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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爱一生-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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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道因为他是袁缨的独生子,她就必须嫁给他了吗?什么逻辑?
  
  见艾宠没言语,刘义心里更慌了,冷汗淋漓地说,“对不起妹子,你别生我的气,我不会说话,我也知道我配不上你,刚才那话你就当我没说。你不喜欢袁泽没关系,你喜欢什么样的你跟哥说,哥帮你找,肯定能找到合适的。”
  艾宠发现她跟不上刘义的思维,他的大脑回路跟一般人不一样,袁大个儿虽然也不正常,但也干不出来这事儿。
  
  艾宠在心里直翻白眼,冷冷瞪着刘义说,“大哥,你这人真没劲,刚刚还说喜欢我,跟我求婚。现在又干起保媒拉纤的活儿来了?你放心吧大哥,找不到合适的我就剩家里,不用你咸吃萝卜淡操心!”
  艾宠使劲想抽出被刘义攥着的手,他不想放艾宠走,可又不知道怎么说,急得脸更白了。
  
  “那什么妹子,你别走,你听我说,最起码,让我把吉他给你买了啊!”
  “我不要了,你快松手,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了!”
  两人就这么拉拉扯扯上了,最后刘义发了飙,右手勾住艾宠的脖子,用嘴堵住了她的嘴。
  
  刘义没有什么吻技可言,舌头伸进去横冲直撞的一通搅弄,可如此笨拙的吻,却让艾宠有些心动了。
  怎么会有这么笨这么傻的人?跟他弟弟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是亲生的吗?
  刘义胡乱亲了一会儿,气喘吁吁地松了嘴,这时候他胆子突然大了起来,把艾宠推到门上,哑哑地道,“宠儿,哥以前从来没这样过,只有你,快要把哥弄魔怔了。”
  
  艾宠听了,舔着嘴唇笑了,踮起脚尖揽住刘义的脖子,“大哥,你真纯。”
  刘义傻傻点头,“是,我是挺蠢的。”
  “噗,什么呀大哥,我是说你纯。”
  刘义望着艾宠,眼眸闪亮,气息炽热如火,“宠儿,我喜欢你,我会一辈子守着你的,不管你以后跟谁结婚,只要你招呼一声,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艾宠用鼻尖磨蹭刘义的鼻尖,“大哥,你是我的,你会一生都忠于我的,对吗?”
  “对,这辈子,还有下辈子,我都是你的。”
  刘义沦陷在艾宠深泓般的眼眸里,再次猛烈地吻住了她,对于刘义来说,艾宠是个神一般的存在。
  
  艾宠一出现,他之前的二十多年就算是白活了,仿佛被冻住了的冰面,下面再波涛汹涌,上面都听不着一点动静。
  那些平静,恬淡,从容,都因为她,而土崩瓦解。
  保守传统如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做出这么惊世骇俗的事儿来。
  
  二十八年,他没对谁动过心,现在看来,他分明就是在等着艾宠。
  等着爱她,疼她,宠她,守护她。
  
  十几分钟后,刘义和艾宠一起走出了饭店,刘义脸色不错,有些绯红,看起来挺萌。
  艾宠心里甜丝丝的,竟然有种恋爱中小女人的感觉,走到大门口,刘义去取车,艾宠一边玩手机一边等他。
  
  这时候,一辆黑色的路虎开到了门口,从车上走下来一个男人。
  大约二十出头的年纪,穿着很普通的休闲装,板寸,眉眼清秀,神情很是高冷。
  可是不知为什么,艾宠陡然间心头一紧,望着那个男人,竟然怔住了。
  
  那男人从艾宠身边走过,下意识地瞥了她一眼,艾宠心里也说不清是种什么样的感觉,古怪极了。
  就好像从前在哪里见过这个男人,特别熟悉,但却又想不起来究竟在哪里见过。
  正恍惚着,忠犬刘义开车回来了,见艾宠呆望着一个男人,禁不住喊了一声,“哎!沈默!”
  
  是的,没错,这个颇为高贵冷艳的男人,正是四公子之中最为传奇的一个。
  逸公子,沈默。
                      
作者有话要说:  




☆、第20章

  为什么说沈默这个人很传奇呢?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如果说一个男孩子,八岁时弹钢琴就得了国际大奖。
  十二岁毅然放弃音乐参了军,十八岁进入某某特种部队,立下战功无数,却又在二十五岁悄然退伍,在zzz部军事法庭当起了干事。
  这算不算得上传奇?
  
