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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女书商-第2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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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所谓道,“洞里那老头啥时候死,咱们都别管了——话说他是快死了吧?”

真的,时间很紧迫了。阿星只好放弃兜圈子,承认自己失败:“我没辙了,你帮我!”

这话,放在人家嘴里是恳求,放在阿星的嘴里。只是恶狠狠的命令。

简竹行礼:“如您所愿。”

阿星以为接下去,他要拿出个符什么的。结果,他只是凑近阿星耳边。说了几句话。

阿星睁大了眼睛。

简竹说了一个故事。

一个他带着英英母子到画城,经历的故事。

简竹之所以在这节骨眼上去画城,当然不会光是带他们母子旅游这么简单。却也没人知道他的真意。英英以为他是去做生意,顺便带她孩子去见父亲。

那个男人……那个英英已经不想提他名字的男人,想必是死了。英英带孩子在孩子亡父的土地上叩个头,也算尽了情义,算是个与过去决别的手势,从此可以放眼于未来,心中无所亏欠了。

英英是这样想的。

归明远总觉得她跟前男人前情深厚。所以颇吃了些醋,这且不提。

总之那男人还真命大。跟宝刀的二娘一道,都没死。夫妻两个还是开着小店。又投靠上了新大佬。

简竹也真是神通广大,找出了他,让他们见上了一面。

二娘表示很吃醋、也很恐慌:二娘没孩子!英英有!还是儿子!而且有个大老板撑腰,这样都找得过来!怎么办?

二娘在男人面前,又是撒娇,又是发狠,想找根绳子把她男人绑起来,不让她男人见其他女人,变成其他女人的男人。

“你真是《式微》看多了。”该男人这样评价。

如果归明远在这儿听到,想必会拈须微笑。

向一个文人表扬他的作品、向一个母亲表扬她的孩子、向一个女人表扬她的魅力,都不用考虑前因后果与事实真相,只要开口表扬,绝对没错。

表扬文人还比讨好母亲、女人更容易。对付后两种人,你至少还要想几个好听的词汇。对付文人,只要路边有人说:哎你写的啥啥我看过——

瞧见没?只要看过!都不用说太多好话。文人已经挺高兴的了。

尤其对于归明远这种曾经饱尝冷落的文人来说。

二娘可是女人中的女人,没那么容易对付。她坐在男人的膝盖上,拧着腰,几乎把男人的骨头都拧散。

“我绝对不会认她们母子的!”男人只好举起双手保证,“真的,你怕什么?要认他们我早认了!都这么久了!实在——那孩子是不是我的我还不知道呢。谁能证明?”

这还真的不好证明。

英英看来只能抱着孩子回去了。她也不算太失望:真奇怪!这个男人是不是对得起她,她已经不是那么在乎了。

她有了新的男人。那才是她律法上的丈夫,也是她的白发偕老人。那丈夫是不是真能与她颠鸾倒凤?好像也并没有那么重要……只要有那么一个人在,她就有了依靠与温暖。

这孩子,她生下来,并抱来给生父见过了,作为女人也算尽义务了。接下去,再抱回归明远面前,从此一家三口好好过日子。多么好?

英英几乎要绽出微笑。

然后,这孩子尿脏了裤子。

英英忙着给孩子收拾。

那男人就瞄着而已。他是男人,才不会帮女人动手做这种脏活。如果有谁胆敢问他为什么不帮,他会吃惊的回答:我是男人,怎么能做这种!再说,我也做不好。

英英不得不想起,归明远是多么的不同啊!很多家里的活,归明远都做不好,但他都会去做。英英大着肚子腰身酸累时,归明远甚至会扶着她的腰,帮她捏一捏。

那捏的手法笨拙可怕,还不如不捏。可是……人生在世,有那么个笨拙的、好心的、肯陪一陪、捏一捏的人,总是好的。

“总是好的啊!”英英暗暗叹息着,忙着收拾脏布,没注意到宝宝把袜子也踢脱了。

那男人看到了,肥肥白白的小脚丫子,蹬脱了袜子,在空中一挥一挥,全是肉,好不可爱。他忍不住捏一捏。够软够嫩!

