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我的姥爷是盗墓贼-第70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玄机子从身上掏出一颗种子来,说你只需要把这颗种子带回去,让种子生根发芽,待这凤凰树长起来后,游凤自然就会落在凤凰树上栖息。

于是,后来就有了凤凰树,凤凰树下自然就是凤凰根。

叶赫人终究没有出过一位千古帝王,不过,大清数百年的历史中,却出了许多皇后,最出名的便是慈禧太后了。也许正因为游凤落于叶赫,故而就造就了他们世代为凤的宿命。

不知道叶赫那拉这个姓氏是否与当初肃古噜与玄机子的这次见面有关。不过无巧不成书,肃古噜的后人改了姓,叶赫那拉。叶赫那拉的中文意思就是“凤凰朝阳”!

“这个故事很有意思,那你们贝勒爷此次派你来寻找灵州是为了……?”

那咻喝了口酒说道:“寻找玄机子!”

“玄机子?虽然你这故事神神叨叨的,不过可信度不是很高吧?就算是真的,玄机子到现在已经活了至少八百多年了吧?可能吗?”对于那咻这个说法,不管是真是假,无双都很高兴,因为总算是有一次不会有人跟他抢生意了。

他对灵州城的明器感兴趣,跟叶赫人不冲突。

“贝勒爷说,要把他的尸骨带回来,埋在凤凰根下。”

无双点了点头,这就合理了,用玄机子这个老神仙的尸骨来滋养凤凰根,可以加快凤凰根的生长速度,不过按照这个故事里的节奏理解,凤凰根再怎么长也是凤凰树,凤凰树只能引来游凤而不是金龙,到头来还不是跟前朝时,叶赫人的命运一样吗?

人与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无双是个聪明人,他自认为在自己面前的人,没有一个是他看走眼的,可这辈子唯独就看不透一个人,纳兰鸿。

“好吧,那就看咱们的命了,看看你们叶赫跟玄机子还有没有缘分了,如果有缘,自然可以在尸骸之中寻到他的踪迹,当然,前提是这故事是真的。”二人一边喝酒一边聊天,一直聊了一夜,而黑子就蹲在那假山下喵呜喵呜的叫了一夜。

“哟,你们俩老爷们还挺有闲情雅致的吗?怎么?喝了一宿?”大清早,天刚蒙蒙亮,蓝彩蝶从房中走出就看这二人脚底下摆着两个酒坛子,俩老爷们脸上红扑扑的,一身的酒气。她夺过酒杯,横了一眼那咻,恨不得用眼神杀死他,肯定是以为那咻勾搭自己男人喝酒的。

“嘿嘿……在这古色古香的老宅中,能有知己一起饮酒不也是美事吗?”无双笑道。

“哼!小爷好是快活呀?你们俩可好,喝酒聊天睡大觉,到头来,还得我们两个女人出去忙碌!”蓝彩蝶拽着无双的耳朵责问道。

第114章踩盘子

“好好好,不喝了不喝了,你们快去吧,早些出去,记住这儿嘎达不是家里,行事一定要谨慎,你我就不用多说了,踩盘子是咱们盗门的本事,多盯着点楚天月,她性子直。你们早去早回。”无双嘱咐她说。

旧社会,盗门群雄若是盯上了啥买卖,总得先派人过去踩盘子,踩盘子看似简单,可学问大了,别的甭说,踩盘子的人首先就得头脑灵活,你说一句话,这一句话里边得有十句是假的,还得让听者信服。

踩盘子的带回来的消息决定了这笔买卖能不能做,做了会不会赚钱,所以,蓝彩蝶是最适合踩盘子的。这丫头又精又鬼的,除了跟无双外,其他人都藏着心眼,谁也看不出这风骚火辣的丫头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咱们话分两头说,蓝彩蝶带上头巾,又换了副美瞳,本来这丫头就高鼻梁大眼睛的,这么一打扮,竟跟西北的回民姑娘没什么两样。

踏着早上的晨露,两个姑娘翻过皋兰山,一路向北,越走越远,走到上午九点多时候,高耸入云的皋兰山早已甩到脑后,面前是一片荒凉的大戈壁滩。

“好荒凉呀。”楚天月说。

“那是自然的,相传这灵州古城一夜间被大沙暴所吞噬,如果传言不假,它应该就在皋兰山以北二百公里范围之内。”

“我出发前,老师曾给我讲过一个关于灵州的故事,故事中提到了灵州城吴家,而且也有一位叫玄机子的道士。”

西北人都喜欢吃羊肉,一年四季最爱的美味永远离不开它,什么羊肉泡馍,羊肉火锅,辣闷羊肉……因为当地荒僻,都是黄土地,土壤并不适合耕种,不过戈壁滩上的那些荒草倒是羊咩咩的最爱。

