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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荣之路 完-第4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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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春,我想你是为了那个男人吧!”何洁一脸窃笑,对李宇春说着。
“诶?男人?谁?”李宇春不解的问着。
“啧啧,春春,最近不是上网的时候,你买的史努比么?”李宇春更加不解了“史努比?我从小就喜欢丫?嘛男人?我觉的你脑子有屏障”何洁很无奈的摇了摇头,诚恳的对李宇春说:“啧啧,春春,你的反应可真好丫!我是说打篮球的史努比!”
“诶?哦!他丫!长的不错!”
“诶,总算明白过来了,人家都要结婚了!”
“。。结婚?可惜了,我可是很喜欢他的哟!”
“哈哈!春春动春心了!哈哈!”
可怜的春春,可怜的史努比。。。。。。
该死的!忘记了色狗是何伊犁**的了。。
在此再次感谢各位的支持!
不是有人说要中国姑娘么,这不是了么?
哈哈。。被雷的到,举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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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感谢释迦兄,有感觉请继续!^_^
公爵的情与孽缘,女郎的爱与哀愁
前言:
首先,感谢那一百多张月票。
很久之前就决心写点番外,并且开始动笔,本来主题是特洛伊的,但是写到一半发现剧透太严重,而且感觉不太好,所以就暂时搁置,等到需要的时候再写。然后看到书评区一个关于道德伦理的论战,以及其他一些书友的读后感,我觉得我可以写一篇人物分析,当然,这个分析是我的看法,你们可以不这么看,每个人的看法都可以不一样,这样很好。另外,我写这篇小说时各方面都还不成熟,所以如果你说这是一篇很棒的小说,我会谢谢夸奖,但也请不要有太多的期待了。
下面开始正文,先说第一个人物,我们的主角,Snoppy·Lam,中文名:林锋寒,江湖匪号:公爵,昵称:小狗&猎兔犬。
之前我本打算写个混血儿,这样可以更自在一点,但是已经有个凯文了,所以我就直接用纯种华裔,但实际上你们觉得他是鬼佬,是的,成长期在美国度过的人很难不鬼佬。
听到公爵的名字,再看他干的事情,大家会说一股浓郁的肉欲气息扑面而来,但事实上我觉得这多少还是冤枉了小狗(因为是我笔下的人物,我为他辩解),比起很多你知道的现实的偶像明星,商界巨子他可能都要纯洁许多,这一点不要不承认。先说说他走红的条件吧,一个华裔在美国受到疯狂追捧的原因:1。身世背景(父亲林纾衡是在美国淘金成功的华裔移民,从中产阶级步入富豪阶层,他的故事其实很励志,受到广大美国中产阶级喜欢;他是斯坦福大学的教授,造就了林家书香门第的外观;林纾衡一九八九年携妻子赴港,然后考取斯坦福大学教授,伟大的政治抱负让他成为加州华商的代表。因某不可抗力,本书开端语焉不详,大家自己明白就行了;总结以上原因,公爵的家庭环境不错,不是单亲,没有在毒品与枪支的威胁中成长,身后有广阔的中国市场,还有美国本土华裔的宠爱。)2。形象讨巧(不管怎样这都是主要的原因,公爵有东方式的精致五官,西方式的刚毅线条,轮廓分明能够引起东西方审美文化的共鸣,置身于怪兽横行的NBA,到了周末的晚上,学生妹妹不看电影唆使男朋友想办法搞球票看帅哥并且发出忘情尖叫。)3。成长经历(一段算不上励志的故事,就像格兰特·希尔即使不打篮球也可以过得很好,所以美国人惊讶地看到一个聪明孩子跳级再跳级,十九岁完成大学学业,打了四年NCAA,从圣安尼中学到斯坦福大学一直为烂队打球,从十一岁开始一直和比自己大两到三岁乃至四岁的大孩子交手,他是NBA历史上仅有的。)4。性格因素(虽然在中国成长并生活了十年,但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在为移民美国做准备,而他本身外露的狂放气质也容易开展交际,并且头脑聪明)至于球技,老实说,并没有太多神奇,身体条件在华裔中变态,在黑人中只能算中上,关键是从小在肌肉棍子中摸爬滚打锻炼出来了卓越的身体控制能力。此外,敏锐的第六感和聪明的头脑帮助他更多。于是他很合理地成为了当年的三号秀。这已经是很逆天的人物了,如果你觉得有那么点真实,那是因为我YY的比较细致。
