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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理想一点时间-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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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义的“城管”即“城市管理”,行政机构全名是“城市管理执法局”。我这两天读新闻,广州番禺市城管局负责人称会江村居民“5000人联名意见书只能算一张反对票”,被网民“拍砖”,始知垃圾焚烧厂选址这种事也归“城管”管,我还想当然以为这是市政规划或环保部门管的事呢。
  据《中国青年报》5月18日述评《谁给脱缰城管套上笼头》一文介绍:1997年为了节约执法成本,根据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第16条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成立一个“综合执法部门”,集中执行各个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从那时起,全国先后有100多个城市成立了城管执法机构;例如北京,城管部门拥有14项职能,300多项执法权;但是,“城管”代表其他部门行使职能执法,却缺少具体的授权法条,也缺乏相应的权力制约和监督。
  广义的“城管”无疑是必需的。像《中国青年报》那篇文章提到的北京城管人员郭欣做的那些事,在马路上堵截漏污水的泔水车、到居民区里劝说居民把放在公共绿地上的大白菜搬回家、劝说服装厂修理快塌下来的广告牌、处罚在路上违法散发小广告的人,诸如此类,总是要人管的。管的人不叫“城管”,叫“巡警”或别人什么名称,还不是一样?
  狭义的专门对付流动摊贩的“城管”,并非1997年后才有。上世纪律80年代初,我在武汉市青山区政府工作时,区市政建设科(后来区直机构都升格叫局)就下设有城管队,主要任务就是在街头扫荡无证摆摊的,掀摊撵人、没收秤筐就是常用办法。
  “城管”发展到今天,与“强拆”并列为两大热点新闻源,隔三差五就有搅动舆论沸沸扬扬的事件发生。
  这些事件若以戏剧为喻,大体有三类。一是悲剧:沈阳下岗工人、街头摆摊卖烧烤的夏俊峰刺死两名城管队员案二审,正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当事双方的家庭都由此陷入困境。
  二是悲喜剧或正剧:如这些天被传为佳话的,成都街头,一个卖杨梅的老大爷,杆秤被城管折断,杨梅也撒了一地,一群美女路见不平,挺身上前挡住执法车,坚持要城管协管员向老大爷道歉。谁说中国人冷漠呢?
  三是喜剧:城管与摊贩的猫与老鼠游戏,每天都在上演。通常城管人员奉行“穷寇勿追”的原则,吓跑就收手;“走鬼”互相关照“打游击”;路人也有帮他们通风报信的。这两天网上在热炒“法国小贩卖烧饼遇到城管照样跑(有图)”,说的是“上海同济大学几个法国留学生在学校门口推着三轮车摆了个小摊卖法式薄饼,在遇上城管后落荒而逃,围观的同学把此事写成帖子发到了网上,没想到这个法国薄饼摊一夜之间在网上爆红,很多网友都表示要去尝一尝“大战城管的法国烧饼。”
  所谓“人心向背”是不言而喻的。何以“人民城管为人民”,“人民”却不领情,这帮大学生还跟着起哄?
  由法国留学生小贩,想起我在几年前的巴黎所见。埃菲尔铁塔是世界著名的旅游景点,那里既有端冲锋枪的反恐特警三人一组在巡逻,也有供人观赏的帅哥骏马骑警,同时也有摆地摊的小贩。塞纳河两岸更有小商品工艺品摊。在我们住的卫星镇上,更有学生早上卖花的地摊。没有见到“城管”模样的制服出现过,这种自发秩序是怎么形成的呢?
  去年在印度首都德里,正是英联邦运动会开幕前夕,我们乘坐的汽车遇红灯停下来,我看身边挑担的游动小贩神情极其轻松,一对老友一样的人相遇,聊得很开心,我赶紧把他们拍下来了。今年3月28日,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参观“世遗”景点斯瓦扬布拉佛寺,见到一个挑鸟笼的男子在景区跟随我们,一位女记者给他钱他不要,原来他不是要钱而是卖鸟供人放生的。也不见景区的工作人员撵他。更有,也是“世遗”景点的加德满都王宫广场,收门票估计只收外国人的,我们坐人力车进去也没见守门人,而里面熙熙攘攘,简直就是一个集市,卖什么的摊点都有,除了卖古董的摆在一起,卖蔬菜水果米面的好像根本就没人管。但是,他们似乎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祖祖辈辈就是这样过日子的。
  这样的场景,使我想到城市的“市”,本来就是集市,水陆码头给人们做交易谋生形成的。至于“城”,除了皇上住的紫禁城,也应该是有市坊的;集市固然没有“城管”,那么《清明上河图》所描绘的首都开封城里,有“城管”吗?
