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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不见王-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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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过林立的树荫,周老师看见了远远正要朝这边走的人群,其中不乏校领导,她不明白怎么这些人会朝这边来,不想细究,抱着书,她提腿继续自己离开的方向。
  “周老师,你可得认真的学,今晚我们去你家蹭饭,别砸了自己的招牌。”
  这群疯孩子,跑远了还不忘打趣她。周老师摇头笑着,她和这群学生之间不似师生,更似朋友,这样的感觉很舒服,很惬意,很享受,这足以证明她当初的选择多么的正确。
  
  离正式落成剪彩仪式的时间尚早,沈嘉昊心血来潮的提出想到自己曾经就读的金融系教室看看,秦振邦亦无意见,校领导也就更是再乐意不过了。
  从银杏大道转到了林荫小路,本该是更宁静了,却因着一 群学生的嬉笑怒骂的青春活力带动了这里的气氛,倒也不觉得嘈杂,可能是因为他们的声音本就该属于这里。
  “周老师,你可得认真的学,今晚我们去你家蹭饭,别砸了自己的招牌。”
  秦振邦的脚步不由的收了这大声喧哗的影响,抬头望去,只见那群孩子朝着身后的地方大叫着,然后跑开了。顺着方向望去,他仅仅是看见一抹蓝色的裙角消失在拐弯的地方。
  她会做饭了?分开的这一年,她真的变了,变得太多,太多。
  
  回去的路上,秦振邦没坐自己的车,而是上了黑色奥迪旁的黑色路虎。
  车里没有旁人,只有罗刚在前面开着车,他们两兄弟舒服的坐在后头。
  “看见她了?”
  “一抹裙角算不算?”
  沈嘉昊叹气的摇头一笑。
  “我说哥,当年你可真敢。”
  “没有什么敢不敢的,当时那个状况,要么我为了她放弃所有包括家人,要么就是她现在走的这条路,脱胎换骨。选不了第一条,你是知道的。”
  沈嘉昊怎么会不知道,就像当年他不会为了肖琳琳背弃整个家族一样。
  如果一段爱情是得不到家人祝福的,那么这段爱情在甜蜜也不是幸福的。
  他们从来无从选择自己的出身,所以只能去适应。
  在沈嘉昊眼中,秦振邦比当时的自己更幸运,因为他坚持下来了,或者说他们坚持下来了。他却没有,肖琳琳亦没有。
  人生就是如此,放弃后是幸福的,坚持着也会是幸福的。
  “当年你出这么狠的招,就不怕她真放弃了,真跑了?”
  秦振邦轻笑一声。
  “那样,她就不是我秦振邦的大女人了。”
  “真那么胸有成竹?”
  “你真觉得是我将她逼到死路上,她才为了我放弃了所有脱胎换骨的生活?”
  “不是吗?”
  秦振邦微笑的摇摇头。
  “早在我出事前,她离开Q市的时候,便早与G大这边有了联系。”
  沈嘉昊顿时恍然大悟。
  “所以,她早有辞职转行的准备,所以……我说嘛,她怎么可能为了你小子的那番激将法做出如此彻底的改变,这也太不符合她女王的个性了。”
  秦振邦扭头看向窗外的美景,并没有理会沈嘉昊的揶揄
  “不过你这招也太绝了。”
  “绝?当时一哥根本没放弃找老秦家的痛脚,再加上要对付曹或年,根本容不得我有半点儿女私情的纠葛。”
  小不忍则乱大谋,这个道理他很小便明白,他的半点任性或就是整个家族的灾难。
  这样的话题让车里的两个大男人都沉默了,沈嘉昊能体谅秦振邦肩上背负着什么样的重任,他毁了不要紧,但必不能成为整个家族的罪人。
  “你这叫蜘蛛死了还会生?”
  “少在这耍贫。”沈嘉昊的调侃缓和了车里的气氛,秦振邦嘴角摇头也笑出声来。
  过去了,终究过去了。
  但是,沈嘉昊的确说中了,是置之死地而后生,但没有绝对把握,他他又如何敢使这一招?
  “这一年,你们都没见过?”
  “目前没有。”
  “为什么?”
  “时机未到。”
  “你俩丫的够能忍的。”
  她回来一年了,她改了名字,换了身份回到这座城市,她以为他一无所知,却不知她从来没有离开过他的关注。
  
