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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师问情-第2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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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他们还有机会杀蝠妖吗?
  索非里没有回答,他看着两人,挣扎着道:“快走,千万不要碰这儿的任何东西,永远也别进这座……山。”说完头一侧,不再说话。而身体却“蓬”地一下炸开,跟着又如胶般扭曲起来,慢慢飘起。
  朗格里急忙拉着翩翩跳到另一边,举剑戒备,却见那团东西似烟般飘来飘去,跟着好像没入了石壁中,之后就没了踪影,就好像从来也没有出现过。
  “我们……怎么办?”翩翩望着朗格里,虽说她是巫王的女儿,但并不等于她也会巫术。在族中,即使会出现什么妖邪之物,都有一大帮人在身边护卫,但是在这儿,她也只能靠自己,还好,有朗格里在,她相信他一定可以保护好她的。
  朗格里沉吟了一会,心中暗想:按巫王的说法,蝠妖的肉身早毁,它需要找一个寄体才可以保存形体,莫非刚才的索非里就是它的寄体?若是那样,蝠妖岂非让他杀死了,就是不知刚才从索非里身上飘出的是什么东西。不管那么多,一会随便转转,只要蝠妖不再出现,就随便杀只蝙蝠回去交差。想到此,便对翩翩笑了笑,道:“别怕。”他伸出手轻轻握着翩翩的手,然后就这样拉着她走出去。
  他们都没有回头,所以都看不见身后那石洞四壁冒出了一团团像是烟,又像是雾的奇怪的气体。这些东西仿佛长了眼睛般,竟然尾随着他们身后。黑暗之中,即使他们亮着火把,也只会以为那不过是烟罢了。
  很快,他们就与带来的侍卫和婢女等人会合,跟着当然是大肆搜洞。
  蝠王的窝。里面藏着的当然是蝙蝠。一大群的蝙蝠被他们惊得飞走,不懂飞的,当然给他们砍杀。杀到刀都钝了。最后他们也懒得杀了,只要蝙蝠不飞到他们身边。
  就那样找了大半天,蝠王的影儿都没有。不过却找到了一个藏金洞。满满一个洞穴中都是闪闪发光的金子,闪得人的眼睛都花了。所有人都呆了,虽说他们并不是普通的人,是守卫王宫的人,但是王宫中的珠宝再多,也不是他们能随便能见到的。但是这里的,他们却可以随手而得。
  不用人吩咐,也不打招呼,一只手伸过去,两只手跟着又伸过去,一抓起金子就往袋里塞去。
  朗格里并没有阻止他们,因为他还有个任务就是要将这儿的金子带回去。他走过去,抓起了一把金沙,慢慢放开手,让其自然落下,“沙——”,原来这便是金子的声音,果然是与普通的河沙有所不同。
  翩翩看着这些人,一个个都在埋头捞金,可是不知为何,她就是觉得有些不妥。她来回的望着,这些人的眼中都似乎也发出了光亮。
  突然一个侍卫抓起金子就塞进口中,跟着其他人也是如此。
  “喂,你们——”翩翩想去制止这些人,可是忽地想起之前索非里说过不要碰这儿的东西,难道这些金子被施了妖法?她一下就把手缩了回来,“朗格里——”翩翩本想叫朗格里,问他该怎么办,可一回首却见到朗格里走到一个侍卫面前,抓起他的后领,“啪”地就是一巴掌甩过去,直打得他嘴角流血,但也因此使他嘴巴张开,吐出了金子。
  凶狠、冷嘲般扬起了嘴角,残忍、漠视的眼神,这是她认识的朗格里吗?翩翩的声音不免也因为惊而变得尖起来。然而就在她开始要失措时,朗格里却恢复了往常的微笑。他向翩翩走过来,柔声道:“他们是中了蝠妖的邪术。我这样可以救他们。”俊朗的脸上配上满面的笑容仿佛给人的是一味速效的镇定剂,翩翩看着这张脸,看着那双眼睛,慌乱、紧张、害怕的心,渐渐安定下来。
  那蝠妖也不知去哪里搜刮了那么多的金银,满满的好几个山洞,看成色,像是炼冶不久后的,没有上字,也没有成型,估计是刚采出来的。可以猜想是有些人来此开矿,结果采是采出来了,可是却带不走,全给蝠妖没收了,至于人,当然也让他吸收了。
  装了满满的好几车,朗格里很放心的让手下将金子运走,他却留了下来。
  “为什么你不走?”
