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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女攻的那几年(第四爱)-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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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田| ╰……  
     ╬╬╬╬╬╬╬╬╬╬╬╬╬╬╬版 权 归 原 作 者
                 
。。  【布受天下】整理
附:【】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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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我做女攻的那几年(第四爱)
作者:赵赵赵赵
 

文案
在这个男强女弱的时代,
还有着努力向上生长的女子,
还有着渴望被宠溺的男人。
第四爱是指基于男女平等的女方主动男方被动、男女社会角色的互换等恋爱和生活方式【也包括两个生理性别(sex)与社会性别(Gender)互为颠倒的异性之间所发生的爱恋关系
本文主要描述主人公从2010年入圈到迄今为止的5个年头,讲述以主人公为主线的感情经历,和周边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攻受结局为辅。
比较有代表性的例子,攻受结婚,有的退圈,情感细腻,文风轻松。
第一次写文,请多多关注和鼓励,并且希望能提出友好的建议,如果文笔不够,请多多谅解。
最后希望圈里的攻受能够有个好的归宿。

同是人皆须爱,天同覆地同载。
希望不是圈里的人能够理解我们。
内容标签:女强 都市情缘 怅然若失 性别转换

搜索关键字:主角:第一人称,我 ┃ 配角:林磊,李恩情,等 ┃ 其它:女攻男受,女强男弱,女尊现代


☆、我!

  1989年十月份的某天,我出生在山东的一个城市。我的出生并没有给我的爷爷奶奶带来欢乐,因为我是一个女孩,那时候重男轻女的思想侵蚀整个中国老人的脑袋,再加上那个时候计划生育特别严格,父母的工作又不符合申请二胎的标准,所以爷爷奶奶不怎么喜欢我,并且说是我母亲给他们家绝了后。
  但是我的父母并不在意这些事情,相反因为只有我一个孩子,父母对我很疼爱。所以父母取名为“琛”,琛是珍宝的意思,于是我的名字叫琛琛。
  今年已经是2016年,我已经27周岁,所以我对小时候的回忆也很模糊。只记得我小时候很调皮,都是和男孩子一起玩耍,一起爬树,一起捅马蜂窝,一起放鞭炮,每天都会把自己弄的像个泥孩子。
  我的母亲,是一个传统的大家闺秀,她是一名中学的语文老师,在她的人生里,女孩子就应该像还珠格格里面的紫薇一样,文静贤淑而优雅,可我的行为就是与母亲的想法背道而驰。
  就算母亲说破了嘴,我依然每天自由自在的逛着晃着,晃遍了家附近的大街小巷,有的时候看谁家的晾条晒满了衣服,还会把脏脏的手盖在人家雪白的衣服上,看到留了几个手印还会哈哈大笑。
  当然在外面做的这些事情,总会有人给我父母告状,没什么大问题的话,父亲基本是这耳听那耳朵冒。而我母亲就不行了,我母亲会很咬牙切齿的说,我怎么就教出你这样的孩子!然后就是让我抄写《女论语》,抄几遍看她心情。
  那个时候还小,也就十多岁左右,每次抄写完,总是愤愤不平,认为自己没有什么不对。抄写的次数太多,以至于我对这本书的始作俑者充满了不屑!这本书是宋若莘所著,宋若昭作解,主要讲述的是对女子在思想和行为的一个规范,就算到了今天如此开放的世纪,此书也有其可取之处,比如:
  男非眷属,莫与通名。女非善淑,莫与相亲。
  又或者:
  一生之计,惟在于勤。一年之计,惟在于春。
  所以有心成为一个贤淑良德的女人可以借鉴一下,又或者是四爱圈里那些渴望做□□受的也可以看一下。
  人说,习惯不习惯的习惯总会习惯,我母亲就是这样,对于我的女汉子的性格,我母亲已经见怪不怪并且已经接受甚至是喜欢我这种性格。我母亲说,她女儿是二十世纪过渡到二十一世纪的产物,理应叛逆,否则怎么对得起社会主义社会。
  就在这样的环境下,过完了童年以及青少年的时光,2008年,我19周岁,那年我迎来了大学。
  我的大学,离家并没有很远,在山东和我的家乡相邻的一个城市,我们暂且叫他Z市,最主要的原因是我的父亲在这里工作,在我高一的时候,父亲被调到了这个城市。从这里坐火车回家仅仅需要两个多小时,所以家人一致决定我到这里上学。
  这个城市不是很繁华,但是很温馨,这里的人很善良,当然这里的妹子很漂亮,这里的帅哥也很勇猛,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我喜欢的那一款。
  在2009年的时候,我大二下学期,初恋闯入了我的世界。他是第一个追我的人,实际我自认为我长得不算太差劲,不知道为什么就没有人追,可能我太不温柔太不淑女了,而恰巧男人就喜欢那种文静的女孩子。
  初恋是临沂人,身高一米八,有着双眼皮大眼睛的帅哥,姓张,和我一个专业,系里面能数的上的帅哥。他追我时,真是惊天动地,玫瑰花蛋糕没次数的送,送我回宿舍,周末带我去逛街,但实际我并没有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我很纳闷,这么帅我都没有感觉,我到底对谁有感觉,难道说是同性恋?
  为此我在学校里的花园带着可有可无的近视镜坐了两个时辰,看着形形□□的男女。为什么说可有可无,因为才二百度左右。但是看了好久,我也没看出来对哪个有感觉。
  后来我把这问题咨询同宿舍的一个美女,美女已经和她男朋友谈了五年,高中时候就谈。我认为美女应该是一个具有丰富的恋爱经验和爱恋理论,足矣帮我分清我目前的状况,是不是缺乏爱人的细胞。
  分析了一个晚上,得出来的结论是,感情是慢慢培养的,爱情是渐渐习惯的,所以美女建议我要珍惜当下,要和张处处看。
  处处看的日子就是一种煎熬,张对我柔情蜜语,爱恋依依。早上还一块儿上的课,结果下了课上厕所那一会儿就发信息说我想你了。对于这样的信息,我总会白一眼把手机放在口袋里,同学们都说我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说我摆谱。但是我的确真的想小鸟依人一下,娇滴滴一下,可是话到嘴边我就是说不出来。
  到了圣诞节,同学们纷纷去宾馆开房去庆祝,自然而然的我和张也去了。
  宾馆很浪漫,张布置的很有用心,可以看的出张对我真的可以说是爱。当时我想,横竖就这样了,做吧!又不会死人!!
  好像美女第一次应该是害羞或许还有点期待的吧,但是我的第一次特么就像进棺材而且还没有成功。为什么呢,张说我的眼神里透露着镇静和清冷,完全没有被□□吞没,让他根本没有兴趣和性趣。
  至此,我的初恋无疾而终,以至于到现在,我记不起他的模样和声音,只记得那腻死人的蛋糕我并不喜欢吃。
  和初恋结束之后,再没有人追我了,我便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每天做做功课,上上网,偶尔打个游戏,那时候最爱的游戏是流星蝴蝶剑,一个很汉子很爷们的游戏,现在我依然记得游戏里那个帅哥的大招是哪几个键,每次出大招的时候对方的血量都会刷刷的往下掉,瞬间会觉得自己英雄了。
  

