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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梧桐叶落时-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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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官司,在上海辞书出版界曾经很轰动———某篇文章,我保留我的著作权,罗竹风保留他的“职务权”,结果闹到了法院,如此而已,再也没有“无数可能性”啦……死者长已矣,许多细节今天我不想多说,因为余秋雨在这里同样试图转移大家对他“硬伤”的注意力。其实,说到底,我是不是《辞海》的编纂者真那么重要吗?就算属于弱势群体,只要有理,照样可以质疑你的“硬伤”嘛,打一个比方吧,“齐人有一妻一妾”,“齐人”曾经在她们面前自称是什么“内定的太子太傅”、什么“内定的部长”,她们就算是“农妇村姑”,总可以腹诽你的“致仕妄想症”吧。    
     再论余秋雨文史知识“硬伤”    
     记者:我们又回到正题了,你说到“致仕妄想症”,显然又在“活用”他的“古词变义”了,“致”字有多义,社会上一些人就认为,他现在的解释好像也解释得通。金文明:我说过我今天一直在笑,就是因为他“越描越黑”,在全国学人面前出大洋相了,这次可不是我们“害”他的了。古词,当然可以变义,比如“偷”的原义是苟且,“朕”的原义是船缝,后来都变了,但是中国文字语言的一个更大的特点是:词性变化不能随意,在“必要性”的前提下,就算“变”,也应该有一个较长的“约定俗成”的过程,比如“致仕”这个词组的搭配,因为固定的含义(归还禄位)而具有超稳定性,作为官场用语、仕途用语两千多年来没有一点变化,直到1949年前的民国官场的书札还在继续使用,并没有“早已不用”,而是千万不能用错!一个锐意仕途者,如果在上司面前听从余秋雨的劝谕而上书、而倾家荡产恳求“致仕”的话,事后岂不要悔得买一块豆腐撞死?所以这个词组的稳定性就像“淫奔”这个词组一样,谁也不敢乱来。    
    “淫”,也是多义,有“大”、“超过常度”、“邪恶”、“过度沉溺”等非常丰富的含义,但是你们记者如果听从余秋雨的逻辑,任取其一义来写消息的话,就要捅出大官司甚至出人命的。    
    试取其“大”意,你写某明星“发出阵阵‘淫笑’……”;取其“超常”意,你写某女运动员临近终点时“一阵淫奔”……可见,不是我抬杠,古词真的不能随便“变义”的,现代写作中,尤其是重要场合的文字,如果像余秋雨所说“虽是一些同样的字,却完全可以不去考虑它们的古义”地一味写将过去,我想,他是用不着抬出胡适先生来的———好像胡适之也像他一样不懂装懂,错了还要“硬撑”———就拿钱玄同的“王敬轩”被他错成的刘半农来说,也是万万不会答应的。    
    记者:难道,他那五千字左右的“回答”就没有一点可取之处?金文明:有。那就是他曾经有过的念头:“想干脆借他的这本书写一本书,每一页的三分之一是他这本书的原文,三分之二是我对他的学术纠正,并由他的知识错误和方法错误引导出新世纪的年轻人应该如何治学、如何读书、如何钻研、如何思考等大问题。在我设想中,这倒能成为一本青年文史知识普及读物。”    
    他说这话,口气很大,似乎就凭他目前那点低微的文史功底真能做成一样,但是用心还是好的,真能这么做而且“做到”了,可就是“中国文化大幸”了,可惜定力不够,被几位学术界的朋友“一劝”,“就不想写了”,转而想为港、澳、台青年写几本文史知识普及本,未免又低估了港、澳、台青年的旧学根底,只是像他那样的“金圣叹哭明”、“吕洞宾始祖”、“舜有两女儿”、“沈万三沈厅”、“林和靖娶妻”之类的一百多个常识性谬误当心再被人笑得满地找牙。记者:我粗粗统计了一下,他的“回答”有九处反驳了您的考辩,您觉得他反驳得如何?    
