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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妾记-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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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艾筱皱着眉头细细想了半天,摇了摇头:“都那么久了,我真记不得了。再说谁会去注意上茅房这类地事情。不过,肯定有人上茅房了,差不多聊了一个通宵,又喝茶又吃点心地,肯定有的了。”

  杨秋池估算过,凶手勒死三姨太,然后准备白凌挂在房梁上,将尸体悬挂上去,整个过程至少要二十分钟,而进出窗户,重新糊好窗户纸至少要十分钟,浆糊和窗户纸应该是早就准备好放在现场附近。

  从二姨娘院子到三姨娘的小阁楼的距离比较远,快跑也要大概五分钟,来去十分钟。如果二姨太他们四个人中地某一个是凶手,这样算下来,一共需要四十分钟左右,这是一个不短的时间,如果有人消失了这么久,她们应该有印象地。

  既然杨艾筱记不得,说明很可能她们的确没有人出去那么长时间。如果这是真的,那么这四个人都没有作案时间。可以排除。

  庞管家呢?庞管家一个大男人,不可能和她们四个娘们聊通宵吧,杨秋池问杨艾筱:“庞管家也没有出去过吗?我是指时间比较长的那种,将近半个时辰那种?”

  杨艾筱想了想,很肯定地摇了摇头:“没有,我记得我们在谈论三姨娘地时候,庞管家一直坐在下首,时不时插几句话,往往就说到大家的痛痒处,我记得大家都赞叹他说到了点子上,后来夜深了她要回去,娘不让,说让他一直陪着说话。所以,一直到五更天散的时候,他才离开地。”

  这庞管家看来挺会拍马屁的,他既然没有作案时间,可以排除了。

  不过,就算他有作案时间,他也没有充分地犯罪动机啊,难道他与三姨娘通奸?

  庞管家虽然比较精干,但毕竟是个干瘪老头,一付萎缩模样,比杨老太爷还差,三姨太找他通奸干什么?找罪受吗?另外庞管家对女人痛恨之极,如果他还有兴趣和女人通奸,那就不会拒绝找老婆了。

  杨秋池接着问道:“那你呢?你总能记得住你有没有上过茅房吧?”

  一个大姑娘家被问起上茅房的事情,到底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杨艾筱红着脸说道:“记不得了,都快两年了,谁会去记这个。

  “你记不住这个,总记得你去勒死三姨娘的事情吧?”

  杨艾筱大惊:“我没有!三姨娘不是我杀了。”

  “那是谁杀的?”

  “我怎么知道!”

  “不是你还能是谁?你先勒死三姨娘,你娘帮你下毒毒死小少爷山儿,你们还企图下药让大少爷产生幻觉见鬼之后吓死,不过,你们没想到大少爷离开了村子,你们诡计没有得逞。所以,这一切从头到尾都是你和你娘充分预谋之后干的!”

  宋同知和罗县丞都吃了一惊,根本想不到会是这个结果。只有宋芸儿兴奋地看着杨秋池,为他的神探哥哥又破了一起大案而高兴。虽然她也没听出来这个案子是怎么破的。

  杨艾筱更是傻了。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问道:“不是,不是我们,我们干吗要这样做?”

  “很简单。为了家产!”杨秋池很老练地微笑着。为自己的分析推理能力沾沾自喜,“你娘毒死小少爷,同时下药让大少爷吓死,再把三姨娘勒死。这样,就没人来和你争杨家的家产了。对不对?”

  宋芸儿不大明白。问道:“还有大少爷的女儿草儿,还有大少爷地媳妇周氏啊。”

  “草儿是孙女,能和杨艾筱这女儿争吗?周氏是儿媳妇,不可能有继承权的。”杨秋池得出这个结论。主要是根据中国现行继承法规定,儿媳妇一般也没有继承权,除非是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古代那就更不用想了。

  “那。还有大奶奶在啊!”宋芸儿看来这一次是存心挑刺了。

  “大奶奶也是儿媳妇……”不对,大奶奶是杨老太爷的正房原配。属于配偶,与儿媳妇不同,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这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权继承丈夫地遗产,只是不知道在明朝行不行。

  杨秋池略一思索,感觉到好像不行,中国古代是嫡长子继承制,媳妇改嫁,连她自己地嫁妆恐怕都不能带走,更不要说丈夫家的家产了。

  按照推理是这样的,不过,还是问一下比较踏实。杨秋池扭头看着杨老太爷,问道:“伯父,这媳妇能继承夫君家的遗产吗?”

