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爱我一个就好-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为此,她的学前教育完全是聘请专任教师,在游家位于阳明山上、占地超过一千坪的豪宅中进行。

到了进小学的年纪后,将她保护得滴水不漏的家人,送她进了圣修女中附设小学就读。

从此,她开始过著一种类似与外界脱离的生活,一直到她上了高中,认识了来自不同生活背景的朋友后,才有了些许的改善。

至于男人……老天!除了自个儿爷爷、爸爸是她所熟知的以外,就连同辈分的堂、表哥们,她都是不甚熟悉。

而接触亲属以外的男性,则是在她上了大学后,才有了些微的开始。

“男人啊……”不知怎地,二十年来她从不曾想过的事情,第一次浮现在她的脑海里。“男人……”她静默了。

大学生活自是多采多姿的,身边的人恣意、尽情地享受青春所带来的特权;这当中,当然包括——爱情。

好不容易,游芝兰这个被家人过度保护的金丝雀,才要开始以自己的步调,去认识与自己不同的性别的人类时,却又被“爱情”这两个字给困惑了。

男人、爱情——这两个可能算是女人一生中最难解的习题,让她在短短的一、两年内,全都瞧见了。

其困惑的程度,比起当初以有限的智慧,得去理解那些看起来简直像是由外太空降临的数学题目,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爱情让人美丽,也教人脆弱——这句话,是有回她不小心从某本家里绝对会禁止她阅读的小说里读来的。

她细细品味这两句话,可却怎么也不明白其中的真意。她对爱情惟一的认知,来自于高中时代便已嫁作人妇的好友——佟希倩。

但是,她从好友身上习来的爱情态度是——“谈恋爱,就是要快乐。”这是佟希倩一惯的用语。“如果不快乐,两个人何苦在一起。”

没错啊,谈恋爱本就该快快乐乐、顺顺当当的——更何况,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怎么可能不快乐呢?游芝兰绝对同意好友的说法。

但是,她从大学同学身上见到的,却又不是这么一回事。

她看见,有人为爱而泣、为情发狂;有的人相爱至深,可却又彼此伤害……这,她不明白啊!

谈恋爱,岂不就是为了让两个相爱的人,能够更快乐、幸福的相处吗?为什么要哭泣,何苦又互相折磨?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游芝兰的蛾眉微微皱起,就连那含波荡漾的星眸,也带著一丝不解。

“这是个很困难的问题呢。”最后,她下了结论。

坐在车子里的她,决定别理这些烦人的问题,现在她要做的是——好好欣赏万能造物主所创造出来的神奇景致;让她能有多些的灵感,能将这些美景给永远留存在她的记忆和画布里。

至于,刚才困扰她的问题,那还是好遥远、好遥远的事,现在的她根本无需烦恼——男人、爱情……还离她好远啊!

但,爱情的来临,就如同未来一样,是不可预测的。谁也说不准,爱情啥时会造访一个平静无波的心房。

也许,一生的挚爱,就决定在目光停伫的刹那间。???霍翊风赤裸著胸膛,卖力地挥动著手中的锄头,一下又一下,为这个其实已经被妥善照顾的花圃重新翻土。

炙热的阳光,将他厚实的背部烙成古铜的色泽,全身的肌肉随著挥舞锄头的动作,呈现出一种力与美的完美组合的线条曲线。

汗水自他额头落下,滑过他那刚毅、迹近严肃的脸庞。他任由汗水自脸上滑落,那专注的眼神,让人不禁深深陶醉在他那傲然又孤绝的气息中。

就算他仅著一件卡其色的工作裤、打著赤膊,顶著烈日在园圃里辛勤工作,但他沉身散发出来的光彩,却教人只能目不转睛地跟著他的身影移动。

这样的一个男人,不应该只是做著不停翻动花圃里的土的工作,他应该是站在社会的最顶层,享受众人对他无比崇敬的眼光。

“翊风,今天做这些就够了。”吴伯提著一壶青草茶,走向正在花圃里工作的霍翊风。“过来休息一下,喝口茶吧。”

