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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家有女初长成-第3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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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答出来了——那个女人,是心中永远的痛啊。▊
    “你是六年前认识漫歌的对吧?”林枫笑着问道。
    “我说过。我不认识她。”
    “哦。六年前——那个时候漫歌还是艺术学院的学生呢。你是洪门的,应该是去那座城市执行什么任务——沈漫歌这样的女人在那儿都不会默默无闻,一个偶然的机会,你见到了她,然后惊为天人——你还追求过她对不对?然后被她冷淡地拒绝了。听李墨说漫歌那个时候的性格还很冷呢——哎呀,这怎么像是三流偶像表情那样痛苦,瞳孔还涨大,不会是让我猜对了吧?”不顾及对方的感受,林枫笑眯眯地说道。
    “我说过——我不认识她。”丰雅一字一顿地说道。一直温和的脸在碰到林枫后再怎么也温和不起来了。总要种暴怒地感觉。
    “是吗?真的不认识?”林枫冷笑着说道“我一直很奇怪你们的动机。得罪你们洪门的人是我吧,你们要杀的人也是我,我都主动送到你们面前了,你不让属下来围攻我,反而把人都红馆那边送。这应该不是你这种智商的人干出来的庸招吧?那么,也就说明红馆里面有你在乎的人,也或者说是有你恨的人。那个人除了漫歌还有谁?你刚才说到她的名字时表情很不对劲呢。”
    丰雅被人猜中心事,疯狂地笑了起来。“林枫,我不得不佩服你的智商了。你知道吗?洪门里面有很多人在拿到你的资料看到你的所作所为时,都以为你是傻瓜。可我从来没有这么认为。虽然我当时并没有和你打过交道,但对你的师父林白还是了解的,那是一个很厉害的男人——他教出来的徒弟真的会那么差?”
    “现在我才知道,你的智商远远超过我预测。不错,沈漫歌就是我恨的人。我在六年前就认识她,但她不给我任何机会。我在洪门这么做牛做马做人家的狗,想尽一切地办法往上爬,就是想配的上她,有一天能骄傲地站在她面前。没想到却被你捷足先登——哈哈,既然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别想要得到。那就把她毁了吧——”
    林枫摇了摇头。“你太不了解漫歌了。或者说你太不了解女人了。有些女人会因为你的地位改变而改变对你的态度,有些女人不会。漫歌就是这种女人。”
    “她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女人。而且站在那么高的位置,看到她的人很多很多,喜欢她的,追求她的男人何止千万?钱比你多的权比你大的长的比你帅气的数不胜数,你爬到洪门的门主又如何?”
    “一直到我的出现,她才动了凡心。她不会因为你有钱就爱上你没钱就讨厌你。她觉得感觉好就会和你在一起——比如她对我就是这样。你的智商虽然很高,但是对女人方面还是白板一块呢。兄弟,下辈子泡妞前先研究研究《泡妞宝典》吧。好了,我的话说完了,咱们继续。赶紧把事情解决完,我要回去给我们家漫歌送花呢。”
    “你没机会送花了。乌鸦他们会把整个红馆给炸掉。”丰雅冷笑着说道。这句话也只是起到威胁作用,先不说乌鸦他们有没有机会走到红馆,就是让他们进去了,能让他们把红馆给炸了?政府还把派部队平了洪门。政府之所以允许这些古老的门派生存,一方面在有些时候是要借力他们,另一方面他们做的也并不过份。像炸沈漫歌的演唱会这种事——就算洪门政府公关做的再好,也是没用
    “不。是乌鸦没机会进去了。”一个女人笑着从黑暗里走出来。
    一把银色前端带有消声器的手枪正指着丰雅。后面又跟过来几个身体或多或少都有些受伤的男人,同样的,他们手里也握着手,分别对着丰雅和停止打斗的边沿。他们两人被包围了。
    “乌鸦死了?”丰雅脸色暗淡下来。那个男人对自己忠心耿耿每次都能完成自己交代的任务,没想到在这次任务中再也回不去了。
    “是啊。他还想占人家便宜呢。”林淡妆这句话是对着林枫说的,妩媚地对他使了个媚眼。林枫苦笑不已,那个男人能占到你的便宜啊?你不把人家捅成筛子才怪。
    “好了。游戏提前结束了。我要回去给美女送花了。”林枫后退几步,笑着说道:“射击。”
    “等等。不然可要出大事了。”一个稚嫩的童音传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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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0节、大家一起死吧
    她的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却长满了虱子。
    东郭秀是个女人。而且是个美女。但更多的时候,她希望自己是个男人,也确实把自己当成了男人。因为,一个女人是没有办法在充满了明争暗斗与淫乱奢靡的大家族里生存。谋略、算计、布局、攻击、杀人等等,这些只有最优秀男人才会做的事情组成了她的生活。她的大脑每一刻都在算计或者提防陷阱。
    衣光鲜亮的生活中,谁又能了解躯体深层的腐朽?
