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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一颗真心-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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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他被逗乐了,“放心,我没有偷窥癖。不过你的建议很有趣,我可以考虑试装一个。”

“呸!”将拖把往他的方向一掷,她砰地一声关上浴室大门。

几分钟后,柏乐伯一手持着头发,一手提着裙子,愁眉苦脸地走出来。

“怎么?不喜欢?”凯森倒没料到是这种表情,原以为她会像所有爱美的女孩一样,自信地在他面前转个圈。

“我的头发……”穿着小礼服的人愁得要掉眼泪了,“昨晚洗了没整理好,睡醒后变得乱七八糟,跟这件小礼服一点也不配。”像蓬头垢面的乞丐偷穿了公主的衣服。

“没关系的,我帮你梳个发髻。”他笑着拉她在镜子前坐定,先轻轻将那蓬乱头发梳顺,再从抽屉里摸出一支银色的簪子,替她仔仔细细盘了个法式发髻。

“你这手艺……哪学的?”她有些吃惊。温暖的指肚无意间掠过她的耳垂,唤起一种酥酥麻麻的感觉。心在那一刻有一丝软软的甜,但转念想到他一定也在别的女人头上屉示过如此的功夫,又有些微酸。

“以前为了讨好大妈和小妈,常帮她们盘头发。”

凯森用梳子尾尖挑下她额前几缕发丝,使她看来更形妩媚。

“大妈小妈?”

“我那个好色的老爸讨了两个老婆。”

“喔……”感到他的不快,她没有再问下去。回过头瞧瞧镜中那美艳又不显老沉的发髻,微酸的感觉又涌上心头,“你用谁的簪子帮我盘头发?这么漂亮,她不介意吗?”

“如果我说,这是特意买给你的,信吗?”他浅笑,又取出一条链子,绕到她脖子上,“配这件小礼服刚刚好,不会太华丽,也不会太寒酸。带了粉直来吗?补个淡妆就可以出去见人了。花园宴会顾名思义是在太阳底下开,太妖娆了反倒不好。”

柏乐怡难以置信地看着镜子中骤然变化的自己,抚抚胸前的项链。那链子跟簪子是一套,白金衬底,珍珠和莱茵石组成的碎花在颈间、发间闪着细微的光泽,虽不算太耀眼,但灵动之中婉约迷人。

不管这首饰是否真是特意买给她的,看着这个平素大咧咧的男人认真挽着她的发,她只觉得此时自己的心情就像这细碎的光泽,有了一点微小的快乐。

——※※※——

她从来没有参加过花园宴会,先前怀着好奇,此刻一见,发现不过是一个有钱人在自家花园里开的Party。许多小姐太太都认识柏乐怡,但全不敢上前与她打招呼——招呼一打,买卖仿冒首饰的事就等于不打自招了。她只好独自坐在游泳池边,远远观赏这群上流社会的男男女女。

瞧凯森那家伙似乎忘了自己的身份,此刻竟像有钱人家子弟般,见了年长的男人便故作敬仰地喊“世伯”,见了迟暮的女人便甜甜地喊“伯母”,真是笑死人!更滑稽的是,那帮老人家居然也给他面子,纷纷拍拍他的肩,好像真的跟他父亲熟识多年,还把身旁的女儿推给他,难道他们不明白这是送羊入虎口吗?怪不得人家说上流社会最好骗吃骗喝,连凯森这类牛郎也混得进来,可见这一说法万分属实。

柏乐怡并不知道凯森到此一游的目的,但他不说,她也不问。做人不宜多话,是她这些年来总结出的经验。盯着池水,托着一杯鸡尾酒,她无聊得打呵欠。这户人家的游泳池颇有趣,铺了金色的底砖,阳光一映,便变成橘色,像夕阳融在水里,比起一般的蓝色池子更能挑逗眼线。

“倦了?”凯森看她捂着嘴,似乎摘到她在打呵欠。浅笑着走过来,坐到她边旁椅子的扶手上,伸出—只胳膊绕着她的肩。

“你快过去吧。”柏乐怡扭扭身子,摆脱那只令她尴尬的胳膊,因为一园子的人都在朝这边瞧、有的已经开始低声议论,可能是在探讨她与这个牛郎之间的关系。

“我再去应酬两句就可以走了。这家的主人……今天过生日,他以前帮过我,所以……”

“你的事与我无关。”她语气冷冷地打断他的解释。

“要不要吃些点心?”他转身离开,又忽然回头一问:“我帮你取些过来。”

“我还年轻,不想这么早就变肥猪,”她蹬他,这家伙,大庭广众的,干吗搞得这么亲密?