“嗯。”霍翊风放下锄头,接过吴伯递过来的毛巾,用力的将身上的汗水给抹掉。

然后默默地走到树荫下,拿起钢杯,倒了一杯沁凉的青草茶到杯中,仰头一口饮尽。由他的动作,不难看出他是真的渴了。

“翊风,怎么会突然想回来看我?”吴伯点了根烟,享受吞云吐雾的快感。

“没什么,”霍翊风的目光投向林荫深处。“只是想回来看看。”他看著这个曾经在他人生最悲惨的阶段,拯救了他的人与灵魂的地方。

所谓的“景色依旧,人事全非”,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他叹了口气。

那年,他十五岁,一个刚从少年感化院出来的小混混,没有父母、没有前途,就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他看不到自己的未来何在,如果要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再回到街上,当个明天都不知在哪里的社会边缘人,在黑暗与光明的边际挣扎著生存。

有一天,他相准了一个穿著像庄稼汉模样的老头,准备从那老头身上揩点油水。就在下手之际,他发现自己的手被一只看来历经风霜但却温暖的手给抓住。

“年轻人,”这只手的主人,就是他今天的猎物——吴伯。“缺钱的话,我可以给你,但是不要偷东西。”他甚至连音调都是平稳自若的。“要是失风被捕的话,你这辈子就全完了。”

年少的霍翊风听到这句话,生平第一次,他哭了!

不是为了担心会再被人给抓进少年感化院,也不是为了今天若是空著手回去,会被老大给拳打脚踢。

他哭,是因为,这世界上居然还有人会关心他——关心一个在街上混、没爹没娘的野孩子!

而霍翊风的一生就从那日开始,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吴伯收养了当时年仅十五岁的霍翊风,将他带回南投的山里,给他一个算不上富裕,但却衣食无缺的生活。

也就是在这里,他找到了非得努力往社会最顶层前进的动力;也就是在这里,让他知道这世界还有如此美好的事物,让他不惜一切,只为了能和“她”平起平坐,呼吸著属于同等阶级的空气。

“翊风,在想些什么?”吴伯抽完一根烟,看向一脸若有所思的养子——是啊,自从那天在台北街头遇上他,才这么一转眼,已经过了十五年了。

“没什么。”霍翊风摇头,同时,自动自发地从吴伯手中接过一根烟,迳自抽了起来。

“别想瞒我。”吴伯向后靠著椅背。“我虽然年纪大了,可眼睛还挺管用的。”

他深深地、深深地吸了口烟,让那辛辣、却又带点苦涩的空气灌入体内。那看似未曾扬起的嘴角,露出了点无奈的笑容。

“真的那么明显吗?”他的眼神仍旧看著远方。“我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那专一的目光仿佛穿透了时光,来到他见到“她”的那一日。

“其实,也没想什么。”他熄掉烟头,将烟蒂给弹到一旁。“不过是一些年轻时的痴心妄想而已。”

“凭你现在的成就,就算年轻时有什么未竟的理想,也不至于达不到吧?”

“或许吧。”他那刚毅的脸上带著些许的宿命。“如果我要,的确没什么得不到的东西。”

他想要的,是强求不到的。

在霍翊风初到此地时,他那桀骜不驯的个性依然如旧。虽然他住的地方地处偏远,但是,他总还是有机会到附近的镇上去;或许是曾经在街头流连的时间过久,身上那股孤傲的习气,教人一望即知。

也正因为如此,小镇上的几个小太保总是想尽办法向他挑衅。由于不想多惹事端,所以,他总是避免和那些人有任何的正面冲突。

就有那么一次,那些小太保们终于将他这只沉睡的雄狮给惹怒了!霎时,他使尽全力与那些人大打一场。只是猛虎究竟难敌群猴,虽然他们没能在他身上占到什么便宜,但他也因为这场激战,身上挂了几处彩。

伤口虽不至于太严重,但他那一身的血也够瞧的了。

为了不让领养他的吴伯担心,于是他打算取道和别墅相接的树林,直接回到住的地方,处理他那一身的狼狈。

或许是失血过多所致,在半路上便体力不支地靠在一株树龄看来颇为久远的树干旁,就在他准备储存够体力再继续走之际,有一双白嫩、细致的小手适时递来一条绣著小白兔的手帕。

她的出现让他有种仿佛到了天堂的错觉,好似站在他面前的是个纯真、美丽的小天使……“大哥哥,你流了好多血喔。”小天使对著他手臂上的伤口轻轻吹了两口气,然后将手帕给叠成一个小方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