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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传人在都市-第7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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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这算什么,想当年那锦衣卫中的几个高丽棒子入我少林对佛祖不敬,被佛爷我逮住了几个,煮得皮熟肉烂,铁刷子又刷上几次,来了一次洗涮之刑,那才叫一个痛快。”
  孙易暗道一声你喝酒吃肉还找妞,一次还找俩的和尚也没见得对佛祖敬到哪里去,只是转念一想,锦衣卫?那可是明朝特有的情报机关啊,就算是明末的话,到现在也有三百多年了吧,这个和尚的年岁可是够大啊,世界纪录上有记载的高寿者也不过活了二百岁多一点而已,这和尚都活三百多岁了,而且还不算在此之前的年纪,绝对是人中祥瑞……只是一看他动刑嗜血的样子,祥瑞这个称呼还是别放在他身上了。
  孙易对他的年纪倒是挺好奇的,正想再问上几句的时候,一个穿着大斗蓬,把自己挡得严严实实的身影从街角处缓缓地走了过来,附近不知何时已经变得静悄悄的没了一点动静,而那个被刑讯的黑小伙仍然把牙咬得嘎吱做响,一声也不吭。
  “嘿,正主来了,你留着也没用了!”胖和尚说着一手扣住了这个血族黑小伙的脑袋,也不知他是怎么弄的,黑小伙的两颗眼珠突出眼眶之外,啪地一声爆成了无数的黑色浆汁,跟着七窍都狠烈地窜出血水,血水中还混合着脑浆。
  孙易不太懂这个,蓝眉虽是用了一些邪法速成,好歹也算是正统武学出身,一眼就看出来了,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这和尚好厉害的内息之历!真是高明啊!”
  “有多高?”
  “摩天大楼那么高!咱们两个加起来都未必能挡得住他一招!”
  孙易的眼睛一瞪,他遇到的最厉害的对手就是安德烈或是马库斯那些家伙了,一个个实力强得惊人,与他们相斗,自己顶多落一些下风,凭着自己的狠劲还有丹药之力,还能挡上一挡甚至搬回几局。
  让蓝眉这么一说,孙易已经无法想像这个胖和尚倒底有多厉害了,不愧是活了上百年的老怪物啊。
  胖和尚一甩手,将手上的残破尸体向那个黑斗蓬的身影砸了过去。
  黑斗蓬只是一甩手,啪地一声便将这具尸体打开,但是强大的劲气却掀动了他身上的袍子,将斗蓬一下子就掀掉了。
  掀掉的斗蓬下,一张残破不堪的脸,甚至连脑袋都瘪下去一块,看起来颇为怪异,像是只剩下了半个脑袋一样。
  最让孙易觉得奇怪的是,这个家伙好像是个黑人,不过看起来又不太像,像是身上结了一层黑色的痂一样。
  血族里头虽然有黑人存在,但是孙易也从艾薇儿那里打听过,固执而又古板的血族直到了近代,也就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才陆续地吸收了一些优秀的黑人加入,只不过加入的也只是底层或是炮灰那一级别的战士。
  黑人血族无论立下多大的功劳,连象征性的爵位都不会授予,血族极重血统,似乎他们在与人类进化出现分岔口的时候,就出现了血统上的等级制度,血族的爵位绝大部分都是直系血脉继承。



第698章 脑袋进水的候爵

  艾薇儿是一名流浪血族,年青的时候就投身医学事业,知道的并不多,而斯嘉丽自从跟孙易因为几次啪啪啪之后化矛盾为玉帛,又被血族开除出族群同样成为流浪者以后,告诉了孙易一个更加隐秘的秘密。
  其实一般血族也有可能一步步地走向爵位的,但是传统老血族为了保持自身位或是血统的纯净性,那些潜力无穷的后来者都被见不得光的手段清除掉了。
  关于这一点,就算是斯嘉丽也是认同的,因为她也是既得利益者,她可是血族中贵族的续承者,只要成年之后,九成九会成为一名有爵位的贵族。
  正是因为知道这些,现在突然冒出来一个黑皮肤的血族,而且看起来还蛮厉害的,跟胖和尚过了一招丝毫不落下风才让孙易觉得奇怪。
  那个黑皮血族发出尖利的笑声,如同夜枭怪啼,声音刺耳而又难听,扭了扭自己的脖子,发出嘎嘣的响声,那个似乎只剩下了一半的脑袋轻轻地一歪,像是在卖萌一般。
  “素问和尚!多年不见,别来无恙啊!”这个黑皮血族的汉语标准之极,而且还带着些许华夏南方的侬语之音。
  胖和尚一扬眉头,上下地打量着这个黑皮和尚,“你是哪一个?认识吗?”
