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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梧桐叶落时-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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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6月,困扰人们的“非典”疫情刚刚过去。随着拙著《石破天惊逗秋雨》的出版,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又在华夏大地骤然兴起。    
        其实所谓“战争”,纯属夸张的文学语言,不过是文化领域里的学术是非之争。由于涉及对象是一位红遍九州、蜚声海外的“文化明星”,加上他回应批评的态度和手段异乎寻常,因而使得这场论争波澜起伏、热浪滚滚,成了近年来文场书市中一派引人瞩目的景观。从6月到8月,短短两个多月内,《石破天惊逗秋雨》的大陆版就重印了五次,印数达四万五千册;在7月末8月初的香港图书展销会上,此书的台湾版共售出了一千余册。作为一本“咬文嚼字”的学术类书籍,出现这样热销的情况是相当罕见的。随着争论的逐步展开和深入,全国有近百家报刊先后作了报道和评述;东方、人民、新浪、搜狐等网站,据说有上万网友各抒己见,踊跃参加评点和讨论。其间,我跟余秋雨有过两次正面的交锋,一次是在6月下旬和7月上旬的《新民晚报》上,一次是在7月下旬和8月上旬的香港《明报》、《信报》上。据大陆和港、台众多的学者反映,只要认真读过金、余双方的论辩文章的,是非不难立即判明。余秋雨拒绝批评、坚持错误的态度,受到了社会舆论的普遍谴责。    
        本来,作为一个知名度很高的“文化公众人物”,理应像许多具有大家风范的学者一样,在平心静气地反思以后,作出比较明智的选择,对正确的批评意见显示一点采纳的诚意;或者也可暂不公开表态,先把自己文集中无法否认的差错在重版时改掉一些。只要出现这种迹象,作为批评者的我,就会立即撰文加以肯定、鼓励和表彰。这样,不但余秋雨有了可下的台阶,而且文化学术界也会如释重负地为他松一口气,感到宽慰和高兴。余秋雨应当相信大多数学者都是通情达理、与人为善的。过去人家揪住他不放,主要是他那一触即跳、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傲慢态度造成的。古贤有云:君子之过,如日月之食,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这话对余秋雨来说应该也是适用的。他只要肯主动迈出这一步,这场看似波翻浪涌的论争和辩驳,也许会很快变成和风细雨的探讨和切磋,以求同存异,纠谬正误,最终获得圆满的结局。    
        然而,半年过去了,人们希望看到的情景并没有出现。作为“文化公众人物”的强势地位,加上某些媒体的偏袒和纵容,使得余秋雨有恃无恐,频频亮相,始终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傲视着来自学术界的一切善意和正确的批评。他可以随时随地在上海的报纸上发表自己想要发表的任何言论,而我的回应文章却在8月以后遭到了全面的封杀。12月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余秋雨状告萧夏林名誉侵权案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宣告了他“法律苦旅”的彻底破产。这个急火攻心的“文化名人”,为了发泄不满和怨恨,竟然连续在报上大放厥辞,把跟这些官司毫不相干的我拉扯进去,进行肆意的攻击和谩骂,说我借着对他“‘咬文嚼字’而牟取暴利”,是“以文化判官的形象出现的文化盗贼”。还声称十年来凡是批评他的人,从诬陷他的历史到啃咬他的文字,无所不用其极,扬言要跟批评者“再搏斗十年、二十年”。这种完全丧失了理性的作派,不能不使所有善良的人们感到深深的失望和痛心。    
        余秋雨先生曾经告诫过我:“不要走得太邪门了。”“邪门”是和“歪道”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俗语有“邪门歪道”的说法。蛮横地拒绝一些善意的批评,扬言要跟别人“再搏斗十年、二十年”;撇开学术上的是非之争,动不动就用打官司来封住对手之口的行径,走的显然属于邪门歪道,不是一个正派的文化人应有的明智之举。我真不懂,“聪慧特达”、“漠视纷争”,一再声称要追求历史“大宁静”的余先生,为什么偏偏要一意孤行地在这条不可能达到“圆满结束”的绝路上越走越远呢?    