好了,下面就要谈到他的情与孽缘,试想一下,他是独生子,父母在海外飘零了几年才和他一起生活,父母对他的宠溺是可以想象的,用我们的话说近乎于娇惯。他少年成名,和好莱坞的童星们差不多,十三四岁就成了旧金山的宠儿,加州人眼中的神童,聚光灯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照射着他,相对来说公爵还算有自制力,没有嗑/药,私藏枪械,滥交,所以林家的家庭教育还算是成功的,他们给予了公爵和黑人孩子的童年友情,甚至没有阻止他和贫民区的查克·海伍德交往,他们也鼓励公爵和日裔女孩依莉卡的青苹果恋情,他们还欢迎朋克女孩拉维尼-艾薇儿加入他们的家庭,因为艾薇儿很勇敢很独立。
史努比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的,娇生惯养的他本来应该自私,狭隘,偏执,但是和贫民区的孩子接触,在篮球队过集体生活让他的性格又不会过于偏激,林纾衡并不喜欢篮球这项运动,但他从未阻止儿子参加的原因就在于此,对于他来讲,儿子不是去赢球,只是去学会爱。但他没有料到史努比会在篮球上取得巨大成功,随着功利的到来,原本很平常地家庭生活就此打乱,也就有了公爵的滥情一说。回顾一下,林纾衡说找女人就像在大海里捞蚌壳,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现怎样明艳的珍珠,他在公爵刚刚情欲懵懂的时候讲了这些东西,却忘记了讲满足是什么,而史努比喜欢极限运动,热衷于冒险,是个机会主义者,这就是他给大家展现的画卷,不停地找,不停地找,也许下一个才会是最好的,也许最好的已经被找到了,但他不愿意停,至少在二十多岁,男人最不稳重的时候他停不下来,这大概也是他喜欢姐姐的原因,他不稳重自然就喜欢稳重的对象,所以后来的女朋友年龄会越来越大……
让我们回到从前说起,小狗和普通男孩没有什么分别,他对性有好奇,从看AV到与波霸女同学约会,在那个时候小甜甜穿着一身学生装唱着babyoncemore,但他却会在春梦里梦见走性感路线的克莉丝汀那,他也追星,喜欢玉女薇诺娜·赖德,而且只是幼稚地想和她一起偷东西,他喜欢银幕上很幼小的娜塔莉·波特曼,还幻想OOXX,哪个男孩小时候没有这些类似的幻想?你说他有依莉卡那样的青梅竹马,可是你不觉得那是童年的玩伴吗?多少男孩有童年的异性玩伴,但是否都将一生一世呢?也许依莉卡的父亲没有患病死亡,他们可能会有比较明朗的将来,可是第一个孽缘已经来了,依莉卡不得不走,那么史努比自然会需要另一个玩伴,他和依莉卡之间在后来的几年中不断地感情纠结使那种童年情谊上升到了近似兄妹抑或姐弟的境界,所以他在面对依莉卡的时候永远缺少激情。道德与不道德很难界定,就像大学的恋人毕业后各奔东西,其实很难再相聚,多年以后再见只是朋友了,但是对于依莉卡和公爵来说,他们的孽缘在分别的那一刻就注定了。关于依莉卡我们等会独立分析。
这里提一下公爵真正的初恋,凯特·波斯沃茨小姐,关于性她是第一个让史努比好奇并且得以解释那种好奇的女孩,她很理智,她年龄比公爵大,她知道取舍,于是她和公爵分手,所以并不是每个女孩都逃不出史努比的手掌。当然,那时候史努比只是一个童星,凯特在他身上看不到未来,十七岁的花样少女把感情放在十四岁的孩子身上本来就不现实,她尽可以去更好地利用自己的青春,这就像一场很简单的校园恋爱,所以很健康,公爵爽快地分手,不拖泥带水,或许伤感了一下,但很快就振作精神去寻找下一个玩伴。男孩子醒悟地永远比较晚,他的确是在找玩伴,琳赛·洛翰和凯拉·奈特莉同时出现,但更积极地是琳赛,于是他们走到了一起,但这又变成了孽缘,仿佛从撞车那一刻就注定了。琳赛是派对女孩,虽然她可以静静地陪史努比看比赛录像,但她要求的回报是带史努比去派对,去扮骄傲,因为史努比那时候已经很有名气了,试想两个非常有名的童星走到一起是不是受人瞩目呢?对于史努比来说,派对,汽车旅馆是新鲜的,但那不是他生活的全部,他更喜欢比赛,更喜欢和打篮球的那些怪物们在一起。大家回想一下公爵与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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