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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桃花漫三国-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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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终是什么话都没说出来。
  我原本以为,她会激动地冲过来吼一通“大石哥”……看来还是很有涵养的。
  我转身,去了面皮,缓缓道“我们那里的人被苗大石欺压,却不能得反。所以,大家就做苗大石的面皮,没事打打架出出气……”
  “果真如此?”小乔的眼睛里,又有了泪光。
  “嗯……”真是见不得姑娘流泪啊。“二小姐,你认清了那禽兽的真面目该庆幸,哭什么呢。”
  我走到小乔身边,拍了拍她的背,安抚道“他不值得的。我看啊,那周郎才是真英雄。你说,老爷看人是什么眼光啊。那是不会错的,周郎才是你的真归宿。”
  小乔抽了抽鼻子,应了一声。那一声,像是死了心。我便也安了心。却在不经意间,见了小乔手里捏了个东西。
  那是一段好似被生生掰断的玉镯,通体泛着翠白的光泽。
  ……这段玉镯……不是……
  一时间,我的心蓦地紧缩到了一块儿。那是,我那日给诸葛亮写情书时,赠予信物的另一半。九成是落在马车里一并赠予二乔了……我真是又犯傻了啊!这么久,我竟是没发现它已经不在我身边了。
  小乔握着玉镯的手抖了抖,随即高举,将玉镯狠狠砸向面前一处假山。
  “不要啊!”我喊出这一句的时候,周遭霎时隐了一切声响。我伸手去拦她,却终是没拦住。眼见着,玉镯撞到假山的一瞬便粉身碎骨……
  玉镯蹦碎的声音一直在我的脑海中回荡。
  “你怎么了?”小乔问我。
  “没,我只是觉得那玉挺好看的,摔了怪可惜。”我的心有些乱,搪塞了几句,蹲下身子去捡那碎玉。
  “别捡了啊,小心割到手。”她拉我,可是却拉不动我。
  那玉碎得很干脆,散了满地的碎块。捡到第三块的时候,眼泪便掉了下来。
  “你怎么哭了?”小乔掏出手绢帮我拭泪。
  “哦,手有点疼。”
  对不起,我连信物都保存不好。
  “那别捡了,别捡了。明儿我去挑块好玉送给你啊。”小乔拍拍我的背,我却早已泣不成声。
                  第十二章 天涯何处不相逢。
  我思忖了一番,为了避免大小乔出嫁之后,我随之见到周瑜多生事端,不若我眼下就伺机跑路。
  彼时,正是我被乔国公夫妇救下,在乔家做丫鬟将满一年之时。乔国公之妻性子甚温和,我瞧准了这一点,找了个机会,便跪在她脚边,拉着她的衣袖,一边抹泪一边讲述着胡乱编出来的身世。说什么,我那可恶的爹爹为了点钱,就瞒着我娘将我卖到了青楼。我忍不了那青楼的工作性质,就逃了出来。后来雨中落难,幸得乔国公夫妇相救,真是大恩大德此生难忘。这本该是做一辈子丫鬟来报答恩情的,可是,如今思及故里的娘亲,也不晓得因我被卖去青楼,惆怅成了什么样子。想回去见一见,也好尽尽孝道。
  这一番话,说的乔国公之妻泪眼婆娑,当即便允了我的请求,还给了我些盘缠以供路上之需……嘛,在乔家的这一年里,吃乔家的,住乔家的,临走的时候还收人家的钱。思索着,不管以后是不是能遇到诸葛亮,这条路我都将往西蜀帐下去了。唔,这欠乔家的可叫我以后怎么还呢?
  咳咳……既然乔国公之妻对我这般好,我便顺路又借了个识路的小哥,以防再度走错路。
  于是,万事俱备,我背上了所有家当,跨上良驹,跟着导游小哥,一路就奔襄阳去了。
  这次遇上的导游小哥,名叫乔仁凉。起初听这名字就觉得很熟悉……这小哥是个爽快的性格,而且很是健谈,人又风趣。这一路,便过得很是欢快。
  日落时分,乔小哥把我送到了襄阳城。因着时候不早了,本想招待小哥吃顿晚饭,结果被小哥婉言拒绝。他怕误了乔家大喜,遂欲急急拨马回乔府。
  挥别了乔小哥,一个人站在襄阳城的城门口,望着眼前熙攘的人群……深吸一口气。诸葛亮,我来啦。
  太阳落山之前,我找了城中一家看着还不错的客栈暂住了下来,准备第二日再往隆中去。这古代的客栈,真是挑无可挑,有床有被有脸盆,够得勉强歇息一晚就不错了。正在我清点好随身物品,准备收拾收拾便睡下的时候,门外忽的吵嚷起来。声响越来越大,我便有些好奇,于是推开房门,准备一探究竟。
  却没想,这房门一开,门前正站着一个个头不高的男子,穿着倒很得体。那男子许是被我这忽然打开的房门吓到了。只见他愣了愣,随即回过神来,拉着我的手就嚷嚷开了“大侠帮我大侠帮我!我的包裹被强盗偷了!里面的东西若是没了我就不活了啊。”
  嗯,不错。现下我依旧是副男子打扮,且为了配合跑江湖的身份,我这次的装扮略有些粗犷。估计,是方才清点物品的缘故,我手里还拎着柳叶刀就去开房门了。所以,被眼前这男子一眼定位成了“大侠”。
  这一番,坏就坏在我自小便是读着武侠长大,对那仙风道骨,侠义心肠什么的向往已久。如今那人一声声“大侠”唤得我很受用。于是,便开口问道“兄台,那贼人长得什么样?往哪里去了?”
