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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大帝无双-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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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充满弹性像牛筋一般。
  转眼秋去冬来,短短两个月,刘协已经深谙运气之妙,出手的速度和劲道已经达到前世的九成。
  两个月前,二十步之外射出的飞刀射在杨树上,只能射穿薄薄的树皮,扎都扎不稳。此时即使在二十五步之外,也能入木三分。
  运气所带来的效果不只是速度和劲道,还有抗打击能力。以前一掌拍在桌子上,不但桌子纹丝不动,而且掌心会震得生疼。但是现在不但会应声而裂,而且手掌丝毫无觉疼痛。
  当日就是因为身子柔弱,才会被史阿凌空一脚踢得大腿骨脱臼,换做今日,或许最多只是略微红肿。
  然后受益最深的是轻功,运气纵身一跃,速度和高度提升了一半。倘若再打造一些简易辅助工具。这天下不管是深宫大殿,还是高不可攀的城墙都随他自由来去,甚至是那深不可测的悬崖,也未必能难住他。
  当奇经八脉打通之后。王越开始传授剑术。
  剑,为百兵之祖,相传创自轩辕之时,有书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
  剑,又名百兵之君,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七十二路忘情剑。王越的成名剑法。
  后世剑法分重剑和轻剑,王越的忘情剑法却变幻莫测,不拘一格。
  或举轻若重,大开大合,横扫四方,势若奔雷,去如狂风。重剑一出,石破天惊,山崩地裂,既能击穿大将军的铁甲,也能刺穿风中的柳絮,以气力取胜。
  或翩若惊鸿,矫若游龙,剑光如电,瞬息制敌。一剑西来,天外飞仙,当你还在惊诧于剑光的灿烂时,剑尖已经刺入了你的身体。轻剑唯快、准取胜。
  或举轻若重,以力卸力,四两拨千斤,不求伤敌,只求自保,剑光如墙,尽护全身要门死穴,纵遇武力强于自己数倍者,也能全身而退。
  学剑容易,但是要想成为真正的剑术大师,先天条件远胜后天的努力。王越成名二十年,看中的徒弟不过三个半。半个是徐庶,天资聪颖但是体格一般,只学了十六招便弃武从文;一个是赵云,看到赵云时,他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衣钵传人,无论是悟性还是体格都是上上选,谁知他学到三十六招却突然不辞而别,去找童渊学枪;一个是史阿,虽然悟性不及赵云,却也是块不错的材料,可是耐性太差,所有剑式全部学会却都是囫囵吞枣,只得其形未得其神,在京师中赢遍一干纨绔子弟便自以为天下无敌,投靠了袁隗期望能谋得一官半职。当他遇到刘协时,他突然就像一个玉匠捡到了和氏玉,一个琴匠遇到那块焦尾的桐木,恨不得将刘协训练成天下第一剑客。
  一切都出乎王越的意料之外。
  七十二路忘情剑,刘协只花了三天就学会了所有招式。
  七十二路忘情剑,以折人之威为胜,伤人为其次,杀人再次,不是大奸大恶之辈不动杀气。
  然而刘协却剑剑夺命,招招追魂,融合了他以前做杀手的剑法,每一击必取人之性命,每一剑都充满无边的杀气,每一招都盈溢着死亡的气息。
  这不是单纯的剑客之剑,这是顶级杀手之剑与剑神之剑的完美结合。利剑不出则已,一出则必饮血而归。
  剑出无回,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王越眉头紧皱,这小皇帝为什么会有这么浓烈的杀气和血腥味?
  难道若要天下安定,必须以杀止杀?
  他想起一统天下的秦始皇,想起威震天下的汉武帝。心头终于明了。
  雄霸天下的千古帝王,无一不是杀星。妇人之仁是安定不了天下的。
  于是心头释然,也不管忘情剑法成了追魂剑法,任其自由施展,只是偶尔为其指出一两个小破绽。
  每一次对练,王越都必亲自上阵。
  虽然李逸飞等人的剑术也是突飞猛进。但是若让他们上场跟皇上对剑,要么就是皇上施展不开失去对剑的效果,要么就是他们血溅当场。
  每次对剑之时,他都鼓励刘协全力施展,任意攻击,不必顾忌。
  这样刘协的剑法越来越凌厉,越来越杀戮和血腥。看得李逸飞等人魂飞魄散,胆战心惊。
  只是在天下第一剑客面前,再凌厉的攻击也是蜻蜓点水。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王越跟刘协对剑时也逐渐紧张起来,那越来越浓烈的杀气让他感到无形的压力。
  忽然有一天,刘协问王越:“师父,朕的剑法如何?”