    金文明:“一片混乱”。因为他根本还没有看过我的书,就急急上阵,可见浮躁至极,不免又是洋相。    
    比如“回答”一文中谈得较多的“康熙字典”。余秋雨在《文化苦旅·狼山脚下》一文中,将《康熙字典》错成《康熙词典》了,我撰文批评了他,这是铁案,大家都可以查看他原文,却又在“回答”里把水搅浑,反说我指责他杜撰了《康熙字典》四字中的“字”字,这么一来反倒是我转换成了他在《狼山脚下》中的无知角色,他却金蝉蜕壳而去,真是操纵舆论、上下其手的高手啊!只可惜,大家都识字。他一直以为大家都不会动真格翻他原书的,我建议你们翻一翻就恍然大悟了,其余八处,我都懒得评论,为什么?都是一类的狡辩、强辩,一切照旧———拒绝一切批评。    
    只要看我的《石破天惊逗秋雨》,一一对照就真相大白。不过,这么一来,他的形象就完了。真完了。什么假象都怕太阳。    
    记者:恕我直言。我总觉得您对余秋雨先生是否失之太苛,他毕竟是文人性情,才情上来了,怎么可能先去查字典或词典、《辞源》、《辞海》、《辞通》的?您还坚持文学批评的尺度和文史批评的尺度是一样的吗?金文明:两者尺度区别我还不知道吗?我对他从来没有这样的强加,我要再说一遍:我从来不对他的随笔和散文找茬。但是,他的很大部分的散文被他自己定位为“历史散文”(这是众所周知),是对历史的重新解读,那么这就是严谨的课题了,历史不能随意解读,你解读错了,贻害年轻人、贻害后人,我就要找你,就这么简单!    
    记者:最后一个问题十分尖锐,您听好了:有个别人说您,想借名人效应暴得大名,您怎么看?请相信,我无意伤害您,是记者的职业性质要求我们尽可能地公正。金文明:(气极之状)我,我都68岁了!在辞书界够有名了!我记得我和你说过,我曾经为钱钟书等一系列名人找过“茬”,钱钟书总比他名头大吧,现在说来,我都想在钱老身上暴得大名了?记者:不管怎么说,您都应该对公众有个坦诚的说法。    
    金文明:我有权不说,我认为所谓“暴得大名”的推断是对我的一种侮辱!7月1日下午,在公关顾问卞权先生的陪同下,我前往新民晚报社拜访了党委书记兼总编辑金福安同志。我向他指出,现在社会上都在议论,《新民晚报》快成为余秋雨的私人报纸了。作为上海发行量最高的一家大报,6月26日以前,没有刊登过关于“金余之争”的点滴信息,现在却破门而出,发表了余秋雨长达六千字的影射、诬陷我的文章,而广大读者却听不到我的声音。这显然是不公平的。金总表示:对于从学术上进行探讨和论辩的来稿,我们是一视同仁的。您如果有回应余先生的文章,我们也会发表。我立即从包里取出《对余秋雨“回答”的回答》递给金总。他翻阅了一下说:太长了。我们给了余先生一个版面,也给您一个版面,大约五六千字。金总让我拿回去自己进行删改,明天寄给他。当天晚上,我从原文中选择了1、4、5三个部分,分别写成六千字和五千字两稿,题名为“我答余秋雨”,并于次日上午亲自送往新民晚报社。    
    7月2日,东方网记者牛二波来电告诉我,他对余秋雨助手金克林作了电话采访,记录如    
    下:    
    问:不知道余先生有没有看到金文明先生的二番言论?(指东方网6月29日发表的《历史会    
    作出公正的裁决》)答:也许没有看到,他已经不关心这些了。问:余先生准备再对这些言论    
    说话吗?答:他之前已经说过话了,这就足够了。    
    问:金文明的言论似乎比最初激烈了很多,您知道吗?答:无所谓。我们已经决定不再就这    
    件事说话了。问:那么对方说什么你们也不关心吗?    
    答:那是你们记者关心的事儿,对我们已经无所谓。    
    问:您的意思是,随便对方再说什么,余先生都不表态了?答:是的,就是这个意思。    
    金克林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牛二波就金克林的表态,请我谈谈自己的看法。当天下午,东方网上发表了我的答记者    
    问。照录如下:    
     金文明:我还不能就此“打住” 2003年7月2日 13:34 东方网记者:牛二波    
     在获悉余秋雨先生秘书金克林的态度后,记者电话采访了金文明先生,问他对此事的看法。金先生在考虑了约一刻钟后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对不起,我还不能就此“打住”    
     他们的这种态度,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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