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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好欢不迟 作者:郁思辰(vip2014.01.21完结)-第1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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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更渴望他留给他自由。
    这辈子,如果没有商怀瑛,他也许不会有这么好的物质生活,但他的心灵却一定是自由的。
    黎池渴望这种自由,比书韵盼望自由的时间更漫长。
    所以黎池现在只会盘点书韵的资产,至少不让它们萎缩掉。到时候原封不动的还给书韵还附加点小利息,这是他做人的原则。
    黎池听完财务经理人的汇报以后已经是半夜以后。就算是铁打的骨头,也会有感觉到累的时候,一整天忙碌以后又劳心劳力地工作到后半夜,黎池果然迎来了他人生中难得的疲惫感。
    匆忙冲了个澡,黎池彻底地休息了一晚。
    因为太过于放松,所以第二天一早,连手机预设的闹钟想起,黎池都没有听到。就一直睡一直睡,直到自然清醒。
    已经是天空大白。幸亏黎池以往是浅眠的人,不然这一觉只怕要睡到中午去了。
    不能耽误了正事,黎池连犹豫都没有犹豫一下,就掀被下了床。
    南方的冬日是不供暖的,本着倡导节俭的美德,今年秀园极少开地暖和中央空调。
    有人浓浓的暖意包裹在周身,其余现代化设施所能提供的暖都得靠边上去。
    所以黎池起床时,其实是一股子的寒气直接欺凌全身的。
    这时候如果立刻钻进被窝里,一定还能守得住一身的暖,可黎池却是咬咬牙,换了身衣服。
    一夜冰凉,贴身的衣裤穿上身时,跟冰块贴在身上一样,黎池冻得哆嗦了一下。
    出卧室却更悲催地发现,书韵比他起得还迟。
    书韵睡得比他不知到多少去了,起得还能比他迟的,只能说明,她昨天是真的累着了。
    黎池皱着眉头去书韵的房间。
    虽然没有同居,但彼此的房间很早以前就不忌讳对方进出了。
    黎池推门进去的时候尽量没有发出声响,悄悄地走到书韵床边,看她都快把整个头都埋到被子里了,黎池稍微挪了挪被子,让她的整个脸部都暴露在空气中。
    书韵感觉到一丝丝寒衣,不快地嘤咛了声,然后反转了身,背对像黎池。
    黎池叹气,摇头,而后莫可奈何地摊开手,俯下身,在书韵的耳边轻声喊道:“起床了,韵韵小懒鬼。”
    书韵不耐烦地又嘤咛了一声,一条胳膊蓦地从被窝里钻出来,将将甩在黎池的脸上。
    她睡梦中不知轻重,倒是下了九成的力气,黎池顿觉,鼻子似乎被打歪了。
    “呵呵,小懒鬼起床气又渐长了。”黎池却只能自我调侃,一手抓了书韵露在空气中的手臂放回到温暖的被窝中,一手轻抚这书韵头顶上的发丝,柔声道:“醒了吧。醒了就起床吧。咱今天要赶路去看中医了,昨天好不容易约上的,第一天可不能爽约哦。”
    书韵又撒娇般耍赖了一通,但黎池已从她的坚持中看出了防线即将突破的希望。
    黎池半坐到床沿,隔着被子将书韵抱起,跟她商量道:“想穿哪件衣服?我替你找去!”
    书韵说:“想穿白色的羽绒服,要带羊羔毛领的那件,还要配粉紫色的高领毛衣、薰衣草紫的灯芯绒打蒂裤,恩,鞋子也要紫色的,就要梦幻紫的皮毛一体的那款短筒雪地靴,恩恩,帽子也要紫色的,要深紫的。”
    “好的。”黎池应声,“通通都是紫色的,怎么就这么喜欢紫色呀!”
    “喜欢呀。就是喜欢。谁让某人就爱穿紫色呢!”书韵在床上翻滚着调侃道。
    紫色同样也是黎池喜欢的颜色。
    黎池冬季的衬衣大都是深紫的,黎池夏季的衬衣大都是粉紫的,黎池春秋的衬衣大都是薰衣草紫的。一年四季的紫色,书韵有条件要一天都穿在身上。
    而且她破天荒地穿了一件白色的外套。
    白色,可是连书韵看一眼都会厌弃的颜色。
    她居然选了。
    黎池不是没有第一时间发现,但他却没有第一时间点破。
    白色带羊羔毛领的羽绒服是书韵第一年到商门,被商门欺负几个月后,被黎池拯救以后,黎池给她买的第一件衣服。
    虽然后来商怀桓竭力在商门维护书韵的面子,但却始终不抵当初一件羽绒服的暖和程度。
    书韵后来因为商怀瑛的关系惧恶白色,那件衣服一直都没有穿过。
    但现在已经不是过去,她总要从过去中走出来的。
    如果身体上的病灶必须需要医生来诊治,那么,她自己心里上的问题就自己克服。
    其实白色未必就那么恐怖,而且白色那么纯洁的颜色,如果因为她的忌讳而今后结婚不能穿婚纱带头纱的话,那该是所么遗憾的一件事呀!
