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周正毅问题调查-第1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海方华投资(13。23%),因此公司与农凯集团已没有关系。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海鸟发展”、“大盈股份”都曾公开披露,两家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6月2日都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法人股为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贷款575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可见,这几个大股东之间的关系还是相当密切的。    
    


流水落花春去也多米诺骨牌(2)

      法律索赔与资产黑洞    
      周正毅持有上海地产75%股权,持有商贸控股743%股权,周正毅本人为上海地产董事会主席,毛玉萍为上海地产总经理,兼商贸控股董事会主席。    
      “周正毅事件”后,上海地产、上海地产控股股东新农凯公司、商贸控股等都已被法院颁令委任了接管人。其中,“新农凯”公司寻求出售其所持上海地产控股权。上海地产控股股东“新农凯”接管人称,已于2003年7月23日邀请各方人士就“新农凯”所持上海地产2。89亿股股份提出初步收购建议。    
      香港上市公司上海地产2003年7月29日发布公告称,已向周正毅、毛玉萍展开法律诉讼,将其分别列为第一、第二被告,要求索偿2。67亿港元。香港高等法院已于2003年7月23日就此向周正毅、毛玉萍二人发出传讯令状。    
      上海地产认为,周正毅及毛玉萍在2003年4月22日至5月30日期间,违反个人诚信责任,在未取得上海地产授权或批准的情况下,将该笔2。67亿港元款项擅自挪作个人用途,或通过公司下属子公司的银行户口转汇至若干第三者。    
      上海地产起诉周正毅、毛玉萍偿还2。67亿港元一案随后的结果是,因周正毅(第一被告)未能于指定时间内对有关法律诉讼提交任何抗辩通知书,上海地产取得香港高等法院“对周先生因欠缺抗辩通知书而作出索偿2。67亿港元连同利息之判决”。上海地产同时于2003年8月23日终止了对毛玉萍(第二被告)的法律诉讼。    
      香港高等法院还在2003年8月28日颁布令状,上海地产接管人已被委任为该令状中所指称的属于周正毅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财产的接管人,并有权管理该等财产,以保存其价值及调拨该等财产,以便于偿还上述判决的款项。    
      上海地产同时对Great Center Limited展开法律诉讼,要求索偿5315。73万港元。香港高等    
      法院已于2003年7月17日就此发出传讯令状。上海地产认为,被Great Center Limited在2003年4月4日收取的该笔款项,应为上海地产合法所有。    
      此外,资料显示,上海地产下属两家子公司涉及内地两笔共计6。5亿元人民币非正常贷款,其中绝大部分也已被转移,有近半贷款不知去向,上海地产接管人正在与各方交涉。    
      资产黑洞在周正毅旗下另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商贸控股中也显露无遗。商贸控股接管人已查明,在2003年4~5月间,公司有多笔款项被转移,为此,商贸控股提出约6990万港元的索偿款项,并拟将一家香港银行,商贸控股若干执行董事、行政人员及雇员,Great Center Limited之所有董事或授权签署人作为被告人。    
      此外,商贸控股还公告称,公司接管人又发现曾有一笔约3700万港元款项被转入周正毅及毛玉萍全资拥有的农凯公司账户。公司已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农凯偿还相关款项及利息。商贸控股接管人表示,公司已掌握有力证据,并于2003年8月23日就要求农凯偿还3700万港元及相应利息损失等展开法律程序。与此同时,为避免农凯资产被动用,公司已申请并于2003年8月22日成功取得高等法院颁布的禁止令。农凯被禁止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处理高达3700万元资产或令资产减值。    
      起诉毛玉萍    
      香港廉政公署2003年12月1日正式落案起诉“上海首富”周正毅的妻子、香港上市公司“上海地产”总经理毛玉萍等5人,控告他们涉嫌操控公司股价,以及盗用公司款项等罪名。    
         5名被告分别是41岁的毛玉萍,她的私人助理钟秀玲,30岁;两名经纪人,包括41岁的林启声及44岁的张柏友;以及29岁的“上海地产”董事龚倍颖。    
      香港廉署是在2003年6月调查涉及中银香港的一宗贪污案件时,将上述5名被告拘捕的。    
      2003年12月2日早上,涉嫌操控股价的“上海地产”总经理毛玉萍及另外4人由廉署押解到西区裁判分两案提审,后均获保释。    
      毛玉萍被控于2002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连同私人助理钟秀玲,以及2名经纪人林启声及张柏友,操控上海地产股价,制造交投活跃的假象,涉及交易金额35亿元,他们共涉及7项罪名,还包括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和作出失实陈述等控罪。    
      法官应控方要求,将案押后至2004年2月27日转由东区法院再提讯,以便控方有更多时间调查和搜集资料。毛玉萍等人均获保释,其中毛玉萍的保释金额维持了她在廉署保释时的500万元,并交出旅游证件。    
      另一名被告龚倍颖,被控盗窃及伪造账目罪,有关涉嫌罪行在2003年4月4日发生,涉及一笔5300万港元款项,而这笔款项属于“上海地产”的一家附属公司。其中涉及40家公司共200个户口,控方称需要时间邀请专家协助调查,要求将案押后6个月,法官接纳要求,将案押后至2004年6月2日再提讯。    
      龚倍颖另被控一项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指控她涉嫌于2003年5月29日,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对一家证券公司所进行的调查,与毛玉萍及其他两名人士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其后,毛玉萍及其私人助理钟秀玲曾向法庭申请更改保释条款,让两人与案中3名控方证人    
      接触以处理私人事务,但法官以案情严重及复杂为由,拒绝两人的申请。毛玉萍及其私人助理钟秀玲通过律师表示,其中一名控方证人李某,是毛玉萍的密友兼助手,两人相识逾10年,另外两名萧姓及李姓证人多年来也协助过毛玉萍管理财产,当时正为毛玉萍处理1000至1500份合同,每张合同平均值200万元,所以毛玉萍须向他们作出指示。    
      另一名控方证人施某则为装修工头,正为毛玉萍的居所装修,毛玉萍需给予对方进一步指示,以便他准确地完成工作。    
      但法官表示,由于案情严重及复杂,不能批准有关申请,案件继续押后至2004年2月27日再次提审,其间保释条款不变。    
    