☆、初见林磊

  
  不知不觉间就混完了大学,到了实习的时间,也就是2010年。我的专业是环艺设计,我决定去了一家装修公司实习。父母对我的决定不太满意,总是让我换工作,母亲让我去当老师,父亲让我去考公务员,想想我好不容易摆脱了学校,摆脱了管制,我不能去父母安排的地方,不然我这大好人生岂不是就这样被扼杀并且从此走上一条没有思想的道路。
  由于我太执拗,父母同意了我的决定,只是说如果工作一两年还是没有起色就让我听从他们的安排。
  想想就要上班了,我激动的无以复加,买衣服做头发,总之要把自己打扮的很吸引人。我不喜欢淑女或者说很女人的打扮,我特别讨厌V领衣服连衣裙,我喜欢英伦风。并且我也不喜欢把头发染成这样烫成那样,我的头发一直都是直发,不短不长的样子。
  和我在一起实习的还有几个同学,做过室内设计的或许都知道,要实习的话,经理会让我们做一段时间的业务员,以锻炼自己的交际能力。公司还有规定说,只有在市场部做的业绩到一定数量,才会从市场部转去设计部。
  渐渐的同学们都转去设计部了,就剩我自己跟着市场部的工作人员的屁股后面天天去外面小区,每天累的跟狗似的,还没有业绩,没有业绩就没有工资。
  原本跟家里夸下了海口,我工作了,从此后我要自力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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