    满心想着,未来都是美好的,不能再让那些开心的不开心的再来破坏以后的幸福。
    但恐惧已经多时,怎样才能破开呢?
    黎池从书韵的衣帽间里找出书韵要穿的衣服时,书韵始终赖在床上不肯动身。
    其实她还在挣扎中。
    黎池也不当回事,就隔着被子帮她先把内衣穿上,而后是打底的棉衣、粉紫的毛衣,然后裤子、袜子。
    这二人之间的相处实在异常,连穿衣都不避讳,可就是不能在一起。
    整个过程中,书韵完全没有羞涩感,黎池也没有被异性吸引的冲动。
    就像是成年的爸爸,在照顾自己年幼的女儿一般。
    书韵直到全身都差不多穿戴完毕了,才被黎池从床上抱起,抱到地上,穿上妥协。
    黎池然后拿过书韵要求的白色外套,问她道:“到底还要不要穿?不穿的话,我那剪刀绞了。”
    黎池作势就要去拿剪刀。
    书韵连忙扑上去将他手里的衣服抢过,抱在怀里,像失而复得的宝贝一样捧在。
    黎池狠眼瞪她道:“怎么个意思?一大早的给我找难题是吧?既然要穿,就痛快些。当然,不穿也可以,我从来不强求你,也不强求你。既然这件衣服的颜色这么让你为难,我不如毁了它。我至少再给你买件新衣服的能力还有,改天再买去。”
    几乎不给书韵思考的余地,黎池发狠了似的,要从书韵手中夺过衣服。
    凭书韵的力气哪能是黎池的对手,没三两下就被黎池抢走了衣服,眼看着黎池抱走衣服,前往起居室去寻找剪刀,书韵骤然感觉到了害怕,忙不迭地跑过去与黎池又争夺衣服。
    拉拉扯扯间,书韵始终挣不过黎池,黎池却也有所收敛了的,没有让她从手中抢走衣服,也没有蛮横地将她撇开。
    他在等待她的妥协,对白色的妥协。
    要说黎池这人,他一旦横下心的话,还真是舍得下。
    书韵平实,哪怕看病他都舍不得她受一丁点的委屈,可当书韵想要克服自己的心里恐惧时,他就敢横下心不惜自己当坏人,也要帮着她渡过这一劫。
    心里上的疾病就像是神仙的劫数,要克服就像渡劫一样,不成功便成仁。
    好在黎池是不在乎书韵成功还是成仁的。最不济成仁也就顶多以后都避开白色而已,并不是什么要命的事情。他不像书韵那么在意这些虚的东西,他只要她过得踏实就好。
    白色如果实在越不过去,那么他也要用事实证明给她看,她越不过去就越不过去,好叫她早点死心。
    书韵哪里舍得让黎池绞了他送的第一件暖衣,什么都顾不得了,揪着黎池的手臂,硬是将自己的手臂伸到了衣袖中去。
    黎池发现书韵竟然在慌忙中把衣服穿上了,连忙将她整个人抱住。
    他已经精疲力尽,爱人之间相互较量,还真比上战场更残酷。战场上他要是赢了,最次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而已,可跟书韵的战争,即便是他赢,却永远是敌人还没倒他自己先败下阵的结局。
    在爱情上面,输赢真是,谁的心软才就是彻底的输家。
    黎池从后面抱住书韵,嘴里不停地唠叨:“韵韵呀,韵韵。”
    书韵早已在他怀里哽咽。
    这世上,有人跟你共享盛世繁华不难,有人跟你患难与共也不难,可这世上,谁能跟你既能同患难又能共富贵的?
    还记得春秋吴越里的范蠡、管仲和越王吗?还记得吴王阖闾、夫差和伍子胥吗?
    越王所有最难看的一面都叫范蠡与管仲看全了,能跟他们一同共患难,如何再能跟他们同富贵?
    阖闾倒是善待伍子胥,可是他天年有限呀,后继之君夫差听信小人谗言,生生把一个大忠臣伍子胥给逼得自杀。
    这人世间的事,从来就是共患难易同富贵难的。
    能与你共同富贵进出,黎池已经是个好人了。
    又曾与你患难与共,你再不得见人的一面他都看过了,却从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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