幕后也有重头戏资金支持(1)

      幕后也有重头戏    
      在“周正毅事件”发生的同时,十分“巧合”的是,中银香港也发生了一系列惊变,不仅更换了“主帅”,而且还进行了一些有关人员的工作变动,并同时出台了一些政策与措施。    
      也许,这一系列都只是巧合,但在周正毅案真正水落石出那一天来临之前,有一点可以确定:周正毅香港造名运动和其危险性极大的资本运作之间绝对不是一种巧合,换句话说,周正毅即便成功,充其量也只是偶然,而且这是一种几率极小的偶然。    
      周正毅的资金支持    
      周正毅和刘金宝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这是个充满想像力的话题。    
         在“周正毅事件”发生的同时,十分“巧合”的是,中银香港高层也更换主“帅”——原中银香港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及总裁刘金宝辞去中银香港的职务,返回中国银行总部。    
      由于周正毅最大的一次资本运作——收购“建联通”所用的17亿贷款,正是刘金宝“主政”中银香港时贷出的,所以外界猜测,中银香港高层的这一变动与“周正毅事件”似乎有关联。    
      对于这笔贷款,周正毅的前财务顾问的解释是:“这是一个典型的杠杆式收购案,中银香港给周正毅的过桥贷款,如果是外资银行贷给他的话,就一点争议也没有。”可是,毕竟不是外资银行的贷款,于是,就有争议了。    
      在1989~1997年刘金宝出任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行长期间,周正毅也正处于创业阶段。1997年8月,刘金宝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