  “这是巫王要的金矿,我得看好它,要不然让别人来占了,我又如何向他交待。不如你与他们回去吧,你贵为公主,又如何能呆在这种地方。”
  “不,我要与你在一块。”
  这么难得的机会,翩翩又如何会回到那高墙守卫的宫里,当然要留下来。朗格里也没有坚持送翩翩回去,也许他也想与她单独相处。



第二章刺杀

  很快,巫王就派了工匠来。修路,方便运送。金矿也重新开采。而朗格里当然就成为监工。自他送翩翩来此处后,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山洞,翩翩也没有问他为什么。
  斩妖的大英雄与勇敢的公主的婚礼并没有在皇宫举行,而就在这山中。府邸依山而建,端的是富丽堂皇,堪比皇宫。翩翩的父亲巫王也亲自来主持婚礼。
  吹打弹唱,好不热闹。妖孽已除,今后大家都可以安心了,众人的脸上挂满了开心的笑容。
  开怀畅饮,把酒言欢,推杯换盏,一切的危险都过去了,以后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危险到他们了。
  然而谁也想不到的是,当新人向巫王行礼的时候,朗格里突然向巫王刺出了一刀。
  刀,深深扎在巫王的腹部,只见那握手的刀柄。
  巫王倒地,他身边的侍卫一涌而上。朗格里毫无惧色,夺过一把刀,几下挥舞就将那几个侍卫的刀剑统统打落。
  “念在兄弟一场,我不想伤了你们,走。”朗格里看着这些给打翻在地的侍卫,却住了手。
  那几名侍卫互相看着,他们心知自己不是对方的敌手,可就这样走吗?万一巫王怪罪下来,那可是满门抄斩的呀。
  “这是我与巫王之间的事,不想连累你们。”朗格里扬了扬刀,大有,你们再不走,就别怪他不客气的意思。
  一个侍卫爬了起来,往外奔去,另一个也跟着去了。眨眼间走个清光。他们知道这很有可能是王位之争。在这些小部落中,没有哪个王是一生下来便是的,也没有哪个王可以将王位传至千秋万代。在这儿,强者为王,谁厉害,就将上面那个揪下来,自己坐上去。没有人敢说不,因为你的拳头没他硬。在这儿,要么是服从,要么是受死。
  其实不管是这儿,还是别的地方,好像都是这样,明明心中不岔,却又不敢怒言,忍声吞气去屈膝于他人。
  鞭子挥下,棍棒拍下,好像他们除了闪避,缩脖,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做还手。一个挨打,两个挨打,仿佛一块挨打才是正常的,没有谁敢先去当那个反抗的人。
  不管是十只还是八只羊的羊群,总有一个走在最前面的,那叫做领头羊。它往哪儿去,后面的羊儿都跟着哪儿去,它停,其它的停;它走,其它的也走。牧羊人只要带好这只羊,其它的,都乖乖听话。人就好像羊那样,不管是什么地方,偏远落后的部落,还是国际化的大都市,不论做什么事,好事还是坏事,都有个带头的。其他人都朝他看,听他的提示而做事,自己一点主见都没有,就算有,也会给那个羊角顶到服服贴贴。最终造成的不就是少数人凌驾于多数人之上。是因为那些人的无知,还是畏惧,或者说他们是怕死。
  闲话不说,且说翩翩,她万万也想不到朗格里会在这个时候伤害巫王——她的父亲。她先是呆了呆,可很快就回过神来,冲过去,扶着巫王,捂住他那伤口。可是血,依然从指缝中溢出。本想叫人,可听得朗格里那般说话,再一看,厅堂中那些人,个个争相往外奔走,只恨爹娘生少了只脚,扑倒在地也不会站起来,爬也要爬出去,仿佛走慢半步,就会挨刀挨打。可那个操刀之人,对他们却半眼也没瞧一下。
  “朗格里,你这是在做什么?”
  是气愤,是伤心,是难过,但更多的又是不解。
  巫王喘着气道:“女儿呀,你还不明白吗?他接近你是为了什么?”
  不,翩翩摇了摇头,她不相信他是这样的人,她不相信他真的是为了来争夺王位而来接近她。
  巫王轻叹着,续道:“本王膝下无儿,就只有你这么一个女儿,这王位迟早会传与他,哎,又何苦急于一时。”
  翩翩含着泪,望向朗格里,眼神已从不相信慢慢转变为询问。这是真的吗?她自小生活在深宫内院,有巫王的百般保护,根本就不知什么是人心险恶,虽知有宫廷争斗,但从来也没想过会发生在自己身边。王位真的那么吸引人吗?可以使一个人说尽甜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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