    她与林枫的第一次见面是在秦家大小姐的生日宴会上,两人虽然称不上相谈甚欢,倒也勉强达成了一个协议。在他们对付蔡白两家时自己还在旁边帮了一把手。香港如果比作一块蛋糕的话,他们这些人都是有机会执叉的人,叉子就那么几把,有人想进来,那自然有人需要出去——他们达成的协议就是拉他进来,送白蔡两家出去。
    在那场风波中自己家族得到的利益并不多,但她仍然选择了和当时还处于劣势的林枫合作。商人就是赌徒,需要有敢赌的魄力。果然,他胜的干净利落。
    其实,在那场晚会之前她就派人去调查过林枫,卖养肉串、酒吧服务员、学生、香港突然冒出来的俊才——,|查资料时差点让她把含在嘴里细品的的红酒给喷出去。这几个身份相差太过悬殊了。而且她还敏锐的发现,这个男人在到达明海前的经历是一片空白,利用东郭家强大的人脉网竟然调查不出来。他那些年做什么去了?
    她终究是个女人,也没能摆脱的了自己的好奇心,在那场晚会上主动去找了那个笑起来很欠揍地男人。当然,这些都不重要了,现在自己最想做的是杀了他。
    家族内部仍然有反对一个女人担任当任家主的声音,几个不成器的表哥表弟仍然在上窜下跳。但这些对她来说不是威胁。威胁的是来自外面的林枫。
    他在香港发展地太快了,个人的实力在飞速扩张。枫林国际旗下的地产、电子、建材、能源、网络、娱乐等等业务都在高度展,而且有李刑两家做左膀右臂,和秦家关系密切,而且秦家又站着港督——这样的势力不说在香港独一无二,但他跺跺脚。还是能响起香港一场地震的。
    一个超级集团正在成长,这样的局面不是东郭秀愿意看到的。也不是秦家不愿意看到的。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竟然不加以限制,那只有自己出手了。本来她也不会这么大动作动手的,会考虑一个很美好的局。没想到今天遇到这样地事情,实在是一个再好不过的机会。
    她要做地,只是在后面推一把就行了。当然,如果洪门那边的人直接把事情都做完了更好。最好是双方互相消耗,然后同归于尽。洪门也不是善类,在南方也是一个超级存在。只是进军香港地步伐每次都被几大家族默契地挡在了外面。
    身体上的虱子很多,就只能捡最大的那只掐了。林枫。那个让人摸不清心思的男人终将要成为利益斗争的牺牲品。
    东郭秀突然觉得有些冷,双手抱拳地靠在车门上。抬头看着天空那轮散发出苍白颜色的月亮。女助手很快的就从车里拿出件黑色外套,帮忙披在了东郭秀的肩膀上。
    “那边地情况怎么样?”东郭秀若有所思地问道。
    “原来是林枫占了上风。但现在情况又有了变化。”女助手恭敬地答道。
    “什么变化?”
    “出现一个孩子。然后林枫他们都束手就擒。”
    “孩子?”——
    谁家的小屁孩儿跑这来了?
    这是林枫听到那稚嫩地声音后地第一感想。一个身材短小,身高不足一米三的小孩儿从阴影里走了出来。小孩儿脸上的表情也很稚嫩,但身上却穿着一套童版的黑色西装,白色衬衣上打着一条漂亮的领结。整个人给人的感觉有些不伦不类。
    “都不许动。要不然会出大问题。”那个孩子边往这边走边说道。
    “你是谁?”林枫没好气地问。杀人属于暴力事件,是不能让小孩子旁观的。影响他以后的正常发育。
    “我是孩子。”小孩儿笑着回答。
    “谁家的孩子?”
    “洪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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