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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不见王-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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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成了她这辈子唯一能抱住的救生圈。
  
50、撒娇 
  
  故事讲完了,讲故事的人窝在听故事的人的怀里,两人再没说话,安静的坐着,晒着太阳,享受着迎面而来的海风,伴着院子里幽幽传来的蔷薇花香,带着甜轻拂在脸上,虽未能带走,却也渐渐冲淡了往日的忧伤和苦涩。
  这么多年,叶炯榆从来没想过跟人讲这段不堪的往事,更不奢望有人能替她分担心头这沉甸甸的担子,如今,对着秦振邦,怎么就愿意说了出来?说出来之后,全身如释重负般的轻松,这是份久别了十年的轻松。
  叶炯榆顺了秦振邦的话,正试着学会,心朝大海,尚不能春暖花开,也希望能品出丝丝甘甜。
  阳台上的两个人相拥着也不知道坐了多久,只知道,头顶上的太阳不断的变化着位置,此时已升至头顶,本坐在和暖阳光里的两人,此时被掩在房子投射下的阴影里。
  若换了平时,真是难能可贵的阴凉,只是现在,秦振邦清楚能感觉到怀里人儿的体温上的变化,他环抱着触碰到的肌肤上,起了点点鸡皮疙瘩。
  秦振邦从秋千上站起来,顺手将叶炯榆拉进怀里。她没有反抗,很自觉的伸手环上他的腰。
  凉风里吹了那么久,他的身体偏还是温暖的,不似她这般冰冷,她这股温暖像是她寻求了很久的感觉,诱惑着她贴上去,脸隔着衣服贴在他宽厚的胸膛上,听着那里面阵阵心跳,好安心。
  “熙夕,进去吧,别着凉了。”
  她动也不动,声音轻如蚊蝇的发出一个慵懒的单音,“嗯”。应承着,其实她并不想离开这难得的宁静,突然发现自己贪恋起这份温暖,这份不知道为什么就发自内心的信任。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女人总喜欢当小女人了。”
  他只是为她拉拢了衣服和薄被,紧紧地拥着她,也不着急把她抱进屋内,听着她幽幽的带着慵懒的语调,很有兴致的就想这么跟她说会儿话。
  “为什么?”
  从没发现他们俩人能这般心平气和的聊天,这种感觉很舒服,舒服得令人向往一辈子。
  “因为有人依靠,真的很轻松,很舒服。”
  17岁后,她独自在外漂泊,靠着奖学金完成学业,靠着自己的努力在香港打拼,再没依靠过谁。可是,谁又知道,独自撑起那么多,她也会累,只是,累了又能如何?
  他笑了,轻轻的笑,这份笑意并不是虚荣的因为自己成为她唯一的依靠,而是知道她这话背后的真实意义。
  “熙夕,累了就靠一靠。但是你终究不是一般女人,不会甘心成为小女人。”
  他的这番话听进她的耳朵里,肩膀不禁一僵。谁会料想到这么风花雪月的温存中,这个不解风情的男人会说出这么煞风景的话来?
  她的手从他的腰上离开,惩罚式的在他胸膛轻拍一下,带着她自己也不觉的撒娇之气。
  “你这人怎么这么扫兴,这个时候竟说出这话来?”
  不止动作带着撒娇之气,就连说出的话语也带着浓浓的娇嗔味道。
  他全身的肌肉一紧全因她毫无预警、出人意表的娇气。
  原来,撒娇真是女人的与生俱来的天赋,只是有时候,起初因为太强,后来因为太苦,被她们遗忘了。
  他扯起她摆在胸膛的手,亲昵地吻了上去。
  “扫兴吗?不然熙夕公主觉得我应该怎么说才符合标准呢?”
  她抗拒这个称呼,可这刻,却非常享受。
  “国王陛下,您应该说,来我怀里,我让你依靠,靠一辈子。”
  好恶俗的话,可偏偏这恶俗的话真就出自她的嘴里。说完,她自己都很讶异,恨不得把舌头给咬掉。
  起先很娇俏的模样,再是很后悔愤恨的模样,他看在眼里,心情很好,不觉大笑出来,笑得张狂,笑得开心。
  好容易止住这难得开怀的大笑,他拥着怀里羞红脸的人儿,力道又重了几分。
  “走了,洗澡去。”
  他这话,她才想起来自己真的就还没洗澡,身下粘呼呼的卷着被子竟也坐了一个早上。
  想到这,她的脸不觉红了起来,一直红到了耳根。
  把她抱进浴室,放在花洒下,她着地的时候竟还有一丝摇晃。他皱了皱眉,忍住传来的那股冲动,扭开了开关,再没敢回头。心里不禁自嘲,从小被训练的自制力今时今日才发现是如此的差劲,差一点就失控了。
  起初,她扭捏的不愿让他抱她进来,虽然已经有了两次的亲密,她还是无法适应在极度清醒的情况下与他赤/裸相对。但是他执意如此,她陷在这一早悲伤却温暖的气氛里,温顺的没有强烈的反抗,也就随了他。
  他放手的时候,她死命的低着头,仿佛要把自己通红的脸埋进胸口,挡住她这辈子从未有过的窘迫。
  和上次一样,他给她调好了水温,有意地调高了一些,热水能有助于舒缓她一夜的疲累,这点上她有经验。
  水量很大,花洒里水花的霹头盖脸地打在她的脸上,她仰着头,任由热水头到脚的淋下来,恰到好处的热水滑过她的每一寸肌肤,上面还有点点昨夜留下的印记,淡淡的并不深,不认真辨认应该看不清楚。
  虽然对男女之事亲身体会得不深,但她也知道,他是在极度压抑的情况下,才能让这些印记淡淡的留下。
  在床上,他对她是怜惜的,第一次她忘记了,可这一次她记得清楚。
  她从浴室裹着浴巾出来的时候,卧室里空无一人,床上整齐地摆着一套全新的衣服,从贴身衣服到外件,再到脚上的鞋子应有尽有,刚才散落一地凌乱的她穿来的那套衣服早不见了踪影。
  拾起衣服,一件一件的穿上。尺寸出奇的合适,他应该是照着她的旧衣服买的吧!到了外件,是一条淡雅的抹胸连衣长裙,绿色的碎花印在长裙上并不艳丽也不张扬,低调得很合她的胃口。裙子长长的到了脚踝,再套上摆放着的那双平底凉鞋,迎着阳台吹来的海风,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总之就是很应景。
  