        2004年1月8日的《文学报》上,刊载了一则“2003年度中华文学人物揭晓”的消息,余秋雨先生被评为“最富争议的作家”。有“争议”不一定是坏事,但“最富争议的作家”可不是一顶美丽绝伦的桂冠。人生苦短,余先生今年已59岁,充满创造活力的日子不会太多了,如果跟人家“再搏斗十年、二十年”,那还有什么时间和心思去从事“大文化思考”和重现“秦汉雄魂、唐宋风范”的伟大创造呢?    
        面对余秋雨的失常反应,我已别无选择。学术上的是非问题,总要通过也只能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来解决。在这场“金余之争”中,我坚持的就是这一条,余秋雨最怕的也正是这一条。公道自在人心。真理总是愈辩愈明,而不会越搅越浑。既然我在过去的几年中,能够运用确凿的史料和无可辩驳的事实,把余秋雨的文史差错逐一论证考定,使他无所遁形,无法狡赖,从而赢得了绝大多数学术界有识之士和包括众多“秋雨迷”在内的读者的理解和支持,那么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也仍将一如既往地坚持“明辨学术是非”的正确方向,进一步联合同志,抓住余秋雨的全部作品(包括所谓的“理论学术专著”),就文谈文,就事论事,把其中所有的知识差错(不限于文史,还将扩及政治、哲学以及自然科学等领域;也不限于中国古代,还将扩及现当代和世界各国)统统挖掘出来,并逐一加以考定。我坚信,通过这场广泛持久、有越来越多专家学者参与的学术论争,究竟谁是谁非,谁有理谁没理,历史终将作出公正的裁决!    
        由于《石破天惊逗秋雨》的出版和媒体的广泛传播,我跟海内外的许多旧朋新友恢复并开始了联系。短短几个月内,我收到了一百七十多封热情真挚的来信。他们除了从道义上向我表示坚决支持和声援以外,还随函寄来了当地媒体发表的报道和评论,数量多达一百九十余篇。这是开始于2003年的这场“金余之争”的全面而详尽的历史记录。不少专家学者都一再敦促我把它们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编纂起来,适当加以点评,尽快成书出版,给当代的文化学术研究留下一份完整的史料。    
        对于这个建议,我曾犹豫再三。因为自己已年近古稀,手头杂事又多,深感精力不济,所以迟迟没有动手。幸亏学生丘  君自告奋勇,表示愿意帮我整理全部原始资料,并选录编目,再交我审阅定稿。因此,本书之所以能在短短的三个月内克底于成,没有他全身心的投入和超常的努力是不能想象的。实际的编者是他,至少应当两人共同署名。但他出于尊师之礼,坚决不肯同意。我只好在此特作说明。    
        最后,我用一则征联的趣闻来为这篇“前言”作结。    
        2003年11月,《咬文嚼字》编辑部曾经出过一条语含双关的上联,准备向全国读者征答下联。其句云:    
         火车失火,救火车救火车    
         这里的“救火车”和“火车”是两种不同的车辆。“火车”失了火,需要“救火车”去救“火车”,于是后半部分便成了“救火车救火车”这样奇怪的句式,对起来难度较大。征联公告还没有刊出,编辑部同仁们便自己动足脑筋进行试对。一个月过去了,试对的下联都不太理想。年末的一天,我因事去那里,编辑小黄兴奋地告诉我,他对出了一条绝妙的下联,还是从我的《石破天惊逗秋雨》书名中得到的启发。接着,他的妙对便脱口而出: 秋雨悲秋,《逗秋雨》逗秋雨 金文明    
        2004年8月    
         以匡谬正俗为己任的“咬嚼派”(序) 张 斌    
         据说如今是散文盛行的时代,正如唐代盛行诗、宋代盛行词、元代盛行曲一样。既然是盛行,必定有流传广、读者多、影响大的作品。毫无疑问,列入其中的首先是余秋雨先生的著述。可是忽然出现了一本《石破天惊逗秋雨》,内容并不在逗趣儿,而是指出余先生书中的许多错误。这就像人们吃完津津有味的佳肴,忽然听到有人指出菜中混有苍蝇,真有说不出的难受。这当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于是展开了一场争论。要我对这场争论发表意见,判    
    断是非,实在没有资格,因为余先生的大作,我一本也未读过。有人说,这并不妨碍参与评论,文坛的争辩是用不着正本溯源的。余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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