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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降临夜之抉择-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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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少年的友善,青年却对我相当戒备。

还真是个标准的弟……呃,应该是妹控吧?

不过话说回来,阿托利斯,这个名字听起来真得很耳熟——在哪里听过呢?

还有他身上用来掩饰真实性别的魔术……

看起来,今天需要询问梅林的问题,真得很多啊!

第六章 逢魔时

逢魔时刻遇见的你,铸成我此生,唯一的魔障。

好吧我承认我文艺了,捂脸。

话说回来我家小鱿鱼在黄昏的时候遇见个吉尔伽美什结果导致自己被神诅咒,遇见个兰斯洛特导致最后自己成了装东西的杯子去背负诅咒,遇见个红A导致最后自己被他杀了……

这么说起来,她在黄昏的时候RP好像一向都不怎么样……(众怒:那还不是你写的!)

最后让我怨念一下,小鱿鱼还有小兰花你们两个实在是太让我郁闷了,天知道我了让你们两个人邂逅可是纠结了整整四天,推翻重写了多少次啊口胡!

还有小兰花你个呆头鹅!我都那么努力的把你的出场写得和金闪闪不相上下了,你竟然给我把那种可以算是英雄救美的台词说得那么轻描淡写!你对得起我么掀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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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逢魔时刻。

——妖异的红色晚霞之中,我所看到的那个人……是谁?



“啪!”

手中的银枪转过一轮之后,狠狠敲在了闪避不及的加赫雷斯的右手臂之上。

“嘶……”

倒抽了一口冷气,加赫雷斯捂着手臂直接蹦到了一边,“桂薇你吃错药了么?!竟然下这么重的手!”

“学艺不精还怪别人手下不留情?”

收起了银枪,我淡淡瞥了正在咋呼的某人一眼,嗤笑道,“就你这样还想着要去参加竞技赛?想要丢脸是你自己的事情,对外不要说认识我——丢不起这个人。”

“喂喂!”

加赫雷斯的嘴角抽了抽,一副“被你打败了”的神色,“不要以你这个怪物的标准去衡量别人好不好!就算是拉莫洛克都没可能打赢你吧?!”

“那只能证明你们太弱了。”

抱起了正趴在树下打呵欠的小白,我吐出了一口气,“好了,今天的对战就进行到这里,下面就是你自己的自由练习了。基本功别落下哦!”

“知道了知道了……真是的,你有的时候简直比拉莫洛克还要啰嗦啊!”

翻了个白眼,加赫雷斯认命的活动了一下自己的手臂,拾起了掉在地上的剑重新开始了每日惯例的基础训练。

{他的能力已经不错了,不适当放低一点要求么?}

怀里,小白抬头看了我一眼,金色的眼中写上了疑问。

“我是很想。”

顺着它的毛,我低声道,“不过现在是乱世,如果没有足够的本领,随时都可能丢掉性命。”

{你是在挂念那两个去参军的朋友么?}

“有点吧。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绝对不可能的。”

我纯粹的有感而发。

是啊,连将来注定会带领英格兰的人民抗击撒克逊人入侵的亚瑟王都能是一名女性了……

阿托利斯竟然是阿尔托莉亚(Arturia),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想我从梅林那里知道这条讯息的时候,可是吓得差点把手中的笔记本给丢到篝火堆里去。

——你敢说你不为此而感到庆幸么?

有是有啦,不过想起来还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为什么?

因为时代的问题吧?这个年代的男性大部分都不可能会接受一名女性的领导。这也难怪了为什么梅林会制作出人造人来完成“王妃”的使命。

——听你的口气……怨念很重啊?

没啥好怨念的,单纯的不爽罢了。不过该我去做的事情依旧会去做,这是态度问题。

——噗……

你笑什么?

——没啥,只是觉得乃圣母了。

你才圣母!你们全家都圣母!不知道我最雷这个词么!

——亲爱的,我的全家不就只有你一个么?

凸=。=||||

{你好像是有感而发,前几天碰到了什么事情么?}

小白的疑问让我回过了神,不过对此我也只能遮掩性得笑了笑,站起了身拍拍身上的落叶草根。

“只是想到了一些事情所以有感而发罢了,当我抽风,不用理会。”

{……算了,反正大概又是你在为一些小事情自寻烦恼。}

翘起后退搔了搔自己的耳朵,小白对着我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这点我估计你是永远都改不掉了。}

“当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啊!给我睡你的觉!”

