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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哈佛岁月-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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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我返美开始在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任教的时候,已经觉得自己不像一个“汉学家”或“中国研究”的专家,虽然授的课是中国史,但晚间写我的博士论文的时候,自己的灵魂早已回到欧洲。也许我真的在欧洲找到了灵感——至少得到一般冲动力——它驱使我每夜振笔(打字机)疾书,也不觉得累,不到一年功夫,堂堂一千多页的博士论文就写出来了。


第二部分 读书生活第12节 从反越战到嬉皮

    我在哈佛读书的六十年代,适逢美国介入越南战争,越陷越深,因此国内反战的风潮也越演愈烈,年轻人和学生——不少是及龄应召入伍的候选人——当然反对的更厉害,终至于演变成各种反政府的学潮,哈佛学生也不例外,我虽然没有安全卷入,但也受到其余被的震撼。    
    “反越战”之风也波及到我的学术专业。当时有一批激进派的研究生,后来组成了全国性的组织,并出版了一个很象样的学样刊物《Bulletin of Concerned Asian Scholars》,其中有一个领袖人物,名叫James Peek写了不少篇寓言式的文章,点名批判费正清,认为其学术观点不正确,有偏袒美国政府之嫌,而费教授“宰相肚里能行舟”,反而邀请他的这个学生和他公开交换意见,化干戈为玉帛。我在台下“观战”,禁不住佩服费教授的雅量,他这一招和与我在堂上批评他的反应如出一辙。但我更佩服的却是业师史华慈参加的一次哈佛教授反越战论坛,我在台下听到不少六七位名教授发表言论后,史教授出场了,非但独疏己见,而且也独排众议,把前面一位俄国教授修理一番。即使是反战,我的老师依然不忘学术,把思想史活学活用,令我折服。我也由此学到一种思想独立的精神,虽然同情激进派学生的反战立场,但对于其中某些过激观点,我还是不能同意。    
    当时的留美华人学生中,思想激进的毕竟占少数,但这些人却最能“表态”,讲起话来慷慨激昂,后来都成了“钓鱼台运动”的领袖。然而大多数的人还是沉默的,甚至采取了一种不闻不问的态度。我觉得自己和这些人都不同,越战是亚洲人的事,反越战怎能不闻不问?所以我虽没有积极参于反战学生运动,但心情上还是很积极的,一九七○年在华盛顿最后的一次反越战大示威,我还是参加了,觉得这是我份内的事,至少对自己的良心有个交待。    
    写这本书的目的不是自剖而是自叙,所以我不愿多费笔墨作进一步的自我分析,只想立此存照,作一个心路历程的记录。    
    我虽在初到哈佛求学之初发了愿,尽量少和华人留学生来往,但后来在日常生活中仍然是“非我族类”的朋友少、文化背景相同或相似的朋友多,然而即使在华人圈子里我照样走“国际路线”,对于美国的校园文化十分热衷,甚至拉几个香港或台湾地区朋友参加。譬如舞会和音乐会,前者我们戏称是“狗抢骨头场”,僧多粥少,到舞会(大多是Mixer)很难和美国男人竞争,大多是败下阵来,跳不上两三只舞就知难而退。音乐会则另当别论,这是自己乐意花钱买票而又愉悦身心的事,而我也找到了几位同好,一起去听世界知名的波士顿交响乐,暑假期间更组队开车前往离波士顿约三小时的“檀歌坞”(Tanglewood),往往在星期六清早去,听下午的一场音乐会,然后在绿油油的草地上野餐,晚间才尽兴而回。记得有一次还约了一位美国男朋友和我的同房施振民一起去,他是菲律宾的华侨,在哈佛主修人类学,性格豪爽,和我很合得来,他比我虚长几岁,但已显得十分老成世故,只有去听音乐会或游山玩水的时候,才恢复他的童真本性。没料到我们毕业后不久,他返回菲律宾任教,结婚生子不到数年就病逝了。    
