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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见愁-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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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见愁 作者:狼帮主
前 言
前 言

  读者朋友:

  你们好!

  我是《狼见愁》的作者狼帮主,你们读我的小说是我的荣幸和动力!

  《狼见愁》的灵魂是猎人狼见愁的性和爱,泪与仇;迷茫中的奋斗,对梦想的执着追求!

  猎人狼见愁原本是我的另一部小说《狼帮主》中的一个配角,出于对这一角色的喜爱,我以狼见愁为主角创作了长篇小说《狼见愁》,刻画了一个身处中国西部原始森林中的现代年轻猎人形象。

  狼见愁是勇猛彪悍的猎人,真正的男子汉!女人心中的热血英雄!

  在这一人物身上,凝聚了我的心血和爱恋,他的故事既雄美悲壮,也不乏英雄柔情……
我就是狼见愁
我就是狼见愁

  我就是狼见愁!

  当我的嘴里斩钉截铁蹦出这句话时,冬日午后的阳光如金子般洒在我方方正正的面庞上,映得我油然而生一阵辉煌感。我想:我一定活像一个威武的将军。

  面前的小老头显然吃惊不小,连声啧啧。他仔细翻看着我面前的两张狼皮,自言自语道,狼皮上没一个窟窿,莫非……

  我自豪地说,老人家,你猜对了,我的箭正是从狼眼射进去的,因此你看不到一个窟窿。

  真不愧是大名鼎鼎的狼见愁啊!走,我请你喝酒!小老头兴奋得两眼放光。

  那这狼皮?

  我全要了!他立马掏出三张百元大钞递给我。

  我顿时对小老头肃然起敬,如此爽快的买主还真是不多见。

  无功不受禄!我婉言谢绝他的美意,尽管我好酒。

  走嘛,难道还怕我下蒙汗药不成?他眉毛一扬,眼睛一凛,射出两道精光。

  走就走!我这人最经不起激将法。

  胡乱找了一家小店,胡乱点了几个菜,我俩坐了下来。

  狼见愁兄弟,你大名叫啥?小老头说着吃了一粒油酥花生米。

  张魁!你呢?

  我叫周福。话音刚落,他扯着嗓门吼了句:老板,我们的酒呢?快点拿来!

  我笑了,真是个可爱的小老头。

  酒很快送来了,他大大咧咧地说,我周福最喜欢交朋友,早就听说黑风山上出了个不得了的年轻猎手,叫啥狼见愁,没想到今天遇上了,也算是有缘,来,咱俩干一杯!

  干!被一个老者频频称赞,我心里蛮受用。

  你这狩猎手艺得十来年的功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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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点点头说,是啊!我是黑风山上猎户家的孩子,祖传的手艺,靠山吃山嘛。

  他笑道,我喜欢和你们猎人打交道,心眼实在,性情豪爽,喝酒不含糊。

  追根溯源来说,其实每个人都是猎人的后代!我说这话时目光坚毅而沉稳。

  哦,你说道说道。

  猎人是人类在地球上扮演的第一个角色,狩猎是人类本能也是唯一的选择!如果没有狩猎这一原始行为,人类将无法在自然界生存,无法繁衍生息,更谈不上高度进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狩猎促使人类完成从猿到人的演变历程!每一个现代人的血管里都有猎人的基因。

  说得好!狼见愁,每个人都是猎人的后代!来,咱俩干一杯!

  放下酒杯,他笑眯眯地问,狼见愁,成家了吧?

  我连连摆手,还没呢。

  我给你介绍一个,咋样?

  好啊!我只当他是开玩笑。

  这样吧……他掰着手指头沉吟片刻,非常认真地说,下个月三号,我把姑娘给带过来,咱俩就中午喝酒的时间,就在这碰头,咋样?

  好啊!我大笑道,来,我先敬你老一杯,感谢你这大媒人。其实论岁数,我该尊称你一声周叔。

  他端起酒杯嘿嘿一笑,就叫老哥好了,以后我经常找你喝酒玩。

  我乐了,周老哥,你真逗!

