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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女书商-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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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画是他的珍珠,他这个人只是盛载珍珠的盒子。

别人接触到他直勾勾的眼神,基本上先回瞪。回瞪败下阵来,就落荒而逃。

再后来,别人经过他面前时,都破帽遮颜,快步趋避。

宝刀走过来,也被他的目光勾住了。她左右看看,点点自己,给沈夔石一个“?”的眼神。

沈夔石报以微笑。

宝刀也微笑了,在他面前抱膝蹲下。两个人,一只脏瘦大公鸡和一只粉软软的包子,就这么面对面蹲着,各怀美梦,迷登登微笑着互瞅,兼思路过看见,毛骨悚立,一把将宝刀拉开:“干嘛呢这是?”

宝刀回答:“抱团发梦哪!”

“发什么梦?”

“我假装他是一只顶着个大面团脑袋的大公鸡!你知道鸡一老,果断是要炖了香啊!先炒一下,收了水,辣椒炝锅,热火朝天唰唰地整锅抄,一边喷酱醋、撒姜蒜,然后就可以慢慢地、慢慢地炖入味了,直到香味飘浓,再配个白面饼。哇!给个神仙都不换。他呢,假装很喜欢被我吃。这样一来,我们都满足了……”

宝刀津津有味说到这里,脑袋被兼思PIA了一下:“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宝刀抱头抗议:“是啊我也知道!所以我想出了一条大计!”

“什么?”

“事在人为!”宝刀握紧拳头,如清波涟漪里刚探出脑袋来、精神抖擞的荷苞,“我要战斗!不填饱肚子,绝不罢休!”

她想出来的作战大计就是:每天晚上等夜深人静了,钻狗洞溜出去,四处觅食。肉铺院子里半夜都放狗守卫,她进不去、也不稀罕进去——对她白宝刀来说,找块生肉有什么难的?难的是清清静静找个地方煮了吃啊!

这种疑难时刻,她见到了黄狼岗上的火光。

黄狼岗得名的由来,有人说是因为从前曾有可怕的黄毛狼在那儿出没过,有人则说因为这岗的形状有点儿像狼。不管怎么说吧,它现在比什么狼都可怕多了。

它现在是乱葬岗。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横死的外乡人、暴毙的流浪者、夭折的私生婴儿、被处死而无人收尸的罪犯、还有无力负担棺材与坟墓的穷人尸体,都被拖到这里,浅浅一个坑、薄薄一层土,完成生命的收稍。这种事多了,臭气熏天不必说,乌鸦、野狗、甚至某些没志气的野狼,都来此刨死肉吃。还有些身份可疑的人,选择这里作为活动场所。

附近的居民受不了了,官府也觉得这不是事儿,便筑了圈矮墙,意思意思的把黄狼岗围起来,还派了个守墓人住在这里,维持它最基本的秩序——如果乱葬岗也有秩序可言的话。

宝刀远远见的,是黄狼岗上飘着的磷火。

磷火并不全是绿色的,有些苍白、有些甚至微黄,远远望去,像小仙子持着烛火在夜色里飘舞。宝刀想:“咦,这个不知能不能烤东西哦?”天不怕地不怕的摸过去瞧瞧。

近了,她真的见到一团火、确定无疑人间的火,明黄的、温暖的,燃烧时噼啪作响,上面还有个锅子,“咕嘟咕嘟”冒着热气。那种香味、那种热力,都如此诱人。若有个风雪夜归人,走到这里,一定感动得“呼”吐出一口气,像团雪球般被融化了。

宝刀觉得自己已经被融化了。

这团火生在一幢破泥屋里,泥屋里住着的正是守墓人。锅里炖的是他的晚饭。

他是个孤僻的人,身躯高大强壮,头发已经有些花白了,眉毛还是乌黑,肌肉也强健,让人看不出年纪,下巴宽阔有力,眉目间净是剽悍之色,鼻梁像是被打断过,老鹰般隆起一块,怪怕人的,干的又是守墓营生,没人敢搭理他,他也不理睬任何人。黄狼岗经这么多年尸体滋养,土壤相当肥沃,野草疯长。他铲除了野草、种下庄稼去,种出来冬瓜比哪儿的都大、豆角比哪儿的都绿,没人敢吃,他自己吃。野狗野狼要来,来一只他放倒一只,剥皮放血吃肉,骨头还能埋回土里、再肥一次田。官府给的那点少得可怜的薪酬,他拿去打几次酒就差不多用完了,身上衣裳口中食,只好靠自力更生。这坟场是他的农场、是他的乐园。

这个秋夜,他蹲在自己的土屋里,精赤着上身,腰间围了一块狗皮遮羞布,露出满身黝黑结实的肌肉,耐心等他的夜宵煮熟,乍听墙那边有动静,还当是耗子捣蛋呢,握起铁叉,打算把这些讨厌的小东西赶跑,一边寻思:“是得养只猫了。”猛抬头,吓一跳。

