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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天仙-第3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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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打手应了一声之后,拉着浮城又刮起一阵飓风走了。将军阁下下巴掉过了,这次掉眼睛了。四个人竟然拉着如此大的一座浮城犹如闲逛一般的朝前冲,这还是坎纳斯么?难不成我来到了地狱?看到的都是恶魔?
“阁下,您也看到了,我是否有实力和贵国的军队一战?”老流氓现在非常得意——占上风总是一件让人非常愉快的事情,事实上他无论上风下风都从来不会沮丧,只不过占了上风将他的情绪表达得更加完整一些而已。“说吧,你们来这里的目的,我不会再重复一次了。给你一分钟的时间考虑,说或死,自己选择。”
太森打了个饱嗝,趁着老板在对付俘虏的时候,他抢过了酒桶猛灌了几口——这种糟蹋珍贵美酒的行为除了在味觉上的感受强烈之外,在心理上更有一种变态的快感。
然后,这俩家伙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干起来了。老流氓要抢回自己的酒桶,太森肯定不会给。这是凌云自己定下的规矩,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则,瑟雷恩向来是没打没小的,比如抢女人和抢美酒,有本事的就能喝到,没本事的只有自认倒霉。
看着两个明显是下级的家伙在那里混战成了一团,你一拳我一脚打得不亦乐乎,布鲁阁下彻底无语了。这到底是什么人?他们是人类么?人类怎么会有如此怪异的行为?
暂且不说浮城给他带来的震撼,单就这几个超级打手——也就是那几个在天空上拖着浮城带起飓风前进的变态们,就已经足够让他震撼好一阵了。在红月帝国的士兵被屠杀之后,他从那些侥幸逃跑回来的士兵嘴里听到了一件事情。
除了恐怖的浮城之外,瑟雷恩还有两个超级变态——其中有一个家伙跳下过浮城,单枪匹马的干掉了将近五千的士兵。如果这不算变态,还有更加变态的,士兵们口中描述的那一只身长几百米的怪物,一抖动身体就会落下无数歹毒的美女,屠杀军队的效率丝毫不比前面那一个变态慢。对上了这群人,红月帝国那些纵横无敌的军队好像就像是泥巴捏的一样。
看着那边正打得热闹的两主仆,看着那一位被吓晕过去的大魔法师阁下,布鲁将军不得不承认,这个大荒原里的小领主,已经是少数具有跟红月帝国正面对抗实力的家伙了。
其实,帕鲁斯的命令并不是什么机密,他为了扩大寻找范围,将这个东西的外形和大小做了详细的描述分发到了军队中的将领手中去,只要仔细去打听,肯定会知道这个东西的。为什么这名领主大人要问这么愚蠢的问题呢?
“一个雷电属性的魔法小剑。”布鲁将军叹了口气,“一柄蓝色的,上面篆刻着我们不认识的小匕首。”

8…42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八十二 魔法匕首
凌云犹如听到了历史上最搞笑的笑话一般,动用几万军队,屠杀了对方上万的平民,就是为了寻找一把匕首,这话不是骗人的问题,而是纯粹在考验一个人的智商——你要是真的相信了,那你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B了。毫无疑问,连这样的话都会相信的,智力绝对是有问题的。
若是说一柄什么神器,什么非常牛B的武器,那还可以原谅,可是坎纳斯世界里那些最著名的武器,比如说失落在世界上的七神器,什么天使审判,什么狮王盾,炙天使之翼之类的玩意,为了这些东西那些国家的帝王去拼命尚且可以理解。
一柄小匕首,还是一柄蓝色的小匕首,还是雷电属性的小匕首。。。。。。不对,应该是小剑才对。一柄蓝色的小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
无论是神邸或者是那些传说中的英雄,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谁使用小剑,这种东西向来只是女人防身用的。而且说到女人防身,这东西如果很牛,那么铁定是哪一位女神的。。。。。。回忆回忆那些神话故事,从来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一位女神使用过匕首小剑一类的武器。
骑士们倒是要用,用来拆卸他们的铠甲,可这种小武器除了拆卸铠甲,防身之外,根本没有任何用途——谁也不相信有人能拿着匕首小剑上战场吧?那是纯粹的找死!即便是你的武力再强,人家一把车轮大斧砍过来,也只有干瞪眼的份。
武器的差距在那里摆着,无论如何也拉近不了距离。这是铁一般的事实,也是无法改变的。英雄们不会傻到选择这样的武器去和敌人拼命——至少,让凌云选择,他会选择车轮大斧,这种最具有威慑力的东西一斧头下去起码能倒下四五个。
于是,很自然的,我们的领主大人觉得他受到了欺骗——欺骗一个没有什么修养可言的领主大人,这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小剑?”老流氓嘿嘿干笑了两声,用两只手比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长度——大概有手肘那么长短,考虑了一下,又缩短了一下距离,“你是说这样的东西?我该叫它做匕首还是剑?你们的统帅是个疯子么?竟然动用几万士兵来寻找一把娘们用的小匕首?”
