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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画皮-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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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节:序         

  序   

  神仙和鬼,都是人的创造物。从理论上说,神仙就是特异的人,可以腾云驾雾,可以长生不死。但成仙的门槛比较高,一个人要想成为神仙,需要积德行善,需要苦心修炼,或者有某位神仙提携,或者有幸吃到仙丹仙食。自古以来,许多人都把成为神仙当作人生的终极目标,就算成不了,最低限度也要比正常人多活几十年、几百年,所以他们终生修炼,或者遍访名山,希望能有一次奇遇。   

  成仙长寿也是一些皇帝的心愿。皇帝什么都不缺少,只缺少修炼的耐心,要走成仙的捷径,于是四处访求,访到一些“真”假神仙术士,为他炼制丹药。丹药吃下去,结果是急性或者慢性中毒,死得反而更快更早,没听说哪个皇帝真的成了神仙。   

  相对而言,人变鬼就容易得多,每个人死后,无论贵贱贫富,都会成鬼。在民间传说和文人小说里,一些不安分的灵魂,因为不灭的爱怨,贪恋着人世,常常闯进某些人的生活,或者幻化为艳丽的女子,或者幻化为多情男儿,与世人相爱恋,甚至能生出后代来。   

  看一看汉字,就明白鬼从何来。“魂”与“魄”,都以“鬼”为偏旁,这两样东西像人体内的经络一样,没有实体却真实地存在。世界上最高明的解剖学家也找不出魂、魄在身体中的具体位置,但是,没有了魂和魄,一个人就算活着,也是行尸走肉。   

  而魂魄离开了人体,依然可以在空中游荡,遇到合适的机会,显形出来,像武大郎或者哈姆雷特的父亲,在活人面前显灵,与人对话,这就是鬼。所以说,鬼是魂魄的形体,是人体的衍生物,是生命的另一极。   

  神和鬼的后面,其实隐藏着灵魂不死的信念。一个人如果绝对地不信神不信鬼,就要相信人死之后一片漆黑,甚至连漆黑也看不到,对一切都没有感知。这样的信念,其实对活着的人很残酷,完全接受它需要勇气,也需要一种达观的人生态度。   

  不管是真是假,是有是无,从人道的角度讲,我们真的需要神鬼。有了它们,我们对大限之后还可以做一点想像,寄托一点希望,对现世的生活也会更认真更负责。   

  明白了这样的道理,再去读《聊斋》,再去讲聊斋式的故事,更能体会其中的趣味。   

  在《聊斋》的自序中,蒲松龄写道:“披萝带荔,三闾氏感而为骚;牛鬼蛇神,长爪郎吟而成癖……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情类黄州,喜人谈鬼。闻则命笔,遂以成编。”   

  短短一段话,勾画出中国文学摹写鬼神的悠长传统,也坦承《聊斋》对先贤作品的学习和继承。   

  做为短篇小说的巅峰之作,《聊斋》中的许多故事堪称经典。经典本身自然包含着某种纯正性,像是空间的一个原点,可以向着各个方向画出一条放射线,无限延展,演绎出不同的悲喜故事。   

  另一方面,《聊斋》中的篇章故事彼此独立,也没有复杂的结构框架,给改造者留下许多便利和发挥的空间,可以在原作基础上不断进行新的尝试。   

  这样的改造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所以大家从原点出发,从《聊斋》当中选择故事,添加上各人的经验和时代的审美趣味,借助最新的技术手段,一次一次把《聊斋》搬上银幕、荧屏,带给观众全新的体验。   

  相对而言,文字上的改造成本低廉,只要投入足够的时间与情感,就可一试。惟一的风险是贻笑大方,即碰到“丢脸”这两个字。好在《聊斋》不是《红楼梦》,我们可以扯出一块叫做“白话”的遮羞布来。于是,胆子自然也就大了起来。   

  本书是把《聊斋》中适合自己口味的篇什挑选出来,换一个角度、换一种方式重新叙述,铺展另外一种可能性。书中没有帝王将相,没有神佛仙道,只有普通的人,善良的鬼,可亲的生灵。   

