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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家有女初长成-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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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蔓歌皱着眉头挑了一阵子,摇了摇头。“我是说干净的。”
    “我这都很干净啊。只穿过一次。还不超过两天呢。”
    “——”
    沈蔓歌拿走了唐佳怡新帮林枫买地衬衣,为此付出了两百块钱的代价。当沐浴间传来沙沙地流水声音时,林枫心动了。
    美人在沐浴。看?还是不看?
    废话,当然是看了。偷窥一个和偷窥十个有什么区别?不都是犯罪吗?
    林枫轻手轻脚地走向洗手脚门口,上下打量了一会儿,不由得心里暗自后悔,一直忙着在墙上偷窥,怎么就没想过有一天要偷窥自己沐浴间的景色呢?要是在门上挖个孔多好。
    “砰。”沐浴间的门打开了。沈蔓歌穿戴整齐地站在门边。脸色铁青:“君子先生,你站在外面有什么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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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这女人太阴险了,竟然穿着衣服故意打开水笼头引自己上钩,其心可诛啊。“哦,没事,我就是想来问你温度够不够。”
    “现在是夏天,并不需要温度。”
    “哦,那我就放心了。”林枫认真地点点头,转身倒在了床上。
    沈蔓歌出来时,林枫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好梦正酣,口水流了一地。沈蔓歌站在门口迟疑地一阵,难道真的要和他共处一床吗?
    要是他趁机非礼自己怎么办?
    洗过澡后,困意和潮水般涌来,沈蔓歌再也没心思想那么多了,轻轻地向床边走去。
 第三十四节、绯闻
    周朋起床时已经下午三点多了。揉了揉睡的生痛的腰肢,决定下楼去锻炼锻炼。
    周朋是个记者,一家娱乐小报的记者。靠着那点儿微薄的工资养活着老婆孩子,饿不死但想再提高一些生活质量也很困难。
    周朋昨天晚上又熬了一夜,写一篇关于**明星被人包养的绯闻稿子。当然,这绯闻并不是他亲眼所见,只是不小心听到了些风声而已。这就够了,他又能靠这个换回几百块钱的稿费。孩子想要那个变型金刚很久了,今天拿了钱就给他买回来吧。
    刚下楼,便被大院一处风景吸引。
    那是一辆湛蓝色的玛莎拉蒂,优雅的流畅线条,至尊的皇冠标志,豪华的内部装置。高贵的血统,昂贵的造价,这所有的东西都让它卓尔不凡。在其它的几辆本田、丰田、现代车面前,犹如立于鸡群的凤凰。
    周朋想了又想,仍然想不到这个小院有那一家人能买的起这种车,甚至拥有这种车的亲戚。要不然,也不会窝在这么陈旧将要被拆迁的筒子楼了。
    出于职业习惯,他出门必定会带上相机。即使老婆让下楼买袋盐的时候也是如此。
    一个优秀的职业记者都应该明白新闻都有突发性与时效性的特点。就如那美丽的烟花,当它绚丽绽放到最高点时,你没有拍下来,那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周朋先按着快门,对着那辆玛莎拉蒂拍了几张照。然后藏起相机装作锻炼身体在一边守株待兔。
    没多长时间,从和他住的那座筒子楼里下来一对男女引起他的注意。不,更确切的说是那个女的引起了他的注意。
    男的叫林枫,很有意思的一个小伙子,整天笑眯眯的。这个人他认识,打死他也不相信这车是他的。可跟在林枫后面遮遮掩掩地女人倒有可能是这车的主人。
    穿着时尚的职业套装,领子处经过特别设计,又多了一条洁白的丝巾作点缀,既个性又少了份沉重。一头柔顺的头发披散在肩上,脚下踏着一双高跟皮鞋,走起路来风情万种。带着幅茶色宽边太阳镜,脑袋转来转去的东张西望,像是怕被人发现。
    林枫看了看赖在她身后躲躲闪闪地沈蔓歌,没好气地说“你干吗呢?要光明正大的走路,知道不?呆会邻居还以为我带了个小姐回去开房呢。”
    “哼,狗嘴吐不出像牙。”沈蔓歌翻了个白眼。
    “你能吐出来?”