  “认识,认识,当然认识,当年泰山玉皇顶一别,如今怕是有百年时光了!”
  胖和尚仍然像是鸭子听雷一般,眼中尽是无辜的目光,似乎没有认出来对方是谁,但是孙易听得可就有些牙疼了,百年多的时间,那岂不是正是清末时期?那个时候坚船利炮强行轰开国门,外国人涌入华夏,在强硬的军事力量之下,遍地都是洋大人,似乎这个血族也是当时侵入华夏的一员。
  胖和尚突然一打响指道,“你该不会是那个在圆明园抢了东西又放了一把火的白皮猪吧?被我追了上千里一直逃到泰山,我记得当时以炙脉之法把你烧死了,脑袋都打烂了,脑浆都流出来了,你怎么还活着?”
  黑皮嘎嘎地怪笑了起来,“没错,没错,就是我,哈哈,谁叫你当时没有弄死我呢!”
  孙易冷气抽得牙都快要冻僵了,这个血族活得年纪大他倒不觉得多奇怪,艾薇儿告诉过他,血族能活到三百岁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比如斯嘉丽三十岁了还算未成年,相当于普通人的十二三岁的样子,结果就被孙易给祸害了。
  如果这么算的话,这个黑皮才正当壮年呢。
  至于脑浆流出来还能活下来,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普通人如果运气好,救治得力的话,伤到大脑也一样能活过来,甚至还有新闻说一个小女孩因为脑部受创,被清除掉了很大一块脑组织,空出来的部门用水来填充一样活了下来。
  只是一般脑部受过伤的人,在性格和情绪上都会出风很大的改变,而眼前这个黑皮明显就显得有些神经质了。
  胖和尚,也是黑皮口中的素问和尚,手指头在自己的脑门上轻点着,“你叫什么来着?挺怪异的一个外国名字。”
  “雷克斯,记住,我是血族候爵雷克斯!”
  一听他自报家门,孙易一下子就放心下来了,原来只是区区一个候爵啊,虽说这种级别的血族对于孙易而言已经很厉害了,想必对于华夏武林中最顶级的素问和尚而言,候爵也没什么大不了吧。
  “噢,那我今天便给你改个名字,就叫立刻死好了!”素问和尚说着,身上的肥肉微微一崩,跟着刷地一下闪射了出去,肥大的手掌如同鹰爪一样向他的面门狠狠地扣了过去。
  但是刚刚扑过去的素问和尚却像是被施了定身术一样,一下子便定在了原地,因为在他的手上,还拿着一串念珠。
  念珠并非什么名贵木料,而是用普通的香樟木雕成,可是这每一颗珠子都是素问和尚亲手打磨,亲自雕刻,做为自己那个宝贝徒弟十岁的礼物,而月色和尚更是将这串念珠从不离身,近二十年的时间,已经被盘把得锃亮。
  对于素问和尚来说,天大地大,也没有传经僧的传承性更大,他的修为及顶,隐触自然,知道自己离虹化的日子不远了,自己已经没有时间和精力再去培养一名这样的弟子了,除非孙易肯当他的徒弟。
  但是孙易打死不同意当和尚,更对少林的待遇不感兴趣,这让想上个双保险的素问和尚很伤心,有心想要强行绑架,可惜孙易的性子太硬了。
  雷克斯发出几声尖利的笑声,轻蔑而又骄傲地拍拍素问和尚的面孔,然后那双暗红色的眼睛望向了孙易和蓝眉。
  “嘿嘿,这就是那个敢拿我们血族当玩具的孙易吧,我喜欢你!”
  雷克斯的话让孙易的臀大肌忍不住微微一紧,这家伙目光不怀好意,而且还喜欢自己,难不成这个雷克斯还是个攻?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就算是最后无法反抗,自己也要把攻的位置抢过来,只是一看雷克斯那个扭曲变形的脑袋,孙易就是一阵翻白眼,这果然是一个看脸的世界啊。
  还不等孙易接着吐槽,雷克斯抛下了素问和尚,一个纵身,凌空像是一只大鸟似的向孙易扑了过来,宽大的斗蓬烈烈做响向孙易当头罩了过去。
  蓝眉轻喝了一声,玉足轻轻一滑迎了上去,雷克斯混不在意一巴掌就抽了过来,但是在蓝眉的腰间发出一声啸响,一抹淡淡的光华冲天而起,以叶底藏花的手法,将藏在腰带中两尺半长的软剑拔了出来,这把软剑做得极为精妙,就算是机场的安检也只会当做一条金属腰带,只需要托运就可以运送出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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