领主大人觉得自己受到了愚弄,以瑟雷恩如此之高的单兵作战实力,尚且只有暗精灵们使用这种东西,而且她们的主要武器还是腰间的角弓,精灵一脉相传的大师级射术让她们成为了最可怕远程作战部队。只有在执行暗杀任务或者是在防身的时候,这些匕首才能派上用场。
虽然暗精灵们的匕首经过了几代的改造,威力已经不容忽视,捅上一下非死既伤,但是这种过于短的武器还是有这不可忽视的致命弱点,它们的攻击距离,实在是太短了。
若是有人使用长矛或者大斧,无论这名使用匕首的人有多高明——当然要除开那些超级变态之外,无论他们有多高明,都无法逃脱距离的魔咒。只要你攻不进人家的武器攻击范围,那么敌人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这是任何一个人也不想看到的结果。
坎纳斯自古有一寸长一寸强的说法,而一寸短一寸险则更加说明了这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战争也好单挑也好,拉长距离都是最聪明的做法。
综上所述,老流氓觉得自己被鄙视了,自己的智慧彻底的被侮辱了。带着千军万马过来寻找一把小匕首,当知道自己的部队被人秒杀了之后,还派出两个冤大头过来谈判,你真当老子比你那傻儿子还笨么?
“嘿嘿,阁下,你是在藐视我的智慧,还是觉得您的谎言很高明?”凌云从地下扯起了匕首,在土地上划了几刀,随着他的动作,一条深深的伤口在地面上裂开,泥土堆满了裂痕两侧。“你说,你的皮肤坚硬,还是这地面坚硬?”
这是一个毫无疑问的问题——瑟雷恩的地面虽然不是什么大理石,但是也是铺满了碎石黏合起来的坚硬土地。然后经过了这么多人这么多年的踩踏,早就已经变的坚硬无比了。它们甚至能够承受维京武士的长毛象的奔跑,或者是地精大师们的火炮的后坐力。
“大人,我这跟你说的就是实话。”布鲁阁下苦笑了两声,他不怪这名领主大人不相信,事实上这件事情他至今为止也没有想通,为什么要派出这么大批的队伍来寻找一柄没有什么用的匕首一般的小剑,在历史上根本就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一件强力武器。“事实上,连我们自己也不清楚,帕鲁斯大人为什么要这么做,在历史上根本没有这样形态的强力武器出现。”
“连你自己都不信,你还说来蒙我?”老流氓有点怒了,他抄起匕首冲着太森喊了一嗓子:“给他看看我们瑟雷恩的特产!”
太森点了点头,擦了擦脸上的灰尘,他刚刚跟老流氓抢酒桶的时候毕竟还是老流氓技高一筹,将他踹翻在了地下。现在听到老板的呼喊身,立刻跑了出去。
这正在审问着,看什么特产?将军阁下有点晕了。这领主大人的行事的确不能以常理来判断。请客吃饭肯定是不可能的。特产无非就是那些吃的穿的用的。。。。。。
三分钟后,太森出来了,他的手里提着一根银色的,上面有着一些金色粉末的棍状物走了出来。这根东西大概有半米来长,中间空心,厚度大概只有不到半指——这东西拿来干什么?若是根金属棍,这东西既不能上战场,又不能做农具,这不是浪费材料吗?
用来做武器肯定是不行的,它简直太薄了。不到半指的中空厚度,任何一柄算得上合格的大剑都能给它劈成两半。左看右看看了半天,他始终没有明白,这到底是一根什么东西。
太森将这棍子交到了老板手上,凌云揭晓了答案:“这个是我们瑟雷恩的特产,做为维京武士们的武器所使用的柄。”
布鲁阁下当然知道瑟雷恩有一批传说中的维京武士,这种终极的地面战斗部队战斗力甚至比那些该死的牛头人,也就是一斧头能抡翻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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