  沈默的父亲沈俊彦,也是jw委员,沈默和刘义一样大,都是二十八岁。
  可是如果四公子站在一起,肯定都以为沈默最年轻,他的五官是四人当中长得最好看的。
  小时候刘信总拿沈默的长相取笑他,说他男不男女不女,后来沈默进了特种部队,刘信无形中被打肿了脸。
  
  沈默这个人,脾气不太好,最烦别人说他长得如何如何,不熟悉他的人,认为他很难相处,太过于高冷了些。
  从特种部队出来之后,就变得比以前更高更冷了,在同事里没什么朋友,要好的战友倒是有几个,但人家都还在部队,也没法经常联系。
  沈默年纪不小了,他爸爸也挺着急,一直给他张罗着介绍对象的事儿。
  
  可是沈默一个都没去见,说是暂时没心情想这方面的事儿,把沈俊彦急得都想哭了。心说我这儿子别再是个gay吧?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老沈家可就要绝后了,坚决不能让沈默走上那条不归路。
  那好,咱们还是书归正传,接着说艾宠这边的情况。
  
  刘义喊了那声之后,沈默听见了,转身望着车里的刘义,道,“你怎么在这?”
  刘义下了车,几步走到沈默跟前,“带我妹子来吃饭。”
  艾宠望着几步之外的两人,心跳不受控制的快了起来,沈默又瞥了她一眼,“你什么时候有妹子了?”
  
  刘义想起他刚才干的事儿,耳朵根又红了,“哦,她叫艾宠,是艾叔的闺女,前几天在里边碰着艾叔,就认了个妹子,给你介绍下吧。”
  沈默摆摆手,“不用了,我跟艾叔也不太熟,我不爱和小女孩打交道,你还不知道吗?我先走了,有个老战友的饭局。”
  “好,开车就别喝酒了。”
  “嗯,不喝,早就戒了。”
  
  艾宠见刘义自己走回来,心里一阵失落,“谁啊?”
  “他叫沈默,算是发小儿吧。”
  艾宠抬手摸刘义耳朵,“大哥,这又红了。”
  刘义羞涩一笑,拉着艾宠上车,去乐器行买了把吉他,这见面礼就算是齐活了。
  
  艾宠这天晚上梦见了沈默,醒来以后觉得自己真贱,人家都不肯跟你说句话,你居然还惦记人家。
  琢磨了一会儿,又觉得越是这样的男人就越应该拿下,叫他高冷,叫他装13,身寸j的时候还不是一个操行的。
  艾宠决定把沈默这个人彻底拋诛脑后,这种人根本不值得她惦记,早晚有一天他会屁颠屁颠来跪舔她的。
  
  事实证明艾宠是对的,两人没过几天就又见面了,这次是沈默被请到国防大作报告。
  沈默的事迹在学校里广为流传,很多学生都把他当做男神来崇拜,这天听说他要来,整个学校都沸腾了。
  艾宠本来不知道来作报告的就是沈默,直到一袭军装的沈默走上主席台,台下掌声雷鸣,艾宠才知道沈默原来当过特种兵。
  
  某某特种兵大队,一直是个神话,沈默这次来,讲的就是一些他在执行任务时发生的事儿,和一些他的感触。
  当然因为保密条例,很多残酷的事儿他都没法说,可即使如此,还是把这帮学生兵给听傻了。
  可是艾宠走神了,提起特种兵,她就想起小时候发生的一件事儿,那年她上小学四年级,十岁。
  
  一个跟学校有经济纠纷的男人,身上绑着炸药,挟持了他们班十几个女生,艾宠就在其中。
  后来来了几个特种兵,制服了那个男人,把她们都救了出去。
  混乱中,有一个大兵哥哥为了救艾宠,后背还挨了那男人一刀。
  
  虽然穿着防弹衣,可还是流血了,艾宠当时吓傻了,那大兵哥哥把艾宠抱出教室,还冲她笑了笑。
  因为脸上抹了迷彩色的油彩,艾宠看不清他的长相,可永远记得他那个笑容。
  不知道那个大兵哥哥现在怎么样了,十年过去了,他应该已经不在部队了吧?
  
  艾宠的思绪彻底飘远了,这时沈默结束了报告,所有人都听得热血沸腾,玩了命地鼓掌。
  唯有艾宠,就那么呆呆坐在位子里,右手托着下巴,眼神朦胧的笑着。
  艾宠所在的系都坐在前几排,所以主席台上的沈默,一下就注意到艾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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