  杨老太爷虽然是科举出生,读地都是四书五经,对这大明法律并不是很熟悉,不过,这点常识还是有的。说道:“妇,妇人夫亡无子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嫁妆并,并听前夫之家为主。但孀妇守,守节者,合承夫分。”

  杨秋池地古文水平虽然不怎么样,但这几句话还是听懂了的,也就是说,明朝时老公死了,老婆改嫁的话,那是连嫁妆都带不走的,这和自己地记忆是吻合的,但如果寡妇守节不嫁,则可以接管丈夫的财产,当然,这不是真正意义上地继承,因为她只有使用权却没有处分权,不能带走。

  看来,如果这一切都是杨艾筱和她娘干的,她还拿不到家产,这家产将来是由大奶奶掌管地。

  转念又一想,大奶奶岁数不小了,总会死的,那时候还是会落到杨艾筱手里。兴奋地说道:“大奶奶年岁已高,去世之后,不就归杨艾筱了吗?”

  杨艾筱被杨秋池说得都快哭了:“我没有,我真的没有啊,我将来要嫁出去的,夫家有钱财就行了,而且老太爷会打发我嫁妆,我图老太爷这边的家产干甚么?”

  对啊,杨秋池心中一震,这杨艾筱说得未尝没有道理,她图杨家家产干甚么?说到底她是要嫁出去的。嫁到夫家之后连自己的嫁妆都不能自行支配,把杨家整个家产都搬过去,无偿为夫家做贡献吗?说不通。再说了,她现在连夫家都还没有,操的哪门子心呢。

  宋同知又说道:“就,就算大奶奶不在了,这,这家产也,也落不到杨艾筱的手里。”

  啊?杨秋池更是惊讶:“为什么?”

  宋同知这种案子还是审过不少,这相关条文还是比较熟悉的,当下背诵道:“大明律规定:‘果无同宗应继,所生亲女承分,无女者,入官。’”

  这一句杨秋池也听懂了,就是说,在明朝,女儿要继承遗产,除非家族里同宗男丁都死绝了,也就是“绝户”的情况下,才能继承。

  这杨老太爷是杨家村族长,家族中男丁兴旺,杨秋池与杨老太爷也是同宗,不说别人,只要杨秋池不死,杨艾筱就没办法继承,除此之外,杨家村整个是一个家族,男丁兴旺,杨艾筱要指望通过杀人来谋取家产,那至少要杀光杨家村所有男丁才行。

  杨秋池有些尴尬,看来,自己的推测是行不通的。

  其实。如果这个案子发生在现代,杨秋池的推测是可以成立的。

  我国现行继承法,杨艾筱和大少爷、小少爷都是杨老太爷的婚生子女,与二姨太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杨老太爷配偶三姨太、大少爷、小少爷都死的话。将来等杨老太爷死亡地时候,杨艾筱和她娘有权与大奶奶三人平分杨老太爷的遗产。如果大奶奶死在杨老太爷之前,那杨老太爷所有的财产都归杨艾筱和他娘了。

  根据这个逻辑,杨艾筱和她娘企图下毒毒死小少爷山儿是为了争夺遗产。同样,为这个目的而下致幻药企图让大少爷见鬼吓死。以及收买奶妈吕氏勒死三姨太,下毒毒死山儿,这一切都是为了这个目地。

  可惜地是,这个目的在明朝并不能成立。

  其实。这不是杨秋池推理能力有问题,而是杨秋池对明朝的法律制度没有足够的了解,他用我们国家现行继承制度去分析明朝地继承问题。当然会出错。

  既然杨艾筱杀人动机不足,杨秋池让她退下之后。决定继续查别人。

  下面需要找大少爷杨清水的媳妇周氏,核查杨清水所说是不是真地。同时,周氏也是当初迫害三姨太郭氏的四人帮之一,也有重大犯罪嫌疑,必须进行排查。

  周氏带到,看上去还是那么文文静静的,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女孩子当初曾经百般刁难三姨太郭氏,在郭氏怀孕期间,伙同他人踢郭氏的肚子企图使其流产。

  杨秋池本来对她挺有好感地,可知道那事情之后,说不出的厌恶,也懒得客气,连嫂子都不喊,直截了当问道:“周氏,三姨娘郭氏死的那一晚,你在干什么?”

  周氏见杨秋池摆官架子,上面又坐着宁国府同知宋大人还有广德县县丞罗大人,倒也不敢怠慢,不过,她爹当初也是从七品地盐课司副提举,所以不存在畏官问题。不亢不卑说道:“在家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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