他耸耸肩,笑容变得有些涩了。不一会儿混入人群,但目光仍时不时朝她这边瞥一下。

仍然没有人敢上前跟她打招呼,尽管这时她发现已经有许多名门闺秀跃跃欲试。她安静地坐着独饮,看看这些人的好奇心到底能压抑多久。

“嗨,以前奸像没见过你,我姓温。”终于有一个人上前跟她打招呼了,不过是—个男人。

他身材高大,挡住了园中诸人的部分视戏。柏乐怡昂起头,猜想对方的身份,也庆幸自己终于多了一道屏障。

“你是阿凯的朋友吗?”男人仲出手与她一握,“是刚从国外念书回来的吗?”

要是告诉他自己并非进口的洋货,而是本地的土产还是极便宜的那种,不知他会不会掉头就走?

她一笑,“不是。”

她这种模糊的回答搞得这男人十分糊涂,但又不肯承认自己理解能力差,于是继续浪费口舌,“今天家父过生日,匆忙了点没准备什么节目,很无聊是吗?”

原来他是这家的少爷!怪不得明明满脸挂着什么都不放在眼眶的神情,却又处处显示出容忍的礼貌。他是替哪位红颜知已来当探子的?总不至于对自己有意思吧?

柏乐怡才不愿与他多搭活,迅速将目光滑开,落到不远的草地上。

但是,这一落,使她全身骤然僵住。

绿茵上,站着一对璧人。男的笑容温和,女的妆扮明艳。

是他们吗?

呵,应该不会错。虽然她尽量抹去那段记忆,但没想到事隔多年,一切还仿佛昨日,如此清晰,就连他们说话的语气、惯用的眼神也记得清清楚楚。似乎只要稍稍一闭眼,往事就像电影般,马上轰轰烈烈的播放着。

听说,他们毕业后便订了婚。如今,他在她父亲的公司里身居要职,被风采杂志评为年度十大杰出青年,不久,等她完成海外的学业,他们将会有一场盛大的婚礼。

他更英俊了,穿着英式手工西装,举手投足间完全洗去了昔日穷学生的土气,俨然驸马爷的气派。而她,从小就会打扮,现在又读的是时装设计,一向都是走在时代潮流的尖端,那么耀眼,如夜空里的明星。

柏乐怡感到杯里的酒在颤抖的手间泼洒出一滴,金色的水珠溅到绿叶上,在这一瞬间,他们无意中也看到了她。

六双眼睛交会了好几秒,不打招呼看来是不行了。

罗珊拉着未婚夫走过来,绽放笑颜,“乐乐,好久不见,最近在忙些什么?”她用手肘顶了顶未婚夫,“快跟咱们的老同学问好呀!傻愣着干什么?乐乐你别见怪,他最近忙生意忙昏头了,老是犯糊涂。”

翁家良苍白的脸上泛起一丝微笑,“乐乐,你还好吗?”这苍白,不知是因为忙生意忙得累了,还是有别的原因。

不敢多看那张昔日再熟悉不过的俊颜,只把目光投向罗珊,柏乐怡听见自己的声音像是从天外飘过来似的,“珊珊,听说你出国留学了,是去美国吗?”

“美国?”罗珊的声音一向尖厉,像饱含讽刺,“开玩笑,我读时装设汁的去美国做什么?你是没见过美国学生设计的那些衣服,毫无创意可言,他们的毕业展简直比百货公司的卖场还平庸!这一科,要就不读,否则一定要去巴黎。乐乐你有时间一定要来巴黎看看,我在赛纳河畔买了幢房子,窗台边种了许多郁金香。”

“有时间一定去。”幸好这些年到欧洲进货从未遇见过她。

“怎么,你们都认识呀?”温大少上前凑热闹,罗珊白他一眼,并不理会。他只好讪讪地走开。

“乐乐,这个姓温的是你的朋友!不要怪我没提醒你,他可是个没什么品味的土包子,看过他新买的跑车吗?居然是亮黄色的,把顶篷一盖,开到马路上会让人误以为是计程车。可笑吧?像不像七十年代的小太保?亏他老子还算有钱人,也不好好调教—下这个独生子,看看他们办的这是什么花园宴会!”

罗珊从前在国内念大学的时候,就喜欢在校刊上发表批评文章,时政局势,社会潮流。见人骂人,见鬼骂鬼,笔法十分犀利,被称为“X大学文坛一把刀”。

柏乐怡摇头淡笑。“我们刚刚认识,并不熟。”

尖锐的目光掠过她的胸口,尖厉的声音又响起,“呀!乐乐,这新款项链前两天才上市的,你就戴上了?不过,也难怪,听说你最近常常跑欧洲进货,花色换得比较快也是正常的事。”罗珊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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