    “去死啦,快点儿走,上车了就好了。”沈蔓歌催促道。
    打开车门,沈蔓歌快速地钻了进去。按下车窗,取下墨镜,笑着对林枫说“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那正好,我也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啊。”林枫无所谓地耸耸肩膀。
    佳人再美,却与自己豪不相干。今日一别,今生将不再相见。自己和她是两个世界的人,只不过是一夜露水夫妻——丫的,想起这个林枫就很生气,本来他昨晚故意装作睡熟了,想解除这个女人的警惕之心,然后等到她躺上床上时,一不小心地摸摸她的腿亲亲她的脸蛋什么的,没想到她站了半天,竟然扯了条席子铺在地上,就那样在地上睡了一夜。深受打击的林枫起床第一件事就是跑去照镜子,自己明明长的很老实啊。
    沈蔓歌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生气地说道“哎,你这男人很没礼貌耶。我明明告诉过你我的名字了,你竟然这么快就忘记了。”
    “你告诉过我了?”林枫用手摸摸鼻子,苦笑着说道“我还真是想不起来了。”
    “哼,我再说一次,我叫沈——蔓——歌——,记住了没?”沈蔓歌把自己的名字一字一字的拉长,再次重复了一次。
    “哦,记住了。沈蔓歌是吧。慢歌?你不唱快歌的?”


    “去死啦。”沈蔓歌抓起旁边的一个小动物的装饰物去砸林枫。“本小姐要走了,快点儿告诉我你叫什么?——你昨天晚上收留了我,以后我会报答你的。“
    林枫摆摆手。“不用不用。我收留了你,你也给钱了。咱们钱财两清。互不拖欠。”
    “喂,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婆婆妈妈的?一个名字而已,有什么不可以说的吗?真是个小气包。”
    林枫苦笑着看着这个美的不像话,一颦一笑都光艳动人的女人,心里竟然有一丝不舍的情绪蔓延出来。“我叫林枫。枫叶的枫。“
    沈蔓歌甜甜的笑了起来,像是讨到了甜果的小孩儿“电话号码多少?”
    林枫报了自己的号码,沈蔓歌从包里一阵乱翻,掏出一款样式小巧时尚的手机输下了林枫的号码。
    “那——再见了。”沈蔓歌笑着向林枫摆摆手,心情却有些沉重。
    “嗯。下次你再来明海,没地方住的时候打电话找我——放心,还是这个价钱,我不涨价。”林枫笑眯眯地摆摆手。
    沈莫歌听了前半句还开心的不行,听完后半句差点气的吐血。狠狠地瞪了林枫一眼,一踩油门,车便跑出了大院。
    “哎呀。”林枫拍拍脑袋。“完了,忘记找她要衬衣钱了。亏大了。”
    林枫在原地看了一会儿,当车的影子再也看不到的时候,才准备回去再补个回笼觉。晚上还要上班呢。
    口袋里的手机滴滴地响了起来。掏出来一看,是一条短信。陌生人的号码。“我们还会再见吗?”
    林枫想了一会儿,很认真地回道“不知道。”
    当两个人都走了后,周朋从大院的一个角落钻出来,满脸激动的表情,握着相机的手直哆嗦。
    “沈蔓歌——竟然是沈蔓歌——沈蔓歌来到了明海——还私会情郎——这下儿发财了——”
 第三十五节、绯闻(2)
    林枫补足睡眠,神抖搂地来到酒吧上班时,里面稀稀落落地坐着几个客人。一群工作人员正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着什么话题。一个个眉飞色舞,激动的语无伦次。
    “知道吗?她就在明海。天啊,她怎么会来到这儿来了啊?我好想见她。”小玲满脸崇拜地说道。
    “你说她在那儿呢?会不会走了?我们请假去找她吧?“
    “告诉你们,想找她的话去一些五星级宾馆门口堵着,说不定就能碰到了——嘿嘿,见到了帮我要个签名——”
    “切,说不定她在明海有房子呢?看到报道没?人家是私会情郎——唉,真是让我伤心呢,都有情郎了——”
    “一定是报纸乱写,怎么可能呢?”
    “就是就是。那个明星会在事业高峰期结婚啊?”——
    林枫听了一会儿,也被他们讨论的话题给吊起好奇心。“你们在讨论什么呢?”
    “哈哈,枫哥也感兴趣了。枫哥,你升官了,也得请咱们撮一顿吧?”阿发讨好地说道。阿发是酒吧里面的调酒师,长的英俊帅气,本来可以吸引不少小姑娘的眼球的,可惜来了个林枫——
    因为林枫的特殊,酒吧里面的人无论大小,都叫他枫哥。这算是对他的一种格外的尊敬了。经理于洋都没有这待遇。
    “行,找个时间大家聚聚,我请客。”林枫满不在乎地答应。他对钱并不太敏感,有些人想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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