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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动手,我投降!-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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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动手,我投降!》
作者:由之
  1
  1、引子 。。。
  巴斯克位于西班牙北部,这里有森林、有牧场。当初夏来临,蔓延绿意,空气新鲜。与我出生并成长的城市全然不同。
  我的故乡是个全年里冬季最长的城市,它在重工业逐渐消减,贸易、娱乐等多元化发展的今天依旧比不了巴斯克的绿化覆盖率,也比不了这里带着泥土和海水味道的空气。可是那里有我时差七小时、相隔九千五百多公里的思念。
  巴斯克的食物中,我觉得羊肉被烹饪的分外美味。然而午夜梦回,我总是想起我妈做的酸菜炖羊排,直到枕头一片湿腻,在口水泛滥中苏醒。
  巴斯克有清香的苹果酒SIDRA,远赴盛名,每次一喝都让我倍感饥饿。可是每次吃饱了,我都怀念家乡的老啤酒,和那些喝多了撒酒疯的日子。
  在巴斯克的日子里,我遇见了好多品种的帅哥,高大威猛的、绅士高贵的、阳光活泼的以及黑的、白的、黄的。可是最后,回想起来的总是那个个子不算伟岸,却气场强大的男人。
  所以今天早上我决定,告别生活了近两年的巴斯克,回我的家乡去。如果他要问我为什么,我就把上面的前两条说给他听。我发誓,绝对不是昨晚上那张附着请柬的邮件刺激的!绝对不是!
  拉杆箱的轮子在板油路上发出咕噜的声音,阳光从树影中斑驳的照过来。我吸吸气,初夏了,家乡也已经是绿意盎然。
  初夏了,那是我们相遇的季节。
  作者有话要说:PS:此故事以第三人称,顺序的方式进行。以上就是个引子……
  2
  2、一、初夏里的罗先生 。。。
  Long long ago,有姊妹俩人儿。
  姐姐张明慧,属猪,是一只又瘦又小的猪。她的信条——软弱有理。她说:所谓万物,阴阳调和,强弱适中,才能长治久安。如果每个人都是狭路相逢勇者胜,社会必定乱,滋事者增多。所以,安定团结需要弱者,和谐社会需要弱者。
  妹妹张明蔚,属鼠,是一只高挑妖艳的鼠。她的信条很简单——胜者可以称王,强者随便耍流氓。
  因为性格颇为迥异,自妹妹踏入姐姐所在高中念书的那一年开始,张明慧便迎来了高中生活的第一次不平静。也迎来了一个让她一生都不可能平静的人。
  张明慧班里来了个转学生,叫罗思妮,一个满身冒着土气的漂亮丫头。传言其父不详,随母改嫁的拖油瓶一只,但是由于继父来头挺大,此人很是嚣张。
  张明慧从来不惹事生非,但是阻止不了老妹张明蔚的那张损嘴专找麻烦。
  有那么一天,张明蔚过来高二串门子,远远就看见一个披散头发,把阿迪、耐克、背靠背穿了一身的人,她不由感叹道:“你班这个,家里在五爱有床子吧?还是专卖B版的那种,把样子都穿身上了。活动式推销啊,靠,有脑瓜儿。”【注1】
  罗思妮察言观色就知道这人没说好话,走过来,带着浓浓的家乡口音问:“讲啥呢?”
  张明蔚笑,“念叨你身上这些牌子呢,姐,你款啊,”然后指着她胸前Kappa的标志问:“哎?这个叫啥来的?”
  “背靠背。”罗思妮回答,轻蔑的看了她一眼。
  张明蔚更笑了,不顾张明慧的拉扯,说:“还背靠背,妹妹教你。那叫kang pa。”
  罗思妮下意识的ke了半天,也没念出来。那时候的罗思妮还带着外地口音,也没有多年后那么一张灵巧的损嘴,只好放狠话说要在周末放学收拾她。
  张明蔚耸肩,早就想替天行道了。
  张明慧擦汗,就知道风不再清,花不再香了。
  这俩人的战争一共分为四场。
  第一场单打独斗,过肩摔和大飞腿交替上演,结果是未能分出胜负,反而造成学校八卦高潮。
  张明慧在担心之余,还跟好友总结了全校同学的两个基本观点和一个中心思想。观点一,罗思妮以一个柴火妞的彪悍终将胜利;观点二,张明蔚以其叱咤风云的魄力终可称王。
  一个中心思想是:一山难容二虎,尤其两只皆母!