破窗边趴着一张团团可爱的小脸,眼睛那么大、那么明亮,好像天上星星掉下来了。守墓人本能的想:“妖精。这是妖精来找我了。”这么大的人,也瑟瑟发起抖来,以为死亡逼到了眼前。

“伯伯你煮东西呀?”宝刀打招呼。守墓人的好体格、还有简陋的装束,完全吓不到小土匪宝刀,反而令她觉得亲切。

守墓人视线回到锅子上:呃……是在煮东西,不过煮的是……到这里来偷吃东西的野狗……

“借个刀!”宝刀没注意听他嘟囔什么,目光一扫,看到他解肉用的尖刀,麻利抄起来,左手从兜里掏出一把蜗牛。这蜗牛体形极大,黄褐色壳呈圆球形,直径约有两寸,'1'宝刀爹曾教过她,这种蜗牛可以吃,她记得牢牢的。晚上摸田螺不方便,来的路上她见到了它们,顺手捞来一把,此刻搁在砧板上,用刀尖把蜗牛头挑出来,干脆利落斩断,如斩草芥。

“借个盐!”放下刀、撒上盐。

“借个筷子!”叉上了。

“借个火!”蹲到他炉子前烤,抬头问,“啊,你刚刚说烧的什么?”笑容始终无辜单纯。

“土豆炖狗肉……”守墓人呆呆的继续,“很多人不吃狗肉……”

“为什么?”宝刀困惑的皱起鼻子,“都是肉。”

烤蜗牛的香味已经弥漫开,混进土豆炖狗肉的香味里,鲜丽而富贵。他们的晚宴,并不比任何筵席逊色。

“对。”守墓人掀开锅盖,挟一块肉给她,“吃!”

宝刀有板有眼转动蜗牛肉,歪着脖子叼那块狗肉进嘴里,手头没有停下:“谢啦!待会儿,请你也尝尝我的。”

这顿夜宵,这一老一少吃得很过瘾。狗肉炖得稀烂,香透屋顶;土豆一口咬开,“哗”的,里面吸收的热力和鲜香味全逸出,烫得人忍不住张开嘴“呵呵”晾舌头,但又舍不得张太久,怕把美味放走。那汤鲜得让人喝完了、还想把碗都舔一遍。宝刀烤的蜗牛肉又嫩又脆,竟然也非常好吃。“那是,我老手了。”宝刀得意洋洋,剩下最后一颗蜗肉,舍不得吃,揣起来,“我带回去给朋友。”

守墓人一言不发,飞快捞出一大块狗肉,汁水淋漓用荷叶包了,递给宝刀。

“给我带走?”宝刀呼噜呼噜把荷叶边渗出来的汤汁舔吸了,满足得像一只猫,“谢谢伯伯!我走啦。”

她说走就真走了,守墓人环顾着小土屋,黯淡火光撒在凹凸不平的丑陋土壁上,一张铺秸杆的矮脚木床,几个随便充当凳子、台子或是其他什么的树桩——这还是他居住这么多年的住所,但是有什么不同了。自己斫出来的木碗、木筷子,一副是他吃的,另一副……是某个小妖精、或者会说话的小动物用过了。她把汤汁舔得一滴不剩呢!

他把炊具收拾了,上床睡觉,睡到一半,忽然醒来,借着月光满屋乱找。劣质苞米酒的后劲在他脑壳里嗡嗡的烧,他记得有个小精灵来陪过他,后来怎么不见了呢?是他睡着时不小心翻个身压死了吗?压死了这么多年里唯一主动来陪他的小东西?他想了很久,最后想起来,她是自己走的。在他混乱的头脑里,他还仿佛觉得她眼里有畏缩和厌恶,像外面那些人投给他的一样。所以,她肯定是被他吓走了,像生命中他所有爱过的人一样。酒劲无可避免的消褪了,留下头痛和空虚,他回到床上,像孩子一样蜷缩着哭起来,并且,因为羞愧,始终用粗大手掌捂着泪眼。

只有月光与他在一起。

宝刀溜回屋子,兼思一动不动蒙着被子躺在床上,好像睡熟了似的。宝刀也不叫他,就慢条斯理拿着荷叶包在兼思床边晃来晃去,让香味刺激他的嗅觉、他的味蕾,还有,他的口水……

“嗷!”兼思实在受不了,掀被而起,“白宝刀,你干嘛?!”

“看看你要不要吃啊。”宝刀笑眯眯把荷叶打开给他。

“这是什么肉?”兼思表情纠结。

“狗肉。”宝刀实话实说。

“不吃。”兼思大义凛然。

“为什么?”宝刀很困惑,把鼻子凑到肉上闻,“现在是冷了点,不过闻起来还是蛮好啊,吃起来应该也蛮好……”

“重点是,它是狗肉!”兼思强调,“狗是人的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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