  那男子比划着说“八尺多高,粗布白衣,褐发长髯。往城郊树林那边去了。大侠!我的命就交到你的手上了。”这一番话,正说得我热血沸腾,仗剑江湖的心潮一下子便涌起老高。
  回头进了屋,背上家当,提着刀,对那兄台道了句“你且等我。”便飞身下了楼,奔城郊树林去了。
  其实,我这被英雄主义冲昏的头脑,在我方一踏出客栈大门的时候,便清醒了个八九分。我这番来寻诸葛亮,本不该多生事端的。但是,碍于我已经领了这“大侠”的名头,如何能厚着脸皮回去说我不做了呢?于是,提了提肩上的包裹,朝城郊,啊那片小树林奔去。
  一路进了树林,都没看见一个人影。依我这识路的能耐,越往树林深处去,越是麻烦。这该如何是好呢?正在我进退两难的当儿,忽的看见眼前出现了一个人,正是八尺多高,一头褐色长发,着了一身粗布白衣。背影看着,甚是伟岸。想必,这就是那贼人了。
  “贼人休跑!”多少年了,我终于要圆了我的大侠梦!于是,拔出柳叶刀,不管三七二十一便向那人挥了过去。
  因我这一刀,只为探个虚实,所以没怎么用技巧。只见,刀刃快落到那人肩头的时候,被一个轻巧的躲闪给躲了过去。我也没有多想,反手又是一刀。这一刀下去,那人忽的伸出手来,作势要用手掌夹住我的刀。他若是再躲,这一刀顶多擦过他的肩头。可是他却用手来接,那肯定是要皮开肉绽了。
  ……眼见着就要血溅当场了,我猛然收住了力道,却感觉腰间闷生生一阵痛。此刻,刀刃距离那男子的手只剩一寸,不到……
  这一瞬间,气氛有些诡异。我与那男子正保持着,一个扎着马步伸出一双手,一个同样扎着马步,手里握着一把刀的姿势,犹如两尊蜡像般钉在了那里。直到,那男子朗声笑了起来。不知怎么的,见那男子爽朗的笑,我也随着噗嗤笑了起来。
  后来,这一段相逢,被庞统庞士元,也就是眼前这个一身粗布白衣,身姿伟岸,宽额褐发,留了一脸胡须的人称作是“我们之间的兄妹缘分”。
  “卧龙凤雏;得一可安天下”。
  凤雏庞统,没想到,我会这么快就遇到你!真是天涯何处不相逢。
  原来,我在客栈房门口遇到的,诳我去小树林捉庞统的男子才是真正的小偷。他的同伙偷了庞统的钱袋子,就往小树林跑。后面追着的庞统便被引着,也进了小树林。结果,把小偷追丢了,却遇上了我这么个没头没脑一味想着装大侠的傻丫头。
  彼时方一看清我的容貌,庞统便认出了我是个女子,且是个心肠很好却没头没脑的傻丫头。但是,任凭我后来怎么撒泼耍赖,他都不肯告诉我他是怎么看出来的。只说“那还用怎么看,一看便知嘞。”不过,他还是连连称赞我的易容术很是厉害。
  这一趟被我闹得,庞统没能捉到偷他钱袋的小偷。我想着要继续追,却被庞统止了住。他分析着耽误了这么久,那小偷早就跑得没影儿了,哪还能等着我去追。然,这一番没捉到小偷,却遇到了我这么个有趣的人,却比那一袋子钱来得金贵多了。而对于我来说,能这么快就遇到庞统,又何尝不是件值得庆幸的事。况且,我们又有“江湖一笑泯恩仇”的缘分,遂,当即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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