    还有一个和我常去波士顿的交响乐厅听音乐会的是应用物理系的周健夫,我们坐在楼上最便宜的位置,因为买的是定期票,所以常常见到另一位坐在旁边的老人,他也是乐迷,定期来听波士顿交响乐团,时间长了,我们也混熟了,这位单身老人请我们去另外一对老夫妇家作客,相谈甚欢,后来我才猜到这位终身未娶的老人和这对夫妇的关系非比寻常,可能是两男爱一女,而最后他让贤,但三人仍维持最亲近的关系。我们谈起音乐来眉飞色舞,这另一个男人却是画家,他送了我一幅女人裸体画,我挂在客厅数年,每每见此美女栩栩如生,都会感到情不自禁。    
    波士顿喜爱音乐的留学生组织了一个合唱团,我也乐于参加,每周末练唱,当然社交的因素甚至较爱乐更多,我倒是真为了唱歌才去的。记得我们最得意的一次演唱,是在赵元任先生面前唱他的作品“海韵”,我们唱得十分卖力,也承蒙赵先生的指正和赏识。赵先生的女公子赵如兰教授,在哈佛教中文和音乐,她的家成了我们时常聚会的场所,这个传统,一直保持到今天,每月一次的“剑桥新语”,往往都在她家举行,讲完了还可以吃粥。没想到多年后我到哈佛任教时,刚好她退休,我有幸“接收”她在系里的办公室。今年我退休时,她们夫妇也来参加,使我倍感荣幸。    
    在剑桥作学生的平常日子,其实一点都不刺激,除了上课看书外,周末的消遣就是看电影、听音乐会、或到朋友家吃饭,结婚的朋友如杜维明就常请我们单身汉来家,最常去的可能就是华昌宜(读建筑)、梅广(语言学)和我。我们三人也成了莫逆之交。现在华、梅两位都是台大的名教授。    
    我和这些中国朋友最大的区别是,除了华人和留学生圈之外,我还有另一个洋人世界。虽然朋友不多,却也有几位同学变成了老友,譬如前章中提到的欧达伟(David Arkash)。记得这些洋人朋友也大多结婚成家,所以又多了几个吃晚饭的去处。也养成了我喜喝洋酒的习惯:威士忌、马丁尼、啤酒、红酒,样样都喝,但很少喝醉过。当然洋人的派对更多,派对时必喝酒,有时我也开,也照样供酒。这一种站着喝鸡尾酒的派对文化,可能是美国学界最古老的社交规距,逢开学术会议时更必有酒会,每年一度的亚洲学会年会,都有一次自讨腰包的盛大酒会,一杯下肚,胆子大了,我们这些初出茅芦的年轻学子也会找上大教授攀谈,也往往受到礼遇。记得我去过两次学术会议,其中饮酒的场面令我至今难忘。    
    一次是在密歇根州大学,时逢每四年一次的世界汉学家会议在此开会,我作学生招待,特别先搭机到达,然后再到机场接机照料从世界各地来的名人,在那次欢迎酒会上,我见到数字大名鼎鼎的欧洲汉学家,其中有位从英国剑桥来的唐史专家Dennis Twitchett,拉着我们的女招待饮酒,备极风流而不失仪态,令我羡慕万分。后来自己也当了教授,去了无数酒会,但每每念起这位教授的风度,就自惭形秽。另一次酒会的经验是在印地安那,我还是研究生,竟然接到印大比较文学系主任Horst Frenz的邀请,还附送机票,到该地去参加一次东亚文学关系的会议。记得抵达那天下午,就到这位名教授家参加酒会,他原是德国人,英语口音很重,但似乎对中国学者特别好,是最早把中西比较文化纳入美国比较文学的开山祖师,老友刘绍铭和欧阳桢(Eugene Eoyong)都被他收为学生。记得我抵达时,他亲自来迎接,还给我一杯鸡尾酒,令我受宠若惊。没想到多年后我也返回印大任教,也许因为有了这段记忆,我对印大的印象特别好,在印大四年也是我学术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    
    六十年代的美国学生,除了喝酒之外,就是抽大麻,这当然是六十年代嬉皮(hippie)文化的影响。长头发、衣冠故意不整、以抽大麻作社交、参加群众摇滚乐大会、示威游行、大叫“作爱而不作战”(Make Love not War)的口号——这一切皆是典型嬉皮文化的表征。嬉皮的发源地在柏克莱,东部的学校较西部望尘莫及,但学生的生活方式仍然受到影响。即使在哈佛园,也会看到口令Hari Krishina,戴跳载舞的嬉皮士,而每逢春夏的好天气,也会有大批青年男女袒胸露背坐在草地上,有人弹吉他,有人轻轻吟唱,更有不少男女在光天化日之下亲热(英文叫作Make out),看得我焚火中烧,但还是不愿放开来加入他们群中。    
    这种旁观者的心情,我终于找到一个“升华”的办法——拍电影,买了一个八厘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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