  几杯老酒下肚,我打开了话匣子:我老张家祖祖辈辈都是黑风山里的钻山豹、神射手。说起我老张家在黑风山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明朝嘉靖年间。我也是听我爷爷讲的,话说当年,我老张家一位先人吃了冤枉官司,刺配河北沧州。半道上,他趁押解的官差熟睡之际,偷偷取了钥匙打开枷锁,连夜逃脱。几经颠沛流离,逃至这黑风山里,幸得一好心的猎户收留,手把手教他狩猎本事。后来见他忠厚老实、手脚勤快,又把独生女儿许配给他。从此,我老张家便在黑风山里扎下了根,一晃,过去了数百年。我从小就跟随爷爷和父亲在山里狩猎,和他们不同的是,我不想一辈子待在大山里,心底对山外的世界充满向往。我高考那年以五分之差落榜。父亲说,魁子,你就安心待在大山里吧,你的血管里流淌的是猎人的血,注定离不开大山!人哪,得相信宿命的安排。我偏不服输,第二年复读,结果当年又以七分之差名落孙山。这一回,我相信了宿命的安排,回到大山过起了和祖祖辈辈一样的生活,每天日出而猎,日落满载而归……

  周老哥听得很专注,不时点着小脑袋表示理解万岁。

  我刚讲完,他立即问我狼见愁名号的由来。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都是大伙瞎叫开来的。

  老弟,把手伸过来,让我瞧瞧你的手相。哟,可是吉相啊!三十岁以后有财运,三十天内有桃花运;掌纹显示你将会有一段非常美满的姻缘……
山道风流
山道风流

  酒足饭饱之后,我和周老哥话别,独自踏上返程。

  我家在黑风山里的黑风岭,家里有父母双亲和爷爷奶奶,还有几条高大健硕的猎犬。

  从我喝酒的云集镇返回黑风岭需要整整四个小时,全是陡峭狭窄的山道。但是对我来说,却如履平地,乘着酒兴,我撒开大脚丫子急速前行,身体微微有点发热,脑子有些发飘,二麻二晕的状态很是惬意。

  呼啦一声,丛林中窜出一条黑影,我第一反应唰地抽出锋利无比的猎刀,高举着准备奋力一挥,与此同时,脑海里闪现出黑沉沉的两个字:野猪!

  啊!黑影尖叫一声,那声音分明来自年轻女人的喉咙,我听着有几分熟悉,是钟姐!

  黑影趁我愣神的当口,一下子扑进我怀里,喃喃道,魁子……

  女人的体香扑面而来,我不由心神激荡,一把抱起她软绵绵的身子,象野狼一样钻进密林深处。

  魁子,可想死你钟姐了,快给我,钟姐要你……她疯狂吻着我的大络腮胡子,捶着我宽厚健硕的胸膛,撩拨着我最原始的情欲。

  我象野兽一样把钟姐按倒在铺满厚厚落叶的地面上,那一刻,她淡淡的体香和着泥土的芬芳一起扑进我嗅觉高度发达的鼻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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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手脚麻利得活象在端午节里剥粽子,我的狼皮夹袄铺最下面,雪白风韵的钟姐一丝不挂躺在暖和的狼皮夹袄上,她的上面,是箭在弦上的我。

  我进入她身体的一瞬间,她猛地收缩,我不禁魂飞仙界……

  身下无比兴奋的是被我征服的女人,女人身下是同样被我征服的野狼,这两者都是我心怡不已的猎物,我是最勇猛彪悍的猎人!

  伟大的征服感真是妙不可言!

  我征服野狼是因为它们的肉可以充饥,皮毛可以卖钱;我征服钟姐,是因为她拥有雪山一样高耸丰满的乳房,修长性感的双腿,活像母狼发情一样旺盛的性欲。

  钟姐似乎不满足于扮演被征服的角色,她要主宰我,她要征服我!

  对于她的要求,我欣然应允。于是我和她交换了体位,她高高在上地成为英姿飒爽的女猎人,我被她骑在身下,沦为被征服的猎物。

  尽管如此,我丝毫不会介意,即使是在大自然里,猎人与猎物的关系也不时在轮回。更何况,这一姿势别有风情!我能够更加方便地爱抚她迷人的乳房,吻着她幽深的乳沟,欣赏两只浑圆尖挺的乳房跳跃、舞蹈,活像欢快的波浪……

  钟姐闭着眼睛皱着如烟的秀眉呻吟起来,鼻子嗯嗯作响,嘴里哼哼哈哈。那模样,既象痛苦,又象享受,我很喜欢她这种状态。

  即将达到高潮的一刻,我起身一把抱住钟姐,颠倒乾坤,恢复了我的猎人角色,我勇猛快速地抽动着,嘴里喊着,钟姐,再夹紧一点!

  巨大的高潮犹如飞瀑出涧般酣畅淋漓,我条件反射似地抬起头,野狼一般高声嗥嗥,声音传得很远很远……

  钟姐嗔道,魁子,你射精时叫得跟狼一样,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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