  “唉哟,这裙子孙小姐穿着真是再合适不过了,还是秦少爷有眼光。”
  叶炯榆才穿了裙子下来,就听到龙伯惊艳的赞叹声。原以为这身行头也就是秦振邦找了仆人去买来,没想到竟是他看中的,这裙子都还好,只是这贴身衣物……
  恰逢秦振邦从花园里进来,听了龙伯这话,脸上觉得有点不自在,轻咳一声,抬腿并没做停留,佯装若无其事的从叶炯榆身边经过。
  “来啦?吃饭吧!”
  “嗯。”
  叶炯榆本以为秦振邦会把衣服寒暄一下,还想好了台词却接话,没想到竟就这么跳过了。也好,不然她该说“你挑的衣服很合适?”还是“你挑的衣服我很喜欢。”,不论她想好的这哪一句都暧昧得要死,就因为那该死的贴身衣物。
  餐桌上,秦振邦给叶炯榆碗里夹着她喜欢吃的菜,很自然的说道:
  “午饭后,出去转转?!”
  听不出是问句还是肯定句,叶炯榆答应下来了。
  “好啊!”
  
  小岛上绿树成荫,房子依着高低不平的山坡而建,大都是有年代的老房子,白色的老房子错落有致排布着,很是美丽。也因着小岛地势高低不平,这里没有汽车,没有单车,只有行人,若论轮子,就只有板车,板车是这小岛上唯一的交通工具,但是它不拉人,只拉物件。
  没有车的小岛也就更安静了,远离了城市的喧嚣,靠近码头的地方偶尔能听到渡轮的鸣笛,除了这个就只有大自然的声音。这里,恍若就是一个与世隔绝的乌托邦。
  两个人踏着青石板路,一前一后的走在树荫里,路上安静得出了他们就再不见别的人。
  一路的走,叶炯榆走走停停的看着风景。秦振邦走走停停的等着她看风景。她是真的在看风景吗?说不上来,她是希望自己能放下心里错综复杂的事情看风景。
  走着走着,两个人相隔的距离渐渐近了。
  上了个石阶,上面有颗庞大的老榕树,看得出年纪很大,张开的树枝成了把大大的伞,很多须须从树上垂钓下来,更是和着树枝挡住了阳光。无孔不入的阳光穿过密密的树缝,在石板路上照出点点斑驳。
  “真漂亮!”
  叶炯榆不知道怎么就看上了这些斑驳,多少美丽的风景她都只是欣赏,不曾发出赞叹,偏就看上了它们。
  “你的审美很特别。”
  “你不觉得漂亮吗?像不像斑驳的伤痕,星星点点的印着。”
  秦振邦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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