两个姑娘正说着话,就见荒凉的戈壁滩上有个西北汉子,光着膀子扎着头巾,手里拿着个小辫子正赶着几十头肥羊在那悠闲的吃草呢。两个姑娘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快步走了上去。

“老乡?”蓝彩蝶长得甜美,走到哪不免都会引来男人们色眯眯的目光。没等她走到近前呢,那汉子已经露出一脸傻笑了。

“女娃娃叫俺?”他几乎口中流出了口水,大西北的女娃娃哪有像她这么水灵的呀,那白暂光滑的皮肤甚至都可以捏出水来。

“老乡,麻烦打听下,我和姐姐是来寻亲的,好像有点走岔道了,这是个什么地界呀?”蓝彩蝶故意给那汉子递了个飞眼,立刻把人家弄的五迷三道。

“啥地界不地界的,这叫灵猫沟,从这儿往前走就有条水渠,以前灵猫沟里边还有水,这几年干旱,一滴水都没有,附近人早就搬走了,你们肯定是找错道了。”

“灵猫沟?”灵猫?又是与猫有关的。

这兰州城附近,凡是跟猫有关的地名恐怕与若干年前灵州城都有些关联。

“老乡,麻烦问下,为什么取名叫灵猫沟啊?是有猫吗?”那汉子的话立刻引起楚天月的重视。

不过,踩盘子可没有她这么踩的,那也不能看啥重要就问啥呀?这么问下去,迟早有一句要露馅,摸金倒斗在哪朝哪代都是要掉脑袋的大罪。

蓝彩蝶使劲儿掐了她一把,让她不要多嘴。

“呵呵……可能真是我们姐俩找错方向了。可是……可是……”蓝彩蝶低着头,假装抽吸着,装的十分像。“大叔,我门姐俩实在走累了,都走了几十里路了,人家脚上都起水泡了,早上又没吃饭,能不能……”

没等蓝彩蝶说完呢,那汉子立刻抢过来话说:“能!能!能!女娃娃跟俺走吧,俺家就在灵猫沟东边,俺回家给你们做羊肉馍馍吃,管够!”

楚天月看了一眼蓝彩蝶,这妹妹别看岁数不大,可都能当专业演员了,那眼泪汪汪的表情,演的就跟真的似的。可置于吗?不就是打听打听消息吗?怎么还得去人家家里边?两个孤身在外的女孩子,跟着一个不认识的男人回家,这样真的好吗?

“你别说话,都看我眼色,你就听着就好了,有用的就记下来。”蓝彩蝶小声对她说。

别看她年长彩蝶几岁,可论起江湖经验,她还太嫩,彩蝶孤身一人闯荡江湖多年,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呀。女人就这点好,遇到点困难,掉几滴眼泪,装装委屈,立刻就能博取男人们的同情。尤其是她这样拥有倾国倾城美貌的女子。

汉子带着她们走了几里道,终于在前边见到了一个屯子,东北叫屯子不知道西北该叫什么。反正是西北人最习惯居住的那种依山而建的窑洞,这汉子家是个不大的小院,老母亲正在院子里晒谷子,见儿子出去没多大会儿就带回来两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脸上立刻乐开了花,她儿子二十五岁还没娶媳妇儿。

“尕娃?这俩女娃娃怎的这俊?”尕娃是他的小名。

尕娃就说出了事情。老太太很热情,赶紧从屋里拿出了能吃的东西。她就问,你们找的亲戚可有地址啊?可有姓名啊?这方圆百里内只有我们这一处村落,一般附近人我们都认得。

蓝彩蝶说:“婆婆,我要找的是一位远方亲戚,我们只知道他姓吴,按辈分是我们的远方舅公老爷。”

“吴?吴姓在这附近可很少,还有具体地址吗?”

“没有,这亲戚是远亲,只有家父见过他,可家父在几年前就撒手人寰了,留下遗言让我们姐俩务必寻到舅公姥爷,反正听我父亲还说过什么灵州灵州的?可我都找地图了,也没找到兰州附近还有座灵州城啊?”

“灵州?”老太太眼中闪过一丝犹豫。

“娘?你听说过灵州?”尕娃问他娘。

老太太昏黄的老眼中仿佛闪过的那一丝犹豫转眼即逝,她摇了摇头:“以前听老人们说,很久很久以前咱们这儿确实有座灵州城,可灵州城却在一夜间消失了。”老婆婆很淳朴,可能是上了岁数了,脑袋里那根筋刚搭上就又断了。

第115章吃人的窑洞

蓝彩蝶见这老太太确实知道灵州的故事,赶紧追问,可没等问几句呢,突然小院外传来了一阵呼喊声。鸡飞狗跳的,就跟鬼子进村一样,刚才进村的时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