

沈雪牵着马,沿石阶而上,上到山顶,果见一处道观。观顶尖尖的,有几分桃子尖的样子,整个道观既不金碧,也不辉煌,破砖烂瓦,老树枯藤。门口盘腿坐个道士,臂上挂一支秃毛拂尘,果然邋遢得很。

沈雪解开袁斌的穴道,袁斌滚落马下。

邋遢道士自认仙气十足地摆了摆拂尘:“桃花妖,求我呀。”那姿势。说起来的确仙气十足,可惜他道袍在脏,拂尘又秃了毛,看起来不伦不类十分的可笑,倒似那穿衣戴帽学作人样的猕猴。

沈雪笑了笑:“你既识得我本尊,也该告诉我,你是哪位道友,我想问问,五百年雷劫,修佛的吃金蝉子避,你一个修道的怎么躲?躲到书生的衣袍下?”

邋遢道士跳起来:“狐狸才往书生的衣袍下躲,贫道吃了大蟠桃,与天同寿。”

“大蟠桃!”沈雪眯起了眼,慢慢道,“你果是只猴,花果山的,这么说来,小猴子,就该你欠我了。”

“要不要这么聪明,一个花妖比猴儿还聪明,”邋遢道士撇撇嘴,欢快地说,“老祖宗说了,你因为他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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