  王越答道:“充满王霸之气,当世敌手不会超过二十个。”
  被人称作剑圣的人,是不会为了讨好皇帝而说谎话的,刘协的剑法在江湖上至少可排到前十甚至更前。五年之后,整个天下能在马下跟他一战的不会超过十个。十年之后,或许天下无人能够在步战中胜过他。这还是因为天生根骨缺陷,不像他天生就是块练剑的料子,不然刘协应该可以更早达到巅峰。
  刘协笑了。前世杀手界他排第四,而在亚洲,只有雪龙一人排在他的上面。
  王越说的是正经对战,倘若算上暗器、du药、陷阱等,恐怕师父都能败在他的手上。因为师父是剑客,不是杀手。
  他关心的不是这个,而是那件曾经让他看了热血沸腾,现在也无比憧憬的事情——驰骋沙场,取上将头颅于千军万马之中。
  于是他问道:“何时可与吕布决战沙场?”
  问这话的时候,他已经后悔。吕布,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猛将,年纪不过十岁的他居然想跟吕布决战。而王越的斩钉截铁的回答更让他心寒。
  “现在不能,将来也不能!”
  “为何?”
  “吕布戟法天下无双,臂力也在三甲之列,是我唯一见过技艺和臂力双绝的神将。当年童渊童子康跟我一样,技艺有余,臂力不足;而刀王宋朝则是臂力有余,技艺欠缺。放眼当世后起之辈,如张飞、典韦、许褚、关羽之等人是臂力过人,技艺略逊之辈;赵云枪法精绝,不逊于吕布,然臂力则大大逊于吕布。故马上交锋,无人可与吕布匹敌!”
  “朕若日后苦学马术和枪法,则又如何?”
  “当今绝世猛将,十之有九臂力惊人;即便昔日枪神童渊以及今日的赵云,也均双臂有千斤之力。臂力之事,仅靠后天的勤加苦练是不够的,重在先天的体质。我大汉自光武帝和庄帝以后,帝王无不体质羸弱,享寿未有超过三十六者。陛下虽然体质不算羸弱,而且还略胜常人,但是远远不如绝世猛将,纵日后苦练,也难有很大进展。故陛下想要冲锋陷阵,恐怕要在当世十五人之后。”
  名列十五之后,与吕布是没的打了,但是好像跟孙策、魏延、张辽等人差不多,也算是猛将了。


第十一章 救兄

  九月二十一,董卓醉酒,无故滥杀宫中侍卫三名;
  十月二十三,董卓掳宫女两名就地jianyin;
  十一月二十四,入宫jianyin宫女三名;
  十二月十五,无故杀别部司马张裕
  十二月二十七……
  “二月初二,龙抬头。
  董卓领兵郊游至阳城,村民社赛,男女皆集。卓命军士围住,尽皆杀之,掠妇女财物,
  装载车上,悬头千余颗于车下,连轸还都,扬言杀贼大胜而回;于城外焚烧人头,以妇女财物分散众军……”
  一张张纸条,触目惊心的记录着董卓的恶行,董卓一天比一天变本加厉,之前只是yinluan宫中,现在是到处屠杀生灵。
  看到最后一条,刘协怒极而起,拔剑劈掉案几一角,才平静下来激动的心情。
  刘协坐在龙案前,一张张的仔细的看着王越所呈报的董卓的恶迹,两眼冒火。
  正怒火间,李逸飞气喘吁吁的闯了进来。
  “启禀陛下,接宫内密报,董贼因弘农王怨望作诗,欲杀弘农王及何后。现李儒等人已往永安宫而去。”
  来了,这一天终于来了。
  刘辩自被废后,和何太后以及唐妃被董卓锁在永安宫,派人守住。衣食自然也不如当皇帝的时候了。刘辩心里日益愤恨。
  尤其是想起那个以前那个可怜兮兮的胞弟,竟然兴高采烈的抢了自己的位置,心里就藏了条毒蛇,愤恨难平。
  一日,看见两只燕子飞于庭中,遂吟诗一首:“嫩草绿凝烟,袅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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