  穷途末路的书生遇到一个女鬼,巧妙利用,让她帮助自己度过科举难关。功成之日,书生却把女鬼铲除,没有一点怜惜。   

  河中的水鬼夜夜陪伴渔夫,几十年里,帮他打渔,和他喝酒,彼此结下深厚的人鬼情谊。渔夫老迈体衰,最后选择死在河中,去陪伴他旧日的鬼友。   

  女鬼与书生相恋,索取书生的精与血,要重生为人。在约定的时刻,书生急切地掘开女子的坟茔,女子却在他怀里变成一具腐尸,书生痛悔自己的失误,自尽而亡。   

  青蛙神的女儿嫁给人世的青年,对他真心爱慕,却一次又一次被他伤害,绝望的女子徘徊在爱恨之间,难以取舍。   

  撞到蛛网上的一只绿蜜蜂被一位书生救下,夜里幻化为一个美丽的绿衣女子,把自己呈献给书生。往来之间,爱与怨、真与幻交织在一起……   

  《聊斋》高山矗立,那高山之上有古树森林,有巉岩溪流,大方天成。我去那大山中拣一块石头,掘一块树根,掬一捧清泉回来,细加雕琢,做成精巧的盆景,摆放在床前案头,为自己赏玩,也可以博看官一笑。   

  我做得好,不能为那大山添加什么荣耀;做得不好,也丝毫不能贬损了它。只愿蒲老先生在天有灵,对此能哂然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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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一、新画皮(1)         

  一、新画皮   

  1   

  王生面对火盆呆呆坐着。   

  墩墩实实的一只火盆里炭火炽热,映出一团红光在王生的怀里。王生被炭火烤得通体发热,周身的皮肉暖暖地松懈着,感觉晚饭后第一阵瞌睡正袭上来。   

  “不敢睡呀,千万不敢睡了。”王生一遍遍提醒自己,用力晃一晃头。迷朦之间,他听得见妻子陈氏拿鞋底敲打床板的声音,是在提醒他今天还有事要做,还不到睡觉的时候。可王生知道,如果现在他踢掉鞋子,向后躺倒,把这一天结束,陈氏也不敢说什么的。陈氏只会面对着那盏油灯,悄没声儿地等待,一直等到王生的鼾声响起,确信今天晚上他不去书斋了,她才会走到外面,关了院门,提进尿壶来,轻轻爬到王生身边,在黑暗中愣怔片刻,叹息一声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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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生就害怕黑暗中的那一声叹息。   

  “起来,不敢睡呀!”王生心里说,“不能睡,迟早都得走,现在就起!”   

  王生使劲摇摇头,振作精神,面对着火盆,双手按膝,两肩高耸,酝酿着站起身所必须的决心和力量。眼前的炭火正在暗下去。炭火暗了以后,就把门边的一盏漆纸的灯笼显现出来。灯笼早已经被陈氏点亮了,红彤彤地立在那里,等着它懒散的主人。   

  有两样东西陈氏从不吝惜,一样是吃进王生嘴里的食物,一样是给王生照亮的灯火。王生抬头望着那一盏明亮的灯笼,觉得自己如此捱下去,连它都辜负了。   

  “走啦,现在就走!”   

  冬天的夜晚非常寒冷,走到外面,邻居的大黄狗冲着王生一通狂叫,于是远远近近,睡不着的狗们一个学一个,彼此的吠叫互相响应,把黑暗中整个村落的地界大致勾勒出来。   

  “闭嘴!浑叫你娘的!”王生恨恨地骂出来,抹一把鼻尖上冰冷的清鼻涕。现在,热烘烘的一只大火盆是离他越来越远了,又一点点灭了,怀里剩下的只有迎面吹来的寒风。   

  走出胡同,毫无遮拦的野地里夜风更大;麦地中的麦苗挂着霜雪,脚踩上去一片“窸窣”碎响;头上的点点星光,只是让人感觉天上更冷。   

  “寒天荒地,有福的人谁会在这个时候走在这种鬼地方?”王生的步子磕磕绊绊,心中生出一份自怜。   

  麦地尽头的两间书斋显出比夜色更黑的轮廓。两间书斋,从家里走到这里,再从这里走回家去,同样的路径,王生来来回回不知走过多少年了。最初的豪情壮志如今全部变成茫然与无奈,绝望的挣扎里混杂了一丝侥幸,带着越来越大的惯性,推着他每天朝这条路上走。   

  王生明白,路是一样的路,书斋也还是那间书斋,如今自己来这里,已经不再是为了读书,只为躲避陈氏的一声叹息。   

  “这么冷的天,哪里还能看书?直接睡觉就是了。”王生感叹道,“放着暖暖的火炕不睡,偏要跑到清冷的书斋里受罪,真是荒唐!”   

  那个名叫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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