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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颜弃妇闯情关-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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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等我回去一定把你的手下全部干掉。”

这样想着,火莹突然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不再苦恼了,也就沉沉的睡着了。

火莹本来是睡的极舒服,毕竟从来都没有时间睡个好觉,因为任务,因为梦魇,总会在夜深人静时惊醒,对着一片繁星寻找遗失的那个心,等待记忆的苏醒。

其实也不知道火莹是不是个受虐狂,被下药还可以睡着,就连冷眼旁观一切的我也不免佩服这个极端的人了。(某人狂怒,莹:你在说什么?她扬了扬手中的艳阳,仔细你的嘴巴,小心我结果了你。某遥遥不屑的咄咄嘴,把笔一挥:哈哈,看我怎么虐你,我要你生不如死。莹邪笑着:那现在就看看鹿死谁手吧。某遥遥狂奔,无奈跑不过武艺高强的莹,最后华丽丽的负伤了,擦擦嘴上的血迹,嘴角上扬:呵呵,我可不是用嘴的,摇摇手中的笔,哈哈,是用手的。莹:你还要说吗?刷刷刷,脸上黑线太深了。某遥遥吓坏了,再次狂奔: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要你身心受挫,被男人甩掉。

莹停了下来:拜托,你的谎言也该有个限度吧,我有男人吗?某遥遥借此机会逃之夭夭。)

睡着睡着,火莹感觉到自己身边沉重的呼吸声,而且有着很浓的龙檀香味,这是火莹以前没有闻过的味道,可是却无比的熟悉,好像以前也闻过一样,难道是自己的熟人,不对,我没有什么熟人啊?难道是仇人?她如是想。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火莹连人面都没见着就有种想杀人的冲动;不料睁眼看时,惊呆了,怎么是他?

火莹不是花痴不会做什么梦,看见什么情人什么的,更不会做春梦了,可是她确实看到了自己既想见又害怕见面的人……萧烨。

第七十五章 萧烨其人

萧烨是蹲在床前的,那一身鹅黄长衫已经被汗水浸透了,他的头是枕在床沿上的,火莹看不到他的脸;那她怎么那么快就断定是萧烨呢?首先当然是因为前世的记忆了,对‘江昱’身形了如指掌的她怎么可能不知道呢,再者恰在刚才火莹想起了那次被萧烨吻时就有相同的香味到达她的鼻尖。

“喂,你怎么了?”火莹望着萧烨仍旧淡淡的问道,他好像很辛苦似地,难道像舒孤忆一样,嗯,不太可能啊,那是怎么搞的呢?

床边的人只是蹲在那,看都不看火莹一眼,可是汗水却是一滴一滴的落在质地极好的被褥上,汗珠在被褥上滚上一滚才慢慢的渗透,天啊,这样下去不会发生什么事吧?

火莹只能再次相问了,“喂,萧烨,你到底怎么了呀?”同时还把自己毫无力气的手伸向萧烨的身体,与此同时,火莹感受到了炽热的温度,像火烧一样,“你发烧了?”

好不容易发善心的火莹并没有得到别人感激涕零的回答,相反,萧烨突然握紧火莹的手,迅速的抬起头,眼睛已经带点红色,他的眼中充满着**,这种眼神火莹曾经在主上那也见过,不过还没有达到这种程度。

“喂,你干嘛呀?”

火莹没有力气的询问声其实是让一个正常人变成恶魔的催化剂,在这种时刻火莹的质问声完全就像是一个风情万种的女子的低喃。

萧烨来到这后就发觉自己被人下药了,难道这就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百密终有一疏啊。不过他还是没有后悔给火莹下药,毕竟他不在乎任何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在众人眼里的逍遥王爷最自信的就是自己的深谋远虑了,因为睿智他已经训练出属于自己的军队,积敛大量的财富招兵买马,为的是有朝一日挥师北上夺得天下。即便在很久以前他是个深得先皇宠爱的皇子,是命中注定要接替皇位,可他却不愿待在朝堂之上,他把本应属于自己的江山拱手让给自己的皇兄,只因聪明如他,稳重如他,更想要的只是属于自己的一片自由的天空,为了弥补心中的一块空缺。

先皇太喜欢这个儿子了,萧烨走了之后也没有把太子之位给当今皇上的意思,每当朝员提起此事,先皇只是笑笑:“我相信我的好儿子一定会回来的。”

三更:他喝了媚药

后来他也确实回来了,只因为在民间接到了父皇驾崩的消息,他快马加鞭赶到是连父皇最后一面也没有见着,先皇没有留下任何遗诏,太子萧烨还是要登上帝位,悲痛欲绝的他已经没有任何精力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了,便毅然决然地将皇位让给了皇兄。