  好像也没有呀。
  为什么世界大多数国家,可以没有“城管”,而我们必须有呢?如果用成龙大哥“关于中国人就是要人管”的话为“城管”的存在辩护,是没有说服力的,因为我们的老祖宗并没有“城管”。
  是不是,因为我们从单位制、人民公社和计划经济时代过来,已经没有了社会自治,没有了对社会自治的信仰?是不是因为我们被文化批评家朱大可所说的“权力美学”浸染的太久,太过看重整齐划一和表面秩序,而将“看上去很美”看得高于底层人的生存权?
  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如果社会自治的思路(并不排斥政府作用,黑帮占“码头”收保护费之类就要靠政府强力取缔)被否定了,那就尽快出台《行政强制法》,规范“城管”的执法行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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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岳散人:血统论回潮是危险信号
2011年05月30日07:58东方网五岳散人我要评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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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岳散人 资深网络评论人士
日前,有网帖曝光浙江温州公路管理处9年来吸纳领导亲属60多人,还存在“量身定制”的“萝卜招聘”情况。新华社记者赴当地采访发现,虽然温州市人事局、温州公管处相关负责人针对网曝“世袭招聘”一事予以否认,声称“自2007年7月以来的公开招聘都是逢进必考,合法合规的,公管处没有参与招聘,都是由温州人事局统一组织”。但在记者追问之下,温州公管处政工科科长林光夫不得不承认,被明确曝光的36人中,有15人的确是温州交通系统领导直系亲属。而这15人中,有7人确实来自从2007年公开招聘起所招收的26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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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趣的,是一位公管处前任领导女儿的“萝卜招聘”,即设置入聘条件是“旅游管理专业、女性、1982年5月1日后出生、有驾照等”。按说这条件也不算多么苛刻,生日年月有点儿意思,毕竟也是权限之中的事。往下就更有意思:这个公管处并无与旅游管理相关的职位,而且整个公管处不用出外勤,对是不是有驾照应该没有要求。
根据我们现在的公务员招聘制度,公管处并无资格直接招聘哪怕是事业岗位的人员,而是应上报人员要求,经上级审核之后通过人事部门统一招聘、考试才是。照理说这就是某种监督与制衡机制,让开后门的人进不来。但实际上是如何实行的?温州——或更多地方——用的是这种方式:招聘条件是由温州公管处拟定,经温州交通局审核,最后由温州人事局审批。只要有个稍微合理的理由,这些所谓的制衡与监督就都成了摆设,“萝卜招聘”也就是走一个流程而已。
这种制度漏洞其实已不能算漏洞。从制度设计角度说,私招乱聘的情况已被尽力防范。这种制度设计之所以失效,是因为没有任何制度可以堵塞整体范围的关系网。如您所知,所有环节要是都出了毛病,设计得再良好的制度也不过是光明正大走过场。而这么做的机构,完全可以凭借这种制度为自己辩护。原本分权制衡的设计,最终变成相互卸责的工具。
这种状况为什么会出现?最重要的原因是,哪怕违反相关条例,代价也相当低廉。关于这种官场世袭制的报道,这两年并不少见,最后不了了之的占绝大多数,最多有几个不甚合格的“官二代”下岗,而其长辈依然稳坐钓鱼台。我们大概可以合理推断,他们再次上岗也不是难事。
这种被称为“官二代接班”的现象,在温州这个地方倒是有了另外两个理由。一个理由是:“一些领导在单位干了几十年,让子女进来是人之常情。不设这些条件她不一定能考上,设了自然把很多优秀大学生排除了。”这是某种投桃报李的做法,与当年功臣子弟有个世袭爵位的意思差不多,仿佛这些领导这么些年没有领过工资。而现代社会,所有社会资源与公务职位都是公共性的。温州这种拿着公共资源报答领导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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