直接把它扬起来的那颗头给按了下去,我转脸对还在练习突刺的加赫雷斯打了个招呼,“加赫雷斯,我出去散步,晚饭的时候回来。练习不要偷懒哦!”

“知道了。”

加赫雷斯则是一脸巴不得我赶快走的神色,真是让人看了很不爽啊!

“小白。”

{嗯?又怎么了?}

“要是发现加赫雷斯在训练的时候偷懒,我允许你咬他。给我留口气就好了。”

{好的,明白。}

金色的眼中明显带上了笑意。

“喂!桂薇你不是那么狠吧!”

至于加赫雷斯的惨叫……那啥,我什么都没听到,嗯。

=========================我是切换场景的分割线======================

不列颠岛上多森林,而我现在和加赫雷斯的位置,是在塞利顿(Celidon)森林外围的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边村之中。

虽然也有农田提供作物粮食,不过大部分的小镇居民都是以进入森林打猎,然后向来往的商贩或者自由骑士出售皮毛和肉食为生的。

虽然是泥土地,不过因为在上面来来往往的人比较多,所以踏实踏平的地面和城市中的石板地面相比也逊色不到什么地方去,不过唯一的缺点就是起风的时候尘土较多外加遇到下雨天就会变得泥泞不堪了。

不过现在明显的风和日丽,日光西斜,透过树荫洒在屋顶路上,偶能看到在自家门前摆出了商品摊的“小店”和在其前驻足的行人,此即彼伏的说话声配合上家禽的鸣叫声,倒是显出了充满了平和的,浓郁的乡镇生活气息。

当然,只是表面上而已。

在撒克逊人已经大举入侵时不时掠夺边陲小镇的阴影之下,还是可以看到这里的居民隐藏在神色之中的疲惫和茫然。

只是不管如何,这日子始终要继续过下去的,所以只能过一天算一天,最多在心理期盼着哪一天能像书中或者故事里那样出现一名“英雄”带领大家击退入侵者,从此过上好日子。

漫不经心的在街上漫步着,整个小镇不大,覆盖范围不过半公里左右,交叉的三条道路正好以镇中心为交汇点,很轻松的就能逛个边。

虽然外表看上去比较年轻,不过因为我别在罩住了整个身体的披风前襟上属于伯林诺家族的徽章,还有走路时从腰侧露出的长剑,倒是没有多少不开眼的存在过来招惹我。

拥有家徽的家族基本上都是拥有较大范围领地的有实力的存在,而未到年龄却能佩戴家徽挟带长剑的人则是拥有成为正式骑士的资格——在现在这个个人武力至上的英雄主义时代,招惹拥有成为骑士潜质的存在绝对不是个好主意。

原本只是准备散个心就回去吃晚饭的想法,在快要走出小镇时,看到一只被抓住的奄奄一息的猞猁幼仔而有所改变。

其实我是不想管的,不过那只猞猁发出来的求救讯号实在是强到了让我想忽视都很困难的程度,于是秉持着“日行一善”的原则,我以一个金币的价格从那个猎户手中把这个可怜却又幸运的小家伙给买了下来。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小白给我了一个“自然之友”的印记,而拥有这个印记的我可以和自然界的生物做一些简单的交流和请求——在和加赫雷斯旅行的时候,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如果使用的好会很方便的技能。

但是同样的,偶尔也会因为这个能力而招惹上一些意料之外的麻烦。

比如此刻。

虽然深知“财不露白”,不过光天化日之下我也不能直接透露那些金币是自己使用炼金术直接炼成的——虽然“审判异端”这种事情尚未形成风起,不过做人要懂得“低调”两字怎么写。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么?

的确如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是么?

虽然知道取钱袋的时候被一些人给惦记上了,不过抱着受伤严重的小猞猁此刻能想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找个地方帮它治疗一下伤口,所以打架什么的只能先靠边站了。

所幸小镇旁边就是森林,而在森林中行动对于我来说可要比在别的地方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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