  她,名字叫周熙夕,女,30岁,未婚,剑桥大学金融学硕士毕业,现任G大讲师,家中父母离异,先与母亲生活在一起。很简单的简历,与一个平凡人无异。
  这个学校里没有人知道她曾经是叶炯榆,没有人知道她曾经的丰功伟业,她刻意让周宇成改了自己的档案。
  所幸的是,卸了妆的她与曾经浓妆艳抹的她判若两人,有人曾经说她与当年香港著名年轻女强人叶炯榆有几分相似,她回以淡淡的微笑,或者就是这份淡然如菊的气质,说话的人自己否定了自己的猜测,因为她们眼中的目光相去甚远,一个犀利如剑,一个温婉淡漠,只是样貌有那么几分相似罢了。
  后来,再没人提及这件事儿,她再不是叶炯榆,她是周熙夕,G大校园内人气爆棚的女教师。她在学生仰慕的目光,与他们亲近却低调的生活着,一个人生活着。
  
  叶炯榆轻轻地敲响赵教授家的大门,不一会儿门开了,有位和蔼可亲的大姐从里面迎出来,拉着她就往屋里走。
  “唉哟,小周啊,怎么才来?我这材料可都备齐,就等你了。”
  “赵师母,今天校园里热闹着呢,你怎么不去热闹热闹?”
  “唉哟,那都是小年轻的地方,我们这些老骨头啊可没那兴趣。”
  叶炯榆笑笑,表示同意,换了赵师母递上来的围裙,跟着一同下了厨房。
  曾经她以为自己这辈子是绝无烹饪的天分了,但这一年里,她把将勤补拙这四个字发挥到淋漓尽致,她从番茄炒蛋开始学,跟着这位热心的赵师母一道一道的学,不记得失败了多少次,浪费了多少次,最后,她成功了,现在的她可以独自烧出五菜一汤绝没有问题,虽然只是家庭小炒,但比起当年的她,早已经是脱胎换骨。
  事实证明,只要她叶炯榆决心做的事儿,就没有不成功的,没有例外。
  叶炯榆在厨房里熟练的给赵师母打着下手,也同时认真的记录着赵师母做菜的每个步骤,厨房里的她现在是有模有样了。
  “小周啊,最近有没有什么情况啊?”
  “啊?”叶炯榆切菜的手顿了一下,熟练的装起傻来,“赵师母你说的是什么什么情况啊?”
  “你这丫头又装傻,当然是你的个人问题啊!”
  “哦,还是老样子。我一个人也挺好的。”
  一个人也挺好的,那是因为心里装着个永远放不下的人。
  “话可不是这麽说,你年纪也不小了,找个人照顾你也是好的呀!学校那么多男老师你都看不上?”
  “哎,这种事讲缘分的!”
  这是惯用的搪塞对白,叶炯榆已经讲得顺口得很,无须经大脑脱口而出。
  “我呀,有个好姐妹的儿子,刚从加拿大回来,人啊长得是相貌堂堂,学历也高,人也好,很会心疼人的,你们要是能成,他肯定会对你特别的好。”
  说媒的人把对象说得天上有地下无的如绝世珍品,赵师母也不例外。
  叶炯榆也听习惯了,脸上淡淡的笑,微微的摇头。
  “我现在不想这些。”
  我现在不想这些,因为这世界上再找不到比他对我更好的人了。
86、见与不见
  G大的教师宿舍区位于校园旧区的东北角上,因为是八九十年代的老式建筑群,很整齐的皆是4层的矮式楼房,在A城这样的繁华城市里,这样高度的房子不多,它们轻松的隐于一片年代久远的树木里,这里,沾了学院的儒雅气息,宁静的仿佛与世隔绝,丝毫不被城市的喧嚣所污染。
  叶炯榆就住在一排排小楼的某一处。
  应聘到G大教书后,她没有回大院儿住,而选择了住在学校安排的40平米的单身公寓里,原因,是因为住在这里方便,也是因为他。
  这一年里的每一天,她几乎都生活在这座校园里,不曾离开半步。白天,她给学生上课,然后漫步在校园里;晚上,她或者去赵师母家学做菜,又或者安静的呆在家中,捧着杯咖啡发呆的过着小资生活。
  长时间生活在高效率的城市里,处于强大压力下的她,早厌倦了商场上那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生活,厌倦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利用的丑恶,现在的这条路是她在从法国回来后便已经物色好的退路。
  只是,从来不曾想过,自己的生活也能如此简单,而自己,竟然适应了这份简单,并开始爱上它。
  一切返璞归真。
  这一晚,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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