捏完,他就把手缩回来,并且准备走开了。

走开的过程中,他觉得鼻子有点痒,很无意识的抬起手来,用指尖挠了挠。

男人闻见自己的脚臭味。

——并不是所有香味都叫人愉快,也并不是所有臭味都叫人厌恶。

有的女人,上厕所时,喜欢悄悄闻一闻自己卫生巾的味道。有的小年轻,喜欢闻恋人的汗味。有的大叔,喜欢支起腿来抠脚,抠完了还要闻一闻。

男人闻见手指头上自己的脚臭味,并不觉得讨厌,反而觉得很喜欢。

可是为什么,他的手指头上会带着新鲜、热烘烘的脚臭味呢?男人之前明明没有碰过脚啊!他的脚好好的在鞋子里。

他的手,只是——捏了小婴儿肉乎乎、嫩润润的脚丫子。

英英再转过身来时,只见男人陶醉的把鼻子埋在了婴儿圆滚滚的脚趾间。

二娘再怎么哭、怎么闹,也都没有用了。

攻陷一个人的心,从嗅觉开始。嗅觉接受了,心里就不会讨厌了。嗅觉爱上了,就再也难以分离了。

很多人迷恋上某家店、某道菜的味道,倒不一定是舌苔上味蕾如此眷恋,而是闭上眼睛、陶醉的深吸一口气——哗!就是这个味儿!

瞧,是通过鼻子来判断的。

男人就从鼻子闻到的味儿,确认了这个小婴儿:“哗,原来真的是我儿子!”他立刻深深爱上了他的儿子,再也不愿分离。

二娘真不愧识时务者,她见事已至此,就不再瞎闹了,而是分两步走。第一步,来硬的,她警告英英:如果敢赖下来,她有一百种法子,让英英生不如死、也让那小孩子遭殃!同时她也警告男人:别以为二娘是吃素的!这家店是两个人一起撑起来的!惹恼了二娘,把小店扯散,问男人还有法子囫囵捏回去不?别流落街头、把小孩子卖进包子铺吧!

男人和英英都被她吓得不轻。

这雌性要狠起来啊,真是谁都比不过。遇鬼杀鬼,遇神杀神!简竹觉得,他自己也还是避开一点比较好。

☆、第十八章 归明远成了真正男人

唬住了男人和英英之后,二娘又来软的。她对男人道:“一日夫妻百日恩,我同你是长长久久的。我生不出孩子,也知道对不住你。你有孩子,便是我的孩子,难道我不愿意养个儿子在膝下吗?只是你若要留那女人下来,我的位置在哪里?你总也不想跟我撕破罢?我们想个别的两全法子。”

她又对英英道:“都是女人,谁也别为难谁!这男人,只有一个,这家店,是我肩扛牙咬做下来的。你要从我手里劈走,那是要我的命!我生不出儿子,你这娃儿好不可爱,我肯养。你不如留他在这里。我给你钱,你回去好好过日子罢!真的,你这么年轻,还能生,又有了钱,比什么不好?”

其实英英跟着归明远的话,已经不能再生孩子了。但英英说不出口。那是归明远的*,她没办法对二娘泄露出来。

男人也劝英英把孩子留下来,举了各种理由。

其实各种理由都抵不过一项缺陷:画城!多乱的地方、多么丛林法则的地方!把小婴孩留在这里,就像留在丛林里一样!

可是英英也知道,天大的道理抵不过一个前提:这个男人,是小孩子的父亲。英英自己承认了这一点,男人也确信了这一点。

人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了猴子满山走。当年那男人若是带了英英去,英英还不是在画城生孩子、挣扎着过日子。那孩子还不是随他们在画城长大。

孩子跟着父母、女人跟着男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归根拢底,男人为尊。

这男人不要英英,就要孩子,英英也没法儿跟孩子的父亲争吵。要在画城带孩子,说真的。二娘比英英能干、可靠得多。这样说起来……

英英一句辩驳的话都想不出来了。

她最多嗫嚅一句:“我吃了这么多苦……”

“有报酬的!”二娘利索的把准备好的谢礼塞到她手里,以及很多甜言蜜语。

很早很早以前二娘就发现,多说好话。可以省下很多钱。甚至有些事光靠钱难以办到,加上好话就容易得多。

二娘觉得。为人处事啊,就像乘着一驾马车,马车的核心当然是钱。钱之所至,完全是碾压式的。再加上一侧用狠话武装、另一侧用好话来装点,跑起来那就太顺畅了。

“我若不把这孩子当自己亲生的。天打雷劈!”二娘甚至这样下跪起誓。

男人感动极了。现在他对二娘感情更深了。

英英怎斗得过他们?不,应该说从她会抱着孩子远远来寻那男人开始,她就注定是个输家。

英英终于把孩子留给了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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