  第二场,两方都动用了超级的凝聚力,聚集了二十几号女生。结果群架未起,却造成了学校门口的交通拥堵,直接导致全体在礼堂罚站,场面之宏大可想而知。
  张明慧求着老妹此事就此了结,张明蔚岂肯罢休!她只好步步紧逼地跟着老妹,生怕出个人命啥的。
  第三场,张明蔚动用了早些年在餐饮娱乐界响当当的花魁的老妈的名号,叫来校外的几个小混混,吓唬了罗思妮一次。取得阶段性胜利。
  第四场,罗思妮有个据她说相当有来头的继兄直接从北京杀了回来,准备给张明蔚松松筋骨。
  这次张明慧一听吓得直哭,张明蔚安慰她,豪气的说:“没事,死了还有我陪你呢。”
  果然,张明慧哭的更厉害。
  要说的就是这第四场。
  又是一个周末,那是个阳光明媚的初夏,张明慧刚过了17岁的生日,过得那叫心惊胆战。她去查了刑法,对于已满十六不满十八的未成年人,处罚的有八大重罪。她捏把汗,只要打起来自己躲好就行了。亏了张明蔚生日小,还没过十六岁生日呢,庆幸庆幸。
  中午放学时,张明蔚早就誓死如归的等在了门口,张明慧拉着好朋友的手紧紧的跟在身后。片刻,传说中罗思妮的继兄出现了。
  来的车不大,一辆四座小娇子,车标上一个圆,三个英文字母“BMW”。张明慧放下心来,这么小个车能多少人?上礼拜张明蔚可是叫她妈准备的面包车。
  车上先下来一个人,穿着休闲的夹克外套,寸头。脸部轮廓硬朗清晰,高鼻薄唇,一双桃花眼在眼镜片后似明未明的看过来。
  张明慧心里漏跳了一拍,随后狂跳如雷。因为她看见随后又下来四个人,个个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声若巨雷,势如奔马……四个张飞啊!一手就能解决他们姐俩!
  最先下来的那位,身量本就不算太高,在这四个张飞的衬托下更是娇小,可气场分外强大。但凡长了眼睛的都能看出来谁是大小王。
  大王此刻正好心情的看着他们,好像一只等着猎食的狮子,只要一声令下,后面的四头必将扑将上来。敢问,搁谁谁不慌?!显然,平时最淡定的老妹也不淡定了。
  张明蔚长大嘴巴,片刻后喊道:“靠!是罗阳!”既然有一线生机,她自然不会放过,“好久不见,你都骑上宝马了。大学怎么样?有意思吗?”说完又勾过罗思妮的肩膀,“原来是学长的妹妹啊,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
  罗阳微微一笑,声音低沉的说:“那就是没事了?”转身问自己的继妹:“你还有事吗?”
  罗思妮刚要说什么,张明蔚一个大熊抱,抢着说:“思妮姐,咱俩的那点小事,咱自己解决就行了不是?”
  于是,罗阳称车上没有位置了,不能送他们,连带罗思妮都没有拉走地翩然而去。真个过程用时不到五分钟……
  晚上张明蔚来电话,说起白天的人,“你知道今天来的是谁吗?我妈老板的儿子,这么说罗思妮就是我妈老板的后女儿。啊对,我要说我妈老板那儿子。那是我们初中时候的高中部学长。他小学时是学校的扛把子,初中时是他们学区的扛把子,高中时是我们心中的扛把子。因为他金盆洗手好好学习考大学了,居然!”
  张明慧也开始回忆起白天的那个气场强大的帅哥。老妹说他是大学生,按理说他带着眼镜,穿着得体,那气质简直不用说的高贵。可张明就是慧觉得这人不像大学生,更像黑社会。
  对这样的观点,张明蔚表示了理解,她说:“你知道他初中那会儿叱咤风云的信条是什么吗?”
  张明慧对着电话通摇头。
  “能动手,就甭吵吵。”
  *******
  你对好朋友的哥哥是什么印象?小说里经常会把他们送做堆,或者一个是男二号,要么一个是女二号。现实点,好朋友的哥哥可能是你的哥哥,也可能是你的陌生人。多少说起来应该是亲切的。
  但是罗阳之于张明慧却是不能随意谈起的、敬畏的一尊——罗先生。
  话说这个称呼是这样来滴……
  张明蔚和罗思妮不打不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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