新帝即位,太子萧烨被封为逍遥王,赐逍遥王府。

一年春天,手下把一封从一个已经满门抄斩的官员手里得来的信交到了萧烨手上,他看到了一场计划许久的阴谋,原来父皇是被你所害呀?虽然这样问,萧烨仍然不相信皇兄会做出如此天理不容的事,经过调查后,证据确凿,他不得不相信了,所以他选择用酒来麻痹自己,

就算是千杯不醉也会有倒下的时候,萧烨睡下了,睡了整整七天,当他醒来说的第一句话是:“江山,人命,我都要。萧翎,今生今世,你只是我的敌人。”

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萧烨活在无尽的仇恨之中,让原本想远离世俗的他不得不拿起利剑刺向仇人将自己的双手染黑;三年,他隐忍了三年,就是为了那一天,为父皇报仇雪恨的那一天。

本来萧烨认为凭自己的武功可以把毒药逼出来的,谁知这并不是毒药而是一种连萧烨也不曾见过药力极强的春药,他用力逼出时,只有喝进去的水和少量的药,他凭着意志力和耐力一直支撑着,本来是想让火莹陪他演戏的以形成水仙在场的样子,没想到一切脱离了轨道,如果让皇兄知道自己不是那种风流之人岂不是要前功尽弃。

他慢慢地走向火莹,准备将魔爪伸向火莹时又迟疑了,看到她的睡颜竟有一种舒心的感觉,也不知怎么的总会有一个声音阻止着自己去伤害她,或许前生已经相遇了吧。

即便很想拥你入怀,也不想在这种时刻要了你。

萧烨很想走出去,可他又太怕引人注意,想离火莹远点,却又离不开身,为了自己的计划,为了对得起自己不愿伤害眼前人的心,他选择与药性抗争,“本王还真不信斗不过你。”

采访1(不是正文,纯属娱乐,不喜勿进)

遥遥:今天作为访谈的记者,我,如逍遥已经请来了几位重要嘉宾,首先有请火莹出场,我们的女主闪亮登场,。

从天而降的火莹艳阳剑背在身后,缠着胳膊的红色长丝带由于对流的作用飘啊飘的,飘到了地上,火莹也缓缓落地,一袭红衣极其耀眼,大声喊道:“dafternoon。”

“oh,oh,”惊起一滩鸥鹭,哈哈,当然是引起掌声一片了。

遥遥:我说火莹啊,其实今日你可以不用这么劳师动众的啊,我们这是采访。

唰唰唰,火莹的眼神让遥遥的小小心肝幸免不了了,不过她还就是死性不改,仍旧低声继续说道,

“也不用带个艳阳剑耍帅吧。”

艳阳剑出鞘,正要对着遥遥刺过去的时候,终于有人来了个英雄救美,一把剑牢牢的挡着艳阳,遥遥心里那个感动啊,就差没哭出来,大声呼喊,“大侠,ILOVEYOU”

英雄转身,遥遥终于可以一睹“芳容”了,可那张脸怎么越看越熟悉啊,只见他冷冷地看着遥遥,又冷冷地飘出一句话:莹儿,不要让这人的血玷污你的艳阳,还是让我出手吧。

这台词怎么这么熟悉啊,总觉得在哪听过,在哪呢,遥遥根本就没注意到危险,死神已经在来这的路上了,可火莹的下一句话让她的心跳得飞快,“临风,还是不要大开杀戒吧,要不你就无法投胎了,像我这样子灵魂无所依,真的很痛苦。”

临风深情一笑,青竹花边的白衣欢快地雀跃:莹儿,不要这么说,为你,永不超生又如何,如若不能总是见到你,我宁愿做尘世的孤魂,那样才可以永伴你的身侧。

火莹还以深情飞吻:临风,爱死你了。以此同时还不忘眨巴眨巴眼睛。

呃,遥遥浑身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公共场合不要这么含情脉脉的好不好,会带坏小观众的哦”

“如逍遥,你活得不耐烦了吗?”一把长剑就要刺向遥遥的咽喉了,遥遥还真可以说是临危不乱,理直气壮的说道:这里是活人采访,你这个死人凑什么热闹啊?

临风望着火莹微笑:有莹儿地地方就有我临风。

“呿……”趁此机会遥遥准备拔腿就跑,很庆幸的是她看到了黑白无常,大声喊道,“两位大仙,快来看啊,这里有个孤魂。”

黑白无常惊异于遥遥能看到自己的事,两人私语五十秒后终于对着遥遥说道:我们并未见到什么孤魂。

说完就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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